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是黔东南的台江县,那里有967%的人口都是苗族,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有着浓郁的苗族婚俗习惯和独特的酒文化习俗。
“游方”是我们苗族人民恋爱的主要方式。
我们那一般都是在晚上“游方”,但是农历三月十五的姊妹节(施洞镇一带)和“六月六”的游卯节(巴拉河畔一带)除外!
一般每个村寨都有两个指定的给青年男女“游方”的场所,在我们那叫“马郎场”,一个是晚上用的,一个就是给农历“六月六”时白天用的(一般都是在寨子边上的枫树林里。注:枫树是我们那里的风水树,一般都有3人合抱那么大)。
到了农历“六月六”那几天,本寨的姑娘都打着花伞,来到寨子旁边的枫树林里,唱起了飞歌。其他寨子的小伙子闻歌而来,先是勾肩搭背地对着姑娘们对歌,然后相中了喜欢的姑娘之后,就拖上那位姑娘到一旁对歌……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首开场白似的飞歌——
大西响大呀,
满娘季对多,
多咖上乃么,
呆洗“列啊”满“也哦”?
——啊……吼……
歌词大意是:来交谈吧,你们在那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有一辈子,(如果再不来交谈的话)哪个还能够与你们亲近呢?
看看,咱们苗族谈爱很直接吧,爱就是爱,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一般经过数次游方交流,小伙子如果对姑娘有意的话,就可以向姑娘讨要“嘎迭”(苗语:围兜,我们那的苗族女孩都有自己精心绣制的围兜,围在衣服外面,煞是好看。)。如果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一般不会拒绝小伙子的要求的。
讨到“嘎迭”之后,小伙子会跟家人商谈,告诉家人自己喜欢的姑娘的名字。然后家中老人就会托姑娘寨子里的自家亲戚去调查姑娘家的背景,只要是调查姑娘的为人、相貌、家中是否有不干净(比如有蛊虫或者亮鬼之类)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的话,就派亲戚到姑娘家说亲,姑娘家的老人也对小伙子家进行同样的调查,满意之后,才答应这门亲事。
接下来就是选定接亲的日子,选好日子之后。到了接亲那天的晚上10点钟左右,男方小伙子就带上本寨的一两个小伙子一起,出发到女方家接亲。
到女方家之后,女方已经穿上了家里准备的银衣,盛装待发了。别以为小伙子们能够轻易地就把姑娘接走了,因为按我们那的习俗,小伙子们得经过拦门酒和擦锅底灰这两道关。
拦门酒一般容易过,我们那的小伙子个个都是海量,一般一两斤米酒之后,女方家的代表们都会放小伙子们进门。但是进门之后,躲在暗处等候多时的姑娘的姐妹们就会拿出用猪油搅和过的锅底灰出来,一把一把地抹在小伙子们的脸上,小伙子们也不是吃素的,也抢过锅底灰往姑娘的姐妹们脸上抹去……一下子,姑娘和小伙子们都成了黑脸包公!!
嬉闹过后,小伙子们就围在火坑旁边,一边享用女方家里准备的简单送别宴,一边接受着女方家老人们的祝福语。
宴毕,女方姑娘的弟弟或者哥哥就背上姑娘出门,跟新郎一起来的小伙子们就放起带来的鞭炮。来到马廊场之后,哥哥或者弟弟放下姑娘,姑娘要在马廊场和姐妹们告别。姑娘和小伙子一起在马廊场唱了几首飞歌之后,姑娘就打伞,在自家一姐妹的陪同之下(主要是帮新娘挑首饰和衣服),走路去新郎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出了寨子的范围。
到新郎家的寨子旁边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起鞭炮来,一直到新郎家门口。这时等候多时的新郎家的人就出门来迎接新郎新娘(有时候是在寨子外面的路口迎接),新郎家里的妹妹就接过新娘的首饰衣服担子,寨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出来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之后,就待在新房里不出来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才在新郎的妹妹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本寨子的水井里去挑水。但是寨子里的妇女和女孩子可以到新房里去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一般都由寨子里有名望的老人(族长或者鬼师——做法事的师傅)主持简单的迎接仪式,杀了一只鸡,煮成一锅菜,叫上几个寨子里的老人,和一起接亲的小伙子还有陪同而来的女方家的那姑娘一起吃点饭、喝点酒。闹到2、3点左右,然后散去。
第二天5、6点左右,新娘就在新郎家的妹妹(没有妹妹可以叫堂妹或者侄女代替,要没有出嫁的女孩带路)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寨子里的水井里去挑水,一直把水缸里放满水,以代表真正成了男方家里的一份子。
新郎家的男人和妇女们也开始忙碌起来,杀猪的杀猪,煮饭的煮饭,开始准备盛大的婚宴!
