彩礼是男方、男方家庭对女方、女方家庭的赠予,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离婚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具体返还的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法律规定的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形分别为: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去返还彩礼;
2、未共同生活: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对于生活困难是指的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适用第2种及第3种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没有关于彩礼的具体规定。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彩礼理应适当,不能超出承受范围,也不能以彩礼干涉男女结婚自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 办理结婚登记 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如果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一、结婚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如果您只是收了对方彩礼,或者只办了形式婚礼“昭告天下”,甚至双方生了孩子、同居了十几二十年的,这些都不算法律上的结婚,你们是不会产生婚姻关系的,除非是1994年2月以前,已经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当时的法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过了1994年2月,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要不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仅仅是同居关系,法律上对同居关系的保护,可比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差一大截呢,结婚领证这事,您可千万别糊涂!
第二、离婚只有领离婚证和去法院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总有客户来律所咨询,我和老公分居两年了,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律师听的一头雾水,不知道大家的这个说法是从何而来。多半是咱们老百姓对婚姻家庭编中的“法院对于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的误解。这条规定是针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如果您没有起诉,那么分居无论是满两年、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不管分居多长时间,都不算离婚。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拟定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后面还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最终才能拿到离婚证。如果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过后想了想,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抚养费给的太高、或者干脆就不想离婚了,都是可以反悔的,那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就失效了。只有在民政局备案过盖过章的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对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当支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彩礼不能超过多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认定,因为彩礼并不属于结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民间的习俗,并且法律上也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返还彩礼的。彩礼不能超过多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定,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彩礼的认定是属于中国的传统习惯,法律上只规定了结婚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登记即可,彩礼只能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返还处理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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