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
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在许多案件当中,法官或者代理人,就有违背此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的申请。
审判回避制度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刑诉中: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一、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与干警两个名称的内涵不同。
1、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应该是“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法院中除审判人员以外的协助进行审判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和司法警察。
2、干警指的是政法部门中干部、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合称。“干警”是集合名词,不受表示具体数量的词语修饰。
二、范围不同,干警包含内容更广
举例说明,法院的司法警察是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但他也可以被称为干警。
警察称为公安干警。 新中国历史上普通警察和公安系统的干部定义和地位是有所不同的,以前实际上公检法是不分家的,系统中除了执行任务的警察外还有其他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夸当然要把他们带上,所以就会出现公安干警的说法,后来用法越来越滥就特指警察了。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辅助人员干警
司法干警
《警察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其实是指法院、检察院的内部警察。 监狱、劳教属于司法部(厅、局)管辖,司法部(厅、局)为司法行政系统,所以监狱、劳教警察也称为司法行政警察。 司法行政系统的律师、公证员、助理员、调解员不是警察,但他们是司法行政干部。(有的律师可以说是自由职业者,连干部都不算) 司法行政干部和司法行政警察合称为司法行政干警。它包括:律师、公证员、助理员、调解员、监狱、劳教警察。
附
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法律分析:法官工作人员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等情形
法律依据: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等接触交往的情形,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
司法警察学专业就业方向是:
可以进公安系统可以从事刑事侦查工作;
进检察院可以直接到公诉部门、进法院可以参加刑事审判庭;
也可以成为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还可以去考公务员等。就业岗位有:
警察:指按照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等。
前言:
基层人民法院处理的诉讼业务主要集中在刑事领域、婚姻领域、拆迁领域、商事领域,除此还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赔偿、医疗事故、民间借贷等常规性纠纷。
寻找婚姻家事诉讼律师事务所就要寻找办案经验丰富的,胜诉案例多的,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事务所。
第一部分:北京知名婚姻律师事务所
1、专而美
只做婚姻家事案件的家理律师事务所,走专而美路线。
专而美,优点是专业,缺点是规模的大小。
2、大而全
京师律师所、盈科律师所、大成律师所等大所,是大而全的路线。在个别高级合伙人业务团队中,采取工薪制管理,小范围内追求精品。
除了上述大所之外,还有德恒、中伦、中闻、金杜、炜衡、天驰君泰、中银、康达、两高、德和衡、国浩、浩天信和、京都、隆安、一法、环球、尚公等律所规模也较大。
大而全,优点是规模,缺点是专业的深浅。
3、中坚力量
先做精品,然后根据业务及专业的匹配,在有限领域做专业化,在可控范围内追求规模。
银雷律师所走精品律师所定位,避开大所人数众多难以区分律师的困惑,但又吸引大所专业律师加入形成一体化团队,成为客户心智模式中最佳的两全其美的选择。银雷所除了在婚姻这个方向上聚焦专业化之外,适度在刑事、拆迁、公司方向上也坚持专业化,形成了规模化及专业化结合的中间路线及第三条路线。银雷律师所舍弃其他方向,将刑事、婚姻、拆迁、商事这四个专业领域,形成规模化,在这四个专业方向做深做精,将精品路线贯彻到底。
精品律所代表着行业内的认可,客户的认可。精品律所拥有更多的办案经验,更好的办案策略,更好的知名精英婚姻律师团队,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更加周到热情的服务,让客户省心,安心,放心,暖心。
中坚力量,优点是特定领域专业化及规模化的基础上追求精品化,缺点律师所管理成本高,需要同时在规模和专业上投入资源,比小而美和大而全更消耗资源,这需要律师所主任及合伙人及管理者付出更多心血及承担更高投入成本。
