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改已婚吗

领完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改已婚吗,第1张

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一定必须要改为已婚,但是建议改为已婚。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麻烦的出现;理论上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要改为已婚;由于婚姻登记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二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派出所户籍科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未联网,最好领取结婚证后最好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领完结婚证户口本需要改已婚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当事人领完结婚证后,民政局不会把户口本更改为已婚,需要持证人自己去公安机关进行更改。户口本改为已婚后,夫妻一方投靠入户至另一方的,才能成功的办理户口本。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理论上是要去的,但是没有硬性规定。

办理过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后,应当主动前往公安部门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否则会给以后带来很多的不便。需要变更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为已婚的,可以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前双方必做的5件事

1、做婚检,领证前三个月免费体检,检查对方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婚前检查,可以查出两人是否能结婚,是否能生育,孩子是否会有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发生。

2、查是否有已婚记录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填加证照,选择结婚证用来查看对方是否有已婚记录,防止一切欺骗行为。

3、查是否有网贷和欠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老赖,是否欠债不还。

4、查是否是失信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相查看个人征信报告,大到贷款负债、民事判决,小到水电煤气缴纳情况都能知道。

5、查是否有案底

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姓名筛选核查,就能知道对方有没有被起诉过,有没有被判过刑、坐过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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