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户口落户新政手续和材料解读

2019年厦门户口落户新政手续和材料解读,第1张

 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3月1日开始,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来厦门落户等四类投靠入户政策,同时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等四类投靠政策也增加了年限限制,并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政策。

 根据厦门市政府发出的关于调整厦门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厦门市将取消四类投靠入户的政策: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专家表示,这几年,厦门特别是岛内人口增加太快,对交通、教育、卫生、医疗等等方面造成了很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如果不适当地控制人口,会导致城市难以有序地运转。“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特定阶段采取这样的政策是必要的,但过了这个阶段以后应该就会放开。”

 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 制度 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就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投靠政策

 一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

 二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

 三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

 四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二、限制下列投靠政策

  一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三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经计生部门审核)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四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三、明确两类人才投靠入户政策

 一对于入选国家“”、福建省“”、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二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 毕业生 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本通知自3月1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投靠入户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1、从年1月1日起,在厦门购买商品房就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因此我们在厦门买商品房是不能直接申请落户的。如果外地人员想要在厦门买房落户,那需要符合厦门购房政策和落户政策的相关要求。

2、对行政区域建筑面积180平方及以下的商品房住宅实行限购政策。厦门户籍已婚家庭限购2套住宅,单身家庭限购1套住宅;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宅,并且需要提供近4年连续缴纳3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3、外来人员满足持有本市居住证满5年、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满5年、拥有厦门住宅房产证,申请人所占有的份额不能低于51%的条件,那么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厦门。厦门还有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落户证,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办理落户。

夫妻投靠入户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父母投靠户口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成年子女,须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6、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在我国,只有经过婚姻登记的夫妻才是法律所承认,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合法夫妻。但在厦门,仍然有很多准新人不知道厦门各区的民政局所在地。那么,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里呢下面小编就来帮大家定位一下厦门婚姻登记处所在。

厦门婚姻登记处在哪

一、厦门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

地址:厦门市文园路101号。

二、厦门思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思明区中山路名汇广场地下一层婚育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厦门湖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湖里区禾山路24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厦门集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集美区杏林高浦路90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厦门海沧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共卫生大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厦门同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2里78号。

七、厦门翔安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1楼。

2017厦门婚姻登记流程详解

一、厦门婚姻登记条件

1、男方达到22周岁以上,女方达到20周岁以上。

2、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没有受到任何它因。

3、双方现状均无配偶,无任何血缘关系,无影响到结婚的任何疾病。

二、厦门婚姻登记携带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0

2、双方近期彩色合影照片2寸(6CM4CM),3张,红色底蓝色底都行。

3、现在婚姻登记完全免费。

三、厦门婚姻登记办理地点

1、根据《婚姻法》中的相关明文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切记不是家庭所在地,这点不要搅浑。意思就是说男方双方得至少有一方是厦门市户口才能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只是单纯在厦门工作,没有厦门户口的话,是无法在厦门进行结婚登记。

一、厦门市内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2、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3、岛外人员购房户口移入岛内:

(1)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二)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三)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1名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30%的所有权人按规定办理购房落户,其他所有权人(指共有权比例在30%以上的)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厦门市常住户口。

(四)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允许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五)厦门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厦府办[2009]28号)对前两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取得房屋产权证。

4、岛外夫妻投靠落户岛内: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5、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

(一)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二)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六)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6、岛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岛内: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二、厦门市内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发布日期:2015-06-19

一、办理条件

1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3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4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5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二、所需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一式2份;

2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3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

4拟落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意见表》;

5在厦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鉴定 ;(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明确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三、办理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落户翔安区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省内实行网上户口迁移,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拟落户地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在思明分局办理落户。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当场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当场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买房落户申办条件:

1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岛外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

厦门落户积分怎么算?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落户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等诸多省市实行。落户者的分值计算分别包括其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工种、服务年限、纳税额度等诸多指标。2016起年厦门落户政策

五取消:

1、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3、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4、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5、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四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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