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挪威、冰岛、芬兰、比利时、荷兰,亲兄妹、姊弟可合法结婚;日本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表兄妹结婚。
世界对表亲结婚的法律规定(2010)
深蓝色:表兄妹可以结婚合法
淡蓝色:有限制的允许
橙色:根据宗教和文化合法(主要是印度和印度教)
红色:禁止表亲结婚(不属于犯罪)
粉红色:禁止,但有特例
深红:视为犯罪,会受到刑罚
灰色:没有资料
在法律层面上,表兄妹是不能结婚的。
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进行婚配,成为近亲结婚。由于双方的遗传基因有太多的相似,大大加大了隐形基因的遗传,生的孩子容易患先天缺陷。
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华文明很注重家庭关系的合理性,历朝历代对近亲结婚都深恶痛绝。同在一个大家庭里再熟悉不过了,一旦打破亲情关系上升到爱情,难免不会显得尴尬!
表兄妹结婚,弊大于利,而且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
(来源于网络)
表兄妹属于近亲,结婚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以表兄妹结婚不合法。
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
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扩展资料
近亲之间通婚由于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
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分析:丹麦、挪威、冰岛、芬兰、比利时、荷兰亲兄妹可合法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现在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在上世纪50、60年代,法律对近亲结婚没有明确的限制,导致还真有人表亲结婚的。
老家村里面就有这么一户表亲结婚的人家,现在这对夫妇都已经70多岁了,由于和他们家比较近,对他们家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
这对夫妇结婚后一共生了3个小孩,2个女儿1个儿子。大女儿和儿子生下来都是哑巴,只有小女儿比较正常。
所以从生育小孩方面来讲,这个是真有影响的,这可能就是遗传学上所阐述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在基因上带来的缺陷,村里面的人也都是这样认为,自从他们家生下了两个哑巴孩子之后,就基本上没有见到或听说过周围有表亲结婚的了。
这两个孩子也可怜,由于不会说话,从小就没上过学(农村条件有限,没有聋哑学校),一直跟随父母干农活,也不能到外面去打工,所以他们家劳动力不缺,一家人日子倒过得去。
长大之后,儿子由于是这个特殊情况,不可能找到老婆,所以现在快50岁了,还是光棍一个,但人还算勤快,每天像条牛一样干活。
大女儿没有出嫁,可能是考虑到家中的情况,所以招了个郎在家,只是男方有些懒惰,整日游手好闲,喜欢喝酒打牌,生了两个儿子也还比较健康,智力也没有问题,有一个还考上了大学。
小女儿生下来就比较正常,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身体也比较健康,很早就结婚生子了,据说现在生活比较幸福。
这对表亲夫妇自打结婚后就是女强男弱,我们小的时候经常见到男的被老婆喝骂,甚至挨打,现在他们都进入了晚年,女的脾气也温和了不少,两人反而感情更加好了起来,与一般老年夫妻没有什么区别。
近 亲 结 婚
亲缘相近的个体间的通婚。一对夫妇,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亲结婚。表兄妹结婚,就是较常见的近亲结婚。大多数国家都不鼓励近亲结婚,甚至禁止近亲结婚。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下表列举了几种隐性遗传病,表明近亲结婚后代的发病率是非近亲婚配后代发病率的数倍。
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为此,许多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据调查,近亲结婚率,城市约为 07% ,农村 12% ,有的高达 28% ,某些山区农村、海岛由于交通不发达,近亲婚配更高,因而遗传性疾病就较多。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降低以至消除隐性遗传病发病率,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措施,是优生的主要内容之一。
继兄妹可以领结婚证。法律明确规定了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继兄妹虽然名义上以兄妹相称,但实际上继兄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
一、不能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二、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二)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隐瞒这一事实在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登记确定的婚姻属无效婚姻。确认原、被告的婚姻无效,依法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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