第二部分: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易轶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2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专业的研究和实践。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
杨晓林律师天驰君泰律师所高级合伙人。2004年起专注于婚姻继承法领域,专业知名度最高的是杨晓林律师,在业内组织婚姻法律论坛等活动,本人风格也是专家路线。
陈旭律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为提成制大所,主任轮值。陈旭律师为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栏目的嘉宾,经常上电视,社会知名度比较高。
4、雷海军律师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16年,是一名一直在一线办案的知名律师。长期从事诉讼案件的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诉讼方案设计刁钻、清晰、独特,擅长疑难诉讼的处理,以高胜诉率闻名。
第三部分:领头羊(重点推荐)
作为北京婚姻家事律所中的领头羊,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是被大家所熟知并认可的。
在律师管理上,银雷律师事务所之所以在婚姻案件上保持高胜诉率是对律师队伍始终保持高压管理及高淘汰率,值得客户充分信任及完全委托。在案件办理上,该所注重办案效果,评估后再接案,不盲目接案。代理案件选择少量优质案件参与。精英律师、提前沟通、深度办案、成功案例,组成了这家优秀的精品律师事务所—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一、品牌
1、银雷:精品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始于2006年,以“无边界律师所”为品牌文化,服务无止境,专业无止境。银雷律所,以北京律师所中精品律师所的定位及高度,辐射主打外地基层法院案件代理。该所重办案质量,轻办案数量。采取中国最高最严办案水平,不计成本深度办案,提供海底捞式服务。
银雷律所的办案范围涉及刑事领域、婚姻领域、拆迁领域、商事领域,主打精品路线。随着代理案件的复杂性升级,如果婚姻纠纷案例中,有涉及刑事、公司商事、房屋宅基地拆迁等问题,银雷律所的内部资源可以及时的相互借鉴,资源互换使用,保证了案件办理的顺畅性和胜诉率。多一分专业的加持,就多一分胜诉的可能性。
为延续贯彻“精品所”理念,银雷律所始终坚持“客户至上,深度办案;敢于取舍,追求极致”。用尽全力提升诉讼胜诉率,提升服务质量。业务上精益求精,办案中注重调查收集证据,耐心细致沟通,全面摸清案件事实及证据,全面梳理及时调整诉讼方案,一案一策,精准办案。
2、家理:专业
家理所是2014年1月28日成立的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婚姻的律师所。专业婚姻律师所最难的障碍就是团队的形成及维护,家理律师所做到了。
二、文化
1、银雷所:感性
美女律师,律政佳人,事业、家庭、生活兼顾的职场女律师,银雷有一群成功的职业女性律师。
银雷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主打精英律师团队协作,温暖、干练、较真、女汉子、知心她们的集体形象专业而不失感性。这支精英律师团队拥有多年婚姻家事办案经验,对案件走向精准预判,用集体智慧支撑高胜诉率;用优质的服务态度,多年的服务经验,取得客户一致好评。
柳倩:温暖
银雷婚姻家事部部长、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带领团队办理过3000多起婚姻家事案件,常年获赠锦旗。
王秋霞:干练
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北大法学专业,专注婚姻家事领域11年,深厚的法学功底,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
周禹含:较真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擅长全面搜集证据,能做到知己知彼,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为判决作出关键一击。
段莉:女汉子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婚姻家事领域20年,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做事雷厉风行,始终追求以胜诉为导向。
潘艳:知心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耐心而稳健,快速理清案件细节,维护委托人权益,成功办理过大量的婚姻家事案件。
2、家理所:理性
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办案风格遵从其知名律师易轶的个人风格,主打有温度有深度的办案风格,理性为上。在提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提供解决心理咨询、婚姻关系咨询、亲子关系咨询、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等服务方案。
三、办案
家理律师事务所和银雷律师事务所历年都会发布《婚姻白皮书》,但是因为代理案件的不同,在白皮书的内容上也体现了彼此的专注的方式和领域不同。这两家知名婚姻律所,都选择通过数据、经验及案例来展现家理在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分析成果,并且将会持续每年做这件事,持续散发专业影响力。
