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比女方大十岁还交不起全款吗? 我也是这个情况的,不过。她比我大一岁。就因为房子的事一直也是僵持着。要是男方家庭条件不好的话,可以选择贷款。 贷款少贷点不就行了吗。但是还是要看女方想不想跟男方在一起了。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分手吧。女方嫁给的是钱,不是男方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想过跟你同甘共苦。让她去找大款交全款吧。 反正你搂着也睡了很久了。 换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因为房子贷款而僵持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为了有一个共同的话,一般都会考虑到购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法律有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有约定好财产归属的除外,否则即使男方买房之后只写上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您可以再详细描述具体情况,比如:第一套房是指男方婚前财产吗?第一套房是男方全款购买或虽有贷款,但在婚前已经还完?第二套房登记的权利人是谁?
1、如果第一套房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第二套房上仅有男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无特殊约定,第二套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第一套房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但第二套房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无特殊约定,第二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付彩礼是当地一些风俗习惯,不同的地方给的彩礼也是不一样,随着经济发展,很多地方出现了一些相互攀比现象,所以付彩礼的数额也是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取消,这个时候就会产生彩礼返还纠纷。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彩礼纠纷如何处理及五个常见彩礼纠纷问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其实这个还是要根据当事人是否结婚姻关系。如果还是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让原则上是可以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这种彩礼就是不返还。
2我们知道在结婚前一般都会彩礼的,但是返还一定要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可以提出的请求,在法院允许下离婚的,这样才能提出返还彩礼请求;如果判决不准离婚的,这样是不能要求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在当地有婚前付彩礼钱的习俗。现在关于彩礼钱的问题普遍发生在不发达地区或者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迎亲嫁娶,都是遵照民风、习俗的惯例。要是当地没有这样的风俗,就不会有付彩礼的事情发生。如果发生财务纠纷可以交给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清楚付彩礼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很多时候,支付彩礼时会攀比当地行情或者迫于社会舆论导致必须给,如果是完全自愿付彩礼钱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如果特别明文规定,一般是不返还的。
5当付彩礼后并且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这样的情况要求退彩礼的要求,需要给予以支持。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是没有一起生活,这相当于没有夫妻之实,其中实质上就是没有共同生活。
法律分析: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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