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国的大年夜在几月几号

丹麦国的大年夜在几月几号,第1张

1月1号

基督教占86.6%

国名: 丹麦王国 (The Kingdom of Denmark,Kongeriget Danmark)

国庆日:4月16日(1940年,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生日)

宪法日:6月5日(为纪念1849年6月5日颁布的丹麦王国宪法)

国旗:丹麦国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被称为“丹麦人的力量”。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7∶28。旗地为红色,旗面上有白色十字形图案,稍偏左侧。据丹麦史诗记载,公元1219年丹麦国王瓦尔德玛·维克托里斯(也称胜利王)率军对爱沙尼亚异教徒征战。6月15日隆达尼斯战斗中,丹军陷入困境。突然,一面带有白色十字的红旗从天而降,并伴随着一个响亮的声音:“抓住这面旗帜就是胜利!”在这面旗帜的鼓舞下,丹军奋勇作战,转败为胜。此后白色十字红旗就成为丹麦王国的国旗。至今每年6月15日,丹麦都要庆祝“国旗日”即“瓦尔德玛日”。

国徽:为盾徽。金色的盾面上横置着三只头戴王冠的蓝色狮子,周围点缀着九颗红心。狮子和红心象征勇敢、忠诚、善良。盾上端是一顶华丽的王冠,象征丹麦是一个古老的王国。

国家元首:女王玛格丽特二世(Margrethe II),1972年1月即位。丹麦首相拉斯穆森(Rasmussen) ,2001年11月当选首相。

自然地理:丹麦位于欧洲北部波罗的海至北海的出口处,是西欧、北欧陆上交通的枢纽,被人们称为“西北欧桥梁”。包括日德兰半岛的大部及西兰、菲英、洛兰、法尔斯特和波恩荷尔姆等406个岛屿组成,面积43096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南部与德国接壤,西濒北海,北与挪威和瑞典隔海相望。海岸线长7314公里。全境地势低平,平均海拔约30米,日德兰半岛中部稍高,最高点海拔173米。境内多湖泊河流,最长河流为古曾河,最大湖泊阿里湖面积40.6平方公里。气候温和,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年均降水量约860毫米。

人口: 5368万(2002年)。丹麦人约占95%,外国移民约占5%。官方语言为丹麦语,英语为通用语。86.6%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0.6%的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

首都:哥本哈根 (Copenhagen, Koebenhavn) 是北欧最大的城市,原意为“商人港口”,有自由港和航空港,是世界交通的枢纽。由于统治欧洲时间最久的皇族玛格丽特女皇二世皇族居住于此,因此,它还有一个别称——“女皇之城”。人口50万(2002年)。这个城市因丰富的艺术与文化本质而在1996年被评为欧洲文化之都。

(一)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三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荷兰女王贝亚特里克丝、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只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了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统计一下,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现在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 三十来个,在欧洲庞大的帝王群体中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她们不但将欧洲历史谱写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也实实在在在史书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后世的业绩。总的说来,欧洲女王的表现还算不错。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无道祸国殃民之辈,唯一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 她们走上女王宝座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叶卡捷琳娜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 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国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

(二)

