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男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苗族男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第1张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22岁、女20岁可以登记结婚; 国家没有单独为苗族男子结婚年龄的规定,当然其它少数民族也没有例外的情况,所有中国男性都是按照《婚姻法》的年龄登记结婚。不存在任何例外特殊的情况。

我的老家是黔东南的台江县,那里有967%的人口都是苗族,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有着浓郁的苗族婚俗习惯和独特的酒文化习俗。

“游方”是我们苗族人民恋爱的主要方式。

我们那一般都是在晚上“游方”,但是农历三月十五的姊妹节(施洞镇一带)和“六月六”的游卯节(巴拉河畔一带)除外!

一般每个村寨都有两个指定的给青年男女“游方”的场所,在我们那叫“马郎场”,一个是晚上用的,一个就是给农历“六月六”时白天用的(一般都是在寨子边上的枫树林里。注:枫树是我们那里的风水树,一般都有3人合抱那么大)。

到了农历“六月六”那几天,本寨的姑娘都打着花伞,来到寨子旁边的枫树林里,唱起了飞歌。其他寨子的小伙子闻歌而来,先是勾肩搭背地对着姑娘们对歌,然后相中了喜欢的姑娘之后,就拖上那位姑娘到一旁对歌……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首开场白似的飞歌——

大西响大呀,

满娘季对多,

多咖上乃么,

呆洗“列啊”满“也哦”?

——啊……吼……

歌词大意是:来交谈吧,你们在那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有一辈子,(如果再不来交谈的话)哪个还能够与你们亲近呢?

看看,咱们苗族谈爱很直接吧,爱就是爱,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一般经过数次游方交流,小伙子如果对姑娘有意的话,就可以向姑娘讨要“嘎迭”(苗语:围兜,我们那的苗族女孩都有自己精心绣制的围兜,围在衣服外面,煞是好看。)。如果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一般不会拒绝小伙子的要求的。

讨到“嘎迭”之后,小伙子会跟家人商谈,告诉家人自己喜欢的姑娘的名字。然后家中老人就会托姑娘寨子里的自家亲戚去调查姑娘家的背景,只要是调查姑娘的为人、相貌、家中是否有不干净(比如有蛊虫或者亮鬼之类)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的话,就派亲戚到姑娘家说亲,姑娘家的老人也对小伙子家进行同样的调查,满意之后,才答应这门亲事。

接下来就是选定接亲的日子,选好日子之后。到了接亲那天的晚上10点钟左右,男方小伙子就带上本寨的一两个小伙子一起,出发到女方家接亲。

到女方家之后,女方已经穿上了家里准备的银衣,盛装待发了。别以为小伙子们能够轻易地就把姑娘接走了,因为按我们那的习俗,小伙子们得经过拦门酒和擦锅底灰这两道关。

拦门酒一般容易过,我们那的小伙子个个都是海量,一般一两斤米酒之后,女方家的代表们都会放小伙子们进门。但是进门之后,躲在暗处等候多时的姑娘的姐妹们就会拿出用猪油搅和过的锅底灰出来,一把一把地抹在小伙子们的脸上,小伙子们也不是吃素的,也抢过锅底灰往姑娘的姐妹们脸上抹去……一下子,姑娘和小伙子们都成了黑脸包公!!

嬉闹过后,小伙子们就围在火坑旁边,一边享用女方家里准备的简单送别宴,一边接受着女方家老人们的祝福语。

宴毕,女方姑娘的弟弟或者哥哥就背上姑娘出门,跟新郎一起来的小伙子们就放起带来的鞭炮。来到马廊场之后,哥哥或者弟弟放下姑娘,姑娘要在马廊场和姐妹们告别。姑娘和小伙子一起在马廊场唱了几首飞歌之后,姑娘就打伞,在自家一姐妹的陪同之下(主要是帮新娘挑首饰和衣服),走路去新郎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出了寨子的范围。

