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结婚习俗中有哪些陋习?

各地结婚习俗中有哪些陋习?,第1张

结婚本是一件热闹、喜庆的事。女孩子梦想中的婚礼无外乎穿着美美的婚纱,站在人群中间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在这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来一张大合照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但很多地方对于结婚传统各有不同,特别是农村有很多流传下来的规矩,我国民族传统众多,各地方风土人情流传下来的习俗各不一样。

随着时代变迁,许多追求新奇的年轻人也会举办比较有创意的婚礼,但在村里,老一辈留下来的习俗不能完成难免惹人闲话。

许多老人也希望遵照传统,一般为表孝顺,尊重老人,不少年轻人也会选择回村里举办传统婚礼。

传统不该被摒弃,但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地越来越多习俗都改进不少,如今许多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在进行传统抢新娘、闹洞房等环节时往往会适当把握分寸,让婚礼顺利进行,尽量给新郎新娘留最美好的回忆。

要说起婚闹,一直是农村婚礼屡见不鲜的一个环节,有的地方依然存在许多陋习;在地方整治过后,现在许多地方在这方面越发文明,但婚礼陋习还是层出不穷。

新娘在结婚时遭遇了令人尴尬的事,遵照当地习俗,在吃饭时新娘要拿着酒杯和新郎向宾客们依次敬酒,让亲朋好友们都认识新娘,代表认定了这个媳妇。

这天新娘换上一袭得体的红色敬酒服,笑意盈盈跟来往的宾客一一敬酒,来往的宾客也都喜欢打趣新娘。

今天喜公公也颇为高兴,到处向宾友回礼,炫耀着儿子娶媳妇了,几杯酒下肚,公公情绪高涨,显得十分开心,脸上的笑意从未停止。

在这大喜的日子,开开小玩笑也无伤大雅,旁边的宾客打趣到让新娘和喜公公喝杯酒,随后有人起哄到要喝就喝交杯酒,显然这玩笑对儿媳和公公的身份并不合适。

起初公公也觉得不妥,新娘更是面子薄不好驳了宾客的的乐趣,只见其中一位宾客直接上手推着新娘的酒杯,要求来一个交杯酒。

见众人气氛颇为热烈,喜公公也不好翻脸,最后在众人起哄下,推推桑桑几个回合,喜公公拿着喜酒跟新娘喝起了交杯酒,众人更是一片欢呼,气氛瞬间达到了高潮。

谁知公公几杯酒下肚,许是酒劲上头,借着大家起哄的劲儿,一把搂住儿媳的肩膀,新娘明显感到不悦,但也不好说什么,便只是礼貌微笑。

公公一边跟宾客谈笑,时不时将酒满上,催促着儿媳向宾客回礼,一个回合下来,公公面部涨红,情绪越发激动,显然有点上头,落在新娘肩膀上的手一直没有收回去。

在场的宾客大多都只顾着喝酒吃饭,可能当地婚俗更是如此,大家早已见怪不怪,想来除了新娘没有人觉得不合适。

不远处的新郎许是看到新娘脸上不悦,连忙凑近过来,但喜公公丝毫没有注意到新娘子的情绪,新郎更不好直接打断父亲敬酒,毕竟这是自己的父亲,伤了面子也是自家的损失。

只见新郎站在新娘身边,面色凝重,碍于宾客没有直接将父亲的手拿下来。

喜公公酒劲上头只顾谈笑,现场气氛热烈,满脸通红的他带着儿媳到处介绍着。

想来新娘也是十分有涵养,虽觉得不合理,但没有当场让公公下不来台,只见她表现大方得体,一一跟宾客打招呼敬酒,虽然脸上满是尴尬,也勉强挤出笑意,坚持将婚礼进行下去。

古代人可以娶三妻四妾的制度,当然是不好的,因为古代的制度是封建主义制度,所以才会有三妻四妾这种事。其实在古代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三妻四妾的,只有那种有钱有势的人才能够拥有三妻四妾,而在古代一般人只能拥有一个妻子。

