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结婚多久户口可以进北京

夫妻双方结婚多久户口可以进北京,第1张

不同情况时间不同 看你属于那种情况了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目前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结婚满10年,申请户口进京人员满45周岁;

  (2)在京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非农业户口有无职业的界定,看本人有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有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有业人员,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无业人员,如是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外企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配偶系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两人结婚后会涉及到户口合并等事宜。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又涉及到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等问题。

“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列出几种情况。篇幅较长,大家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酌情取用~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

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

北京户口结婚五到十后可以迁入。根据北京落户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结婚满十年;

2、申请人年满四十六周岁,不满五十五周岁,结婚应满五年请人年满五十五周岁的,结婚应满两年;

3、随迁子女系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二十五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和北京人结婚10年之后才可以办理北京户口。

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一条

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主观: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条件: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法律客观:

《北京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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