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配偶投靠要看夫妻双方的身份属性,不同的身份属性,需要年限不同,上海市都是一样的,没有分区,具体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 》(沪府[2009]70号)
第二条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第二条
(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
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上海市配偶投靠办理方式:
一、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初审,市公安局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应当作出审批同意的决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或者申请材料虚假、无效的,应当作出审批不同意的决定,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
三、根据现有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存疑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对补正材料后仍存疑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或者退回公安派出所补充调查,并根据相关结果,分别依据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审批决定。
经调查取证后,客观事实仍无法查清的,应当作出审批不同意的决定,并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公安分局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在5个工作日内连同审批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派出所。同一户口审批事项退回补正材料以一次为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公安分局退回的审批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无法补齐证明材料的,应当作出书面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关凭证。
申请人自收到《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仍未补齐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公安派出所应当作出审批终止决定。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或者书面情况之日起2日内,将相关材料连同审批材料一并报公安分局,并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结婚落户上海户口的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结婚满10年,具体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
2、有上海的落户地,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依据上海公安部门的规定:
对于夫妻分居一方在异地户籍的、要在上海入户的要求为: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 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1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办规定,与上海户籍人口结婚期满15年的非以上人员。
可以根据下面的相关法规来选择:
上海户口,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拥有上海户口有这些好处:
1、在限购令下,还可以在上海买房。
2、子女可以在上海上学,包括9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3、可以申请上海的保障性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4、其他上海市民享受的待遇(这些一般外地人只要有居住证也同样可以享受)。
5、可以在上海退休,按照上海的标准发放每月的养老金。
6 谈恋爱有上海户口更有优势。
取得上海户口的条件:
一、人才引进政策: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三、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分析:1、需要10年的:最普通的情况,上海户籍方落户上海满10年,结婚满10年;
2、需要7年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华侨或者少数民族身份;
3、需要5年的:支内、知青5年;或者上海户籍方是残疾人。
办理夫妻投靠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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