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和当兵的人结婚,出轨不用坐牢。第三者的行为还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只是一般的通奸行为,但如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道或者拘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规定,如现役军人的妻子出轨的,一般会受到道德谴责,如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与他人重婚的,按照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上没有对现役军人对象出轨如何处理的规定,两人没与办理结婚的手续,还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对于双方来说没有约束力,但是在相处期间出轨他人违背道德准则的,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一、现役军人对象出轨怎么处理
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两人没有婚姻关系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双方来说也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一方出轨虽然达不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度,但是在道德层面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现役军人配偶出轨行为就属于重婚,此时可能构成的犯罪就包括了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按照破坏军婚罪来进行处罚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现役军人配偶出轨行为仅仅认定为同居行为的,那此时就只能以破坏军婚罪一罪处罚了。上述是现役军人一方出轨的刑事方面的责任,而在民事方面,此时现役军人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并且在离婚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实际在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其实也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出轨的一方。
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破坏军婚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离婚时一方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1091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怎么提起
一般诉讼离婚中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提起,即在离婚诉讼之外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二是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法院合并审理。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则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明放弃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在处对象期间,一方出轨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种出轨的行为是会遭人反感,也违背了道德的准则是会遭到人们的谴责,同时也影响到两人之间的感情,所以在谈朋友期间还是要约束自己的行为。
对于军人的处理:军人出轨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可以离婚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讼离婚,并且可以主张离婚的损害赔偿。并向该名军人的组织举报。军人的婚姻比常人的婚姻受限制更大,军人出轨会受到组织的处罚,影响级别的晋升,甚至被开除。
对于小三的处理:小三有可能触犯刑法的破坏军婚罪,还可以起诉小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军人一方出轨,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起诉到法院,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军人配偶一方的出轨,则第三都涉嫌“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破坏军婚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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