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逾期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后果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曰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本条是对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以及逾期支付保费后果的规定。宽限期,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情形下,投保人如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在一定的宽限期内(通常为30日或60日),该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因逾期缴费失效后2年内,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公司)审查同意,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的情形。
显然这里咱们的保单已经过期3年没有交续期保险费已经超出2年可申请复效的期限了,已经不能再通过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方式来申请恢复保单效力了,只能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所以为保证保险单的效力一定要及时进行续期缴费,万一发生风险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险理赔。
中国人寿没有结婚保险,曾经推出过一款恋爱保险,大概意思是只要两个人恋爱,在一定时间内结婚,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礼金或者玫瑰。网上一直流传的一万朵玫瑰花,就是指的这种恋爱保险。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价格便宜,只要相爱的两个人最终走上了婚姻殿堂,基本就能得到万朵玫瑰,很多年轻人为了见证自己的爱情,纷纷去购买。
可是这种保险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严格来说是不能推出的,无论是人寿还是其他保险公司,恋爱保险基本已经下架。现在市场对保险监管很严格,以后应该不会再推出,也就无法再购买。
1、恋爱保险
恋爱保险分很多形式,最基础的就是几十块钱的大学生玫瑰版,只要在固定时间内结婚,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赠送一万朵玫瑰。相反,如果没有结婚或者超出时间限制,保险就会自动作废。除了大学生玫瑰花之外,还有军人玫瑰花、社会人士玫瑰花,不同的人群还有钻石和现金版。因为钻石和现金都是真金白银,所以购买的价格也相对较高。
其实这种保险,说白了就是利用美好期许作为营销手段,很多年轻人比较冲动或者追求浪漫,就买下了保险。实际上保险要求3年到10年之间结婚,大多数情侣都无法坚持3年,也很难走到最后。
2、保险早已下架
关于恋爱保险的消息,一出现就吸引了各界人士的注意,很多贩卖心灵鸡汤的人,经常要提到这些保险。实际上保险早就被下架,他们为了吸引眼球,还把这种营销类保险当做自己营销的方式。
很多人看到后,会对这种保险充满向往,实际上只是为了满足内心对浪漫的追求。与其为不现实的东西买单,给双方增加压力,还不如好好享受当下。爱情本来就是这样,谁也无法保证以后会发生什么,当下的美好才是最重要的。
3、为什么要下架
这类保险早已下架,自然也就无法购买。至于下架的理由,其实非常简单。按照相关的规定,保险不允许是无实质内容的虚假噱头、约定的保险事故不会对保险人造成实际损失、不具有法律上成人的合法权益等。很显然恋爱保险就属于无实质的噱头产品,只是为了营利进行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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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刚结婚的新婚夫妻,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压力与风险是较大的,即便已有有社会保险的保障,一旦不幸发生意外或者健康风险,对未来乃至整个整体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您计划给自己夫妻补充份商业保险保障,是非常合适的。至于刚结婚的新婚夫妻该如何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建议您最好是优先考虑意外险、健康险等保障型保险产品。
刚结婚的新婚夫妻如何给自己夫妻购买适合的保险产品?
