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零沟通越聊越爱聊

拒绝零沟通越聊越爱聊,第1张

拒绝零沟通越聊越爱聊,情侣聊那些话题,可增进感情,简直太上头了。

一、聊心窝里的话

心理学上有一个拉进人际关系距离的方法,叫“自我性告白”,也就是说,你告诉对方一个小秘密,对方会感激你的坦白和信任,也会分享你一个小秘密。这样双方都知道了各自的一些小秘密,都会觉得对方像自己人一样,心理距离拉近了不少。

反证一下,如果你们聊天不这样做,每次都聊八卦、聊新闻、聊旅游、聊吃喝玩乐,虽然也会聊得很热火,但你是不是觉得还是不了解对方,感觉距离还是那么遥远,对方的印象在你脑海里还是那么模糊,无法改变各自的刻板印象,你在对方眼里是什么样,聊完还是那样,没有那种反差效果,比如本来觉得你难以接近,聊得结果还是难以接近,有距离感。

所以,放下伪装,放下矜持,你怎么想就怎么说,本色一些,自我一些,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断地透露一些自己的小秘密给对方。哪怕你自认为的缺点,反而是对方眼里的亮点呢。

二、聊童年的成长故事

少时往事是一个比较好的话题,因为你亲身经历,说起来会特别有画面感和代入感,一下子就把对方带入那个场景里了,就像朱军经常在《艺术人生》说的那句台词一样:“试想想,一个11岁的孩子拼命跑在乡间小路上。。。”这就是画面感,你的形象会更加的立体,恋人对你的想象空间更大,而且这种画面感的成长故事会调动对方的右脑,增加对方对你的立体记忆。

三、聊天未来的规划

老实说,很多情侣都是挂在这一关了。情侣聊天的时候,女生一般都会问男生的未来规划。年轻的男生最烦这个话题了,因为在他这个爱玩的年纪,是不想面对这么深刻的问题,比如何时买房、何时买车、何时换工作、何时结婚、何时挣够第一个100万。这些话题太现实,男生会觉得考虑得太早,边走边看呗,一下子看不到未来10年的路,走一步说一步呗。

其实,女生最在意这个问题,她希望从你这个问题中得到安全感,觉得和你在一起有奔头,哪怕不能实现,也觉得未来很美好。所以,建议男生还是要借此机会,提前规划自己,订一个目标,给自己和恋人一个详细的奋斗路径,对双方都有好处。

四、谈双方对感情的理解

你可以问对方一个问题:你认为最舒服的相处方式或者场景是什么在感情中你的底限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好了。主要是可以获得双方对感情的理解,可以考察三观是否一致,而且还知道了双方各自的交往禁忌,为以后的和谐相处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谈开心幽默的话题

人生艰难,谈点开心的东西,能放松心灵,这就是为什么喜剧片的票房为什么会高于苦情戏的票房,大家都喜欢去影院开心,不喜欢去影院流泪。所以,平时聊天要培养自己的幽默,多想办法逗彼此开心,平时看到不错的搞笑段子,注意收集到小本本上背下来。适合的场景里,抖露出来,效果不错。

另外,还要学会自嘲,自己装逼,别人会反感,自己自嘲自己,别人都会接受,男生可以自嘲自己丑和穷,女生可以自嘲自己懒和想得美,这会是个不错的润滑剂。说到自己丑,你可以调侃自己眼睛小,有一次坐飞机,空姐主动给自己盖了一个毯子。

六、谈谈各自身边的人和事儿

说说A和B,把他们当谈资好了,人嘛,无非笑笑别人,然后再被别人笑笑,光从身边的人和事儿这个话题,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话题和素材,够你们谈一辈子了。因为人和事儿都是动态发生的过程。

七、谈能让各自更进步、更美好的话题。

恋人一旦突破了亲密接触,完成了肉体的交融后,就要想办法把各自带入生活层面,这样才会为安全注入更多的营养,如果仅仅吃吃喝喝玩玩,就会像采摘的花朵,过一阵就会枯萎。两个人在一起,可以相互帮忙,让各自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比如谈如何挣钱、如何健身、如何保持身材、如何提升形象、如何打扮自己、如何让自己增值、如何让对方家人过得更好、如何判断未来的趋势、如何抓住机遇、如何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等等。这些能让人变得进步和美好的话题,都是可以增加双方情感的话题。

八、谈对方关心的话题会更加情况

每个人在人生阶段关注的话题,不会超过3条。举例说明,如果在大学阶段,关注的话题无非是如何过四六级托福、如何考研、如何找到好工作。

社会阶段,关注的话题无非如何提升形象、如何升职、如何考公务员、如何买房买车、如何保持身体健康、如何找到贵人等等。聊天时候,围绕对方的痛点和关心的话题进行,就会聊得很开心,人们都是选择性关注都喜欢聊自己关注的话题,针对这些话题聊天,双方都会觉得有知己的感觉,哇,还是他懂我。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是否属于赠与个人,要看出资买房的父母明确房子是赠与一方的!如果说出资的父母明确写下了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这套房子是赠与儿子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夫妻离婚时,这套房子不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说出资的父母并无明确赠与,这套房子最终又写在子女的名下,那么,一旦出现离婚纠纷,这套房子便会作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在明确了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之后,想要规避风险,就一定要在买房前就写下明确的赠与合同,以免这套房子被分割!父母辛苦一辈子,积攒了一辈子的积蓄,不可因为不懂法就拱手让给他人!一些子女因为无能力自行购房,只能“啃老”,在这种情况下,请给父母一个保障,买房时主动提起赠与协议这件事,让风险最小化!当然,如果说父母出资购房,只出了首付,需要小夫妻还房贷,那么,赠与的部分只能是首付,而无法是整套房子,这种情况下,离婚分割,女方是有权分走还房贷部分的一半的!

网友热议

父母出资买房一事,上了热度榜!毕竟,因为离婚殃及到父母毕生心血的比比皆是!如此这般,我们一定要懂法,唯有如此,才能尽可能地保护好我们的既得利益!离婚纠纷之所以日盛,就是因为不懂法者甚多,如果不懂法,建议在买房买车这等大事上咨询一下律师!

希望

希望年轻人尽量凭借自己的能力去买房,唯有凭借自己的能力才能让父母不忧心,让妻子不担心!买房一事是大事,这件事必须依法来加持!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是否属于赠与个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是学法律的,你的问题中说道:男方父母给的首付钱,如果剩余金额是你们俩共同支付的,则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但是要有能证明你们共同还款的证据。如果男方父母给的房子是全额支付的,并且房主的名字是你男友的,那么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关键问题是,1、是否全款。2、受益人是谁。3、还款人,及还款证明。

你的问题中,结婚后才买房子,那么也同样设计到还款问题,如果还款是你们俩,同样,在能证明的前提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不是。如果是婚后父母全款买的给男友,那么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你的核心问题是,你个人是否参与还款。就这样。如果你还了,那就有你的份,你没参与,那就没有。

我觉得说的应该够清楚了,还不明白你就给我留言。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归个人所有的情形是进行书面约定,因为夫妻间可以对婚内财产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的,比如婚后两个人的财产各自保管,那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自然也是个人房产,另外,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也是个人房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属于婚后财产,不可以私下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

法律分析: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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