到新郎家的寨子旁边时,陪同新郎来的小伙子们又开始放起鞭炮来,一直到新郎家门口。这时等候多时的新郎家的人就出门来迎接新郎新娘(有时候是在寨子外面的路口迎接),新郎家里的妹妹就接过新娘的首饰衣服担子,寨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出来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之后,就待在新房里不出来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才在新郎的妹妹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本寨子的水井里去挑水。但是寨子里的妇女和女孩子可以到新房里去看新娘子。

新娘进门,一般都由寨子里有名望的老人(族长或者鬼师——做法事的师傅)主持简单的迎接仪式,杀了一只鸡,煮成一锅菜,叫上几个寨子里的老人,和一起接亲的小伙子还有陪同而来的女方家的那姑娘一起吃点饭、喝点酒。闹到2、3点左右,然后散去。

第二天5、6点左右,新娘就在新郎家的妹妹(没有妹妹可以叫堂妹或者侄女代替,要没有出嫁的女孩带路)的带领下,挑着水桶到寨子里的水井里去挑水,一直把水缸里放满水,以代表真正成了男方家里的一份子。

新郎家的男人和妇女们也开始忙碌起来,杀猪的杀猪,煮饭的煮饭,开始准备盛大的婚宴!

一般苗家的结婚宴,全寨子五服以内的亲友都会参加,还有舅舅姑妈等亲戚都会来,一般都要有300人左右参加。招待这么多的亲友,一般要杀500斤左右的猪(两头甚至三头),煮5、6百斤以上的米和喝1000斤以上的米酒!要在新郎家里招呼这么多人是容不下的,好在每次婚宴都有几个负责人,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他们就动员新郎家里的兄弟和叔伯或者新郎家的邻居,由新郎家出米出菜,在这些人家煮饭煮菜并摆上宴席。

一般安排有专人煮饭,专人收礼,专人记帐,专人安排带客到各个宴席就餐并陪酒,专人发放白肉(就是将猪肉整大块放到大锅里和着青菜和大米煮熟,然后切成小块,发给妇女和小孩带回家吃的,一般是一人一块)等等。

小时侯最喜欢就是婚宴发放白肉了,因为那时候穷,很难吃到肉。每当领到白肉之后都舍不得吃,留到晚上回到家里放在火坑里烤出油之后再拌着辣椒酱下饭吃,一块小小的白肉竟然能够让我吃上三碗白米饭,现在想起来,真是奇迹!!

小时侯婚宴时,一般每家每户的家庭主妇都会带上自家炒的菜(一般是鱼肉之类),拎上一瓶酒,再带上一升米(有时还在米里插上几块或者十块钱),到新郎家去赴宴。米就倒到收礼台的箩筐里(礼钱有专人收),并有记帐的记录在册。九和菜就带到宴席上与大家享用了。

我们那一般是流水席,来了客人就吃,吃了就走,下批客人来了又上菜接着吃……桌子是传统的长桌子,一般两米长,70公分宽,80公分高。饭菜摆好之后,主客围在长桌旁边,长桌的主席上一般坐着有威望的男人。

坐好之后,由主席上的人先祝酒,接着按辈分和主客轮着祝酒:“酒咯XX,酒咯XX……”如此这般之后,才开始动筷子夹菜!

酒过三巡之后,人们开始敬酒,先是由辈分低的敬辈分高的(不论老少,只论辈分),再由客人敬主家。我们那敬酒不是象汉族和其他地方那样将酒杯端起对着所敬之人,然后一饮而尽,或者相互碰杯。而是双手举起自己的酒碗,端到所敬之人嘴边,一边唱着酒歌,一边看着对方一饮而尽!偶尔对方还会客气,一边常歌回应,一边端起自己的酒碗,一手接着所敬之人的酒碗,一边将自己的酒碗送到所敬人的嘴边,两人一起一饮而尽……

酒到酣处,男人们和妇女门都情不自禁地唱起酒歌,歌声响彻云霄!!

醉了,男人和妇女们就跳起舞来,一边唱一边跳,不时还互相用自己的臀部与对方臀部相撞……更有甚者,拿出锅烟灰,或者颜料水在对方脸上互抹!!

