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比如英国,法律对近亲结婚有相关规定吗?现在的英女王还是与表哥结婚的。不用谈欧洲历史。

外国,比如英国,法律对近亲结婚有相关规定吗?现在的英女王还是与表哥结婚的。不用谈欧洲历史。,第1张

很多欧洲国家对近亲结婚的法律不像我国那么严格,他们允许表兄妹甚至堂兄妹结婚近亲相爱就是禁忌,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他们相爱时也是很无奈的,别站着说话不腰疼!结婚后为了孩子好,宁可不要孩子,这是普通夫妻能承受的吗试想那些没血缘关系的夫妻,他们吵架离婚,把明明正常的孩子逼的变成社会上的蛀虫,那些孩子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如果是那样,我更倾向于那些相爱的近亲们,他们中有些一辈子没结婚,但他们在一起每天都很幸福,他们领养孩子,也减少了社会的负担,这样不好吗

像中国这样严格禁止近亲结婚的国家只有东亚的韩国菲律宾等国家或地区以及美国的一些州。

具体而言:

世界上严格禁止近亲结婚的国家和地区有:中国、韩国、朝鲜、台湾地区、菲律宾和美国的部分州。

世界上完全允许近亲结婚的国家,大家从上表可以看出欧洲、澳洲和美洲的大部分国家都是允许堂亲结婚的。

突尼斯是世界上堂亲结婚率最高的国家

突尼斯堂亲的结婚率占总的结婚率的13%左右,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历史上的结婚率可能更高。突尼斯位于北非,隔突尼斯海峡与意大利的西西里岛相望,受欧洲文化的影响很大。人们相信达尔文的近亲结婚学说,遵循自然的选择,嫁给他们的堂兄弟。

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参考资料:

近亲结婚

1838年,18岁的亚历山大德丽娜·维多利亚成为英国女王。两年后,维多利亚和表哥阿尔拔亲王结婚,这位亲王是德国萨克斯科堡家族的王子,和维多利亚的血缘关系非常近,他的父亲是维多利亚母亲的弟弟。这真是门当户对,也是可怕的近亲结婚。偏偏两人感情很好,一世忠诚,共生育了9个孩子:5个女孩,4个男孩。

待孩子们都长大了,维多利亚便开始给他们安排婚姻。按照欧洲王室约定俗成的规矩,女王的孩子是不可能婚配给平民的,婚姻对象必须在各国的王公贵族里挑选。第三个女儿艾丽斯嫁到了德国,成了德国黑森家族大公爵路易斯二世的孙媳妇,不幸的是这个女儿身上带有母亲遗传的血友病的隐性基因,她为黑森家族生下王子之后,人们惊恐地发现孩子患上了血友病。

同样的惊恐还发生在西班牙。维多利亚的小女儿爱彼特丽丝也嫁入了黑森家族,她的女儿小维多利亚也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小维多利亚成年后嫁给了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源自外祖母身上的血友病基因便进入了西班牙王室,随即出生的西班牙王子亚丰索患上了血友病。

可怕的疾病并没有停下传播的脚步,艾丽斯的女儿们身上也带有血友病的致病基因,大女儿艾琳成为德国皇帝的媳妇之后,又给皇帝生下了一些带有致病基因的孩子。二女儿艾利克斯嫁到俄国,成为沙皇尼克拉斯二世的妻子,同时也将可怕的血友病不远千里地带到了俄国皇室中。

源自维多利亚身上的血友病致病基因通过贵族联姻的方式扩散到4个国家的皇族身上。当时的人们不知道其中玄机,把在皇室中流行一时的血友病称为“皇室病”。也正因为这强大的家族网,维多利亚得名“欧洲的祖母”。

被施魔法者

曾经在欧洲创造了统治时间最长,统治地域最广纪录的封建家族哈布斯堡家族随着1918年奥匈帝国的解体,终于结束了家族王朝的历史。而在这长达600多年的统治期间,哈布斯堡王朝便是靠着复杂的联姻巩固其地位的。这个王朝中有一句经典的座右铭:“让其他人发动战争去吧,而你们,快乐的奥地利人,就去结婚吧!”其实在18世纪,哈布斯堡王朝就衰落了,科学家和史学家们推测这与王朝贵族间近亲结婚和**产子不无关系。

