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父母着急把我们像小猫小狗配种一样撮合结婚?

为什么父母着急把我们像小猫小狗配种一样撮合结婚?,第1张

因为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基因为了生存下去是不择手段的。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基因遗传下去的需求还不是很强烈,因为留给生命体的时间还很长,我们的生殖能力还能保持比较久。比较紧迫的是生命体的存活问题,也就是吃饭,升官发财。所以年轻的时候,基因驱使下我们对生育的兴致不高,大家主要对房子车子票子比较感兴趣。因为如果生命体饿死了,基因也就跟着嗝屁了。可是等到了我们父母那个岁数,基因会认为你这个生命体反正也没多久好活了,就算活着也生不出孩子来了,因此就会命令你对自己的生活质量不关心,转而关心基因能不能继续遗传下去。作用在大脑上,就是催他们的孩子生孩子。所以我很体谅我的父母。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很不情愿生我,而将来等我老了,也不见得能对抗得了我的基因本能。

门当户对不一定幸福,但是差距太大肯定会有问题。所以有优越的条件是好事,起码在生活上会少很多摩擦。但有益就有弊,俩人都是被宠大的以后要是互不相让就会有很多矛盾。关键看两个人的性格合不合得来,爱·理解·包容信任才是幸福的基础。

陕西一对父母撮合表兄妹13年婚姻被判无效,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一、陕西一对父母撮合表兄妹13年婚姻被判无效是怎么回事?

陕西安康当地的一对夫妻在结婚13年的时间里面孕育了三个孩子,但是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却让人难以置信,因为这对夫妻竟然是表兄妹的关系,当地的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后判定,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当初这对表兄妹是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之下在一起生活的,后来两个人就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由于两个人感情出现了问题,所以最后双方就对簿公堂,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定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这对表兄妹的父母,他们对法律也是非常的无知,因为他们竟然撮合自己的子女和亲戚关系的对方在一起生活,这才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法院之所以会这样判决,是因为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明确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而这对表兄妹是非常亲密的亲戚关系,所以这样的婚姻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因此才会被法院判处无效婚姻。

三、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在这件事情当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这对夫妻生下来的三个孩子今后要怎么健康地成长,不过,我国的法律对于无效婚姻当中的子女是认可的,所以这三个孩子和有效婚姻当中的孩子具有同样的权利,后续双方会主动的去协商,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虽然无效,但是他们对于孩子是有义务去抚养和教育的,因此,孩子今后的生活,正常情况下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婚姻法里规定, 只要双方同意, 就可以去公证厅办理结婚证等相关手续。

所以如果恋人之间没意见,但有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不同意,在法律上没有效力

但是双方家长的意见对于当事人双方今后的婚后生活都是起着很大的影响, 不顾父母意见执意要结合显然是不明智的

作为儿女, 有义务尊重父母的意愿, 但不能盲目听从, 父母的思想观念和儿女肯定是有差别的, 代沟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和谐的交流去沟通

在恋爱的时候, 一般都是确定自己深爱着对方并愿意去组成新的家庭了, 才会向父母提出想结婚的想法, 在那之前把对方接到家里和父母碰碰头啊这些过程是必须的

这个过程应该是交往时, 父母反对, 能不能结婚; 而不是要结婚了, 父母才不同意; 父母若不同意, 在交往时就定会提出来, 这时就该思考, 是顺从父目的意见断了关系, 还是说服父母, 通过时间让父母渐渐接受对方。

父母撮合同居13年的表兄妹育有子女

陕西安康,小赵和小吴是表兄妹,在父母的撮合下,二人于2002年开始同居。同居后的三年内,小赵与小周先后生下一儿一女。2009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小赵再次怀孕,并顺利生下一个儿子。两儿一女,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可是二人的夫妻感情却止步于2018年。

原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赵和丈夫两个人早已被生活磨去了曾经的温情。某次,小赵和丈夫小吴吵架后,离家出走。小赵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本段婚姻关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小赵的父亲与小吴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因此,小赵与小吴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法院判婚姻无效,小编看法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包办婚姻的事情存在?属实有点搞不明白小赵的父母是怎么想的,竟然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亲哥哥家的孩子。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本案到底触犯哪些法律知识呢?这时有网友质疑,如果小赵庭审突然反悔,法院是不是就无权过问了?

