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的女孩子结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结婚习俗

云南苗族的女孩子结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结婚习俗,第1张

我的老家是黔东南的台江县,那里有967%的人口都是苗族,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有着浓郁的苗族婚俗习惯和独特的酒文化习俗。

“游方”是我们苗族人民恋爱的主要方式。

我们那一般都是在晚上“游方”,但是农历三月十五的姊妹节(施洞镇一带)和“六月六”的游卯节(巴拉河畔一带)除外!

一般每个村寨都有两个指定的给青年男女“游方”的场所,在我们那叫“马郎场”,一个是晚上用的,一个就是给农历“六月六”时白天用的(一般都是在寨子边上的枫树林里。注:枫树是我们那里的风水树,一般都有3人合抱那么大)。

到了农历“六月六”那几天,本寨的姑娘都打着花伞,来到寨子旁边的枫树林里,唱起了飞歌。其他寨子的小伙子闻歌而来,先是勾肩搭背地对着姑娘们对歌,然后相中了喜欢的姑娘之后,就拖上那位姑娘到一旁对歌……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首开场白似的飞歌——

大西响大呀,

满娘季对多,

多咖上乃么,

呆洗“列啊”满“也哦”?

——啊……吼……

歌词大意是:来交谈吧,你们在那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有一辈子,(如果再不来交谈的话)哪个还能够与你们亲近呢?

看看,咱们苗族谈爱很直接吧,爱就是爱,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一般经过数次游方交流,小伙子如果对姑娘有意的话,就可以向姑娘讨要“嘎迭”(苗语:围兜,我们那的苗族女孩都有自己精心绣制的围兜,围在衣服外面,煞是好看。)。如果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一般不会拒绝小伙子的要求的。

讨到“嘎迭”之后,小伙子会跟家人商谈,告诉家人自己喜欢的姑娘的名字。然后家中老人就会托姑娘寨子里的自家亲戚去调查姑娘家的背景,只要是调查姑娘的为人、相貌、家中是否有不干净(比如有蛊虫或者亮鬼之类)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的话,就派亲戚到姑娘家说亲,姑娘家的老人也对小伙子家进行同样的调查,满意之后,才答应这门亲事。

接下来就是选定接亲的日子,选好日子之后。到了接亲那天的晚上10点钟左右,男方小伙子就带上本寨的一两个小伙子一起,出发到女方家接亲。

到女方家之后,女方已经穿上了家里准备的银衣,盛装待发了。别以为小伙子们能够轻易地就把姑娘接走了,因为按我们那的习俗,小伙子们得经过拦门酒和擦锅底灰这两道关。

拦门酒一般容易过,我们那的小伙子个个都是海量,一般一两斤米酒之后,女方家的代表们都会放小伙子们进门。但是进门之后,躲在暗处等候多时的姑娘的姐妹们就会拿出用猪油搅和过的锅底灰出来,一把一把地抹在小伙子们的脸上,小伙子们也不是吃素的,也抢过锅底灰往姑娘的姐妹们脸上抹去……一下子,姑娘和小伙子们都成了黑脸包公!!

嬉闹过后,小伙子们就围在火坑旁边,一边享用女方家里准备的简单送别宴,一边接受着女方家老人们的祝福语。

宴毕,女方姑娘的弟弟或者哥哥就背上姑娘出门,跟新郎一起来的小伙子们就放起带来的鞭炮。来到马廊场之后,哥哥或者弟弟放下姑娘,姑娘要在马廊场和姐妹们告别。姑娘和小伙子一起在马廊场唱了几首飞歌之后,姑娘就打伞,在自家一姐妹的陪同之下(主要是帮新娘挑首饰和衣服),走路去新郎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出了寨子的范围。

到新郎家的寨子旁边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起鞭炮来,一直到新郎家门口。这时等候多时的新郎家的人就出门来迎接新郎新娘(有时候是在寨子外面的路口迎接),新郎家里的妹妹就接过新娘的首饰衣服担子,寨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出来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之后,就待在新房里不出来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才在新郎的妹妹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本寨子的水井里去挑水。但是寨子里的妇女和女孩子可以到新房里去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一般都由寨子里有名望的老人(族长或者鬼师——做法事的师傅)主持简单的迎接仪式,杀了一只鸡,煮成一锅菜,叫上几个寨子里的老人,和一起接亲的小伙子还有陪同而来的女方家的那姑娘一起吃点饭、喝点酒。闹到2、3点左右,然后散去。

第二天5、6点左右,新娘就在新郎家的妹妹(没有妹妹可以叫堂妹或者侄女代替,要没有出嫁的女孩带路)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寨子里的水井里去挑水,一直把水缸里放满水,以代表真正成了男方家里的一份子。

新郎家的男人和妇女们也开始忙碌起来,杀猪的杀猪,煮饭的煮饭,开始准备盛大的婚宴!

