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不可以结婚。
根据规定,男女均需年满22周岁才可以自愿结婚。同时,还规定,男女双方要自愿结婚,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诱骗,否则婚姻无效。因此,18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自主结婚的权利,必须等到年满22周岁才可以自愿结婚。如有特殊情况,未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结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经过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无其他婚姻关系等,并且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总之,未成年人不具备自主结婚的权利。
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应当自愿结婚,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诱骗;
2、男女双方应当年满22周岁,如果未满22周岁,需要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姻亲;
4、男女双方不得与他人有婚姻关系;
5、男女双方不得患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
6、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婚姻无效;
7、在结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应当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以确保双方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如果其中一方患有影响婚姻生活的疾病,应当如实告知对方。
综上所述,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结婚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当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法律规定,18岁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
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双方登记结婚时男性年龄最少要22周岁,女性最少要20周岁。故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因此未满18岁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结婚流程如下:
1、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办理结婚材料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标准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定的除外;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无论男女,十八岁都是不可以结婚的。
男方的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以上,女方的结婚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男女双方不到这个法定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民法典确定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18周岁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我国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满足结婚年龄,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审查,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8岁是不可以登记结婚的,因为我国法定结婚年龄均超过十八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且根据现行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男方不得低于22周岁,女方不得低于20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主观:
1不可以。 2我国领结婚证的法律规定年龄为: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办理结婚登记 , 领取结婚证 ,要达到结婚法定年龄,即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 ,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无论男女,十八岁都是不可以结婚的。男方的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以上,女方的结婚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男女双方不到这个法定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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