一般苗家的结婚宴,全寨子五服以内的亲友都会参加,还有舅舅姑妈等亲戚都会来,一般都要有300人左右参加。招待这么多的亲友,一般要杀500斤左右的猪(两头甚至三头),煮5、6百斤以上的米和喝1000斤以上的米酒!要在新郎家里招呼这么多人是容不下的,好在每次婚宴都有几个负责人,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他们就动员新郎家里的兄弟和叔伯或者新郎家的邻居,由新郎家出米出菜,在这些人家煮饭煮菜并摆上宴席。
一般安排有专人煮饭,专人收礼,专人记帐,专人安排带客到各个宴席就餐并陪酒,专人发放白肉(就是将猪肉整大块放到大锅里和着青菜和大米煮熟,然后切成小块,发给妇女和小孩带回家吃的,一般是一人一块)等等。
小时侯最喜欢就是婚宴发放白肉了,因为那时候穷,很难吃到肉。每当领到白肉之后都舍不得吃,留到晚上回到家里放在火坑里烤出油之后再拌着辣椒酱下饭吃,一块小小的白肉竟然能够让我吃上三碗白米饭,现在想起来,真是奇迹!!
小时侯婚宴时,一般每家每户的家庭主妇都会带上自家炒的菜(一般是鱼肉之类),拎上一瓶酒,再带上一升米(有时还在米里插上几块或者十块钱),到新郎家去赴宴。米就倒到收礼台的箩筐里(礼钱有专人收),并有记帐的记录在册。九和菜就带到宴席上与大家享用了。
我们那一般是流水席,来了客人就吃,吃了就走,下批客人来了又上菜接着吃……桌子是传统的长桌子,一般两米长,70公分宽,80公分高。饭菜摆好之后,主客围在长桌旁边,长桌的主席上一般坐着有威望的男人。
坐好之后,由主席上的人先祝酒,接着按辈分和主客轮着祝酒:“酒咯XX,酒咯XX……”如此这般之后,才开始动筷子夹菜!
酒过三巡之后,人们开始敬酒,先是由辈分低的敬辈分高的(不论老少,只论辈分),再由客人敬主家。我们那敬酒不是象汉族和其他地方那样将酒杯端起对着所敬之人,然后一饮而尽,或者相互碰杯。而是双手举起自己的酒碗,端到所敬之人嘴边,一边唱着酒歌,一边看着对方一饮而尽!偶尔对方还会客气,一边常歌回应,一边端起自己的酒碗,一手接着所敬之人的酒碗,一边将自己的酒碗送到所敬人的嘴边,两人一起一饮而尽……
酒到酣处,男人们和妇女门都情不自禁地唱起酒歌,歌声响彻云霄!!
醉了,男人和妇女们就跳起舞来,一边唱一边跳,不时还互相用自己的臀部与对方臀部相撞……更有甚者,拿出锅烟灰,或者颜料水在对方脸上互抹!!
呵呵,我淳朴豪爽的同胞呀,你们给了我无尽的美好回忆!!
常常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里还没有电灯,每天晚上都点着煤油灯过日子,“游方”时就靠一把手电筒。小时候我就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手电筒,是我叔叔送的,用来晚自习用的。
每当夜晚吃过晚饭之后(一般是9点左右),我们寨子里的的马郎场和其他周边寨子的马郎场上就开始响起悠扬的飞歌和尖锐的口哨声,偶尔还有动听的木叶声……让人心驰神往!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时,每当下自习之后,都要到“丢当”(有椅子休息的地方,一般每个寨子都有,主要是年轻小伙子聚集商量到哪里“游方”的地方。)去叫比我们大的青年们教我飞歌和情歌,那时候学了好多,可是现在都不记得了!偶尔晚饭也不回去吃就直接跟他们到周边的寨子里去,看他们如何“游方”。那时候很调皮,对性也是朦朦胧胧的。喜欢在马郎场里做恶作剧,做得最多的就是捉一些小虫放进比我们大的女孩子们的脖子里和跳起来打他们的胸部(那时候很矮),现在想起那些事情来,真是汗颜……
姊妹节是我们台江县施洞镇一带一个有关苗族恋爱的节日,到那天,附近村寨的女孩子都到山上采集一种树叶和糯米煮成五颜六色的“姊妹饭”,还到田里捞鱼呀虾呀之类煮成“嘎本梭”(榨辣子汤),等待其他寨子的小伙子到来。
一般小伙子到来之后,都会带些好菜或者礼物来。吃“姊妹饭”是有奥秘的,如果哪位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就会在“姊妹饭”里包上一样东西给那小伙子,如果不喜欢的话,小伙子就会看到姑娘送给他的“姊妹饭”里包着辣椒。(小时候听说过,不知道是否属实)
现在,台江县政府已经把“姊妹节”和本来在农历五月二十五举行的“龙舟节”整合成“姊妹节”,搬到了县城台拱镇举行。在县城里的翁你河上筑了条拦河坝,并在坝上建了古色古香的风雨桥。在“姊妹节”的时候,就蓄水成湖,用来举办龙舟赛,至今已有10年历史了。
欢迎各位红网的网友到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的台江县去体验别有风情的苗族婚俗,领略苗族人民独有的酒文化。谢谢!