哈布斯堡王朝最后一位直系继承人是查尔斯二世,他的父亲腓力四世是他母亲的亲叔叔,而他的曾祖父菲利普二世也是他妻子的亲叔叔,也就是说查尔斯二世的祖母同时也是他的姑姑,这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当然查尔斯二世也无须过多称呼自己的亲人,因为他直到4岁才勉强开口说话,而且语意含糊不清,到了8岁终于学会走路。他的身形比一般人矮,而且瘦弱不堪,没有什么治理国家的能力,到了30岁时看上去已经是老态龙钟,全身浮肿,无法站立走路,而且时常遭受幻觉和痉挛的折磨。

即使这样,查尔斯二世还是结了两次婚,因为强大的哈布斯堡王朝需要直系继承人来延续香火。可是天生阳痿的他根本无法让妻子怀孕,因此直到39岁的生命走到尽头之时,他也没有生下一个孩子,哈布斯堡王朝在西班牙的直系从此消亡。

现代医学研究显示,查尔斯二世身上至少带有两种遗传病,一种是肾病,这是他身体浮肿的原因之一;还有一种是激素失衡导致的生长发育迟缓。当然,查尔斯二世身上还有哈布斯堡王朝成员特有的疾病“哈布斯堡下巴”。该疾病的特征是下颌畸形,导致舌头偏大,话都说不清楚。当时的人们并不知道这是近亲遗传的结果,以为是中了巫术诅咒,因此将查尔斯二世称为“被施魔法者”。

从查尔斯二世往前追溯的200年间,直系的11次婚姻中,有9次是近亲结婚,其中两对发生在叔叔和侄女之间,还有两对发生在堂兄妹之间。

16世纪中叶,哈布斯堡王朝分裂成两个分支——奥地利和西班牙。前者占据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帝位,史称奥地利哈布斯堡皇朝;后者统治整个西班牙、西属尼德兰、意大利南部、撒丁王国以及美洲新世界,称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整个王朝中的家族成员曾出任神圣罗马皇帝,奥地利公爵、皇帝,匈牙利国王,波西米亚国王,葡萄牙国王、西班牙国王以及意大利、法国、尼德兰、比利时等若干地区的国王、大公及公爵,可以说足迹几乎遍布整个欧洲大陆。

从欧洲的历史来看,王室之间想要通过联姻来实现国家的合并或者联盟的强大,是要建立在同一民族,且双方都有意愿要统一的前提下的。但大多数时候,这样的联姻除了把一些致病基因扩散之外,根本达不到“欧洲一体化”的目的。

可怕的近亲撞击

“疯女”胡安娜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最后一代血统纯正的继承人,自她之后,西班牙王室身上就掺入了其他血液。她就是带着疯狂因子的血液嫁给腓力的。腓力虽然是个帅哥,但他身上依旧有一个明显的遗传特征,那就是“哈布斯堡下巴”。两个带有遗传疾病的人结合在一起,致使一些遗传疾病在以后的联姻中生生不息地发展下去。

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从父亲腓力手中接过了奥地利、弗兰德和神圣罗马帝国,还有那个突出得连嘴都无法合拢的下巴。查理五世对于他自己的这个丑陋特征也颇感无奈,在会见法国国王之前,他为了不吓到对方,只得无奈地先写信给法王打预防针:“我的嘴巴的确总是张着的,但是我不咬人。”

查理五世从母亲胡安娜手中接过了西班牙的统治权,虽然没有继承母亲的疯病,但骨子里的悲观忧郁气质还是让他主动放弃了王位。退位之前,他将强大的哈布斯堡王朝的国土一分为二,奥地利地区给了弟弟费迪南,西班牙和旗下所有领地则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此后,为了保持王朝的统一,两边一直保持着世世代代的通婚关系。

腓力二世继位后,娶了表妹葡萄牙公主玛利亚,生下了唐·卡洛斯。唐·卡洛斯天生身体右侧发育不良,导致前鸡胸后驼背。同时畸形的还有心态,据说他幼年时就喜欢看活烤兔子的场面,为了寻求刺激和快乐,还曾经把马厩里所有马的眼睛都扎瞎。

唐·卡洛斯16岁的时候摔了一跤,头部受伤,为了清除脑内积液,医生切除了他的部分头骨,这下情况更糟糕了,唐·卡洛斯变得痴痴呆呆,整天在大街上游荡,时而骚扰年轻女性,时而朝贵妇人吐口水,嘴里嘟嘟囔囔骂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一次,因为鞋匠制作的鞋不合脚,他居然命人把鞋子剁碎煮了,然后逼迫鞋匠吃下去。

