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怎么取公积金

领结婚证怎么取公积金,第1张

我们知道职工都是有社保的,其中就包括了住房公积金了,这个住房公积金是有很多的好处的,以后买房装修房子可以用到,那么结婚之后应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结了婚如何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二、住房公积金的构成是什么

      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即每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额+职工缴存额单位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额=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有一定的手续办理的,还有要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经过单位同意之后就可以提取了。

法律主观:

小编一直知道 住房公积金 可以提取,仅此而已。相信很多人像我一样不了解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有哪些提取条件为了解决大家共同的问题, 网 小编为大家整理以下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全文》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相关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 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网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主观:

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取。一、程序1.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2.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提取所需材料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三、公积金的支取使用: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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