呵呵,我淳朴豪爽的同胞呀,你们给了我无尽的美好回忆!!

常常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里还没有电灯,每天晚上都点着煤油灯过日子,“游方”时就靠一把手电筒。小时候我就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手电筒,是我叔叔送的,用来晚自习用的。

每当夜晚吃过晚饭之后(一般是9点左右),我们寨子里的的马郎场和其他周边寨子的马郎场上就开始响起悠扬的飞歌和尖锐的口哨声,偶尔还有动听的木叶声……让人心驰神往!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时,每当下自习之后,都要到“丢当”(有椅子休息的地方,一般每个寨子都有,主要是年轻小伙子聚集商量到哪里“游方”的地方。)去叫比我们大的青年们教我飞歌和情歌,那时候学了好多,可是现在都不记得了!偶尔晚饭也不回去吃就直接跟他们到周边的寨子里去,看他们如何“游方”。那时候很调皮,对性也是朦朦胧胧的。喜欢在马郎场里做恶作剧,做得最多的就是捉一些小虫放进比我们大的女孩子们的脖子里和跳起来打他们的胸部(那时候很矮),现在想起那些事情来,真是汗颜……

姊妹节是我们台江县施洞镇一带一个有关苗族恋爱的节日,到那天,附近村寨的女孩子都到山上采集一种树叶和糯米煮成五颜六色的“姊妹饭”,还到田里捞鱼呀虾呀之类煮成“嘎本梭”(榨辣子汤),等待其他寨子的小伙子到来。

一般小伙子到来之后,都会带些好菜或者礼物来。吃“姊妹饭”是有奥秘的,如果哪位姑娘喜欢小伙子的话,就会在“姊妹饭”里包上一样东西给那小伙子,如果不喜欢的话,小伙子就会看到姑娘送给他的“姊妹饭”里包着辣椒。(小时候听说过,不知道是否属实)

现在,台江县政府已经把“姊妹节”和本来在农历五月二十五举行的“龙舟节”整合成“姊妹节”,搬到了县城台拱镇举行。在县城里的翁你河上筑了条拦河坝,并在坝上建了古色古香的风雨桥。在“姊妹节”的时候,就蓄水成湖,用来举办龙舟赛,至今已有10年历史了。

欢迎各位红网的网友到号称天下苗族第一县的台江县去体验别有风情的苗族婚俗,领略苗族人民独有的酒文化。谢谢!

南泥湾苗子嫁给了陈独秀。

陈独秀是中国现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的先驱之一。他曾是南泥湾苗子的老师,两人在1917年结婚。

南泥湾苗子原名叫陈慕华,是陈独秀在湖南嘉禾县南泥湾乡讲授私塾时的学生。她聪明好学,被陈独秀誉为“南泥湾第一秀才”。两人在相处中逐渐产生了感情,最终结为夫妻。

这段历史事件虽然看起来只是一桩婚姻,但实际上却反映出了当时中国社会和政治的背景。当时,中国正处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陈独秀等一批先进人士积极探讨改革和革命的道路,南泥湾苗子则是他们教育改革的产物。这段婚姻也表明了中国知识分子在推进社会变革中发挥的作用。

总之,南泥湾苗子嫁给了陈独秀,这件历史事件是中国现代史上的一段佳话,也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和政治的背景。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华宁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古代婚姻曾经历过血缘婚、“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态。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和包办婚两种。结婚年龄一般在16岁至23岁左右,男性婚龄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会严格恪守着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内,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过游方,双方自愿就可以互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就可以结婚。姨表之间的子女均视为亲近同胞,禁止通婚。亲戚间不同辈份不能通婚。有的在历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纠纷涉及诉讼,经发誓过不通婚。过去有些苗寨男女不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对象在本寨几个姓氏成员中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都不愿与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愿与不同服饰的苗族结亲,宁愿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饰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迎亲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在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抢到男家后,先用一把纸伞把她象征性地罩住,然后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已揭开了哭唱的序幕。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可以自由地哭。亲族乡邻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道谢之礼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轿时,哭嫁达到高潮。这段时间的哭唱必须按着传统礼仪进行,不能乱哭。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对自己乱定终身的痛恨与无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游方”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姻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当前苗族青年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1]。