1、银雷:客户参与导向
银雷:13项专属服务,从咨询到结案,每一个案件都经过标准化流程处理。
(1)同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诉讼原则。客户掌握事实及证据,律师掌握法律及经验及实务经验,两者需要深度沟通,深入交流,在案件过程中保持同步,才能合二为一。
银雷所接受委托即组建客户群,办案同步,案件进展客户随时掌握。并基于客户的诉求和反馈,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帮助客户从容应对庭审,并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婚姻家事解决方案。
(2)共识
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而后陆续处理分歧,增加互信,这是胜诉秘诀。分歧引向灾难及冲突,共识带来团结及胜诉。分歧下的频繁的交流,并不会带来胜诉,相反加深分歧。
通过内卷,实现可视化办公,让客户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心中自若,还能深度参与到办案过程中,有助于推动案件的阶段性进展。多年来,银雷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向我们寻求帮助的客户展示出值得信赖的专业形象。
为延续贯彻“精品所”理念,银雷律所始终坚持“客户至上,深度办案;敢于取舍,追求极致”。用尽全力提升诉讼胜诉率,提升服务质量。业务上精益求精,办案中注重调查收集证据,耐心细致沟通,全面摸清案件事实及证据,全面梳理及时调整诉讼方案,一案一策,精准办案。
(3)分工
律师的使命不是告知客户存在的法律风险,而是去努力追求胜诉,在诉讼中展示及体现律师独特的工作量及价值。
通过律师工作报告,将银雷律所“海底捞式”的贴心周到服务向客户做展示,邀客户亲自参与办案,深度参与办案。体现了银雷对自身实力的自信,更展现了银雷的人文关怀情怀。“做事先做人”,雷海军主任律师坚持认为,无论提供什么服务,把客户当朋友,把客户交成朋友以心换心,才能做好事情。
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中,有执业超十年的知名律师,更有法学功底深厚的专业律师。银雷律师在海量家事案件的历练下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代理的每个案件都有专属婚姻律师小组负责,快速梳理案情,注重调查收集证据,及时调整诉讼方案,一案一策,提前掌握主动权。
2、家理:律师配合导向
家理律师事务所为保障其高水平服务的团队措施,成立“1+3”专案服务团队,以1名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为主导,1名出庭律师、1名辅庭律师和1名业务助理予以配合,全程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家理律师团队有多位执业超过10年的资深家事律师,打造了35步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从咨询到结案,每一个案件都经过35步标准化流程处理,全程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成功案例
银雷律师所评选的10大年度胜诉案例中,2021年婚姻案例为4件。
2021年银雷优秀胜诉婚姻继承案例:
案例1:
入选理由:调解结案,取得抚养权,并成功降低给付对方的房屋折价款
结案时间:2021年11月
做出决策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案例内容:
离婚纠纷案件,因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在开庭之前与对方沟通调解方案,了解对方内心想法及调解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调解方案及策略,开庭当日,历时三个小时,最终调解结案。为我方委托人争取到抚养权,并将房屋折价款由200万降至130万。
难点:从委托到结案,不到一星期,快速解除婚姻关系,既帮助委托人得到了孩子,又得到了钱,实现了委托人的所有诉求。房屋折价款对方要求200万,通过柳倩律师的介入成功将房屋折价款由200万降至130万。
参与办案人员:柳倩律师
案例2:
入选理由:一审锁定胜局,将登记在被告的被继承人名下的院落房屋确定为遗产,为委托人争取到应有的份额
结案时间:2021年6月
做出决策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案例内容: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遗产为祖宅院落房屋,已经登记在被告的被继承人名下,通过积极沟通法官开具调令调取证据,制定诉讼策略,有效利用现有证据,扭转不利局面,将登记在被告的被继承人名下院落房屋确定为遗产,我方委托人取得50%的份额。
难点:委托人评价银雷律所在雷海军主任的率领下,不负全家众望,非常感谢律所律师的付出,仗打的非常漂亮,痛快,感谢雷主任、柳倩律师的付出。
参与办案人员:雷海军律师、柳倩律师
案例3:
入选理由:四合院继承起纠纷,银雷二审介入,为委托人成功翻案
结案时间:2021年11月
做出决策机关:北京东城法院
案例内容:
北京四合院,价值连城,新中国成立前的大家族,四房太太,房屋登记在长子名下,随着四代人的更迭,房屋被长子后人通过继承的方式, 登记在其名下。后世两代人面临被赶出家门,后人分布全国各地,团结一致。一审他所代理,败诉后,找到我们,律师介入后,梳理历史脉络、了解传统文化、结合文革背景、甄别签字文件,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翻盘获胜,认定四合院属于遗产,归原被告及第三人共同所有,为委托人成功翻案,正义彰显。
