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老人捡了一个女弃婴已经抚养长大,如今过得怎么样了?

2004年,老人捡了一个女弃婴已经抚养长大,如今过得怎么样了?,第1张

对每一个父母来说,孩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多少人当了父母之后就瞬间成熟了起来,可以说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孩子的人,但是凡事也有例外,中国曾经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封建统治,有很多旧思想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依然存在他们的脑海当中,所以在早些时候,有些家庭重男轻女,如果家里生了一个女儿,有的时候还会抛弃掉。

当然也有的是因为孩子出生之后因为患上了一些疑难杂症,家里也没有那个条件给孩子医治,所以在早些年的时候,大街上的弃婴非常多,在2004年的时候,有一个老人就在一个垃圾堆旁边捡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老人将这个女婴带回家抚养,如今那个女婴已经长大成人了,但是老人一家却没有了笑容。

一、捡到一个弃婴

在2004年的时候,一个叫做路安邦的老人在捡废品的时候,在一个垃圾堆旁边发现了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女孩,当时这女孩哭的特别伤心,路安邦就上前查看,一开始路安邦并没有打算将她带回家的,毕竟自己家的条件也不好,于是就将这个女婴带到了派出所,不过派出所的人告诉路安邦说,这个女婴已经被抛弃了6次,就是一直找不到亲生父母,于是路安邦就想着这个孩子这么可怜,给她找一个合适的家庭寄养算了,于是路安邦就联系了一户人家。

二、给弃婴治病花光所有家产

可是那户人家发现这个女婴的尾椎上长了一个瘤子,还不知道治好需要多少钱呢,于是这户人家又把女孩送回到了路安邦手里,这一次路安邦决定亲自养活这个小生命,于是他就和老伴一起去给这个女孩办了收养手续,并且给她取名“源源”,而至于源源尾椎上的那个瘤子,去医院详细检查之后发现是脊髓栓,还是比较严重的,路安邦也决定给她医治,为此路安邦差不多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房子都抵押出去了,好在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源源的病情后来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现在的源源已经成长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看着非常有活力,但是路安邦却因为这些年的过度劳累,身体也垮了,先后出现过肠堵塞、疝气等病,也是做了不少的手术。

三、路安邦身体出现疾病

当时的路安邦手里已经没有几个钱了,一家人的脸上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笑容了,但是他的好心事迹被爆出来之后,社会各界人士都纷纷表示要援助路安邦,可是都被路安邦拒绝了,因为他想要存些钱给源源治病,给她一个美好的人生,自己年纪这么大了,觉得治不治都无所谓了,一心只想着那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孙女,这也是让无数网友都非常感动的事情,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结语:人们常说好人有好报,路安邦作为一个好人,他目前的处境可能比较糟糕,但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路安邦一定会有好报的,相信他的身体也会逐渐好转,毕竟有了这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

一次外出,改变了一位上海阿婆的后半生,一次善举,也改变了一个混血弃婴的一生。二十年前,上海阿婆朱水宝,不顾周围人的反对,毅然收养了黑人混血弃婴,将他视如己出。

让他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如今这个混血弃婴已经长大成人,懂事听话,对阿婆更是贴心,甚至比朱阿婆自己的亲生子女还要孝顺。

阿婆与孙子

买菜竟 “捡了个孙子”

2000年8月8日,上海的朱阿婆在去买菜的路上,忽然听到路边草丛有婴儿的微弱的啼哭声。拨开草丛一看,竹篓里躺着一名婴儿,皮肤黝黑,身上还长满了痱子,小家伙边上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生于8月1日”。

看着哭闹不止的婴儿,朱阿婆心疼不已,一边哄着婴儿,一边检查孩子有没有受伤。

然后,朱阿婆将孩子抱回了家,给他洗了澡,但是孩子身上的黑色却怎么也洗不掉,朱阿姨给孩子洗完澡,上了药,一周以后,孩子身上的痱子终于好了,只是孩子的皮肤特别黑,每次洗澡怎么洗都洗不白。

