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样的话,那最好就不要跟他结婚了。是你跟他的孩子,既然你们都要结婚了,还要让你去做人流的话。他都不会。在乎你的身体健康。这样的人你没必要跟他继续结婚了。如果你们结了婚之后呐。肯定也不会。过的长久的。a因为毕竟他这个人是自之类。永远不会在乎。感受。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单从这件事来说,你可以选择和她结婚,照顾她一辈子,也可以选择不和她结婚,去继续和另一个女人交往。但是一个女人为了你堕胎,作为一个男人,是否你应该负责任一点,毕竟堕胎真的很伤害身体,当然我也不是用这个对你进行道德绑架,如果你们之间真的存在问题,不结婚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还算稳定,没有大的问题,堕胎只是暂时不想结婚或者说是不想要孩子,只是因为一些原因,而不是你不爱她了,那你就应该承担起男人该有的责任,毕竟你不能和女孩子发生了关系后就不管不顾的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吧。虽然现在的社会有些风气真的不好,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好男人,就应该慎重考虑是否应该结婚,怎么对女孩子负责,而不是和人家发生了关系却从没想过结婚,就想着怎么逃避责任。
当然,如果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经常吵架,那就要好好考虑一下是否要和她结婚,毕竟结婚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能只是为了负责任就草率的结婚。如果因为负责任就和她结婚的话,你们之间关系还不好,那结婚后的生活岂不是十分的糟糕,当然,你不能因为故意不想负责任而主动找茬吵架,让你们的关系变糟,那样的话,你就真的是个渣男了。即使你不能和她结婚,也要是因为慎重考虑的结果,而不是你故意造成的。
作为女性群体的一员,我是一个保守的人,我不太能接受婚前性行为。女孩子在谈恋爱的时候容易头脑冲动,被男友一哄就随便交付了自己的身体。可是如果那个男人还没有准备好牵手一生的话,女孩子就随便交付了自己,如果将来被男友抛弃了,那这个女孩子又该怎么办呢。现在的年轻人对于性知识又很缺乏,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有时候会有意外发生也是存在的,比如怀孕,有的时候因为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就会选择堕胎,对于女性来说真的很伤身体的。
总的来说,我不太喜欢一个男人对堕胎的女朋友不负责任,毕竟一个女孩子为了你付出了感情,伤害了身体,你可以潇洒的转身离去,可想过对这个女孩子的一生造成什么伤害,所以能对她负责任的话,就负责任吧,给她更多的爱,更多的安全感。
首先,我要指出这是一个非常私人和敏感的问题,需要考虑到许多不同的因素,例如个人情况、文化背景、法律和道德观念等等。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女孩未婚先孕打胎并分手,这可能对她未来的婚姻和恋爱关系产生一些影响。一方面,一些人可能会对她有所偏见或歧视,认为她不道德或不负责任。另一方面,这可能会让她在未来的恋爱关系中感到自卑或不安,因为她可能会担心对方是否会接受她的过去或对她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建立健康和幸福的关系。如果她能够坦诚地面对自己的过去并学会从中吸取教训,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她仍然有可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文化对未婚先孕和打胎的态度和法律规定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和个人情况进行评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的前提下,即便是女方有打胎史,也要退还彩礼。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婚姻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彩礼的规定,但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支持返还彩礼中规定中,对于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离婚的,没有要求退还彩礼。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现如今的彩礼不是只要给了女方以后男方就绝对不能够要回的。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彩礼已经达到了十几万元,有些普通家庭将彩礼支付给女方以后,本身是希望双方能够共同生活的,但如果很短的时间之内就离婚了,因为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就能要回彩礼。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结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现在的结果是当初种下的因,很多事情并不能用对错来衡量,外人也无法帮您做出决定。婚姻是终身大事,而且自己还怀了孩子,结不结都是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做出决定后,能够承受后果就好了。
先说说未婚先孕这件事,就说说同居这件事,现在的男孩儿、女孩儿思想都开放,婚前试婚、同居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这也不是什么特殊现象。但有一点要搞清楚,既然自己在婚前与人同居或试婚,如果因为此事导致怀孕,这事就怪不了别人,不谈道德和法律,作为一名女孩子,是不是应该自爱一些呢?如果当初不同居,不发生关系,或者做一些防护措施,还会有这种事情么?
当初种下了因,现在怀孕结了果,这能怪谁呢?而且结婚必然是两家商量后的结果,也要看小两口俩是否合得来,如果俩人合得来,那么才会去结婚。换句话说,结婚是俩人成立一个家庭,而彩礼只是附属品,抛开怀孕和婆婆不给彩礼这件事,别把婚姻弄得变质了,如果有彩礼才会结婚,没有彩礼就不结婚,这就是做生意了。如果是这种心态的话,那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彩礼么?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这婚肯定是结不成的。
但问题是现在已经怀孕了,如果不立马结婚,可能怀孕的天数超了,也没办法打掉了,孩子只能生下来,生下来的养育问题也比较难。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索要彩礼是违法的,但也是愿打愿挨,如果婆婆或你的丈夫主动给彩礼,那么女孩儿家也是可以收的,但主动要或者狮子大开头,那可就不对了。
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因为自己未婚先育,必须立马结婚,而自己索要的彩礼也超过了婆婆的预期,所以婆婆才会不同意,再加上怀孕这件事,就形成了僵局。
其实如果客观地分析这件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倒是可以说一些建议。首先你是未婚先孕,需要立马结婚,给孩子一个名分、给自己一个名分,还想要一些彩礼;而婆婆这边就是不想给或者说你要的彩礼过好,婆婆无法满足,再加上你怀孕,婆婆认为不给彩礼也会结婚。所以,放在面前就两条路,一条是不结婚、也拿不到彩礼,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觉得可以接受这些,那这婚不结也罢,毕竟要彩礼是你决定的。但如果你自己为孩子考虑,且也考虑孩子父亲的感受,那么这婚就应该结。
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谈道德那一套,只谈切身利益,所以如果认为彩礼非要不可的话,那就好好地与婆婆协商一下吧,秉承劝和不劝分的原则,还是希望您放弃彩礼或者少要一点彩礼,与自己爱的人结婚,这比什么都重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