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的女孩子结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结婚习俗

云南苗族的女孩子结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结婚习俗,第1张

我的老家是黔东南的台江县,那里有967%的人口都是苗族,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有着浓郁的苗族婚俗习惯和独特的酒文化习俗。

“游方”是我们苗族人民恋爱的主要方式。

我们那一般都是在晚上“游方”,但是农历三月十五的姊妹节(施洞镇一带)和“六月六”的游卯节(巴拉河畔一带)除外!

一般每个村寨都有两个指定的给青年男女“游方”的场所,在我们那叫“马郎场”,一个是晚上用的,一个就是给农历“六月六”时白天用的(一般都是在寨子边上的枫树林里。注:枫树是我们那里的风水树,一般都有3人合抱那么大)。

到了农历“六月六”那几天,本寨的姑娘都打着花伞,来到寨子旁边的枫树林里,唱起了飞歌。其他寨子的小伙子闻歌而来,先是勾肩搭背地对着姑娘们对歌,然后相中了喜欢的姑娘之后,就拖上那位姑娘到一旁对歌……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首开场白似的飞歌——

大西响大呀,

满娘季对多,

多咖上乃么,

呆洗“列啊”满“也哦”?

——啊……吼……

歌词大意是:来交谈吧,你们在那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有一辈子,(如果再不来交谈的话)哪个还能够与你们亲近呢?

看看,咱们苗族谈爱很直接吧,爱就是爱,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一般经过数次游方交流,小伙子如果对姑娘有意的话,就可以向姑娘讨要“嘎迭”(苗语:围兜,我们那的苗族女孩都有自己精心绣制的围兜,围在衣服外面,煞是好看。)。如果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一般不会拒绝小伙子的要求的。

讨到“嘎迭”之后,小伙子会跟家人商谈,告诉家人自己喜欢的姑娘的名字。然后家中老人就会托姑娘寨子里的自家亲戚去调查姑娘家的背景,只要是调查姑娘的为人、相貌、家中是否有不干净(比如有蛊虫或者亮鬼之类)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的话,就派亲戚到姑娘家说亲,姑娘家的老人也对小伙子家进行同样的调查,满意之后,才答应这门亲事。

接下来就是选定接亲的日子,选好日子之后。到了接亲那天的晚上10点钟左右,男方小伙子就带上本寨的一两个小伙子一起,出发到女方家接亲。

到女方家之后,女方已经穿上了家里准备的银衣,盛装待发了。别以为小伙子们能够轻易地就把姑娘接走了,因为按我们那的习俗,小伙子们得经过拦门酒和擦锅底灰这两道关。

拦门酒一般容易过,我们那的小伙子个个都是海量,一般一两斤米酒之后,女方家的代表们都会放小伙子们进门。但是进门之后,躲在暗处等候多时的姑娘的姐妹们就会拿出用猪油搅和过的锅底灰出来,一把一把地抹在小伙子们的脸上,小伙子们也不是吃素的,也抢过锅底灰往姑娘的姐妹们脸上抹去……一下子,姑娘和小伙子们都成了黑脸包公!!

嬉闹过后,小伙子们就围在火坑旁边,一边享用女方家里准备的简单送别宴,一边接受着女方家老人们的祝福语。

宴毕,女方姑娘的弟弟或者哥哥就背上姑娘出门,跟新郎一起来的小伙子们就放起带来的鞭炮。来到马廊场之后,哥哥或者弟弟放下姑娘,姑娘要在马廊场和姐妹们告别。姑娘和小伙子一起在马廊场唱了几首飞歌之后,姑娘就打伞,在自家一姐妹的陪同之下(主要是帮新娘挑首饰和衣服),走路去新郎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出了寨子的范围。

到新郎家的寨子旁边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起鞭炮来,一直到新郎家门口。这时等候多时的新郎家的人就出门来迎接新郎新娘(有时候是在寨子外面的路口迎接),新郎家里的妹妹就接过新娘的首饰衣服担子,寨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出来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之后,就待在新房里不出来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才在新郎的妹妹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本寨子的水井里去挑水。但是寨子里的妇女和女孩子可以到新房里去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一般都由寨子里有名望的老人(族长或者鬼师——做法事的师傅)主持简单的迎接仪式,杀了一只鸡,煮成一锅菜,叫上几个寨子里的老人,和一起接亲的小伙子还有陪同而来的女方家的那姑娘一起吃点饭、喝点酒。闹到2、3点左右,然后散去。

第二天5、6点左右,新娘就在新郎家的妹妹(没有妹妹可以叫堂妹或者侄女代替,要没有出嫁的女孩带路)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寨子里的水井里去挑水,一直把水缸里放满水,以代表真正成了男方家里的一份子。

新郎家的男人和妇女们也开始忙碌起来,杀猪的杀猪,煮饭的煮饭,开始准备盛大的婚宴!