小孩照片

心地善良的朱阿婆害怕孩子是得了什么怪病,就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朱阿婆这个孩子是个“混血儿”也就是外国人与中国人的孩子。朱阿婆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周围人却对这个“混血宝宝”议论纷纷,有人劝她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朱阿婆觉得跟这个孩子十分投缘。

虽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她却不忍心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想让这个“混血儿”能够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感受到父母的疼爱,于是朱阿婆决定将他抚养长大。

阿婆与海子

朱阿婆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小儿子刚刚结婚还没孩子,就成了孩子的养父母。朱阿婆给他取了一个新的名字“朱军龙”。

这个混血宝宝虽然和朱阿婆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只要朱阿婆不在身边,就不停地哭闹,只有在阿婆怀里才能睡着。

不久后,朱阿婆的小媳妇就怀孕了,也生下一个男娃娃,两个孙子,朱阿婆一样的疼爱。有了小孙子之后,朱阿婆更是觉得朱军龙这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对他十分宝贝。

阿婆与朱军龙

身份认定成难题

混血宝宝朱军龙渐渐长大,除了肤色不同,其他的和同龄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偶尔也会淘气调皮,朱阿婆看着他渐渐长大,十分欣慰。

朱军龙和朱阿婆的感情特别深厚,有一次朱军龙对朱阿婆说,等自己长大了就给奶奶买别墅住,他要自己一大家人住在一起。

等自己下班回家就给奶奶做好吃的,吃完了就陪着奶奶出门逛逛。朱阿婆听到话出自充满稚气却十分认真的“黑小囡”,不禁红了眼眶。

阿婆与朱军龙

“黑小囡”也渐渐长大,也到了该上学的时候了,但是学校却将其拒之门外,因为是外国人,而且没有身份证明,他的户口办不下来,身份问题无法解决,上学的事情自然是遥遥无期。

朱阿婆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一次次地跑相关部门,一个月之后终于开了一个身份证明,朱军龙可以读书了。

新学期开始了,朱阿婆为朱军龙准备了新的书包和文具,看着孩子脸上的笑容,朱阿婆觉得再累也值得。

朱军龙学习

刚刚进入校园的朱军龙发现自己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周围的同学也好奇地打量着朱军龙,但是朱军龙性格开朗活泼,很快和大家打成一片,成绩在班里也名列前茅,老师、同学都很喜欢他。

虽然是上了学,朱军龙的户口问题仍旧是没有解决。朱阿婆东奔西走,求了很多人,一定要给自己的孙子一个名分。

2014年的五月,朱阿婆已经六十多岁了,这十五年来,她坚持不懈。终于有了好消息,朱军龙的收养证和上海户口终于办下来了。

朱军龙长大

两年后,朱军龙也没有辜负朱阿婆的期望,高考取得了优异成绩。录取通知书收到后,他第一时间拿给朱阿婆,看着红红的通知书,祖孙两个十分高兴。

朱军龙他虽然是一个“混血儿”但是他生在中国,长在中国,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上海人,他说,会用自己的所学报效祖国。

利益面前,混血孙子成至亲

朱军龙上大学之后,努力让自己经济独立,他知道,奶奶年纪大了,是时候该自己好好孝敬她了。

祖孙俩

大二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要过家里的钱。他十分盼望假期的到来,这样他就能回家跟朱阿婆在一起,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候。

不久,家里赶上拆迁,原来的老房子将要被拆掉,朱阿婆一家分得了六间房,除了自己住的她给自己的子女每人一间,还留了一套房给自己的孙子朱军龙。

后来,朱阿婆和老伴住的房子出现了问题,就只能将房子卖了,卖房子的钱却被女儿和儿子偷偷拿走,用来还他们自己的债。

老两口无可奈何,本来想去和自己的孩子们同住,但是儿子们都漠不关心,装聋作哑,老两口这下只能露宿街头。

祖孙俩

这时候,朱军龙将奶奶和爷爷接进自己的小房子里住。朱阿婆和老伴对自己的亲生子女感到十分失望。

周末的时候,朱军龙从学校回家就会帮爷爷奶奶做些家务,给他们做做饭,讲学校里的事情。虽然这个房子很小很小,但是祖孙三人在一起很开心,很幸福。

朱军龙说,自己想快点毕业挣钱,就可以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让爷爷奶奶住得舒服点了。