1、全面考虑自己夫妻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进行综合安排,避免重复投保,使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
2、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医疗保险,规避自己夫妻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带来的风险。
3、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重大疾病险等长期健康险,投保时要注意健康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免赔额。
总之,提醒您,刚结婚的新婚夫妻制定商业家庭保险规划,一定要注意综合自身的各项保障需求,全面的构建适合的意外、健康的保障体系,提供专业的适合众多人群的保险产品供您选择。在此,您可以参考:
人们都会尊重重要的人,如果你有某一种东西令人刮目相看。
—– 柴田和子 —–
这句话出自于柴田和子。她连续三十年拿下日本保险业第一名,两度名列金氏世界纪录。一九七八年首次登上「日本第一」的后座,之后连续十余年卫冕成功,使得「日本第一业务员」成为她个人的商标,到哪儿都通行无阻。
她不轻声细语、敢激动拍桌乱叫,甚至教训上司与客户,视成规如粪土,比男人更有胆。她说: 推销是聪明者的行业,靠勤劳是不够的。 而胆识,才是她最令人刮目相看的地方。她的胆来自于一无我惧的勇气;她的势则源自于他对自己的深入了解。即便已是销售女王,柴田至今不请司机,每天,她一个人搭电车,从八王子站到新宿,更徒步或转搭计程车到公司上班。。
柴田认为行销成功关键在于:多少人相信你说的话,愿意给你多少帮助。如果你到这一刻为止的人生都在给予,对任何人都是施,那当你想有所做为时,周围的人都会群起支持你!! 这世界上多的是要求回报与代价的人,但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往往是那些不存算计、不求报偿的行为,这些行为在不知不觉间书写了人生。
柴田和子大事纪(摘自:带种女王的千亿奇迹:连续三十年日本保险冠军柴田和子的成功学)
◆一九三八年 出生于日本东京。
◆一九四八年 父亲去世,由母亲独立扶养其兄妹三人。
◆一九六六年 结婚,离开三阳商会,做专职主妇。
◆一九七○年 进入日本第一生命保险公司新宿支社。
◆一九七三年 成为MDRT会员。
◆一九七八年 首次登上「日本第一」的王座,此后连续三十年皆为日本第一。
◆一九八二年 取得一张七十亿日圆(约合新台币十一亿元)、员工七百人的企业保单。
◆一九八八年 业绩列名金氏世界纪录年鉴。年度业绩列入一九八九年《金氏世界纪录》。
◆一九八九年 担任MDRT日本分会会长。
◆一九九○年 第一生命授予「永世王座」荣衔。
◆一九九一年 年度业绩相当于八百零四位第一生命业务员之业绩总和。
◆一九九三年 个人寿险保费收入达七千六百八十万美元,年度业绩再度列入一九九四年《金氏世界纪录》。
◆一九九四年 在MDRT年会上成为第一位东方人的演讲者,以全程英语进行。
◆一九九五年 任全日本生命保险外务员协会(现Japan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Advisors,简称JAIFA )会长。
◆一九九七年 业绩创下四百四十五亿日圆最高纪录,是第二名的八倍。
◆二○一二年 应台湾台北《商业周刊》之邀,在「王者论坛」发表演说。
柴田和子认为保险业务员,或者任何一种行业的业务员,最好每个月都订下业绩目标。虽然经常听到「目标额达不成,糟糕了!」的惊呼声,但是如果不为自己的工作订下努力的目标,而只是随兴所至的做业务的话,一个月工作下来绝不会有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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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来:带种女王的千亿奇迹:连续三十年日本保险冠军柴田和子的成功学
您好!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是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保障需求情况考虑的。正常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的一般顺序为:意外险、健康险以及养老险产品。依据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优先考虑给自己完善必要的意外险与健康险等保障保险产品。
适合您保障型的保险产品,主要有意外险、重疾医疗险等险种。依据您的经济情况,建议您不妨先给自己购买必要的消费型的意外与重疾综合保障的卡式健康险产品,此类保险产品,通常是非常实惠的,而且保障责任也相对十分的全面。
女人结婚了,找不到安全感,想为自己买份保险,可选择购买保险的顺序如下:第一购买意外险,第二购买重疾险,最后是选择人寿养老险,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 在选购保险产品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在进行保险产品的购买时,一定要考虑自身的情况,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不能为了以后的小利益,放弃基本保障,那怎样买保险呢,专家建议,一般保险产品的购买顺序是意外险-健康险-人寿保险-投资理财,个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购买。
第二 购买保险产品要视个人的经济情况而定,个人的经济收入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确定的和不确定的。很难维持在一个一成不变的水平,在进行保险产品的选购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决定怎样买保险,既要使经济能够长时期负担,又能使个人得到应有的保障。
第三 购买保险产品要合理搭配险种,投保人可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做一个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得到全面的保障。另外,在您准备购买多项保险时,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四 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视损失程度大小决定购买与否,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担风险,对于较小的个人可以承担的风险来说是没有必要投保的,但是对于有严重损失风险的就适合于投保,这种保险的保险费会较高,在购买保险前,作为投保人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损失程度有多大,程度越大,就越应当购买这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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