一般苗家的结婚宴,全寨子五服以内的亲友都会参加,还有舅舅姑妈等亲戚都会来,一般都要有300人左右参加。招待这么多的亲友,一般要杀500斤左右的猪(两头甚至三头),煮5、6百斤以上的米和喝1000斤以上的米酒!要在新郎家里招呼这么多人是容不下的,好在每次婚宴都有几个负责人,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他们就动员新郎家里的兄弟和叔伯或者新郎家的邻居,由新郎家出米出菜,在这些人家煮饭煮菜并摆上宴席。

一般安排有专人煮饭,专人收礼,专人记帐,专人安排带客到各个宴席就餐并陪酒,专人发放白肉(就是将猪肉整大块放到大锅里和着青菜和大米煮熟,然后切成小块,发给妇女和小孩带回家吃的,一般是一人一块)等等。

小时侯最喜欢就是婚宴发放白肉了,因为那时候穷,很难吃到肉。每当领到白肉之后都舍不得吃,留到晚上回到家里放在火坑里烤出油之后再拌着辣椒酱下饭吃,一块小小的白肉竟然能够让我吃上三碗白米饭,现在想起来,真是奇迹!!

小时侯婚宴时,一般每家每户的家庭主妇都会带上自家炒的菜(一般是鱼肉之类),拎上一瓶酒,再带上一升米(有时还在米里插上几块或者十块钱),到新郎家去赴宴。米就倒到收礼台的箩筐里(礼钱有专人收),并有记帐的记录在册。九和菜就带到宴席上与大家享用了。

我们那一般是流水席,来了客人就吃,吃了就走,下批客人来了又上菜接着吃……桌子是传统的长桌子,一般两米长,70公分宽,80公分高。饭菜摆好之后,主客围在长桌旁边,长桌的主席上一般坐着有威望的男人。

坐好之后,由主席上的人先祝酒,接着按辈分和主客轮着祝酒:“酒咯XX,酒咯XX……”如此这般之后,才开始动筷子夹菜!

酒过三巡之后,人们开始敬酒,先是由辈分低的敬辈分高的(不论老少,只论辈分),再由客人敬主家。我们那敬酒不是象汉族和其他地方那样将酒杯端起对着所敬之人,然后一饮而尽,或者相互碰杯。而是双手举起自己的酒碗,端到所敬之人嘴边,一边唱着酒歌,一边看着对方一饮而尽!偶尔对方还会客气,一边常歌回应,一边端起自己的酒碗,一手接着所敬之人的酒碗,一边将自己的酒碗送到所敬人的嘴边,两人一起一饮而尽……

酒到酣处,男人们和妇女门都情不自禁地唱起酒歌,歌声响彻云霄!!

醉了,男人和妇女们就跳起舞来,一边唱一边跳,不时还互相用自己的臀部与对方臀部相撞……更有甚者,拿出锅烟灰,或者颜料水在对方脸上互抹!!

呵呵,我淳朴豪爽的同胞呀,你们给了我无尽的美好回忆!!

常常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里还没有电灯,每天晚上都点着煤油灯过日子,“游方”时就靠一把手电筒。小时候我就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手电筒,是我叔叔送的,用来晚自习用的。

每当夜晚吃过晚饭之后(一般是9点左右),我们寨子里的的马郎场和其他周边寨子的马郎场上就开始响起悠扬的飞歌和尖锐的口哨声,偶尔还有动听的木叶声……让人心驰神往!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时,每当下自习之后,都要到“丢当”(有椅子休息的地方,一般每个寨子都有,主要是年轻小伙子聚集商量到哪里“游方”的地方。)去叫比我们大的青年们教我飞歌和情歌,那时候学了好多,可是现在都不记得了!偶尔晚饭也不回去吃就直接跟他们到周边的寨子里去,看他们如何“游方”。那时候很调皮,对性也是朦朦胧胧的。喜欢在马郎场里做恶作剧,做得最多的就是捉一些小虫放进比我们大的女孩子们的脖子里和跳起来打他们的胸部(那时候很矮),现在想起那些事情来,真是汗颜……

姊妹节是我们台江县施洞镇一带一个有关苗族恋爱的节日,到那天,附近村寨的女孩子都到山上采集一种树叶和糯米煮成五颜六色的“姊妹饭”,还到田里捞鱼呀虾呀之类煮成“嘎本梭”(榨辣子汤),等待其他寨子的小伙子到来。

一般小伙子到来之后,都会带些好菜或者礼物来。吃“姊妹饭”是有奥秘的,如果哪位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就会在“姊妹饭”里包上一样东西给那小伙子,如果不喜欢的话,小伙子就会看到姑娘送给他的“姊妹饭”里包着辣椒。(小时候听说过,不知道是否属实)

现在,台江县政府已经把“姊妹节”和本来在农历五月二十五举行的“龙舟节”整合成“姊妹节”,搬到了县城台拱镇举行。在县城里的翁你河上筑了条拦河坝,并在坝上建了古色古香的风雨桥。在“姊妹节”的时候,就蓄水成湖,用来举办龙舟赛,至今已有10年历史了。

欢迎各位红网的网友到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的台江县去体验别有风情的苗族婚俗,领略苗族人民独有的酒文化。谢谢!

