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怎样退,彩礼可以不退吗?

结婚彩礼怎样退,彩礼可以不退吗?,第1张

一男子订婚后分手欲要回彩礼,彩礼虽是“陋习”其实是可以在真的给了之后再要回来的,这也是根据当前民典法当中的婚姻法来进行判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会根据双方结婚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归还。

彩礼是古时候就存在的,是男女双方结婚时男方给到女方的聘礼,彩礼也有着非常隆重的地方色彩,根据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给一定的彩礼,在法律上判定彩礼也是一种赠与。几道彩礼就涉及到,如果男女双方在刚开始结婚时有了彩礼之后,如果离婚的话,彩礼这笔钱是否可以进行退还,根据法律条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但是条件是比较苛刻,一般彩礼返还是需要在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后,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的是会给到一定的支持。这其中会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具体有多长,如果生活时间长的话,那么还给男方的彩礼也会更少一些。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彩礼返还比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彩礼的数额以及双方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具有过错,以及当地的风俗,还有经济水平等各种因素来判定具体返还多少。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在此期间已经有生孩子,如果在这个时候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话,其实并不会被法院判定,会被认定为不应当返还彩礼。

最后彩礼是以结婚目的来给到的钱,很多人认为只要把彩礼给了之后,彩礼就不需要再继续返还给男方的,但其实这对于南方来说也是比较大的一个经济损失,在法律上也会以公平为主,给到男女双方最大的保障。

我们可以从婚姻的本质和社会背景出发,探讨嫁妆和彩礼的对等问题。

一直以来,婚姻都被视为重要的人生里程碑。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婚姻的理解和态度也存在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被看做是两个家庭的联姻,婚姻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关系,更包含了家族和社会的关系。在这样的传统观念下,一对新人的结合往往同时伴随着千丝万缕的家族关系的交汇,其间的利益关系也就被繁杂地织入了婚姻制度之中。嫁妆和彩礼也就成为了本质上带有财产转移意味的权益交换。

当然,这种传统观念已经受到了现代社会的冲击。如今,许多人对婚姻的期待已经从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在现代社会中,婚姻更多地是以感情为基础,目的是为了在生活和生育等方面互相扶持,共同创造幸福。在这种背景下,嫁妆和彩礼的对等问题就应该从传统观念转化为纯粹的物质和金钱交换的问题。

因此,嫁妆和彩礼应该是对等的,而且应该是公平和合理的。婚姻本身是一项生活决策,两个人的感情和彼此之间的互动,是决定婚姻美满与否的关键。如果一方需要支付过多的嫁妆或彩礼,那么这种婚姻就失去了本质,只剩下一个双方利益纠缠的交易关系,难以说这样的婚姻有任何真正的意义。

综上所述,嫁妆和彩礼应该是对等公平的。无论是从传统观念还是从现代角度出发,婚姻都应该是一项自由选择和自主决策,而不是因为过多的嫁妆或彩礼成为互相交换而产生负面影响的交易关系。因此,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在婚姻中找到真正的幸福,过上美好的生活。

结婚多久不用退彩礼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归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男女双方结婚的时间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礼钱,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离婚时彩礼的退还规定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是可以请求退还的,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减少数额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方结婚,婚约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地方关于结婚的习俗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目前来看的话很多农村的地区都是会要求支付彩礼的,彩礼支付完毕之后是属于赠予给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通常情况之下是不能够要求退还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比如说双方没有结婚的。

彩礼,是我国旧时的婚礼程序之一,一直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订婚给付彩礼的习俗。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需要返还男方彩礼。

1、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法律主观:

如果对方没要求退还的话就不用退还,如果要求了退还符合下面情况就要退还: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1、法律规定彩礼女方不退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然了,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彩礼可以退还的具体情形,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后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不退彩礼能报警吗

结婚时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形成的习俗,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没有结成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此时女方拒绝退回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经过法院审理,如果女方仍然不退彩礼,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如果遇到一方骗婚,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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