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游方”、“跳花”等活动,借以认识,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进而确定婚姻关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说亲,履行定婚、结婚仪式。
新婚三晚不同宿
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回门”返回后,请苗老师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新婚三晚不同宿的婚俗,在苗族流传的时间相当久远,其原因未见史籍记载,而民间流传的一些美丽而动听的传说,却可以帮助我们探索苗族婚俗的渊源。苗寨老人石青山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不知哪朝哪代的一天,土家族姑娘覃氏到山上采金银花,突遇一只豹子,吓得滚下岩坎,被一石姓苗族年轻措人所救,后来双方有了爱慕之情。有一天石家请媒人到覃家提亲,覃家夫妇高低不同意,覃母对媒人说:“石家后生救了我女儿性命,恩重如山,要骡要马随便挑,要我女儿做媳妇万万不能。”这门亲事就搁下来了。
又过了几个月,一场大雨落了三天三夜,山洪暴发,覃家房屋倒塌,父亲丧命,粮食被水全部冲走。正在母女俩为难之时,年轻猎人领着一帮人给覃家送来衣食用品,并对覃母说:“您老人家不嫌弃我们苗家的话,我愿意接您上山,养老送终。您老人家不愿意上山,我们就帮您修—栋新房。”一席话,说得老人热泪直滚,但还是不肯上山。于是,年轻猎人就给母女俩修了一栋—正两厢房的瓦屋。覃母见年轻猎人勤劳厚道,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了。女儿出阁那天,母亲心里还是不踏实,就对“高亲”说:“你们把姑娘送去,要陪她三天三夜,如果苗家人真的粗野,就把姑娘给我带回来。”于是,“高亲”硬是陪姑娘吃住三天三夜,见苗家人确实勤劳忠厚,才启程回家。以后,凡苗家人结婚,都是遵循新婚三晚不同宿的习俗。
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花带与抄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掐指
“掐指”就是在节假日赶圩时,小伙子对姑娘产生爱慕之情,轻轻地掐一下姑娘的小手指。姑娘真心实意的接受小伙子的爱慕,就背过手来轻轻地掐一小伙子的小拇指,不愿意的话,就不理会。
讨糖
“讨糖”就是男女青年在“玩山走寨、行歌坐月”交往过程中,小伙子中意一个姑娘,就以“讨糖”为名向对方求爱:“听说小妹糖很甜,哥想吃糖没带钱。”姑娘如果同意,大都会答:“小妹有糖糖太酸,大哥吃了腰会弯。”小伙子答着说:“大哥想糖眼望穿,小妹糖酸心不酸。”通过几个回合的“讨糖”,姑娘就会给小伙子留下一句柔情的话:“大哥想糖跟妹来,酸坏牙齿莫责怪。”假若姑娘早已有了意中人,就会对小伙子说:“小妹有糖早卖完,大哥吃糖别处尝。”姑娘假如真的不同意,就回答说:“小妹人穷不卖糖,大哥要糖没望场。”
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
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多先把稻谷晒干倒入碓中舂去米糠,现舂现吃,每次舂3—5斤。现在不少地方已用电力、水力碾米了。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油炸粑粑是先把粘米和少量的黄豆浸泡后,打成浆状,再把打好的稠浆舀入铁皮制成的模具内放入滚油中炸,呈金**即可。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狗肉性热,有暖腹健胃,强食滋补的作用。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
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住在高寒山区的苗族,喜欢用白水将蔬菜煮成淡菜吃。四川的苗族还把豆浆做成豆花,用以待客。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夏天在黔东南,客人进门,主人总先送上酸汤,喝罢顿觉酸凉解渴。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咂酒别具一格,饮时用竹管插入瓮内,饮者沿酒瓮围成一圈,由长者先饮,然后再由左而右,依次轮转。酒汁吸完后可再冲入饮用水,直至淡而无味时止。咂酒一经开坛,剩酒无论浓淡,均不复再用。
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除茶外,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糯米饭是苗族节庆、社交活动中的必备食品,许多地区的苗族常用糯米面做成汤圆,也作为节日期间的一种食品。无论婚丧嫁娶必须备有酒、酸肉、酸鱼,否则视为失礼。