苗族古代婚姻曾经历过血缘婚、“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态。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和包办婚两种。结婚年龄一般在16岁至23岁左右,男性婚龄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会严格恪守着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内,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过游方,双方自愿就可以互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就可以结婚。姨表之间的子女均视为亲近同胞,禁止通婚。亲戚间不同辈份不能通婚。有的在历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纠纷涉及诉讼,经发誓过不通婚。过去有些苗寨男女不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对象在本寨几个姓氏成员中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都不愿与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愿与不同服饰的苗族结亲,宁愿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饰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迎亲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在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抢到男家后,先用一把纸伞把她象征性地罩住,然后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已揭开了哭唱的序幕。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可以自由地哭。亲族乡邻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道谢之礼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轿时,哭嫁达到高潮。这段时间的哭唱必须按着传统礼仪进行,不能乱哭。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对自己乱定终身的痛恨与无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游方”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姻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当前苗族青年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1]。

说合自由式

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又经过游方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同女方相互认识以后,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条件成熟,便可结婚[1]。

说合古典式

(包含有关系婚、姑舅婚两种形式):带有浓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于县境内,它均系男女双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亲事[1]。

上述婚姻缔结形式,除说合古典式外,都要经过游方、说合提亲、定亲择日、接亲等四个相同与不相同的过程。

苗族青年游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和进行择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于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游方”虽属群婚的残留,但绝不是毫无道德的私合滥交,乃是主要传统习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因此,无论男女进入游方场后,都要讲文明礼貌,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章。[1]

游方活动不是随处可以进行,而必须在特定的地点,苗语称“嘎打良庚”,通称为“游方场”。设多少“游方场”,则依寨内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个寨子同属一个氏族,小寨的则设一个游方场,大寨可设两个以上游方场。若多姓杂居,则各姓氏设各姓氏的游方场。总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回避为原则。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动的场所,一般设在寨边或寨中,讲究的设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树,因而这些地方被视为风景名胜之地。若农闲季节,游方频繁,白天亦在进行。为了礼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游方场谈情对唱,可择在离寨子不远而人能看得到的河边、路口、桥头、树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隐蔽之处进行。[1]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谈情说爱,苗族祖辈专给青年男女特定游方节日活动日期,如番召一带于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这三个月,分别举行三次青年男女集体轮流坡会活动;坝场、宝贡、井洞塘、良田、革东等地,每年于农历二月十五日分别举行坡会(苗语称‘旧波’,近年有人外延为‘吃姊妹饭节’);榕山、杨家寨于农历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别举行坡会(同上);排羊、台盘于农历六月吃新节后,规定场期为青年男女进行“游卯”活动。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届十六、七岁,都有过游方活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最为活跃。当他们在各种公开的社交活动中,一旦情窦初开,本能地自然会产生对恋人爱慕之情。青年男女们不但与一向倾慕的对象畅抒情爱,连素不相识的异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谈对唱,从中找到心心相爱的对象。他们通过吟唱显示歌才,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婚配,因而婚后离弃极少。[1]

青年男女游方有多种多样的时间与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规定在节日才能进行,有的只许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的只许在傍晚或晚间进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的只许在游方场上进行。活动最频繁是农闲季节,每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最为活跃。过年和吃新节期间,游方场中,赶场路上,姑娘们象欢度节日那样,相邀成行。沿途穿着整齐的小伙子们,不管相识与否,不论旧交、新好,都可与她们对歌攀谈或寻觅知音,选择配偶。集镇街道旁,处处都见青年男女们聚谈的所在。在各种喜庆集会或插秧或打完谷子后,小伙子走村串寨游方活动,十天半月不归,也不带盘缠,所到之处,由姑娘招待。在对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为数不等的朋友,有情者还结成情侣接至男家。

苗族的风俗习惯: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5.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6.入赘。苗族有入赘、从妻居的,但一般为数很少。一般都是因为有女无子,不得已而招郎进屋。入赘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贫寒或者无父母的独子。