难点:本案民国时的四合院,历经四代人,三十年,一审败诉,二审翻盘。大翻盘取胜。一审案子找的其他律所,败诉了,二审委托银雷律所,介入之后代理上诉,上诉之后发回重审,取得阶段性胜利,重审一审判决,全面胜利,认定价值上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共有,15万的诉讼费,鉴定费对方全部承担。
参与办案人员:雷海军律师、王秋霞律师、付文淑实习律师
案例4:
入选理由:多份遗嘱扰局,成功完成委托人诉求,为委托人争得房产
结案时间:2021年12月
作出决策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案例内容:
被继承人系委托人爷爷,被继承人于2014年订立遗嘱,将涉案房产留给委托人。委托人持该遗嘱提起诉讼。开庭当日委托人的二叔提交被继承人2019年10月订立的遗嘱,主张自己继承遗产。委托人的二嫂持被继承人2019年11月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申请加入诉讼分割房产。二被告以自己手中遗嘱订立在后为由意图推翻我方遗嘱。银雷律师沉着冷静,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以推翻二叔二嫂的证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银雷律师的质证和代理意见,做出17页的一审判决书,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委托人和银雷律师出征山东三四次最终赢得胜利。
难点:我方持有一份遗嘱,对方持有一份遗嘱,一份抚养协议,通过诉讼策略的设置,最终法院承认我方遗嘱有效,对方的遗嘱和抚养协议均无效,对方有三份文书,我方有一份文书,把对方文书全部打掉,法官完全按照我方文书宣判。
参与办案人员:张楠律师
五、优秀律师
银雷律师所评选的10大优秀律师中,婚姻家事律师为4名。
2021年度银雷优秀律师:
柳倩律师:
你锲而不舍,以专业和服务为支点,撬起专业的高度。2021年,无解约、无退费,100%的满意度,为你重新确立了标杆。桃李不言,芬芳自来。你的付出,时间记得,我们看到。愿你笑声所到之处,都有阳光的温暖。
王秋霞律师:
把工作当成使命,在责任中兼顾效率和贡献。2019年,委托金额总额、接案和结案数量,无论哪个方面,都以同样的冲劲闪现精彩。而全律所数量最多的锦旗,则是你对这份工作最高品质的诠释。愿你的未来如魔方,点亮方方面面。
潘艳律师:
作为银雷最年轻律师的你,用“知心”的态度,把“繁”事理顺。以自信而笃定的态度,迎接每一次挑战,收获同事和客户的无数点赞,这也是交给自己和银雷的答卷。奋力前行的路上,愿你永葆
法学专业虽然门槛高,专业性强,但在求职时是依然可以有很多选择的~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共同的法律信仰和追求。他们相爱亦相杀,合作愉快的同时也偶范刀光剑影。
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法学生,你想要了解你想要或即将进入的行业吗
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到底是什么样的它们的区别是什么是否有共通之处
共通之处
二八定律
法官:20%的员额法官,80%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员和工勤人员。员额法官承担着巨大的工作量,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需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当然薪资待遇也随法官的级别上升;而80%的其他人员则为了保障法官办案,承担着繁重且繁琐的的司法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
检察官:检察人员同样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检察机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因素综合确定检察官数量,对检察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律师:律师业弱肉强食,层级分明且适者生存。20%的律师拿走了80%的案源和80%的行业财富。80%的律师为了剩下的20%的案源和财富拼死挣扎。
职业门槛
法官:要想成为员额法官,上大学,考研,司考或法考,公考,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助理,再到员额法官,这一步一步需要努力十几年甚至更长更要无一刻懈怠。从法官助理做起,五年之后,当所在法院出现员额空缺之后才能参加员额遴选,通过要经过遴选的笔试、考核、面试,一切顺利才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员额法官。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要求必须保证入额检察官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职业操守过硬,对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进行遴选。员额检察官的遴选一般要经过个人申请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推选人选、考核、上级检察院审核、遴选委员会遴选、人选反馈,最后任职及宪法宣誓。