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女性对父母的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权问题。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利安法典》曾规定妇女没有继承权,但《圣经·民数计》中则说道:“一个人时候应该由女儿继承。”(意为无子嗣的时候)。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大相同,但大体上是女性有继承权,但要排在相应的男性后面(这与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还是不同的)。 欧洲各国情况的不同,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同。欧洲中心传统色彩较浓厚的地区,如法国、德国等,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国国王腓力五世就曾组织学者会议,搬出《萨利安法典》,确认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即使在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则在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东欧,除了波兰和匈牙利在14世纪的一例特殊情况,在其他时代,女性都不得继承王位。而俄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在18世纪这个“女皇世纪”,接连有四个女沙皇产生,但在其他世纪,女性继承皇位则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个女王的出现,总是会带来一系列复杂和棘手问题,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义上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国家,一个女王的产生仍然会面对种种阻力,这也是欧洲历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数的缘故。但当一个国王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情况出现时,他通常又会谋求将王位传给他的女儿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亲属,这就使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成为一个“模糊问题”,不同的国家、家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欧洲各国王室之间都有错综复杂的婚姻血缘关系,对同一个王位,常常有多个国家的王室成员可以提出自己有继承权的依据,这就是欧洲历史上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为何会引起那么多的纷争甚至战争的原因了。 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无嗣而亡。他的堂兄,瓦卢瓦公爵腓力继位为王,是为腓力六世。但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认为自己才是法国王位的继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国前国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孙,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儿孙都已死亡,至于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后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则认为,按法国的传统,女性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因此不买这个“腓力四世的外孙”的帐。因此爆发了英法两国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他们的后代一直延续下去,从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称“英法百年战争”,英国国王一度在法国加冕为王,不过最后还是被赶出法国。英法两国在领土、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两国在女性继承王位问题上的理解不同,则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 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为自己的后嗣问题深深担忧。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想让他的女儿即位,不愿让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联其他王公手里。因此,他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国本诏书”,规定若无男嗣,女儿也可即位。这一诏书遭到了德意志邦联各王公的强烈反对,他们的依据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还没有过女皇的先例。而玛丽亚·特蕾西亚的支持者则反驳说,虽然历史上没有过女皇,但也没有规定过女人不得继承皇位。查理六世将“国本诏书”作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为换取国际上对“国本诏书”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牺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玛丽亚·特蕾西亚顺利即位,但与此同时巴伐利亚选侯阿伯特宣称自己才是帝国皇帝,并伙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国军队入侵奥地利,这场战争历史上称为“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幸而奥地利取得英国的帮助,最后战争打成平手,普鲁士承认了玛丽亚·特蕾西亚的皇位,但从奥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亚地区。 1833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两个女儿,遗嘱中由他的长女伊莎贝尔继承王位,是为女王伊莎贝尔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自称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继承人,集结了一批持异议的政治、宗教派别,发起了“王室正统运动”的战争,史称“卡洛斯战争”,失败后流亡国外,他的后代还一直在谋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族分化成两个世袭,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类似的,叔叔和侄女争夺王位的战争,还有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和王叔米格尔的战争。 以上三个例子,分别是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内部不同王族世袭之间,以及同一王族内部由于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战争的典型代表。当然,这些战争本身还有更深的政治社会背景,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线。

(三)

新时代的继承王位问题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再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关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测验中,90%的人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多,而且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图章”,由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来当国王已不再是那么重要。加上当代欧洲国家中女议员在国会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为奇,甚至有达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长、女党魁等在欧洲国家中已司空见惯,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尽管王室的制度总是落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当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规定男女王族成员具有完全同等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在英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女性王族成员虽然在王位继承顺序上要排在血缘关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员后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后面),但也已经有无可非议的王位继承权;例外的是,在比利时和摩纳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拥有王位继承权。

英国女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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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t: 玛丽一世

玛丽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她是都铎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数第二位君主。 她主要事迹是曾努力把英国从新教恢复到罗马天主教(1555年)。 为此,她曾处决了差不多三百个反对者。于是而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从此以后, Bloody Mary在英语中就成了女巫的同义词。 但是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莉莎白一世所颠倒。

2nd: 伊莉莎白一世

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出生于格林尼治,即今日伦敦的格林尼治,1603年3月24日逝世于萨里),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她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她即位时英格兰处于内部因宗教分裂的混乱状态,但她不但成功地保持了英格兰的统一,而且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统治后,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 富有的国家之一。英格兰文化也在此期间达到了一个顶峰,涌现出了诸如莎士比亚,培根这样的著名人物。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亦在此期间开始确立。她的统治期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伊莉莎白时期」,亦称为「黄金时代」。

3nd: 安妮女王

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 又译为安女王,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英国女王。安妮是詹姆斯二世与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1683年,与丹麦王子乔治结婚。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嗣位法」,安妮成为威廉三世的继承人。1702年,安妮即位为英国女王。1707年,英格兰议会与苏格兰议会合并,实现两个国家真正的联合。由于安妮身体虚弱和无后嗣的忧虑,托利党领袖、国务大臣博林布洛克子爵曾与安妮的弟弟、老王位觊觎者詹姆斯·爱德华联系,希望他能以放弃天主教信仰来换取王位继承权,但遭到拒绝。1714年,安妮女王在驾崩前任命施鲁斯伯里公爵为政府中至关重要的财政大臣,确保了王位由信仰新教的汉诺瓦选帝侯乔治继承。

