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的花样年华郎德贵娶谁了

养父的花样年华郎德贵娶谁了,第1张

和月枝在一起了

1960年代的香港,报馆编辑周慕云(梁朝伟 饰)与太太搬进一间住户多是上海人的公寓,和某家日资公司的贸易代表陈先生与太太苏丽珍(张曼玉 饰)成了邻居。因为发现各自在外工作的配偶背着他们有了婚外情,周慕云和苏丽珍开始见面商讨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相应对策。

起初两人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就事谈事,可是日子一日接一日过去后,在周围一帮上海邻居的闲言碎语中,他们发现配偶的事早空出了他们的脑袋,彼此眼里只剩下了对方,而刻意回避已生出的感情的结果,是更加刻骨的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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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 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依亲移民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除结婚证明书以外,其他一些辅助材料也是参考的对象。如: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租约、纳税表、证明配偶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房屋抵押贷款、联合消费者贷款,或罚金25万美元。外国人如经证实有假结婚前科纪录者,不得再以婚姻关系申请移民美国。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诉时,与身体上的虐待相比较,精神上的虐待较难以证明。以下行为可说明属于精神虐待:扣压绿卡、证件、金钱、管制行动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和亲人见面”,“你没有绿卡那儿也去不了”一类的言语。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请豁免,最好找律师、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比较相信有律师代表的申请人。

  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经移民局核准后,他的姐姐可申请他本人的移民签证,姐夫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时申请同行或随后赴美移民。利用最亲亲属项目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与美国公民女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为他们申请移民。当然,某甲获得移民身份后,也可以第二类优先,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一、直系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二、其他亲属移民:

  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年度限额的制约。非直系亲属依照其亲属关系的亲疏,分为四类优先人员:

  1、第一类优先(P1):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的规定,第一类优先每年的限额为23400人。

  2)第一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A、P1-1: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

  B、P1-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3)第一类优先移民所需的文件、表格:A、表I-130; B、归化证明书(美国公民证书)及出生证明书;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及与其父母关系证明;D、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2、第二类优先(P2)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二类优先的移民配额每年为114,200人。

  2)第二类优先移民对象:

  A、P2-1: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B、P2-2:美国永久居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养、继子女;C、P2-3:以及他们的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离婚的单身子女;

  3)第二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文件及表格:

  A、表I-130;

  B、绿卡持有者的绿卡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与绿卡持有人的关系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从目前情况看,申请P2的人士较多,形成了排队现象,一般要等候2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

  3、第三类优先移民(P3)

  1)根据美国1990年新移民法,第三类优先的年度配额为每年23400人。

  2)第三类优先移民的对象:

  A、P3-1: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合符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B、P3-2:以及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C、P3-3: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3)第三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表格及文件:

  A、表I-130;

  B、美国公民的归化证明及出生证明;

  C、移民申请人现行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

  4、第四类优先(P4)

  1)根据美国新移民法,第四类优先移民的年度限额为每年64800人

  2)第四类优先移民对象:

  A、P4-1: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B、P4-2:兄弟姐妹的配偶;

  C、P4-3: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

  3)第四类优先移民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及表格:

  A、表I-130;

  B、美国公民的出生证明、归化证明;

  C、移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

  D、移民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的关系证明;

  E、移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F、移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6岁以下免);应该指出的是,第四类优先的配额少,即:只能占移民总额27万的24%,即64800人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美国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21岁以下) 亲属移民绿卡是指通过某些家庭关系申请绿卡,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叫做申请人,等待获得绿卡的人叫做受益人。可以办理亲属移民第二种类,俗称四类优先(preference),每年大约一共有226,000个名额。第一优先大约有23,400个名额,是指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岁以上);第二优先大约有114,200个名额,分为两小类:1 美国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21岁以下); 2 美国绿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21岁以上)。第三优先大约有23,400个名额,是指美国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21岁以上);第四优先大约有65,000个名额,是指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显而易见,有几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亲属移民的。亲属移民的申请步骤视优先的不同及受益人是否在美国而有所不同。如果受益人身在美国,超级优先的亲属移民可以直接在当地移民局申请(I-130),受益人也可以同时递交转换绿卡身份(I-485)的申请,而其它优先的亲属移民必须先向本地所属的移民中心递交移民申请,等到排期以后,受益人才能向当地移民局递交转换绿卡身份的申请。如果受益人身在国外,所有的亲属移民必须先向移民中心递交移民申请,其中,美国公民还可以同时为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K-3K-4签证先进入美国,然后在美国境内递交转换绿卡身份的申请。而其他的移民申请在被批准后,案子会自动转到美国国务院下属的国家签证中心,进而转到相应的美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手续。另外,美国公民还可以申请未婚妻夫签证,来美国后成婚并申请绿卡。 各类优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结婚成家了,这个申请就会从第一优先变成第三优先,等待绿卡的时间就会更加漫长。但是,如果绿卡持有人加入了美国国籍,第二优先的申请就会一跃升为超级优先或者第一优先,等待绿卡的时间就会显著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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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金额:50万美元

移民申请人须投资50万美元于区域中心内的投资项目,为期5年。另有3-5万美元不等的发行费用。

二、投资期限:五年

投资期限为五年,五年后一次性返还投资款。

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2、申请人不要求具备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能力