一般苗家的结婚宴,全寨子五服以内的亲友都会参加,还有舅舅姑妈等亲戚都会来,一般都要有300人左右参加。招待这么多的亲友,一般要杀500斤左右的猪(两头甚至三头),煮5、6百斤以上的米和喝1000斤以上的米酒!要在新郎家里招呼这么多人是容不下的,好在每次婚宴都有几个负责人,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他们就动员新郎家里的兄弟和叔伯或者新郎家的邻居,由新郎家出米出菜,在这些人家煮饭煮菜并摆上宴席。

一般安排有专人煮饭,专人收礼,专人记帐,专人安排带客到各个宴席就餐并陪酒,专人发放白肉(就是将猪肉整大块放到大锅里和着青菜和大米煮熟,然后切成小块,发给妇女和小孩带回家吃的,一般是一人一块)等等。

小时侯最喜欢就是婚宴发放白肉了,因为那时候穷,很难吃到肉。每当领到白肉之后都舍不得吃,留到晚上回到家里放在火坑里烤出油之后再拌着辣椒酱下饭吃,一块小小的白肉竟然能够让我吃上三碗白米饭,现在想起来,真是奇迹!!

小时侯婚宴时,一般每家每户的家庭主妇都会带上自家炒的菜(一般是鱼肉之类),拎上一瓶酒,再带上一升米(有时还在米里插上几块或者十块钱),到新郎家去赴宴。米就倒到收礼台的箩筐里(礼钱有专人收),并有记帐的记录在册。九和菜就带到宴席上与大家享用了。

我们那一般是流水席,来了客人就吃,吃了就走,下批客人来了又上菜接着吃……桌子是传统的长桌子,一般两米长,70公分宽,80公分高。饭菜摆好之后,主客围在长桌旁边,长桌的主席上一般坐着有威望的男人。

坐好之后,由主席上的人先祝酒,接着按辈分和主客轮着祝酒:“酒咯XX,酒咯XX……”如此这般之后,才开始动筷子夹菜!

酒过三巡之后,人们开始敬酒,先是由辈分低的敬辈分高的(不论老少,只论辈分),再由客人敬主家。我们那敬酒不是象汉族和其他地方那样将酒杯端起对着所敬之人,然后一饮而尽,或者相互碰杯。而是双手举起自己的酒碗,端到所敬之人嘴边,一边唱着酒歌,一边看着对方一饮而尽!偶尔对方还会客气,一边常歌回应,一边端起自己的酒碗,一手接着所敬之人的酒碗,一边将自己的酒碗送到所敬人的嘴边,两人一起一饮而尽……

酒到酣处,男人们和妇女门都情不自禁地唱起酒歌,歌声响彻云霄!!

醉了,男人和妇女们就跳起舞来,一边唱一边跳,不时还互相用自己的臀部与对方臀部相撞……更有甚者,拿出锅烟灰,或者颜料水在对方脸上互抹!!

呵呵,我淳朴豪爽的同胞呀,你们给了我无尽的美好回忆!!

常常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里还没有电灯,每天晚上都点着煤油灯过日子,“游方”时就靠一把手电筒。小时候我就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手电筒,是我叔叔送的,用来晚自习用的。

每当夜晚吃过晚饭之后(一般是9点左右),我们寨子里的的马郎场和其他周边寨子的马郎场上就开始响起悠扬的飞歌和尖锐的口哨声,偶尔还有动听的木叶声……让人心驰神往!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时,每当下自习之后,都要到“丢当”(有椅子休息的地方,一般每个寨子都有,主要是年轻小伙子聚集商量到哪里“游方”的地方。)去叫比我们大的青年们教我飞歌和情歌,那时候学了好多,可是现在都不记得了!偶尔晚饭也不回去吃就直接跟他们到周边的寨子里去,看他们如何“游方”。那时候很调皮,对性也是朦朦胧胧的。喜欢在马郎场里做恶作剧,做得最多的就是捉一些小虫放进比我们大的女孩子们的脖子里和跳起来打他们的胸部(那时候很矮),现在想起那些事情来,真是汗颜……

姊妹节是我们台江县施洞镇一带一个有关苗族恋爱的节日,到那天,附近村寨的女孩子都到山上采集一种树叶和糯米煮成五颜六色的“姊妹饭”,还到田里捞鱼呀虾呀之类煮成“嘎本梭”(榨辣子汤),等待其他寨子的小伙子到来。

一般小伙子到来之后,都会带些好菜或者礼物来。吃“姊妹饭”是有奥秘的,如果哪位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就会在“姊妹饭”里包上一样东西给那小伙子,如果不喜欢的话,小伙子就会看到姑娘送给他的“姊妹饭”里包着辣椒。(小时候听说过,不知道是否属实)

现在,台江县政府已经把“姊妹节”和本来在农历五月二十五举行的“龙舟节”整合成“姊妹节”,搬到了县城台拱镇举行。在县城里的翁你河上筑了条拦河坝,并在坝上建了古色古香的风雨桥。在“姊妹节”的时候,就蓄水成湖,用来举办龙舟赛,至今已有10年历史了。

欢迎各位红网的网友到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的台江县去体验别有风情的苗族婚俗,领略苗族人民独有的酒文化。谢谢!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也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完美的,各个地方的文化不同,所以结婚的时候的婚礼习俗也个不相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湘西苗族婚礼习俗。

  在苗族婚礼习俗里,苗族的婚礼分为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包办婚姻通常是父母请的媒人做的媒妁之言,一般由对方的亲戚和好友担任。在女方了解男方的情况,获得女儿的一件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苗族婚礼习俗一般分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包办婚姻为父母媒妁说合,媒人往往是由与对方认识或是对方亲戚的人担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况,征求女儿的意见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在苗族婚礼中还有高唱酒歌的习俗。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是通宵达旦地唱。在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苗族婚礼习俗还有酒歌一说,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一解答了对方请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的风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陡历程。

  

  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凤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腊鸭。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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