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彩礼一般给女方要多少

广西彩礼一般给女方要多少,第1张

其实我觉得我们地区的彩礼钱还是非常低的,在我们这边结婚,男性一般压力都不大,但是如果你是江西老表,那结婚可就头疼了。

江西的彩礼钱在全国的排名都非常的靠前。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江西的,然后还要买车买房,当时女方的要求还是要捐款,交个首付还不行,结个婚真的像扒一层皮一样。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

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

农村结婚彩礼法律规定如下: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他常见的彩礼纠纷:

婚姻法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婚姻法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婚姻法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2021新婚姻法彩礼

1、最新法律中,关于彩礼的条款,主要是增加了一个““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此外的其他内容条款,目前来看并没大改动。

2、而按照法律条款来说,如果是在恋爱阶段,明确是双方中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东西,在恋爱关系结束后是不能退还的。而如果是在谈婚论嫁阶段,还没有登记,彩礼则是可以退还的。

3、如果已经登记的话,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满足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这笔财物让出资的一方生活困难了,也得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没有具体规定给多少,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规定的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是禁止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

彩礼是我国婚嫁延续下来的习俗。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就制订了婚姻的“六礼”制度,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

根据我国民法尊重意思自治,承认公序良俗的原则,民法典也绝不会一棒子打死彩礼这一习俗,而是承认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男方可自愿向女方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

扩展资料

彩礼广泛存在于中国的婚姻缔结过程中,是对明媒正娶、结两姓之好的礼仪性表达,是具有浓烈传统意味的乡村民俗文化。然而,如果脱离文化的仪式属性,而变成了婚姻的要价手段,则与彩礼的初衷背道而驰。

这些年来,农村彩礼水涨船高,从几千元到后来的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开始突破二十万元。包括彩礼在内的高额婚姻成本,使得一些农民家庭“望婚兴叹”,让一些农村的男青年结不起婚,还有可能让农民家庭致贫返贫。

农民受累于人情礼金,又不断地被卷进办酒席的人情往来当中。给祖先树碑要办酒席、建一层楼办一次酒席、一年内每个儿子给父母办一次寿酒,人情泛滥、大操大办消耗了农村家庭收入,许多家庭因此致贫或不能脱贫。“天价彩礼”、人情泛滥、大操大办等农村典型人情支出,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负担之一。

不可否认,“天价彩礼”的背后,也有农村地区适婚男女性别比失衡的结构性问题。但当彩礼变成了婚姻的明码标价,它不仅会侵蚀农村社会风气、破坏农村民俗文化,导致农村婚姻关系的货币化、情感关系的物质化、代际关系的功利化倾向,还会压缩农民家庭脱贫致富的空间、增加致贫返贫的风险,加大两代人之间的财富转移,埋下农村家庭的养老风险。

这说明,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因素,也要重视看不见的因素,通过移风易俗、净化风气,解决“天价彩礼”、人情泛滥、大操大办等问题,使得农村家庭人情支出回归到合理水平。

法律分析:民法典并未对彩礼作出新的规定,因此关于彩礼依然沿袭了旧婚姻法。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女方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男方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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