4th:维多利亚女王

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年5月24日 ~1901年1月22日) 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她在位的63年期间(1837年6月20日~1901年1月22日,是英国最强盛的所谓「日不落帝国」时期,她在位期间直到她去世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的1914年,英国都称为「维多利亚时代」,1914年以后,英国开始走向衰落。

5th: 伊莉莎白二世

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莉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莉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 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伊丽莎白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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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原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和英联邦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伊丽莎白二世出生在伦敦的外祖父母家中,她的曾祖母是亚历山大王后,祖母则是玛丽王后。她的父亲约克公爵是乔治五世的第二个儿子,他当时并不是王位的继承人。

因此伊丽莎白出生时的头衔是伊丽莎白公主殿下,在其母亲约克公爵夫人的督导下在家中接受教育。她的历史老师C·H·K·马丁是伊顿公学校长,除此之外她还学习各种语言(她的法语讲得很流利)。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她提供神学方面的指点,她一直是名虔诚的圣公会会员。

1936年伊丽莎白的伯伯爱德华八世退位,她的父亲继位为国王,她也立即成为王位的继承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伊丽莎白13岁,她与她的妹妹玛格利特公主都到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避难。当时有人建议两位公主应该到加拿大避难,遭到他们母亲的反对:“孩子们不能在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离开,我不能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离开,而国王不能在任何情况下离开。”1940年伊丽莎白公主首次发表了广播,针对的是所有避难中的孩子。

1945年伊丽莎白公主说服了她的父亲,允许她直接参与协助打赢这场战争。她参与了一个支援战争的妇女团体,在那里她的编号是第230873号伊丽莎白·温莎第二中尉。这是她第一次与其他孩子共同受训。据说她本人非常喜欢这次经验,也正是因为这次的经验,使她之后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而不是让他们在家学习。

1947年伊丽莎白首次外访,她与她的父母亲到了南非。在她21岁生日那天她对英联邦和帝国做了广播,宣誓将终身投入到对英联邦和帝国人民的服务中。

1947年12月20日伊丽莎白与希腊的菲利浦王子结婚。菲利浦是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个表哥,他们的曾曾祖母都是维多利亚女王(菲利浦王子在结婚前宣誓放弃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在爱丁堡公爵这个头衔之前他没有头衔,就叫作菲利浦·蒙巴顿中尉)。这桩婚事非常适合一位即将继承王位的女性,因为她的夫君接受过王室训练,却又不会继任另一国的王位。但是这桩婚姻却不是刻意安排的,两人的关系经历了许多考验,包括有关菲利浦不忠的流言。

婚后夫妇两人居住在伦敦的克莱伦斯宫(Clarence Palace)。他们育有四个孩子(见下)。虽然英国的王朝被称为温莎王朝,夫妇两人同意他们的孩子应该使用蒙巴顿-温莎(Mountbatten-Windsor)作为他们的姓氏。

从1951年起乔治国王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伊丽莎白开始代替父亲出席在公开场合中。那一年她访问了希腊、意大利和马耳他(当时菲利浦随军驻扎在此)。10月她又访问了加拿大和华盛顿。1952年1月伊丽莎白和菲利浦又访问了澳大利亚与新西兰。2月6日他们在访问肯尼亚时得知伊丽莎白的父亲已经去世。在她继位的那一刻她正在一个树上旅馆中。她的加冕典礼于1953年6月2日在西敏寺举行。

头戴王冠、手持权杖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加冕之后伊丽莎白和丈夫菲利浦搬到了伦敦市中心的白金汉宫。但是像之前所有的国王一样,伊丽莎白并不喜欢居住在白金汉宫。对她而言,位于伦敦西部的温莎城堡才是她的家。她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是在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城堡度过的。

伊丽莎白女王是历史上外访最多的国君。1953年至1954年她和菲利浦花了半年时间周游世界,她也成为第一个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的在位君主。1957年10月她对美国做了国事访问,1959年则又访问了加拿大。1961年她首次访问印度和巴基斯坦。她访问国大多数欧洲国家和许多欧洲以外的地区,并经常出席英联邦首脑会议。