律师: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你必须首先通过法考,随后至少经历一年的实习期,实务培训课程以及律师协会的考核程序等等,过关后你才有资格拿律师执业证。而律师的更大的门槛不在于前期,而在于后期,并且是一个厚积薄发和慢慢积累的过程甚至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渡期。
职业风险
法官:在诉讼案件逐年激增的背景下,案多人少矛盾愈来愈深以及司法立场语境的不同,法官职业安全受损问题突出,侵害事件多发、侵害范围广泛、侵害方式多样,所担心的是随时而来的殴打、恐吓、威胁、谩骂,甚至刺杀。
检察官:检察官的职业风险问题同样也是不容小觑的,拿检察官分享其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危险举例,其中有个案子嫌疑人是涉黑组织的一员,检察官去看守所里提审的时候他态度特别嚣张,口口声声说,我知道你的单位也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等我一出来就来找你,跟踪你回家!
律师:律师执业的基础在于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最好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律师而言,即使你业务能力再强,在遇到不可理喻的当事人时,恐怕也是百口难辩,极可能会遭受本方当事人的反噬,也是能遭遇对方当事人的攻击。
职业监督
法官:身为公务员的法官,必须接受各项党纪党规的制约和监督,枉法裁判、徇私枉法,只会坐等牢狱之灾。
检察官: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本身行使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受到监督,检察官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要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律师:律师行业虽然自由度较之法院和检察院更高但同样也不是法外之地,有律师协会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行贿、虚假诉讼等同样可能会被监委带走。
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部分,自然有相似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
职业性质不同
法官: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检察官: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律师: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社会形象不同
法官:作为一个法官,要维护并保持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审判的公正和公信,要尽可能少地进行大幅度的社会性交往,必须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自律,多方约束自己,所以法官可能会有一定的孤独感,要与社会公众保持一定的距离。
检察官:不喜欢社交的生活习惯与检察官的职业有时会有冲突。适度参加社会交往有时可以帮助检察官获取很多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可以帮助检察官更快地找到需要找到的人,可以帮助检察官更好的发现犯罪、证实犯罪。
律师:与法官以及检察官相比,律师的社会性似乎更强,注重社交也是稀疏平常的事,法庭上的风度翩翩的斗士坊间传说中的“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些网民眼里的“坏人狗腿子”抑或民众利益守护神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然不同人眼里律师的形象也不尽相同,但是无论如何遵守规则崇尚法律是律师最基本的底线。
工作模式不同
法官:司法具有被动性,不告不理是法院工作的一个基本特点。其工作的范围受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约束。没有原告的诉讼就没有审判的开始。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也受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约束。
检察官:发现犯罪,追诉犯罪,是检察官的基本职责。检察工作经常表现为主动出击,只要有犯罪的发生,只要发现了犯罪的线索,检察官就要履行追诉的责任,去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
律师:律师工作的开始从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一般包括担任法律顾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担任辩护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法律思维方式不同
法官:民事案件遵循证据裁判主义,在当事人给定的证据和权限范围内形成裁判结果,刑事案件中法律思维方式是以无罪推定为基础的,尤其是刑事案件在审查判断证据和讯问被告人时,法官心里首先认为被告人是无罪的。