虽然朱阿婆的子女对他们老两口漠不关心,但是朱阿婆和老伴在朱军龙的陪伴下过得也十分开心。邻里街坊也都很是羡慕老两口有这么个孝顺又懂事的好孙子。

爱心是没有国界的,朱军龙和朱阿婆这段超越血缘的亲情十分令人动容。都说血浓于水,血缘是维系人们亲情的强大的纽带,但是亲情却未必能够接受现实的考验。

朱军龙

种善因,得善果,朱阿婆是一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会被时间所善待,被命运所眷顾。愿,世间多一些善良。

1 我是孤儿想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找当地社会福利院挂靠户口,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孤如果有亲戚,可以以投靠亲戚的方式入户,否则,可以由福利院代为办理户口挂靠。

1、被遗弃的婴幼儿由当地派出所值班警察出具送养证明(一定经过这一流程,即使弃婴被遗留在福利院门外,也是由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市民身份向所在片区派出所报警)后,送往儿童福利院。

2、儿童福利院值班人员接收送养证明,登记弃婴来源(一般为某地派出所)、收养时间、弃婴性别、穿着及随身物品(尤其是纸条或信物等),记录收养时的一般情况(部分弃婴在收养时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给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当场取名,完成收养手续,交回执于警方。

3、儿童福利院负责档案手续的工作人员根据弃婴的实际情况记录年龄,对于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儿进行年龄估测,一般这种估测是通过弃婴的生理发育特征(如脐带、牙齿、头围或运动言语的发育)进行,推断出大致的出生日期。

4、以福利机构的名义登报公示弃婴的姓名(收养时所取)、出生日期(通过估测)、送养来源、收养时间。公示期为三个月。

5、公示期结束代表弃婴身份成立(公示期间弃婴家长主动领回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之后由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整理弃婴的以上基本信息(即代表出生证明),交由福利院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户口办理,弃婴的户口所在地即为该地派出所,户口地址即为履行收养的儿童福利院。

2 我是孤儿想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找当地社会福利院挂靠户口,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孤如果有亲戚,可以以投靠亲戚的方式入户,否则,可以由福利院代为办理户口挂靠。 1、被遗弃的婴幼儿由当地派出所值班警察出具送养证明(一定经过这一流程,即使弃婴被遗留在福利院门外,也是由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市民身份向所在片区派出所报警)后,送往儿童福利院。

2、儿童福利院值班人员接收送养证明,登记弃婴来源(一般为某地派出所)、收养时间、弃婴性别、穿着及随身物品(尤其是纸条或信物等),记录收养时的一般情况(部分弃婴在收养时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给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当场取名,完成收养手续,交回执于警方。 3、儿童福利院负责档案手续的工作人员根据弃婴的实际情况记录年龄,对于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儿进行年龄估测,一般这种估测是通过弃婴的生理发育特征(如脐带、牙齿、头围或运动言语的发育)进行,推断出大致的出生日期。

4、以福利机构的名义登报公示弃婴的姓名(收养时所取)、出生日期(通过估测)、送养来源、收养时间。公示期为三个月。

5、公示期结束代表弃婴身份成立(公示期间弃婴家长主动领回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之后由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整理弃婴的以上基本信息(即代表出生证明),交由福利院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户口办理,弃婴的户口所在地即为该地派出所,户口地址即为履行收养的儿童福利院。

3 孤儿长大后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怎么办结婚证

孤儿的生活费学费是国家民政部门出的,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一般抚养到18岁。户口是福利院到户籍部门上的。所以以后结婚就去福利院开户口证明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4 没有户口本怎么结婚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问题一:捡到弃婴应该怎么办? 交到孤儿院或报警吧。可怜的孩子!唉~~~~~