伊丽莎白在宗教、道德标准和家庭事务上非常保守。她对待宗教责任十分严肃,并将她的加冕誓言看得很重。这是为什么她不太可能退位的原因之一。像她的母亲一样,伊丽莎白女王从来没有原谅爱德华八世选择退位,因为在她看来他抛弃了自己的职责,并迫使自己的父亲负担其这个责任,而这一责任又被视为是缩短其父亲寿命的罪魁祸首。

你好,根据丹麦最新的移民法,如果和丹麦籍人结婚,想来丹麦长住,需要申请家庭团聚签证,需要考丹麦语,还要考察双方,包括丹麦人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如果配偶居住在国外,可以先申请个签证过来丹麦考试。问题是,考试是丹麦语的,内容是关于丹麦本土国情,历史等,我是不明白没在丹麦住过的人怎么可能能考过。。。。。

丹麦是非移民国家,不是说跟丹麦人结婚了就能入籍或者拿长居(绿卡)。目前的移民法越来越严,以前是住满7年就可以申请长居,现在要考过丹麦语某个级别,有全职工作2年半以上,还要参加当地社团服务满一年或者通过“居民考试”,最好还是有在丹麦受高等教育的经历。总之就是毫不留情把不合格的人往外赶,只留下很少的有用人才。

楼下的说生孩子,你们的孩子应该是丹麦籍没什么问题,但是即使你是“丹麦人他妈他爸”,也不能通过跟孩子的关系得到任何好处。这里跟美国不同,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是丹麦籍的话,即使还在丹麦出生也不是丹麦籍(当然,这个不适用于你,我就是多嘴说一句)。

丹麦王室有两位平民王妃,一位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欧洲第一位亚裔王妃文雅丽,她是丹麦二王子约阿希姆的妻子。另一位王妃则是玛丽·伊丽莎白·唐纳森,她则是王储费雷德里克的妻子。

玛丽进入丹麦王室可不像文雅丽那般顺利,她是一波好几折,才最终被丹麦王室认可和接纳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玛丽是如何凭着个人的努力,成为丹麦王妃,而且还是王储妃的。

玛丽是在1972年2月5日, 出生在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的霍巴特市,他的父母都在大学工作,父亲是一名数学教授,母亲则是一名校内秘书。

玛丽从小就是一个做事沉稳,有毅力的孩子,她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玛丽酷爱运动,她喜欢曲棍球、游泳、马术、篮球等。

在高中毕业后,她考上了塔斯马尼亚大学,在大学里,她积极加入体育活动。

毕业时,她获得了商业和法律双学位。毕业以后,她便选择在墨尔本的一家国际广告公司中,专门从事体育方面的工作。她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很顺利、自然而普通的。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丹麦王储,从此改变了人生走向。

2000年,玛丽与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在悉尼相遇。当时,她和朋友在一间酒吧里聊天,边上就坐着王储费雷德里克。

 因为玛丽和好友正在讨论男性“胸毛”的话题,王储就和他的弟弟听见了,觉得很有意思,便一起掀起了自己的衣服,参加了讨论,他们便相互认识并开始聊天了。

后来,王储发现玛丽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爱好:运动、赛马和探险等。从此,王储对玛丽的好奇,便转变为好感和喜爱。

刚开始,玛丽对王储费雷德里克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在王储的热烈追求下,两人的感情就快速升温了,并进入了热恋期,这又是一个妥妥的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

但是,现实并是他们想得那么美好,丹麦女王,王储的母亲玛格丽特二世,并不认可这位外国的平民女孩。因为,王室中已经有一位平民王妃了,就是二王子的王妃文雅丽。

文雅丽在1995年11月18日嫁入丹麦王室,深得民众的喜爱。但是,文雅丽和二王子结婚10年,就因为感情问题而离婚了。

民众就都是偏向着文雅丽,指责二王子,这有损王室的声誉。而且,王室还只支付了高额分手费,这已经让女王很是头疼了。所以,她不想王室成员再增加一个平民王妃。

但是,不管女王的态度如何,当事人王储费雷德里克却是态度坚决,他对玛丽一往情深,非她不娶。

女王疼爱儿子,为了王室考虑,就要求先对玛丽进行全面的体检,确保她有生育能力。之后又让玛丽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来约束她。