父亲腓力二世忍无可忍了,只得把唐·卡洛斯囚禁起来。精神错乱的唐·卡洛斯没几年就死了,腓力二世失去了唯一的继承人。

这期间,腓力二世的第一位妻子死了,他先后还有过两段婚姻,其一是与英国女王“血腥玛丽”,在这段婚姻期间,腓力二世得以和玛丽共同执掌英格兰,但他们之间无子。玛丽死后,腓力二世又娶了法国瓦卢王朝的公主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短命。为保王权,腓力二世不得不再次联姻,这一次,他娶了自己的侄女、奥地利公主安娜。

腓力二世和安娜终于有了儿子腓力三世,并顺利继承了他的大位。腓力三世又与奥地利联姻,娶了自己的堂妹,生了儿子腓力四世。

联姻还在继续,腓力四世娶了自己的奥地利侄女,然后,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被施魔法者”查尔斯二世就呱呱落地了……

1700年,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陨落,但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还在继续内部联姻,坚持了两个世纪。直到弗朗茨·约瑟夫上台,并娶了美丽的茜茜公主。此后,弗朗茨就经历了最可怕的家庭悲剧。

有人说,弗朗茨遭受了伯爵夫人卡洛琳·柯罗丽的诅咒,卡洛琳的儿子参加了1848年匈牙利的起义被判死刑,受刺激的卡洛琳对天呼喊:“天堂和地狱里的神灵们,请替我摧毁皇帝的幸福,让他的家族后继无人,夺取他最爱的人,破坏他的生活,毁掉他的孩子吧……”

但发生在弗朗茨身上的一切与其说源于伯爵夫人的诅咒,不如说源自更早的“疯女”胡安娜。胡安娜那疯狂的血液在子子孙孙身上流淌,令后人抑郁且自杀倾向严重。弗朗茨和茜茜公主唯一的儿子鲁道夫就遗传了这种力量,于1889年在皇家猎苑饮弹自杀,弗朗茨失去了唯一的继承人。

1918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古老的哈布斯堡王朝终于彻底画上了句号,由“疯女”胡安娜和英俊的腓力组合的基因终于休止。

据我所知,很多欧洲国家对近亲结婚的法律不像我国那么严格,他们允许表兄妹甚至堂兄妹结婚

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符合优生学原则的。近亲是指群体中的两个人有共同祖先。近亲婚配,就是指血缘相近的两个个体间的通婚。表兄妹结婚就是常见的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父母→本人→孙子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身算起,从父系和母系分别向上或向下各推三代,如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孙子女及本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女等。

不为别的,为了根据遗传学的下一代~ 不能近亲结婚。

一、近亲结婚会造成后代白血病,智力低下,发育缓慢,先天性畸形等危害

血缘关系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东西,但是近亲结婚就会让生下来的孩子有很多的病症,得白血病的几率会超过正常孩子十四倍以上,并且近亲结婚还会造成孩子智力低下,先天畸形。就算是生下来了,也会发育缓慢得侏儒病等。近亲结婚就是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结婚,因为男女双方体内有很多相似的基因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并不是1+1>2的效果,反而是会造成一种叫做常染色隐性遗传病的症状,这种症状带来的后果就是我上面说的那样。

很多欧洲的皇室为了保证自己皇家的血脉就会进行近亲结婚,但是能存活下来的孩子十不足一,就算是可以安全长大的也是小脑发育不全或者是长不高的人。跟正常的人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

二、近亲结婚没有方法避免,超五代以外可以结婚

近亲结婚是没有任何办法避免的,因为人体内的DNA和基因的组成是不变的,只要是近亲结合,就一定会造成隐性遗传病爆发,从而让下一代产生多种病症。但是近亲结婚只是三代以内没办法结婚,超过三代之后这种病症会随着基因的组成改变逐渐降低。等超过三代之后,“亲戚”二人体内的基因组成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和变动,这种隐性的基因遗传病就爆发的几率就会非常低。

简单点说,如果真的是亲戚想要结婚的话,为了不造成后代有这种隐形疾病的产生,最好是超过三代以后结婚,但是第四代也会有一定的风险伴随,只是这种风险会大大的降低。超过五代之后这种因素风险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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