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男女双方结婚的时间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
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礼钱,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女方拿了彩礼钱之后不肯与男方结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
彩礼的表现方式
在古时候,男性家庭若是以定亲的名义送给女性家庭一些物品和钱,这种形式就构成了彩礼。其中钱代表财,物为礼。女性家庭接受礼后,也会反送物品给男性家庭,这叫回礼。
再回到现代,这种形式已经被赋予了过多的物质含义,有些还富有沉重的负担,已经失去原有的本意。
结婚时男方拿彩礼、女方拿嫁妆,这已经是流传已久的习俗。……但是,由于不同家庭、不同的人对于彩礼和嫁妆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在结婚的时候,不同的人对于彩礼和嫁妆的问题会做出不同的具体选择。个人认为,关于彩礼和嫁妆的理解应该包括彩礼和嫁妆是婚嫁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彩礼和嫁妆体现了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婚姻的重视,以及彩礼和嫁妆到底拿多少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这三个方面。
1,彩礼和嫁妆是婚嫁仪式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经历,因此极具仪式感。……事实上,结婚是包括一整套复杂的仪式的,其彩礼和嫁妆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自古以来在婚嫁之时就有了彩礼和嫁妆这样的仪式,流传至今,就形成了现在彩礼和嫁妆方面的风俗。我们在结婚的时候应该尊重这些风俗。
2,彩礼和嫁妆体现出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婚姻的重视。
从实际情况来看,彩礼和嫁妆体现出了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婚姻的重视。……在现实的婚姻当中,如果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这场婚姻非常满意,那么彩礼和嫁妆就会非常丰厚。而如果双方家庭对于这场婚姻不满意的话,彩礼和嫁妆就可能打折扣。……因此从彩礼和嫁妆上可以看出当事双方对于婚姻态度。
3,到底拿多少彩礼和嫁妆,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在结婚时到底拿多少彩礼和嫁妆,这个问题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答案。……有的人经济条件好,结婚时拿出的彩礼和嫁妆就会更多一些,而有的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他们能够拿出来的彩礼和嫁妆就相对少一些。……这种差异是由于不同的人所具有的经济条件不同导致的,因此我们在结婚时到底拿多少彩礼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这样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使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满。
结婚时给女方送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传统,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条文对此作出明确报道,但一般的通行做法是,除非男方在赠送彩礼时有明确说明是无条件赠送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如若男女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女方均应将结婚彩礼返还给男方,不然即会构成法律中所说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彩礼是什么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即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根据上面的描述,不难看出结婚彩礼钱是由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是一种传统风俗,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男方,否则将构成不当得利。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
"天价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在一些地区,娶妻必备的车、房、彩礼等新"三大件",成为大龄男青年面临"结婚难"的"三大山"。
习俗来源
古籍《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也是"彩礼"习俗的来源。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一般为结婚的时候馈赠的钱或物。
表现方式
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寓意喜庆的物品构成的"彩礼"。女方家庭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多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
现代: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
相关法律
如果是索要"天价彩礼"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法律纠纷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每个地方的彩礼都是不同的,彩礼是给父母还是给女方可以根据当地风俗决定。彩礼可以留给父母,因为彩礼本意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按照传统风俗也是留给女方家庭的。但是父母也可以把彩礼给女儿作私房钱,以备未来之需。也可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帮助新家庭。
彩礼给父母还是给女儿
1、彩礼给父母
彩礼又称之为“聘礼”,就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的钱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所以,彩礼钱应该是归属与女方的财产。