问题二:想知道捡到弃婴该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首先要符合条件~

没小孩

满30岁

有一定经济条件

然后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给开个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之后到你们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要做身罚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你们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持上述证明及你们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 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查找汪以生父母的弃婴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还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才会为你们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你们凭收养登记证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

问题三:我捡到一个弃婴该怎么办? 交民政局哦

问题四:派出所接到捡拾弃婴报案应怎样处理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需要认真进行询问,做好询问笔录,并填写《弃婴、儿(疑似)捡拾证明登记表》、《弃婴、儿(疑似)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询问完成后,派出所应当告知市儿童福利院,并会同福利院在24小时内将捡拾弃婴儿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在此期间,儿童福利院派人履行临时监护。

问题五:捡到弃婴如何上户口 一、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

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司发通〔1993〕125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和公安

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已办理公证的,抚养

人可持公证书、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二、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

发现地的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 、街道办事

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人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2

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

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生育子女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

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并由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

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登记集体户口。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予以办理收养手续。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

(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 、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出具收养前当事人《子女情况证明》。在公告期内或收养后有检举收养人政策外生育的,由人口计

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确属政策外生育的,由人口计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捡拾地没有社会福利机构的,可到由上一级人民 民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

3收养人不满30周岁,但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且愿意继续抚养的,可向弃婴和儿童发现地

的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助养申请,登记集体户口后签订义务助养协议,监护责任由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

后,仍符合收养人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4单身男性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女性弃婴和儿童,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和儿童送交当地县(市)人民 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收养女性弃婴和儿童,后因离婚或者丧偶,女婴由男方抚养,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抚养事实满一年的,可凭公证机构出具

的抚养事实公证书,以及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或者其妻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人民 民>>

问题六:捡到弃婴报案后想自己收养,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弃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再到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证明;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 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七:2011年捡到一名弃婴未报警,上户口怎么办? :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问题八:捡到弃婴当时报案该怎么办 可以再次报案啊

问题九:我捡到一个弃婴13岁了还上不了户口怎么办 ◆《收养法》中对收养人的条件有“无子女”的规定。但是《收养法》第八条第二款还有这样的表述:“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这表明,有孩子的人士,完全有资格收养孤儿,而且可以收养一个以上。

◆《收养法》第六条,关于收养人条件的条文中的表述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这意味着30岁以上的公民,不论已婚未婚,都有收养孩子的资格。不过,《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意味着,单身男性只有40岁以上才有资格收养女性孤儿。

◆没有生育的夫妇收养孤儿,只要收养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事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如果是已婚人士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面。夫妻双方收养孩子,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助养手续相对简便

◆助养与收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孤儿和残童成长的一种形式,助养人与被助养人之间没有法定抚养和赡养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被助养的孤儿和残童的姓名不能更改、户口不准迁移,其法定监护人仍是儿童福利院。

◆愿意助养地震孤儿的人士,可以与灾区当地的社会福利部门签订协议,对一个或多个孤儿进行结对捐助。通常,需要助养人定期(通常是按月)向孤儿提供定额的生活、学习费用,直至其成年。

◆助养孤儿的经费额度,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助养的标准比较灵活,以助养人的意愿为标准,每月少则上百,多则上千,不同层次均可选择;确认助养关系后,助养人可以在节假日把地震孤儿接到深圳家中,让其享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怀;助养通常在孤儿年满18岁后结束。

◆收养、助养有本质上的区别

◆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其中,收养孤儿不受无子女的限制,也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符合后三项条件即可。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将会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涉及到财产继承等敏感问题。在养子女成年后,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收养程序比较复杂,市民需前往被收养小孩的所在地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再返回本地为小孩办理入户手续。

办领收养登记,首先需要被捡养小孩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也就说捡到小孩,第一件事不是回家养着,而是先去报警备案,不然,等你想到要给孩子办收养收续的时候就麻烦了,搞不好计生部门还会找上门来说>>

一、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这是收养法对收养人条件的基本规定。

也就是说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明显不符合第一项,即无子女的条件。但是同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也就是说,要收养的小孩,如果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那么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它特殊限制条件:如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等。综上,只要符合“无子女”之外的其他各项条件,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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