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点如下:
1、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02367729997;江北观音桥同聚远景14-1
2、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8278092;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14号附7号
3、彭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8448820;彭水县汉葭街道鱼塘居委
4、酉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5530445;桃花源镇桃花源南路143号
5、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6860312;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6、石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6860312;石柱县南宾镇滨河中街50号
7、巫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7689445;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98号
8、巫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7689445;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98号
9、奉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6836333;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248号
10、云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5160336; 重庆市云阳县碧榕路
11、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2233003;开县云枫街道南山西路126号;
12、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4232359;忠州镇滨江路19号报社综合楼1楼
13、武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7709677;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30号
14、垫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4517153;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垫江县会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内。
15、丰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0731616;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8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16、城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9226973;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大街6号
17、梁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3236996;梁平县梁山镇乾街婚姻登记处
18、壁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1413265;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4楼
19、荣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6793686;荣昌县昌元街道昌州中段白象社区518号
20、铜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5671407;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街68
21、潼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4578168;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7号
22、大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3789932;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
23、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8658386;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村路82号
24、南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1647722;南川区城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5、永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9582911;永川区汇龙大道568号
26、合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85181991;合川区合阳大道168号绿港财富广场F3
27、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7292008;重庆市江津区南门路245号
28、长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40406858;长寿区三峡路2号附4号
29、巴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6287622;巴南区鱼洞化龙路156号
30、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86015528;顺义路36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31、北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8285660;北碚区将军路80号
32、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2805025;南岸区南坪西路36号
33、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8786372;彩云大道10号皇庭珠宝城3楼
34、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5420751;凤天大道芳草地5号
35、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7561298;江北区建北四支路读书一村14号
36、大渡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8083380;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2号1-17
37、渝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63854181;渝中区和平路1号星河大厦
38、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2203655;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39、黔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79238299;黔江区长征北路96号
40、万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3-58233111;万州区太白岩107号
具体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一、重庆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以上就是有关办理结婚证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因为有的情侣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还会涉及到更改户口,建议大家在办理相关手续前仔细的了解一下。感谢大家的阅读。
重庆拿结婚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吗
不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批复》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重庆已纳入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试点期间,重庆市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两江新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由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试点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 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 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结婚的当事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规格为:53cm×35cm);
5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6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7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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