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总是喜欢晚上出去,一出去就回来很晚,他说有事要出去办,我都信任他,可是每次他都是在外面花天酒地

老公总是喜欢晚上出去,一出去就回来很晚,他说有事要出去办,我都信任他,可是每次他都是在外面花天酒地,第1张

这种事情谁也管不了,作为老婆都没有威慑力,管不住他那你只能让你老公出去花天酒地了,有几种办法可以尝试,第一种,你也可以出去玩,找朋友,找闺蜜玩,玩的比他还晚回来,看你老公什么表现;第二种回娘家待一段时间。第三种找工作,晚上也要上班的工作,很晚回家,眼不见心不烦,只有你赚的钱多了,你才有发言权。目前你没有发言权,说明你没你老公赚的多吧。不然也不用这样无奈了,

有一些女性表示,自己的老公每天夜晚出去一点多才回来,该不该选择离婚,我们应该要去看一看自己的老公出去干什么了。如果供出去出轨了的话,就觉得肯定是需要离婚的,离婚才能够给自己一个保障。但如果说老公出去应酬,出去赚钱了,那么我们也不应该去无理取闹,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

一、应该选择离婚吗?

其实小编觉得,即使是应酬,也不应该要天天出去应酬吧。除非是你的老公选择在夜晚的时候去开网约车,或者是做一些兼职来补贴家用,那么这样的话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说你的老公并没有这样做,也没有选择去应酬,不是工作方面的事情,那么,小编就觉得大家可以重新的去考虑一下段,欢迎了一个男性长时间的不回家,早出晚归已经证明了他跟自己的老婆之间是没有任何的感情可言了。在这个时候大家就可以选择去离婚,或者是选择去看一看对方有没有一些可疑的地方?去看一看对方有没有做出出轨的行为?

二、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可能小编本人对于感情是比较敏感的吧,如果说小编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问一问他们到底是为什么会每天早出晚归?问一问他们在外面到底去干了一些什么?如果说大家一直放任不管,也是会让他们变本加厉的。

三、总结。

一个男人在家里面做不到十分钟就马上的想要出去,那么就证明可能是因为外面有小三,所以说他们才会选择这样去对待这段感情。而在这里,小编也是建议大家没有必要伤心,可以选择直接的离婚。因为这样的情况,离婚才是我们最好的归宿,离婚也才能够让自己不再受折磨,长痛不如短痛。

结婚之前老公就比较爱玩,我妈不同意让我跟他在一起,但是为了所谓的爱情,我没有听从妈妈的警告,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等我们真的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这个男人其实从来都没有把我和这个家放在心上,因为他夜夜流连于酒吧之中,跟他那一帮所谓的兄弟鬼混。

刚开始我还没有在意,觉得玩几天就改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都结婚三年了他还是这副德行,这让我还怎么相信他,这不就是以婚姻的名义在外面乱搞吗?我听朋友说他在酒吧经常跟美女互动,而且每次的女人都不一样,我可能不知道被绿多少次了。

我想跟他聊聊这件事情,但是他似乎不太乐意,因为觉得我这种行为是在质问他,找他的事儿。他关上卧室的门之后就没有再出来,我当时就觉得无语了,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会做出那么不讲道理的事情。

后来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跟他在一起,所以我就跟他商量关于酒吧的事情,但是他似乎不太想跟我说,但是在我的追问之下,他只好把事情跟我说了,说自己只是贪恋年轻时玩乐的场景,等自己玩够了就不去了。但是我觉得自己已经给了他机会了,他依旧没有玩够,难道婚姻三年还不够洗刷他的本性吗?

我越想越生气,最终提出离婚的想法。但是他不同意,说自己仍然爱着我,让我不要那么绝情。但是我一想他花钱无节制,在酒吧混日子的样子就觉得厌恶,所以不想心软。

他说我是个坏女人,没有理由就选择离婚,我跟他说他虽然结了婚,但是没有家的概念,这样的婚姻我承受不起,所以就离他而去了,希望他也能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刚结婚一天,老公就要出差,说明你老公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你应该多关心他,多体谅他,等有了经济基础以后,你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的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想找到那个对的人,陪着你走过春夏秋冬,陪你白头到老。