3、申请人无资产要求,只需证明投资金额为合法所得

主演:张国立牛莉种丹妮曾培石云鹏

集数:40集

导演:张国立

状态:40集全

编剧:陈彦

年份:2010

地区:内地

首播时间:2010-12-23

首播平台:江苏卫视

类型:都市家庭言情

剧情介绍

电视剧《养父》是张国立执导,张国立、牛莉、种丹妮和曾培等主演。养父剧情讲述了主人公楼志军收养了三个孩子之后发生的种种故事。烤鸭厨师楼志军是三个孩子的养父。十多年间,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偶然情况下,陆续收养了现在16岁的大女儿小语,13岁的儿子小新,和6岁的小女儿小婉。楼志军含辛茹苦地拉扯着三个孩子,孩子们也懂事孝顺,父子父女兄弟姐妹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相濡以沫,相亲相爱。

不幸突然降临。楼志军罹患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又称小脑萎缩,此时开始发病,出现一系列身体不受控制的症状,医生诊断已到晚期,随着病情的加深,最终会失去行动能力,直至死亡。

楼志军虽然哀痛己身,却更加无法释怀孩子们的未来。三个孩子都是他的心头肉,小语高三,正值高考之际,学习出类拔萃,人品样貌俱佳,前程似锦;小新虽然顽皮,但心地善良,已经是个小男子汉的样子了,学习成绩虽然一般,但是爱踢球也踢得好,懂得维护家人;小豌长得跟个小天使一样可爱,只可惜有儿童先天性心脏室缺,所以六岁了还没有小学肯收她。楼志军决定给孩子们安排好未来再死,他开始给孩子们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楼志军工作的餐厅偶然新来一个同事佟爱玲。佟爱玲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往事的女人,八年前因为沉迷麻将而误入囹圄,前夫带着不满周岁的儿子离她而去。如今出狱,佟爱玲循着儿子的踪迹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佟爱玲虽然找到了儿子的下落,但是看到儿子和他以为是生母的继母之间亲密无间的感情,她不敢说出自己是谁,只敢偷偷的看着儿子。只有楼志军洞悉了佟爱玲的一颗易碎的慈母之心。佟爱玲也为楼志军这个父亲而感动。

养父剧照

这边楼志军渐渐的找到了三家人。但是这三家人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小新的父母是最先主动找来的一家。父亲葛先锋是出版社编辑,母亲马丽华是护士。十多年前马丽华不小心,孩子被拐走了,此后自责过深,精神有些失常。葛先锋和马丽华这些年相依为命,他对马丽华呵护过度,反而造成马丽华对他的过度依赖,对社会的恐惧和逃避。

小婉家的情况复杂而新潮,她母亲余亚男是当年学外语的高材生,为了赌气生下她,后来阴差阳错的和女儿失去了联系。现在余亚男成了某知名外企白领,马上又要和未婚夫纪平结婚,面对年轻时候犯下的错误,已经难以追悔,她想抚养小婉,却又不敢让纪平知道真相。而小婉的生父江成早已结婚,自己家也有了一个小婴儿,加上江成老婆包燕萍是个小市民,醋劲极大,江成虽然心疼小婉,送钱送物,却也不敢把小婉领回家去。

小语家的故事老套却恒久。老奶奶想要孙子,媳妇却生下孙女。突发情况下,领着孙女外出的老奶奶不慎和孙女走散了。因为知道婆婆不喜欢孙女,媳妇文芳认定是老太太故意的,老奶奶百口莫辩,这件事变成了这个家的心病。多年来,文芳都还无法摆脱对女儿的思念之情,婆媳之间心存芥蒂,无法和睦相处。生父金大鹏纵然现在生意兴隆、家财万贯,面对家里心痛的往事和两个女人之间的暗战,也是心力交瘁。更要命的是,孙子金宇飞在老奶奶的宠爱下顽劣异常,飞扬跋扈。

在楼志军的努力下,又经过了百传千折的磨难,终于,三个孩子都回到了自己的父母身边。楼志军的心愿了却,可以安心受死。他想悄悄一个人躲起来等待生命的终点。这个时候佟爱玲却愿意陪他走完最后一段路。在帮助楼志军寻找孩子父母的过程中,佟爱玲对楼志军已经产生了超越友情、爱情、亲情又同时包容那一切情感的情感。楼志军不愿拖累她,百般拒绝,但是终于两人还是携手走到一起。楼志军更加积极的和病魔抗争,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

孩子们回去之后,三个家庭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动,每个家庭原本隐藏着的终极矛盾都暴露出来了。葛先锋和马丽华真正的儿子其实早就身亡,他是为了马丽华能正常生活将错就错把小新认回家的,马丽华知道了这个惊天秘密;纪平知道了余亚男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的事,包燕萍也知道了江成和余亚男有一个女儿的事;老太太对回家的孙女满怀复杂的感情,婆媳之间矛盾没有真正解除,这时候金大鹏的生意又面临极大危难,金宇飞飞车出车祸,有生命危险。

最终,养父楼志军上善若水的大爱感动了所有人,他自强不息的精神也感染了所有人,他帮助这三个家庭化解了矛盾,真正在心灵上达成了和谐。连佟爱玲的前夫也原谅了她,儿子也和她相认了。在养父的精神力量的感召下,这原本陌路的几家人最终成就了一个温暖人心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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