女方父母可以决定如何处理彩礼钱,是留着自己养老,或者是直接给女儿,又或者再贴一点当嫁妆给小两口都可以。不管哪一种方式那是女方父母的事,彩礼的决定权是在女方父母那。
2、女方父母把彩礼钱给女儿作私房钱
虽然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一般女方父母很少会动用这笔钱,多数父母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大都会交代一句:“这钱你自己收好,当做自己的私房钱,以备临时有要用钱的地方。”而且彩礼在社会风俗中是给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儿才给女儿。
3、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
男女双方组建新家庭之后,少不了各种开支,比如举办婚宴的开销就不少,有的女方父母比较照顾女儿女婿,希望他们日子过的好一些,会在收的彩礼钱基础上再补贴一部分钱,返回给新家庭,作为小家庭的启动资金。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彩礼钱不是买卖女儿的代价,也不是男方家对女方家的赔偿或者补偿。彩礼钱是一种象征性的礼物,是男方家对女方家的敬意和感激之情的表达。彩礼钱的多少,并不代表男方家对女方家的尊重程度或者女孩子的价值高低。彩礼钱的多少,应该根据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地域习俗、社会风气等因素来决定。不能一味地追求高额的彩礼钱,也不能随意地压低彩礼钱。彩礼钱应该在双方能够接受和承担的范围内,合理而适度。
那么,彩礼钱到底该由谁来谈呢?这里有几种可能的方式:
彩礼钱可以由新人自己来谈。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双方父母比较开明、比较信任新人、比较尊重新人意愿的情况。新人自己去谈彩礼钱,可以避免双方父母之间的尴尬和冲突,也可以体现出新人自己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当然,新人自己去谈彩礼钱之前,要先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和建议,尽量做到符合双方父母的期望和心意。同时,新人自己去谈彩礼钱时,要注意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要因为情绪激动而说出伤害对方或者损害自己利益的话。如果遇到无法解决或者难以妥协的问题,可以及时请双方父母出面协助。
彩礼钱可以由双方父母来谈。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双方父母比较传统、比较重视彩礼、比较有经验和权威性的情况。双方父母来谈彩礼钱,可以体现出双方家庭对结婚事宜的重视和尊重,也可以避免新人自己在谈判中受到压力和困扰。当然,双方父母来谈彩礼钱之前,要先听取新人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尽量做到符合新人自己的心意和选择。同时,双方父母来谈彩礼钱时,要注意保持友好和和谐,不要因为彩礼钱的多少而产生争执或者不愉快。如果遇到有分歧或者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及时请新人自己出面解释和沟通。
彩礼钱可以由媒人来谈。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双方父母比较保守、比较难以直接面对彩礼、比较需要第三方的协调和调解的情况。媒人来谈彩礼钱,可以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既可以传达双方父母的意思和要求,又可以缓和双方父母的情绪和态度,也可以提出一些合理和公平的建议和方案。当然,媒人来谈彩礼钱之前,要先了解双方父母和新人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尽量做到符合双方的利益和期望。同时,媒人来谈彩礼钱时,要注意保持中立和公正,不要偏袒或者欺骗任何一方,也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双方的关系。
谈彩礼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无论是谁来谈彩礼钱,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相互尊重。谈彩礼钱是一件很敏感和微妙的事情,涉及到双方家庭的感情和利益。因此,在谈彩礼钱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相互尊重的原则。无论是说话的方式、态度、语气,还是提出的要求、条件、建议,都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和立场,不要伤害对方的自尊心或者触碰对方的底线。相互尊重不仅是为了顺利地完成彩礼钱的谈判,也是为了日后两家之间的相处和融洽。
换位思考。谈彩礼钱时,往往会出现双方家庭对彩礼钱的数额有不同的看法和期待。这个时候,就需要换位思考一下,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理解和体谅对方。女方家庭在要求彩礼钱时,并不是只想着占男方家庭的便宜或者出卖女儿,而是想看看女儿在男方家庭是否受到重视和珍惜,是否能够得到幸福和安定。男方家庭在给予彩礼钱时,并不是只想着省钱或者买断女儿,而是想表达对女方家庭的敬意和感激之情,也是想为自己的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和氛围。因此,双方家庭在谈彩礼钱时,要多为对方考虑,多为对方着想,不要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和损失,而忽略了对方的感情和难处。
适可而止。谈彩礼钱时,要有一个度,不能过分地讨价还价或者争执不休。彩礼钱的数额,并不是结婚的唯一标准,也不是衡量两家之间关系的唯一指标。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感情和两家之间的和睦。因此,在谈彩礼钱时,要适可而止,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差距或者分歧而影响了双方的情绪和关系。如果双方真的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或者妥协,也可以暂时搁置这个问题,等到双方冷静下来再继续商量。
谈彩礼钱是结婚前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但也不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要双方家庭能够相互尊重、换位思考、适可而止,就一定能够顺利地完成彩礼钱的谈判,也能够为新人的婚姻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