7.离婚。苗族民间过去离婚的极少,如果夫妻双方实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离婚,但双方本人不出面,而由双方父母出面,请地方上的三老四少来进行调解;如仍不和,则由三老四少来协商赔礼问题,即由先提出离婚的付给对方一笔损失费用。如果双方都要求离婚,就彼此不赔,到此了结夫妻关系,各自回父母身边,再去参加“游方”社交活动,结交新的伴侣。有的离婚夫妻,将刻上花纹的竹筒从中破开,各持一半为凭。

8.再婚。苗族中年丧偶者,不论男女都能再婚。 只是妇女改嫁,必须再夜间从小门走出。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丧偶的弟弟有权优先要求嫂嫂“转房”(兄不与弟媳转房),成否由嫂子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但在云南的马关、金平等地苗族,兄死寡嫂必须改嫁给弟弟(即叔嫂转房)。

贵州有苗、布依、土家、仡佬、水、白、壮、瑶等49个少数民族,约占全省人口的35%,是“不是自治区的自治区”。全国近半数的苗族、过半数的侗族和几乎全部的布依族、仡佬族分布在贵州中南部。进入黔地,无论是苗家村庄、侗乡鼓楼,还是岩洞山崖、水瀑草海,尽皆成景,美不胜收。黔途网为贵州非营利性民间网站。我们只希望:如果你不是贵州人,这里能让你更了解贵州;如果你是贵州人,这里能让你更爱贵州。

1、传统婚姻

这种婚姻当属父母作主的婚姻。当男女青年长大成人后,男方父母作主给儿子相亲,他们认为与某家女儿联姻恰当,男方家就会请媒人上女方家说亲,若女方家也认为两家门当户对,便欣然同意。

也有女方家对男方家不甚了解的,往往会作出两种姿态,既不断然拒绝,也不马上同意,而是留一定时间考察。这种情形普遍被认作是有意向了,男方家便会择吉日第二次请媒前去说亲,女方家如若同意,再由双方老人协商,决定嫁娶日期与确认财礼数额等事项。

也有女方家父母认为不合适的,在第二次说亲时,就断然拒绝,这门亲事也就不成了,只得另择亲家。这种婚姻,婚后多数能过得幸福美满,但也有少数并不如意而出现离异。

2、鸡眼婚姻

这是居住在雷山县桥港、掌批、掌雷、桃江等地苗族的婚俗。青年男女长大成人后,虽经媒说定亲,但不算数,还要吃“鸡眼酒”才能最后决定。经择吉日,男方家抬一只公鸡,备一些米酒、糯米饭、肉等礼物,邀叔伯兄弟等到女方家,当晚杀掉送来的公鸡,待煮熟后摆在桌上,由一位长者来看鸡眼。

若这只鸡的双眼都是睁着的被认为是吉利的,此时长者便当即祝福:“鸡眼好两只,富贵在两边,子孙亦发达,福气满两家,祝贺你们两亲家大吉大利”等话语。然后大家举杯共饮相互祝贺,这门亲事便成了。

若鸡眼一只睁、一只闭,或者两只都闭着,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看鸡眼的长者就讲一些圆场的话,劝双方另择佳偶。大家便草草用餐,饭后各散,这门亲事也就不成了。不过,有时双方均属于老亲戚,彼此之间又十分了解,双方的孩子也相配,便经双方父母商定婚事也能成。

3、还娘头婚姻

这是姑表妹嫁给舅表兄即血表兄妹婚姻。姑妈生的姑娘长大成人后,先去问舅父家是否娶姑娘为媳,舅父回话不娶了,姑妈才敢把姑娘向外嫁。

如果舅父决定一定娶姑妈的女儿为儿媳,则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姑妈亦不敢拒绝。血表兄妹婚姻,很少能得到幸福,多数都十分痛苦。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的认识有了提高,现在,血表兄妹婚姻已经很少或者没有了。

扩展资料:

苗族的禁忌

(一)饮食禁忌

1、就餐时,鸡头要敬给老年人,鸡肝、鸡杂要敬给老年妇女,将翅膀交于青年男女,祝其前程无限,鸡腿则要留给小孩。不准小孩吃鸡血,认为如果吃了长大后办事说话、讲理会脸红。

2、忌在屋里煮蛇肉和吃蛇肉。

(二)节日禁忌

1、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不能斗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2、春节初一,不动刀,不挑水,不扫地,不敲板壁,不赤足须穿鞋,不食粑粑,洗脸水不得倒于屋外,妇女不能去别人家里。

3、春节初一至初三不可在寨内晾晒衣物,认为这样做了,当年会打凶雷,刮大风吹房屋。妇女不能在家中拿针线,可在外用。妇女在外用针线即有人所说的“坐年”(汉语音译意)。

人民网-有趣的贵州苗族婚俗

印江县人民政府-苗族的禁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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