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送的彩礼如果是在婚前赠送的属于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的份子钱当然可以事后补 如果当时不方便没有来的话 关系比较好 再把钱给补上也是很正常的结婚的份子钱是可以是后补的,毕竟是恭喜人家结婚之喜嗯,即便晚了,也代表你的心意,代表一份祝福是可以后补的
可以。
因为每个人的原因都是不同的,比如说工作原因等等不能到场参加婚礼,但是也没有人帮忙将红包带给新人的情况下,那么在回来以后,虽然婚礼已经过去但是补给新人红包也是可以的,相互之间理解最重要。
当然也有可能因为工作生活繁忙的原因,记错了婚礼的时间,第二天才想起来,这种情况下的话给新人补红包,说声抱歉,请客吃顿饭,表示歉意也是可以的。
份子钱简介
份子:1、集体送礼时各人分摊的钱:凑份子。 2、泛指做礼物的现金:出份子。
份子钱代表了对新人的一份祝福,但是钱永远不能代替感情,谁份子钱给得多,就代表谁更亲近的想法是不可取的。不能让钱成为感情的量化标准。份子也写作分子,是一个老词,打从明代中叶开始就流行。这种叫法,本身显示凑份集资、群策群力的风气。
汤显祖《牡丹亭》第三十三出《秘议》:“便是杜老爷去后,谎了一府州县士民人等许多份子,起了个生祠”,便是一例,四处募捐修祠堂,颇有古代乱集资、乱摊派的意思。至明末清初之际,份子更加流行,譬如吴敬梓小说《儒林外史》通篇眼花缭乱尽是“凑份子”、“派份子”、“出份子”。
例如第二十七回道:“归姑爷也来行人情,出份子”。全书有十个章回不止一次出现“份子”,有的章回出现四、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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