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年不结婚,为什么

同居十年不结婚,为什么,第1张

因为结婚以后就不自由了。

在同居的心理上,男人跟女人是不同的。女人愿意同居,大都是很爱这个男人,准备好了跟他一生一世,随着同居日久,女人会希望走进婚姻的殿堂。而男人则不然,或许刚同居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丝结婚的想法,但是大多数男人同居越久,就会越不想结婚。

同居太长时间失去了结婚的动力

同居对男人来说,享受到了婚姻所带来的一切好处,却不用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当同居时间太长了,他就会逐渐感受到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除了有诸多好处也会伴随着不少的坏处,两个人相处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麻烦事要处理,那么,此时他结婚的动力就会减弱,若结婚后才发现两个人一起生活也有不少坏处。

他的心态就会更加积极地想办法解决,而不像同居的男人常想到的:不行就换一个吧!就会希望尽量延长同居的时间,而推迟进入婚姻的时间那么,最好就不要结婚或换个对象结婚比较好。

婚姻就像紧箍咒,同居男人不愿戴上婚姻的紧箍咒

同居之后,男女其实进入了一种模拟婚姻的生活状态,男人提前享受到了婚姻所能带给他的好处:稳定和安全的性爱、温柔和体贴的氛围、充满温情的陪伴、生活起居的被照顾……既然他都已经得到这些好处,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好处变得理所应当,甚至失去最初的美好和新鲜感,他为什么还要那么麻烦再去结婚,为自己戴上一根紧箍咒呢?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关系。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孩子出生得不到准生证、非婚生孩子将成为“黑户”、贷款额度受银行限制。

不领结婚证的后果有哪些

1、遭受感情变故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新的婚姻法中,如双方已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男22,女20),在一起生活却不领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如一方未到法定婚龄则视为非法同居。最后无论哪一方提出分手,跟另外一个人结婚,受伤害的一方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孩子出生得不到准生证

未经民政局确认的夫妻关系,女方生产后,医院将拒绝给新生婴儿出具“出生证明”,孩子出生证明关系到今后上学,重要性可想而知。

3、非婚生孩子将成为“黑户”

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因未经合法登记属计划外生育,就意味着孩子上不了户口,会成为我们常说的黑户,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都造成的很大的障碍。

4、贷款额度受银行限制

因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贷款时,信用额度低。大家都知道,银行贷款信用额度低,将影响我们买房买车,经济生活受到很大限制,非常的不方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确实就是这样,同居的时间越长,两个人对彼此越没有那种给对方一个合法身份的想法。

其实很多时候婚姻是一种冲动,当感情最为浓烈的时候你就会想着要在一定法律意义上和对方只属于彼此。而到感情过了最初这个冲动期,慢慢趋于平淡之后,彼此之间会发现很多细微处的矛盾,别说是结婚了,不分手就不错了。

给大家举个例子:

我认识的一对男女,他们从上大二开始就恋爱了,之后两个人毕业同居,一直到了二十八岁却分手了。

在恋爱的九年当中,他们最有冲动结婚的恰恰是还没毕业的时候。那时候两个人都特别憧憬婚姻生活,想着一毕业就马上结婚,然后过上幸福的二人世界。

两个人毕业了,面临着就业的压力,谁也顾不上结婚这回事了。但是那时候感情还是挺好的,就想着彼此工作稳定再考虑结婚。

结果一拖再拖,由于工作的环境不同、社交的范围不同,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虽然还生活在一起,但是除了每天大半夜能睡在一张床上,其他基本无交流。在之后两个人渐渐都厌倦了,觉得当初的选择很幼稚,最后彻底分开了。

其实这两个人分开周围的人都挺替他们可惜的,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双方家长也都满意彼此。可惜没有,两个人的感情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早已磨没了,谁看谁都只看到缺点。那些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的优点,到了最亲近的人面前反而一个都找不到了。

再继续下去就是互相折磨,这两个人也算是理智,和平地分手了。

回想他们当初,他们确实也是彼此相爱的,甚至一度有和对方共度一生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真的就是荷尔蒙的冲动,不可能永远保持高涨的状态。到后面这种冲动慢慢消退了,两个人哪里还有那种想法啊。

同居这件事是最能看到彼此间缺点的,没有那层美好的面纱遮盖,爱情幻灭来得很快。

对于恋人们来说,最好的结婚时机应该是恋爱后一年左右,太短了不容易彻底了解对方,太长了彼此间的感情容易变淡。尤其是已经同居的男女,除非结婚已经提上日程,不然的话还是不要生活在一起为好。当你发现对方有很多生活习惯方面的问题让你接受不了时,你们的感情会遭遇危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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