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可以跟老婆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知道孩子的重要性,最终是会取得一定效果的。
不想要孩子和不能要孩子是两回事,那些不想要孩子的女人,你应该问问她到底是为什么,也许她只是为了好身材或者根本就不想跟你过一辈子。
引起忧患意识,强调孩子的重要
在你和老婆沟通的时候,你让他看得更长远,比如说现在虽然没有孩子可以很轻松的生活,但是年老之后就不行了。
孩子是甜蜜的负担,会给我们的人生带来希望,虽然说这个过程很漫长,也要付出很多,但是当你老的时候,一切都觉得值得。
比如两个人相依为伴,相濡以沫,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谁能够保证爱人能够陪你走到最后呢?
如果剩下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时候该怎么办?除了给国家添负担之外,剩下的就是一个人面对那孤独的生活。
而这个时候如果身边有一个孩子在照顾你,似乎生活也不是那么艰难,所以孩子不仅仅是希望,他还是你年老之后的一种保障。
当有了这个忧患意识之后,可能会考虑要孩子的。
分析处境,强调压力
不想要孩子也就是丁克家庭,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要孩子的最佳年龄都是20~30岁之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那就会变成大龄产妇,再生孩子会有一定风险的,这一点一定要和老婆说清楚。
其次,如果没有孩子会背负很多压力,比如说来自社会的压力,别人的闲言碎语并不是你想听到的,可能他们会认为你们没有能力生孩子。
综上所述,事情是可以沟通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信会有转机。
一般情况下,结了婚的人都会想要孩子,这也是人们的传统思想,但是,也有人不想生孩子,尤其是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如果你的妻子不想生孩子,你会同意吗?
一、不同意,我认为夫妻之间有孩子才更加圆满。
其实大部分人都是比较保守的,所以还是受传统思想比较严重。所以,在这种思想中,有了孩子的夫妻才是比较圆满的。因此,如果自己的妻子有不愿生孩子的想法,我也是不会同意的。不过,这样的想法在结婚之前就应该知道,毕竟结婚之前应该对彼此的思想和想法都要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二、没有孩子,老了以后,会很孤单。
有些人或许会认为,自己不生孩子会更加自由,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还小很多,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太不容易了。还不如自己好好享受生活。但是,在老了以后,没有孩子会很孤单,尤其是看到别人儿孙满堂的时候,自己就会显得更加孤单。有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而且,如果自己身体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就更加显出孩子的重要性了。
三、如果不要孩子,家里老人也会不高兴。
在老人看来,要孩子是很重要的,大部分老年人都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女不愿意生孩子这样的想法,很多老人都希望自己早点抱上孙子或者孙女,如果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结婚,那么他们也会着急,如果他们结婚了,又不愿意生孩子,他们还是会很着急,哪怕让自己带孩子,累点也没什么。所以如果自己的妻子不愿意生孩子,老人也是不会高兴的。因为这样的思想违背了传统思想。
基本案情
有个女士大龄晚婚,其夫也是钻石王老五。
他们婚后感情很好。
男方父母一直希望他们尽早要孩子,丈夫也是这个想法。
这个女士事业到了上升关键期,担心生了孩子就无力事业发展,所以不想生孩子,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男方及其父母,结果男方和父母都很不高兴。
陈群律师观点
一、正确认识:
生育是夫妻的权利,计划生育也是夫妻的义务,不可偏废,不应当只认识到其中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平等协商:
生育与否、什么时候生育,既是夫妻关系的大事,也是人生的大事,夫妻之间应该平等协商,互相理解并尊重,尽量照顾到双方的意愿和需求。
三、事前规划:
夫妻双方要安排好孕育,不要心血来潮、临时起意,不要“说怀就怀”、毫无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四、国家提倡:
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了几十年。
但独生子女政策巳经过时了。
国家的生育政策在近年是发生了较大变化的,不再鼓励独生子女,国家现在已经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不仅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还表示可以安排再生育子女,并且对再生育子女的个数没有限制,而是把这个规定权限“下放”给了省级人大。
五、传统观念:
在咱们的文化传统中,“结婚生子”从来都是相提并论的,是人们的共识,是人生的“默认程序”。
结婚不生孩子,要么是身体原因,有病,生不了;要么是经济原因,太困难了,养不起;主动选择不生,却是极少的人的特殊的人生选择,这种选择,极具个性,很难被外人理解和接受。即使是文明开放的今天,也仍然是极小众的群体。
所以,如果某女士或某男士要结婚而不生孩子,最好在恋爱时说清楚,让对方及其家庭有个思想准备、能够理解并配合你。
如果结婚后再声称自己处于事业上升期,为了事业而暂时不生孩子,或者终身不生孩子,毕竟让对方有些不舒服,甚至难以接受。
因为这是在他意料之外的,是不合常理、常识的。
六、客观规律
生孩子是有条件的,有最佳生育年龄的,不是什么时候都想生就生,也不是生了就好。
当然,事业也有成长期。
当两者矛盾冲突时,就要学会正确对待。
过了一定年龄,再想生育,可能就有心无力了。
夫妻都是对方的惟一。一方在婚后突然告诉对方:“我为了事业,不愿意生孩子。”对对方来说,都是无情的限制、残酷的剥夺。
而事业,还是有机会的。并且在婚前,您是知道自己的事业要不要全心投入的。
所以,本律师表示,从法律的、道德的、传统的多角度看,不宜在婚后突然以事业发展为由不生育。
您在恋爱、结婚前,完全可以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不婚、不育;
您也可以在恋爱中明确告诉对方及其父母:自己只结婚不生孩子。
如果他们理解并支持,再建立丁克家庭;
但是婚后突然宣称不要孩子,不合适。
希望你们能妥善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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