芦笙文化
金色的秋天,是苗家制作芦笙的大好时节。每到此时,苗族小伙子便从山上砍回金黄的笙竹,开始削竹、制簧、安箍。于是一把把大小不同的芦笙随着一代新的芦笙手制造出来,并奏出一首首悦耳动听的曲调,引来姑娘的笑声和青睐。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据文献记载,芦笙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远在唐代,宫廷就有了芦笙的演奏。当时芦笙被称为“瓢笙”。清人陆次云在《峒溪纤志》一书中,对芦笙的形制和苗族男女“跳月”时演奏芦笙的情景作了具体的描绘:“(男)执芦笙。笙六管,作二尺。……笙节参差,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旋神荡矣。初则欲接还离,少且酣飞扬舞,交驰迅速逐矣。”由此看出芦笙在古代苗族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现在芦笙的形制已发生了很大变革,分大、中、小等多种类型。均由笙管、笙斗和簧片三部分构成。常用的芦笙管6根,外侧开有接音孔,下端装置铜簧,插入一长形木头葫芦内,每簧一音。在每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竹管作为共鸣管。小芦笙的管长十几公分,大芦笙长四、五米不等。低音芦笙类中,有在大竹筒内装一细竹管,发音者称为“芦笙筒”。现经改革,笙管数增至20余根,每管上端均套用薄铜皮制作的共鸣管,音域可达两个八度又五度。芦笙音色明亮浑厚,男女均可吹奏。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
自古以来,芦笙吹奏,都要配合舞蹈,边吹边舞。不过根据各地区习俗的不同,芦笙的演奏也有所差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踩芦笙”,规模宏伟,芦笙高大,芦笙队伍演奏的芦笙,音乐丰富,乐声雄厚,气势磅礴,动人心魄。芦笙手们一边吹,一边熟练地做出倒立、滚翻、吊挂、倒背、爬竿、叠罗汉等高难动作。有的地区则以芦笙独舞和双人舞见常,旋律明快,节奏自由,技巧娴熟,引人入胜。有的地区芦笙较小,男吹女舞,节奏平稳舒缓,耐人寻味。这些不同风俗的芦笙技艺,汇聚成一束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奇葩,代代相传,永不衰退。
另外,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花衣银装
假若盛装的苗族姑娘汇聚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银色世界。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做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苗家姑娘的裙子叫百褶裙,但实际上一条裙子上的褶有500多个,而且层数很多,有的多达三、四十层。这些裙子从纺织布到漂染缝制,一直到最后绘图绣花,都是姑娘们自己独立完成,再加上亲手刺绣的花腰带,花胸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牯脏节
苗族节日很多,一年之间各地共有数百次,比较普遍的有年节、吃新(谷)节、芦笙节、四月八节、赶秋节、吃姊妹饭节、龙船节等。然而最古老最神奇的是几年不遇的牯脏节。
牯脏节又称鼓社节、拉鼓节、祭鼓节,是苗族地区盛大的传统祭祀节日。各地节日的周期不尽相同,有3年、5年、7年、9年、11年、13年举行一次的,也有30年举行一次的。因耗资巨大,多数是11年或13年举行一次。节期一般在农历九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
全国最大的苗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每13年过一次牯脏节,最近的一次是1986年(虎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开始举行的。在节前的前两年同一氏族的村寨联合选出鼓主,俗称牯脏头,由德高望重,儿孙满堂的老人担任。鼓主主持筹备祭鼓用品,首先是选祭牛,好好喂养,不得役用。农历八月选吉日将上届用的鼓从藏鼓岩洞中抬回村寨,置于鼓场,称为“醒鼓”。然后伐大楠木凿造新鼓,并将新鼓抬入藏鼓洞,宣布启用新鼓,旧鼓废弃。到了牯脏节,于鼓场杀牛祭鼓,牛犄角连同头额骨一起,是主祭品。13天后,欢聚在一起的三、四万各族群众,要踩芦笙7至9天。平时不许启用的祭祀重器铜鼓,也要抬出来为歌舞伴奏,谓之跳铜鼓。