三妻四妾之国也是封建主义的一个陋习,封建主义制度的等级观念非常重,有钱有势的人可以三妻四妾,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就算是取100个媳妇也没人管,当然了你必须有这个能力才能这样做,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那么只那么只能拥有一个妻子,并且古代帝王就更夸张了他们有三宫六院72妃,如果是那种贪图享受的帝王还有可能有后宫佳丽三千。 

其实在封建社会中,他们妻妾的数量也代表着他们的地位和实力,如果有一个地位很高的人,他仅仅有一个妻子,那么别人有可能都会看不起他。认为他根本就没有实力,所以在古代就是稍微有一点地位和权势的人,都会选择给自己多找几个媳妇。这样才能彰显他们的地位和身份。

在封建社会中家族观念是很重的,这是有钱有势的人,取这么多媳妇也并不是全是为了显摆和炫耀,他们也是需要传宗接代的,并且在古代女性的地位要比男性的地位低。有时候如果他的妻子生的不是儿子而是女儿,那么,他就会考虑再娶一个媳妇,为他传宗接代。古代帝王的妃子那么多,其实也是为了传宗接代。其实这些都是封建制度下的陋习。

其实这些陋习都是封建制度下的产物,不管三妻四妾,还是重男轻女。都是对女性极大不尊重,所以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陋习马上就被改掉了,从此我们国家只有一妻一夫制,再也没有三妻四妾这种制度。

有简单的仪式,不需要明媒正娶,三书六礼,不需要拜堂,随便坐个小轿,摆个酒席就可以了。

妾,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说文》兑为妾。--《易·说卦传》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

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

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简阳贾家场富人刘某某,纳妾7个,其最末一个小老婆是在刘78岁时用三百个银元在某地所纳,年仅18岁。旧社会,自愿把女儿与人为妾者,大多是穷困到了极点,或是迫于官,宦,富,豪的*,威,不得以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单,身的。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

《礼记》:"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天子之妃曰“後”,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

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理的,也很少发生。其实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继承权。在李氏朝鲜,庶出的子女需把父亲、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视为主人侍奉。

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中国宋代之前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男子娶正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于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后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后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明清之后嫡庶之分逐渐减弱,常有人在正室死后把妾扶正为继室。

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妓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妓,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后,于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另外也有人在外包养良民女子,称为“外妇”、“别宅妇”。

妾的名称,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妾还有许多别称: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妇、孺、如夫人、小夫人、侧室、偏房、小星、篷贱、属妇、逮妇、副室、副房、小老婆等等。另外,由于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众多,因而有着许多表示不同等级的名称。如汉元帝的后宫里,除了皇后以外,尚有昭仪、婕好、容华、美人、充仪、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个等级的多种名称。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级的妾。(《汉书·外戚传上》)

通常讲的皇帝妃、嫔,只是对帝王众妾的总称。有名分的妾又称侧室、偏房,她们的存在被家族和社会认可,然而地位与正妻有云泥之隔,无论表现在家族、社会还是死后的待遇上。

在生前,她们必须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们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就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在贾政和王夫人跟前,眼看着自己所生的探春尚且坐着,她却要侍立,还要给贾宝玉打帘子)。在社会上,她们与丈夫的官品带来的诰封无缘,也不能在婚寿宴席上露面。在死后,她们也不能够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庙(明代宗法尤严,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后被追尊为太后的妃嫔,也只能享受“祭,祀,别,殿”的入另册式的待遇)。

被尊称为“如夫人”的有头脸的妾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不具名分、仅仅供,主,人,享,乐,玩,弄的婢女(也称“姬”,红楼梦中称之为“通房大丫头”。

还有一种贵绅蓄养以供,声,色,之,娱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历史上以床头人赠人的士子不在少数,也有人见他人妾美而横加夺爱者。西晋石崇就是因为不肯以宠婢绿珠转赠孙秀,而失掉性命的。苏东坡南谪时以诸多姬妾赠人,以至日后有多人自称是他的遣妾遗腹所生。魏曹彰“爱妾换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傥”的风流佳话。诸如此类,皆可看出姬妾的社,会,地,位之低贱,竟与车马器物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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