说合自由式

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又经过游方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同女方相互认识以后,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条件成熟,便可结婚[1]。

说合古典式

(包含有关系婚、姑舅婚两种形式):带有浓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于县境内,它均系男女双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亲事[1]。

上述婚姻缔结形式,除说合古典式外,都要经过游方、说合提亲、定亲择日、接亲等四个相同与不相同的过程。

苗族青年游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和进行择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于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游方”虽属群婚的残留,但绝不是毫无道德的私合滥交,乃是主要传统习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因此,无论男女进入游方场后,都要讲文明礼貌,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章。[1]

游方活动不是随处可以进行,而必须在特定的地点,苗语称“嘎打良庚”,通称为“游方场”。设多少“游方场”,则依寨内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个寨子同属一个氏族,小寨的则设一个游方场,大寨可设两个以上游方场。若多姓杂居,则各姓氏设各姓氏的游方场。总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回避为原则。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动的场所,一般设在寨边或寨中,讲究的设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树,因而这些地方被视为风景名胜之地。若农闲季节,游方频繁,白天亦在进行。为了礼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游方场谈情对唱,可择在离寨子不远而人能看得到的河边、路口、桥头、树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隐蔽之处进行。[1]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谈情说爱,苗族祖辈专给青年男女特定游方节日活动日期,如番召一带于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这三个月,分别举行三次青年男女集体轮流坡会活动;坝场、宝贡、井洞塘、良田、革东等地,每年于农历二月十五日分别举行坡会(苗语称‘旧波’,近年有人外延为‘吃姊妹饭节’);榕山、杨家寨于农历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别举行坡会(同上);排羊、台盘于农历六月吃新节后,规定场期为青年男女进行“游卯”活动。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届十六、七岁,都有过游方活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最为活跃。当他们在各种公开的社交活动中,一旦情窦初开,本能地自然会产生对恋人爱慕之情。青年男女们不但与一向倾慕的对象畅抒情爱,连素不相识的异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谈对唱,从中找到心心相爱的对象。他们通过吟唱显示歌才,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婚配,因而婚后离弃极少。[1]

青年男女游方有多种多样的时间与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规定在节日才能进行,有的只许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的只许在傍晚或晚间进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的只许在游方场上进行。活动最频繁是农闲季节,每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最为活跃。过年和吃新节期间,游方场中,赶场路上,姑娘们象欢度节日那样,相邀成行。沿途穿着整齐的小伙子们,不管相识与否,不论旧交、新好,都可与她们对歌攀谈或寻觅知音,选择配偶。集镇街道旁,处处都见青年男女们聚谈的所在。在各种喜庆集会或插秧或打完谷子后,小伙子走村串寨游方活动,十天半月不归,也不带盘缠,所到之处,由姑娘招待。在对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为数不等的朋友,有情者还结成情侣接至男家。

苗族结婚年龄2021年新规定; 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2021规定:少数民族公民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少数民族多少岁能结婚各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也略有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既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又明确提出提倡晚婚。只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而考虑到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未明确提出晚婚。没有规定晚婚,但针对本民族、本地方的习俗,明文禁止早婚。如规定,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禁止未达结婚年龄的男女预先订婚。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也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完美的,各个地方的文化不同,所以结婚的时候的婚礼习俗也个不相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湘西苗族婚礼习俗。

  在苗族婚礼习俗里,苗族的婚礼分为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包办婚姻通常是父母请的媒人做的媒妁之言,一般由对方的亲戚和好友担任。在女方了解男方的情况,获得女儿的一件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苗族婚礼习俗一般分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包办婚姻为父母媒妁说合,媒人往往是由与对方认识或是对方亲戚的人担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况,征求女儿的意见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在苗族婚礼中还有高唱酒歌的习俗。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是通宵达旦地唱。在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苗族婚礼习俗还有酒歌一说,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一解答了对方请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的风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陡历程。

  

  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凤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腊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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