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结婚

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结婚,第1张

法律分析: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跟汉族是正常通婚的,只要符合国家《婚姻法》要求就行。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1、宗教信仰问题:汉族与回族结婚的禁忌之一就是汉族与回族的宗教信仰问题,现在的少多数民族与汉族通婚一点都不稀奇,但是因为回族虔诚的信仰是伊斯兰教,所以在很多方面会与汉族都会有所不同,但是这都不是不能解决的,只要汉族也信奉伊斯兰教,那么汉族与回族就可以通婚。

2、饮食问题:汉族与回族结婚的禁忌还有饮食问题,汉族人结婚一般都大摆筵席,喝喜酒,这些都是婚庆必不可少的,但是回族在结婚典礼上是不能见到酒的,都只有水果,点心,而且不能出现猪肉,所以回族与汉族通婚,这方面一定要尊重回族的习俗,尊重回族的饮食习惯,酒肉都是大忌,因此汉族与回族结婚的饮食禁忌还是需要多加注意的,毕竟汉族与回族在风俗习惯上有很大的差异。

不可以,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规定满汉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

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渐渐成了全族人的定规,而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自女真建国以来,历史记载的满汉通婚的例子很少。

扩展资料:

清末最终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实质上,“满汉不通婚”是个误传,按血统倒推,佟养性还是中原入满的汉人,其后多为满人皇后嫔妃。

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废除满汉不通婚民族隔离的政策。

-满汉通婚

可以男汉民与女回民是可以结婚的。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汉族和回族人不可以结婚,因此只要满足年龄和血缘等方面的要求,汉族青年就可以和回族青年结婚生子。然而,在教派习俗上通婚难以融合,回族人大多信仰伊斯兰教,因而正是这教规使得汉族和回族青年难以顺利结婚。男汉民与女回民结婚,男汉民必须加入伊斯兰教,女汉民与男回民结婚,女汉民可以不加入伊斯兰教,但从此也必须以回民的生活方式生活。以上就是关于汉族和回族能否通婚的解释,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70909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7
下一篇2023-12-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