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证丢失怎么写
结婚证丢失怎么写 1 结婚证丢了怎么开证明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结婚证遗失证明格式 兹有我(村、社区)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X与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记结婚,因XXX(原因)结婚证遗失, 现在二人仍为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经办人:(村、社区公章) XX年XX月XX日 说明:结婚档案遗失原因 经办人:( 公章) XX年XX月XX日 (备注:请用黑色签字笔开具证明,A4纸张大小,此证明涂改无效) 三、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民政局补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四、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居民委员会开。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并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我们都知道,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有力证据,是很重要的东西。但如果不小心将结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开证明呢如果您对此也感到十分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的我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一、结婚证遗失证明哪里办
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
二、结婚证遗失证明怎么写
兹有我(村、社区)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x与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记结婚,因xxx(原因)结婚证遗失,现在二人仍为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经办人:(村、社区公章)
xx年xx月xx日
说明:(结婚档案遗失原因)
经办人:(政府公章)
xx年xx月xx日
三、怎样补办结婚证
关于怎样补办结婚证,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值得注意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四、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五、补办结婚证手续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六、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的注意事项
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
如果结婚证丢失之后,那可以带上自己或者另一方的户口本,还有身份证到所在单位,请工作人员帮忙开具证明,当然这份证明上面需要签字盖章,直接盖公司印章就可以。
另外也可以带上自己或者另一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城镇街道办事处,找工作人员帮忙写一份证明,当然这份证明上面也要盖上城镇街道的印章,代表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开证明
1、结婚证丢失开证明如下: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当事人遗失、毁损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