检察官:检察官在具体的犯罪侦查中,要大胆地进行侦查假设不仅常常要假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还要假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具体过程和情节。这种思维方式对检察官侦破犯罪常常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主观臆断,不带偏见办案。
律师:虽然律师是把法律服务作为谋生的手段,但他同样有自己的使命和思维方式“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无论代理什么案件首先想到的应当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最大化。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执业首要的、核心的任务,也是律师从事其职业的基础。律师一经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法院的指定,就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收入一般不同
法官:法官,全国各地普通法官收入在几万到二十来万不等,把奖金也算在内。沿海地区高些,但工作量大很多。法官之间的收入状况差异也较大,影响法官工资高低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学历、年龄、地域、职级、法院层级等因素。
检察官:检察官与法官一样都是单独职务序列进行工资的发放,同样是比照公务员。
律师:律师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行当。塔尖和塔底的收入差别还是非常大的。当然更高级的大PAR肯定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作为塔基的小律师很多,但是塔尖很窄,很多人就挤在去塔尖的路上,但是知道可能到达之路非常漫长。
工作规律性不同
法官:在法院工作,法官的工作和生活一般是很有规律的。就审判工作本身而言,很少有需要加班的情形,当然其他事务加班也有常态。
检察官:检察官日常的工作应该是非常规律的,但是如果在案件突破的关键时期,在侦查的重要时刻,和办案一线的同事同甘共苦,深更半夜回家就会成为经常的事。
律师:一般律师的工作状态算是比较自由,并没有严格的束缚,但是律师尤其是非诉律师工作强度是非常大的,出差、加班也是家常便饭,毕竟行业的特点是靠业绩吃饭。
工作的压力源不同
法官:在法院,法官更多担心的是案子在办案期限内办完了与否、案子的判决公正与否,当事人上诉与否,是否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惩罚了犯罪,保障了人权,同时还有法院内部的考核压力。
检察官:检察官的压力源也属办案的过程,当了检察君就可以坐在办公室悠哉悠哉么其实大家都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与时间赛跑,也要在工作视线内完成工作。“迟到的正义也是非正义”,所以检察君们为了实现公平正义正在马不停蹄地勤奋工作!
律师:律师工作的压力源更多应该在案源。比较认真负责的律师,在对待案子时,关注的绝对不是数量,而是质量。有职业理想的律师,通常会追求案件的典型性、行业代表意义、法律层面的突破点和案件的良好效果。每起案件对于律师而言都是“典型案例”,见证律师个人的成长。
工作量不同
法官:在法院,案子是论“件”的,每年/每季度/每月每个人要办多少案子都是有数的,所以,作为法官常常难免会不由自主的数着自己的案子过日子。目前的基层法官,每年办上几百件案子都是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法官的工作量是真的很大,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
检察官:在检察院,检察官办案子同样是论“件”的,但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还有其他的诸多工作,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等。
律师:对于律师而言,一年能有几十件案子的人,工作量就会非常饱和了,当然也是因人而异因工作而异的。
对待案件的态度不同
法官:法官通常是很冷静的,因为面对当事人的纠纷,他/她常常可以置身事外,以局外人的身份进行司法的冷静审视,这也是法官保持中立性立场的应有之义。
检察官:检察官通常也是非常冷静的,面对案件他们需要做非常多的准备活动,充实完善侦查卷宗;控辩双方在庭前就存疑证据交换意见;庭外核实证据等等,认真且细致应该是他们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必备。
律师:对于律师而言,作为代理人,就需要不遗余力的为客户去争取法律框架内的最大权益。律师会深入到案件的每个细节当中去,把事实和证据做扎实,实体方面做充分的准备,程序上要做各种应对,同时还要协调好与客户的关系,要向客户汇报、解释等等。每个代理案件的过程,对于律师而言都是一次难得的经历和体验。
我认为,无论是哪种法律职业的选择,并无统一的答案可循,每个人都应当基于个人的追求、能力、性格、偏好等,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如有条件也可以进行职业切换。要在发展以及变化中对自己形成更加清醒的认识,结合个人选择、行业发展进行综合考量,法律职业的选择其实也是成长路径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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