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年龄

军人结婚年龄,第1张

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军队提倡晚婚,提倡男子25周岁结婚,女子23周岁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即男性公民 法定结婚年龄 为22岁,女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法律规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军人结婚流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领红本了。

综上所述,部队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过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该要积极的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 我国 法定结婚年龄 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八周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1、男女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 的,男方 结婚年龄 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如果双方未达法定婚龄,向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为其办理 结婚 登记。 3、如果谎报年龄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回 结婚证 ,宣告 婚姻无效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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