例如:结婚后,如果他们出现感情问题离婚,则玛丽不能带走任何王室的珠宝等财产,更不能与王室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与心爱之人长厢厮守,玛丽虽然觉得这不合理、不公平,但是,最终还是签字了。

2003年,玛丽为了能尽快适应王储的生活,她选择了从原公司辞职,从澳大利亚直接搬到了丹麦生活,并开始努力学习丹麦语言和王室礼仪。

玛丽自己在王室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并很快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她自食其力,努力奋进。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玛丽就能说得一口流利的丹麦语。她不卑不亢的性格,加上自强独立的风格,也让女王开始心生欢喜,并逐渐地接受她了。

2004年5月,经过四年的恋爱,王室为两人举办了盛大的婚礼。玛丽终于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为了丹麦的外国平民王妃,为自己赢得了尊重和认可,更是为自己赢得了在王室中的一席之地。

结婚后,玛丽很快就陆续为王室开枝散叶,诞下了两位王子和两位公主,这也令女王婆婆欢喜不已。

玛丽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她知道只有不断学习,跟上王储的脚步,自己才能始终在王储心里,在王室中立于不败之地。

至今17年过去了,玛丽不仅赢得了女王的认可和王储的真爱,更是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和喜爱。

最终,女王还是决定给予玛丽摄政王储妃的身份。王储妃的意思就是,当女王不在时,有需要的话,允许她和王储费雷德里克一起处理政事。

玛丽的自强独立、自信果敢和努力进取,值得我们去欣赏和学习!愿每一位女性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人生的幸福!

丹麦首相并不是最大的官员,丹麦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是国王或女王,拥有象征性的权力,而政治权力则分别分配给议会和政府等机构。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由两个议会组成,即丹麦议会和法罗议会。政府则是由首相领导,是国家行政机关。因此,丹麦首相虽然在政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权力,但并不是最大的官员。

丹麦连续3任首相都姓拉斯穆森。当地媒体开玩笑说,丹麦政府有必要向外界说明,出现3位“拉斯穆森首相”只是巧合,丹麦并非世袭制国家。

这一巧合,的确引起了外界的兴趣。在3位“拉斯穆森首相”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即将出任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下任秘书长的安诺斯·福格·拉斯穆森。

丹麦最耀眼的政治明星

法德边陲小镇斯特拉斯堡迎来了北约峰会的最后一天。与会各国***共同跨越莱茵河上连接法德的大桥,以庆祝北约成立60周年。在不久后的记者会上,北约现任秘书长夏侯雅伯宣布,他将卸下秘书长一职,接替他的将是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台下的记者似乎并不惊讶——早在2007年,就有消息透露,这位“丹麦政坛最耀眼的明星”、丹麦人眼中“最出色的首相”,将成为北约秘书长。

现年62岁的拉斯穆森,17岁便投身政坛,25岁那年当选议员,仕途一帆风顺。1998年,当他成为丹麦首相时,面前是一大堆难题——在国内,严重的“福利病”让政府难以承受,同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也引发了国民的强烈不满;在北约、欧盟等国际组织内,丹麦常常同美、德等国唱反调,成为大国眼中的“不合作分子”。然而,拉斯穆森上任短短3年后,形势就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的福利开支大大缩减,税率一再创新低……2002年,在丹麦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拉斯穆森使各国就欧盟东扩问题达成一致。他在欧盟峰会上缓缓地说:“欢迎来到我们的家庭。我们的新欧洲诞生了!”在丹麦人看来,这是一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话,拉斯穆森必将被载入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史册。不久后,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拉斯穆森坚定地选择成为布什的盟友。他出兵伊拉克,并派出了一支765人的驻阿富汗部队。渐渐地,他获得了美国和欧盟大国***的垂青。 但是,拉斯穆森的亲美举动,在丹麦国内遭到了强烈反对。在议会的一次会议中,一位抗议者高喊“你手上沾满了鲜血”,并把红色的油漆泼到拉斯穆森的身上。不过,拉斯穆森收获了大国的好评——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此次北约峰会上,就热情地称赞说,这次任命是“优秀的选择”,拉斯穆森将会成为一位“强悍的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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