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网上预约注意事项,第1张

现在大家的生活节奏都是很快的,不管做什么,都会希望能够节省时间,婚姻登记也不例外。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能够提高婚姻登记的办事效率,节省大家的时间。那么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的流程有哪些,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吧。

一、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1、在百度搜索广东省网上婚姻预约系统。

2、点击开始预约,选择预约结婚。

3、分别填写婚姻登记男女双方的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提交。

4、提交信息以后,会获得预约号,信息会自动传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婚姻登记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保留的时间是30天。

5、需要留意双方信息栏下面的预约登记的注意事项。

6、可以在预约查询中,查询婚姻登记预约是否成功。

7、如果婚姻登记时间突然有变化,可以在撤销预约栏中点击撤销预约。

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1、婚姻登记双方必须是亲自到场,不可以委托于任何人。

2、双方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

3、婚姻登记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必须与预约时的保持一致。

4、如果是单方、冒名顶替或资料不一致,预约都会失效,不予以登记。

5、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

6、婚姻登记双方至少要有一方当事人户口是在本省辖区。

7、双方是自愿结婚并且均无婚配,无直系血亲关系。

8、婚姻登记男方必须年满2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

编辑总结:关于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流程以及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注意事项的介绍,我就总结到这里了。婚姻登记是新人结婚最为重要的一个流程,因为只有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颁发结婚证的新人,才是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扩大,将会给那些不在老家或者异地恋情依旧坚定的情侣们带来很大的便利。如今,这个试点已经扩展到了21个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等地。

以下是准备登记婚姻所需的材料:

身份证:新郎、新娘各自携带个人身份证。

民政局要求的其他证件:可能需要提供户口本、彩色照片等,具体要求可以在当地民政局官网上获取。

社会保险卡:有些地方要求提供社保卡。

离婚证明:如果曾经离过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未婚证明:如果你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要求提供未婚证明,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婚姻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并提交相应的婚姻登记申请表。

在准备登记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前往民政局之前,最好提前了解该地的婚姻登记政策和流程。

需要注意各项证件的时效性,以免过期导致注册失败。

如果在异地结婚,需根据当地的规定办理结婚手续。

联系民政部门预约登记时间,避免到场排队等待。

总的来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扩大将会让爱情更加便利,将原本需要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处理的婚前准备变得简单快捷。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不同省份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推动地区经济和文化的融合发展。

法律主观:

外地人能不能在本地结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如果一方是本地,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 二、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 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四、如果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五、结婚登记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二)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可看以下: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 身份证 ;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 、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办理结婚证 的费用 在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领取一对结婚登记证收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其他收费则属于事业性或企业性收费,包括制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困难户、残疾人员等办证时,婚姻登记处视情少收或免收有关费用。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根据当地政策。

手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

新规: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十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法》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跨省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行后,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将多一种选择,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需要材料: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地址: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二、试点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 重庆 、四川实施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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