一、苗族婚礼流程
1 苗族婚礼的流程共有四个步骤,分别为婚前,迎亲,婚礼,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选日子,结婚前不能见面,但是在迎亲当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3 结婚时举行拜堂仪式,而且要给父母双方长辈敬酒,还会有抢亲环节,结婚后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再随随便便回家。
4 最后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实代表的是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不舍,结婚前亲戚都会带上礼品来家中看望,谁来看望就会哭谁,这也算是一种道谢方式。
二、苗族婚礼的习俗
苗族到现在还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婚俗习惯:
1、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4、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
5、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6、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
7、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和苗族姑娘结婚的害处如下:
1、和苗族姑娘交往中,有一个民族风俗是说不能吃鸡蛋,韭菜这类的食物,而且在他们当地的说法就是说吃这些东西会影响到男女之间的感情。
2、苗族他们讲究的是真情实意,而且明哥都是非常活泼热情的,他们最讨厌的就是虚伪和浮夸。
3、跟苗族的姑娘交往的时候一定要专一,如果遇到苗族的女孩给你,他们自己的自用的话是不能接的,因为他们如果住进去一个男人的话,才会送自己的手工品。苗族的女孩最痛恨的就是背叛了。
4、对于苗族的很多生活习惯和习俗的话,都是跟汉人大不相同的,所以我们对他们的一些婚嫁习俗也非常的不了解。
5、在苗族的婚嫁习俗中跟我们最不相同的就是在结婚当天的晚上是不可以同房的。而且在夫妻两个人新婚之后的第2天或者第3天回娘家居住。
6、而且回娘家居住的时间根据女性的年龄来看,如果是以成年的女性回家居住的时间要三四年而未成年的女性六6七年,在这段时间里面没有一些重大的事情,都不可以回夫家。
7、在苗族他们的婚姻恋爱也是非常自由的,而且他们男女之间的婚姻自由也不会受到父母的干涉,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推崇的。
8、在苗族的话他们是比较忌讳坐门槛上或者是在网上吹口哨的,而且在对于长辈的称呼上是不能直接照长辈的姓名的。
贵州黔东南居住的大多是苗族人家,人们对苗族最深的印象可能是他们漂亮的服饰以及热情好客的待客之道。其实苗族的结婚风俗也很有当地的民族色彩,既传统又不繁琐,既热闹又不过分喧嚣。苗族人们还会通过唱山歌来表达喜悦之情,结婚时也会有对歌环节,很有苗家的氛围。
订亲
男方征得女方家同意后,男方家父母带一把红伞、一只公鸭到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女方家摆酒上菜共同表示,算是“订亲”,然后男方家托媒人去讲彩礼钱,确定后,择吉日结婚。
迎亲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
出嫁
姑娘出嫁的当天,按照老的习俗,主人要请近族中两三个“命好”(当地苗族对有男孩女孩,夫妻健在的人称为“命好”)的妇女替新娘收拾必要的衣裙首饰及梳妆用品等。当新娘更好装临行前,其父母还给一碗酸汤饭吃,意为给酸汤母子做本,以后一本万利有吃有穿。按传统习惯,主人还请一位“命好”的老太替出嫁姑娘编对草鞋,穿着上路。
回门
按照老的习俗,新娘接到夫家后,只住十二天,第十三天送新娘回门。苗族女子婚后常住娘家,到次年农历二月、八月打谷时才由男方父母约一人同去喊来,小住几天,不超过十三天,苗族叫“喊新媳妇”,新媳妇喊来后,到时男方父母约十来个老人同挑粑粑、点心送媳妇回娘家,叫“挑粑粑送媳妇”,较隆重的有二月、八月挑糯米粑,五月挑棕粑三次。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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