当你遇见一个真正对的人,最直接的表现应该是心理上的变化,如果一个不喜欢的人追你,你多半会觉得反感、讨厌,就是觉得哪里都不对

而如果一个你真正心动的人追你,你会觉得开心、激动,见不到他时会想要见到他,见到他时又会很紧张,不知道和他说些什么。

同时,遇见对的人,他会让你变得更好,当你想到他时,就会有很多动力,想要配得上他,想要配得上这段感情,自然而然就会去努力

遇到对的人

第一:会很紧张,会心跳加速

当你对一个人心动时,在见到他时会很紧张,连说话都开始结巴,也会心跳加速,一颗心像要随时跳出来。

为什么会有“一见钟情”的说法,其实就是那一瞬间的感觉,让你觉得这个人就是冥冥注定的爱人,就是你心里要找的那个人。

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当你遇到的人都是差不多的,你自然无法真正心动,也无法体验到爱的感觉,只有遇到那个真正对的人,才能产生共鸣,才能重新回到爱的状态。

人这一辈子,会和很多人相遇,又和很多人别离,你可能会和很多人谈恋爱,但真正让你心动的人可能就只有那一个。

你见到他时会很紧张,你见到他时会心跳加速,这种感觉不是每个人都能给你的,如果你遇到了,那说明他是你对的那个人。

第二:期待见到他

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就会时刻牵挂他,心里期待着见到他,哪怕两个人见面时不会说很多话,但只要见到他,你就会觉得很开心,很知足。

直到遇到她真正心动的那个人,她才发现感觉不一样了,每次两个人刚分开,她的心里又期待着下次见面,如果两个人约的是下午见面,她从一早就开始期待了,这种感觉让她快乐。

其实,见到对的那个人的心理反应,一定会是期待、惊喜,而不是毫无反应,如果没有反应,那只能说明,对的人还没出现。

第三:和他在一起会很安心

对的人,会给你安全感,只要和他在一起,你就会觉得很安心,你就不会再害怕。

如果一个人不能让你安心,反而会让你担惊受怕,或者有很多不确定性,那这样的人未必是对的那个人。

对的人,其实并不难分辨,只要你仔细观察,用心感受,就能知道,比如这个人会不会让你感觉很开心,这个人会不会让你有安心,这个人会不会给你承诺,这些都可以说明他是不是那个对的人。

和对的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感觉很满足,两个人在一起也是十足默契,这样的感觉是只有他能给你的,别人无法代替。

有句话说:“爱情是一种遇见,要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才能成就一段爱情。遇见对的人,在不对的时间,愿意等待,安静地坚持地守候,一直等到对的时候,就对了。”

遇见对的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关键在于你是怎样对待这件事的,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自然是一生幸福,而如果不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或许你的坚持,也能成全这段爱情。

爱情里,遇见那个对的人很重要,他会让你幸福,他会让你安心,他会让你变得更美好,如果暂时还没遇到对的人,也别着急,别因为盲目选错了人,耐住性子去等待,对的人终会遇见!

我叫王湘,我离过一次婚,我的前夫重男轻女,他因为我生了一个女儿,还对我十分不满,总是对我又打又骂,刚开始我还会为了女儿忍受他的家暴,到后来他变本加厉,甚至还会打女儿,我实在忍不了了,和他离了婚,离婚后女儿归我。

离开前夫后,我带着女儿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在那里我认识了我的老公,老公是和我同单位的同事,我们因为长期的工作相处日久生情,老公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对我和女儿很好,也没有因为我是二婚的女人而嫌弃我,后来我就嫁给了他。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态度一如以往,每天下班按时回家陪在我和女儿身边,周末还会带我们出去玩,我觉得我很幸运,能够遇上老公这样的人。

可是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不对劲,老公总是会半夜偷偷出门,有时候我晚上起夜,身边躺着的老公已经不在了,我曾经问过他晚上去干什么了?老公只是说他有工作没有做完,要回去加班,我半信半疑。

有一天老公不在家,我去学校接女儿回家,女儿无意间说了一句话:“爸爸今天没有和漂亮阿姨一起来呢?”这句话让我如遭雷击,我彻底清醒了过来,老公是背着我在外面有了人,他每天半夜偷偷出门是和情人约会去了。

得知真相我很生气,没想到老公外表看起来憨厚老实,却做出这种事情,变心的男人不值得我留恋,女儿才是最重要的,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也不能让一个心术不正的人带坏女儿,我毅然和老公提出了离婚,如果你们是我,你们也会这么做吧?

(来源于网络)

那要好好沟通下。毕竟是结婚了的人,有家庭,有责任了,告诉你老公应该自我约束下。晚上消遣下是好,但肯定不能和自己以前独身的时候一样了,不过夫妻之间也要互相理解才好,大家心平气和的把心中想说的叫出来。别动不动就心碎,放弃,那样不好。相信,理解,家庭生活才能更和睦。祝你们幸福

您好!老公半夜叫您滚,是该离婚了。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程序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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