其实不然!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就算赵某撤诉也不行。近亲结婚不但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后代的健康也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根据医学研究表明,近亲属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进而影响家庭幸福。

所生育的子女及共同财产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最后,希望所有人都能审慎的对待自己的婚姻,不要让“包办婚姻”毁了自己的一生。

  天津对于男婚女嫁,与其他各地没有两样。旧时,男女在十七八岁就要结婚。彼时男女都是媒妁之言,家长作主父母包办,没有自由恋爱,不是婚姻自主。当自己子女大了,做父母的时常把孩子婚嫁的事放在心上,俗语说“给儿子说媳妇”,“给闺女找婆家”,这些事大多数都是由母亲操持。男方的家长希望给独生子娶个好媳妇,女方的家长希望给闺女找个好婆家,双方的心情是一样的。  在旧社会,男孩子到了十五六岁时,已经受到相当的教育了,财主家的孩子已经进入中学,一般家庭的孩子也都进入工商界学生意或学徒去了。  他们的穿装打扮,已像大人一样,因为都受着封建礼教的约束,绝大多数都是规规矩矩,堂堂仪表。在旧社会,孩子要没有文化水平,或者再不规矩,在街坊邻居、远近亲友中就会造成不好舆论,他不但找不到工作,连媳妇也说不上。虽然有的家长有势力,有门路,孩子出去做事不算困难,但是他的孩子总是离不开街坊里巷,说媳妇还是要仰仗着街坊邻居。单说“说儿媳妇”这一件事,做父母的要费尽心血,求亲托友找媒婆,想说个门当户对、才貌相等的方才称心如愿。但是无论怎么说,也是不能头清眼亮地看到姑娘的本来面目。各家的父母都想为儿子娶一个孝顺公婆、知道三从四德、贤惠美貌的媳妇,但这种愿望是被动的、徒劳的。倘若娶了一个丑陋无知或是娇蛮成性的媳妇,不但不能组成美满家庭,而且婆媳不和,夫妇不睦,势必造成终身遗憾。所以当年说媳妇就如同请“神”一样。女方家长为闺女择婿也是如此。这是由于旧社会风气不开,父母包办的害处。这个问题穷富是一样的,都得“碰运气”。  旧社会婚姻不自主,就产生了媒婆。男女方的家长全是想通过媒婆这个渠道来完成子女的婚嫁大事。媒婆常串百家门,包括财主大户,她们被认为是“三姑六婆”之一,是旧社会里的寄生虫。各宅门的太太们都离不开她们,因为她们常出入各门各户,谁家闺女、儿子的外表面貌怎样,各家的身份财势如何,她们心里都有底,看到某两家合适,就走动双方,鼓起如簧之舌,想方设法把这门亲事撮合成。她们每说合成一桩婚姻,可以得到不少的谢礼。如果是门当户对,双方亲家和睦,夫妻和美,并且连生贵子,这个媒婆更要“讹”上你了。逢年过节、生日满月、大小喜寿事,也必来道喜拜寿,老的少的都得给她钱,这还不算,何时她走不了爬不动了才算完,还得管她叫妈妈。如果遇上不可靠的媒婆,只为赚钱,她两头瞒着,成亲以后夫妻不和,公婆看不上,儿媳妇又厉害,成天打架吵嘴,把一个家庭闹得乌烟瘴气,这时媒婆就远走高飞,永不登你的门了。所以说媒为生的媒婆,究竟是不可靠的。讲究的家庭,为了郑重对待儿女的婚嫁,常是经“大宾”出头撮合,大宾者,介绍人也。由亲戚、朋友担当“大宾”作媒,介绍成亲,这个形式比较庄重。介绍人“大宾”与男女方都有交情,肯于出来撮合,是为了两家结成秦晋之好,毫无图利观念,所以没有什么隐瞒性,或者有的男女两方的家长,也是亲友,由大宾一说即合。

在法律上肯定是不合法的,法律只认结婚证,所以你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如果哪天男方不想和你处了,对你说声再见就可以分手了,退一步讲即使你怀孕了男方坚决分手你也没招。这样的事太多了,所以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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