节日里杀猪要说“亲吻大官”;拿刀来要说“拿叶子来”;用稻草烧猪,要说成“拿被子给官盖”;吃饱了,说是“满仓满库”;开猪脑说是“开仓门”。总之,说话要取富贵吉祥。
跳铜鼓和踩芦笙同时进行。铜鼓场上中老年人居多,芦笙场上,多为男女青年,吹芦笙的小伙子要轮流为姑娘们领舞,姑娘们花衣银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成大圈,踏步摆手起舞,小伙子在踩芦笙的最后两天,可向看中的姑娘讨花带。姑娘们甚至会把贵重的银项圈、手表等当信物挂到意中人的芦笙芒筒上,每有此情,全场欢呼,衷心祝贺。铜鼓场中央摆着两大缸米酒,两个小伙子捧着盛满酒的大牛角杯,以竹棍敲着牛角,在舞者中选择敬酒对象。被选中者要倾杯而饮,不能用手接杯,否则就得从新来过。这种饮酒法叫作“喂牛”,因为牛是极受尊重的。
“牯脏节”因隔年较长,一般不轻易举行。因此,每当节日来临,人们异常兴奋,为了观看这一神奇的传统节日,牯脏场上往往出现人山人海的盛况。
苗山斗马
广西融水大苗山连绵叠障,巍峨秀丽,在山脚下一块开阔的坝子里,人们欢呼雀跃正在观看独特的斗马比赛。
斗马是广西苗族的一项民间文娱活动,每年12月26日举行,历时3日。
头1日,人们忙着到田里放水捉鱼,煮鲜鱼粥尝新;还蒸糯米饭、酿甜酒、宰鸡杀鸭,招待来自远方的亲友。
第2日斗马,第3日赛马,斗马是一项引人入胜的比赛。上午10时许,在一排“过山冲”土枪响过之后,芦笙高奏,舞狮舞龙上下翻腾,后面跟着威武雄壮的马队,雄赳赳地进入斗马场。身着盛装的苗、瑶、侗族姑娘手持彩带在芦笙手外面形成圆圈,踏着芦笙的节奏翩翩起舞。斗马场上,骏马云集,几十匹精选出的好马个个膘肥体壮,在场边跃跃欲试,等待上场。当裁判一宣布斗马上场名单,两列马队各牵出一马,解开绳子,两马即向对方猛扑过来,双脚腾空相峙,互相撕咬,或突然转身翘起后脚,猛踢对方。紧张激烈和有趣的格斗场面不时引起四周观众的阵阵喝采和欢呼。经过几个回合的决斗,赛场上烟尘滚滚,泥沙飞溅,一匹马倒地或败走便分出胜负。接着又牵另两匹马进场。互相循环决斗,最后确定获胜的前三名。这时人们围拢前来,观赏着满身汗水的获胜马匹,啧啧称赞。胜马的主人也满面笑容地接受人们的祝贺。组织者在群众的簇拥下给胜马披红挂彩,给马的主人发奖。
赛马是对骑手们勇敢和技艺的严峻考验,苗族山区,岭高路陡,羊肠小道,崎岖不平。它要求竞赛者胆大心细,骑术娴熟。竞赛开始,骑手们在五六米远之外,急步前跑,腾空上马。马背无鞍,骑者双腿夹紧马身,马儿在盘山小路上向前飞奔,惊心动魄的场面,令人注目神怡。最先到达终点的骑手得到赞扬和奖励。
斗马的那几天,小伙子和姑娘们非常活跃。他们集中在山坡上,开展赛芦笙,“踩堂”等活动。从贵州以及附近村寨前来参加斗马盛会的各族群众,多达两万人以上,不少人还带来香菇,木耳、兽皮、药材、干笋等土特产交换,增添了热烈的气氛。
苗族的婚俗文化一共有四个步骤,具有典型的苗族特点。首先苗族的男女决定结婚以后,父母双方就会选择吉利的日子来安排结婚。在确定了日期后的时间内,这对情侣就不能见面了,直到结婚的前一天,男方就需要把结婚需要使用的物品以及聘礼等都送到女方的家里,让对方的父母确认过目。
在这些聘礼中有一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糯米粑粑,但是这个糯米粑粑跟普通的还不一样,这一张糯米粑粑需要用三十斤糯米来制作,然后做成一张非常大的糯米饼,这就表示了新人在婚后可以团团圆圆,长长久久,并且也预示着这对新人可以丰衣足食,生活富足。
然后等到结婚的当天,苗族寨子里面的乡亲父老以及亲戚朋友都会聚在一起,男方就会带着几个好兄弟以及礼物到女方家去迎亲,其中需要有一个经验很丰富的长辈陪同,这一路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迎亲的路上会有很多女方的乡亲用竹竿拦路,并且还要对歌,对完歌还需要给这些拦路的女方亲人发放礼物才可以放行。这一路上要反反复复的经历好几次才可以顺利的到达女方的家里。
有的人还会借此来捉弄新郎,会在新郎的脸上涂一些石灰让他出丑,而结婚这一天新郎要喜庆,所以说这些逗趣的方式也不能生气,也代表了相亲的祝福。然后顺利的迎娶到了新娘以后就要把她带回自己的家中,然后举行拜堂的仪式,要跟双方的父母敬酒。开饭前第一碗饭要喂给自己的父母。
而在举办婚礼的期间,凑热闹的乡亲和亲人也会抓住机会捉弄新郎,有的人会使用箩筐把新郎罩起来,这也是给婚礼增加一点喜庆的氛围,让大家乐呵乐呵。而且有些苗族人在迎亲的时候还会故意上演抢亲的戏码,这样才能显示出新娘的抢手。而且万一以后男方喜新厌旧的话,女方也有了更多的道理可以跟男方理论。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古美芬,她的音乐目前是文山苗族音乐网播放量第一名。
古美芬应该是我们文山州歌手比较出名的了吧!
我喜欢古美芬的音乐和**。我们村子的人都是古美芬的粉丝,到哪里都能听到她的音乐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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