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很多夫妻结婚时会把户口迁到一起,那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办呢?
如果双方离婚时携带约定或其他证明要求迁移,双方通常应及时遵守和处理迁移手续。由于户籍政策各地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户籍迁移者可以选择向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属逃离的方式,在当地签发亲属关系证明书后,可能需要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处理。分家单独设立户口有点麻烦,通常条件会随着时间的不同地方有所不同,大部分地方即使属于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等分户,也需要单独的房地产,并符合当地相关的户籍管理条件。
离婚后户口怎么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4、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5、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6、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如果女方长期在当地居住,对当地比较熟悉,很多事情都是在那里办理,一旦户口从外地转移过来,要改变这些事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要转户口,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这个女人不仅要考虑她未来的工作,还要考虑她未来的生活。所以除了衡量各方面,比如当地的朋友,当地的工作,当地居民的一些好政策也是考虑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动账之前一定要想清楚。
总之,离婚对女人和孩子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他们和孩子的户籍。如果你做了错误的选择,可能会影响你可以享受的权益。所以建议你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给自己造成更多的麻烦。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迁移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其一、迁回原籍;其二、另立门户;其三、再婚后再迁。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