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女方迁户口吗?

天津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女方迁户口吗?,第1张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的情况比较见得呢,你可以在拿到房产证后将女方的户口从集体户口迁至该房屋内,女方户口迁入该房屋后就是属于天津市常住户口了; 结婚时间的跟女方之后的落户口没有任何必然的关联;就是说你们可以选择任意的时间结婚,只要有房屋的产权证就可以解决女方的户口问题; 如果孩子出生后还没有产权证的,则可以延迟孩子报户口的时间,不会影响孩子的户口的;按照目前的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报户口。

法律分析: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这样办理:

1 凭你们办理结婚证的手续(所有证件) 到天津所辖派出所申请户口给女方办理 户口准迁证 然后 拿着办好的 户口准迁证《5元以内》 去女方 所辖派出所 办理 户口 迁移证《5元》 最后带上户口 迁移证到天津所辖派出所给她上户口到你的本字上就 OK 了 只要你有手续 办理很简单的。

2 假如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证,那就凭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你到天津所辖派出所申请 《女方》婚迁落户 给女方办理 户口准迁证 然后 拿着办好的 户口准迁证《5元以内》 去女方 所辖派出所 办理 户口 迁移证《5元》 最后带上户口 迁移证到天津所辖派出所给她上户口到你的本子上就也 OK

2种方法都可以!!!! 呵呵 很容易的。

现在户籍改革了 婚迁迁移户口手续比较简单。 户籍部分一般也不会卡。

按我说的流程操作,你会满意的!

法律分析: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天津市户口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父母投子女户口

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3、子女投父母户口

我市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四)收养子女户口

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五)离、退休人员户口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因病提前退休的还要提交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

(六)突出贡献人员户口

1、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人口在津兴办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对外省市在津投资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本市乡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纳税凭证复印件。

2、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获得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省市来津人员,可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结婚证、身份址、户口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七)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 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小城镇户口

我市农民已到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业单位建房、购买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小城镇户口。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复印件,已婚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九)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

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短缺专业是指: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对于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生源,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在其他十三区落户的,也照此办理。

(十)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应届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也可迁回家中或在亲朋处落家庭户口;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两年,本人愿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有接收单位,持经市教委编号盖章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电话: 23394772)办理手续。因租、借个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条件的,允许其在服务处所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或在津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

户口不是必须要迁的。现在都是看您自己的意愿。

如果迁的话您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去男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然后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迁出手续,再去男方那儿办个迁入就可以了。

提起天津结婚配偶落户,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天津市夫妻投靠户口必须满足什么条件,另外,还有人想问天津投靠落户是什么样子的呢?配偶、子女、父母如何投靠落户呢?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夫妻有一方是刚的天津户口,另一方可以随迁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天津市夫妻投靠户口必须满足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结婚配偶落户

1、天津结婚配偶落户:天津市夫妻投靠户口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2、天津投靠落户是什么样子的呢?配偶、子女、父母如何投靠落户呢?

1、配偶落户天津:配偶结婚3年可投靠落户

放宽,自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和放宽投靠配偶落户。凡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原规定10年),在天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夫妻双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2)新放宽,夫妻结婚满三年。

也就是说在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随迁落户,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申报。

农业户口配偶投靠落户,3年过渡期

天津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别,但设置了3年过渡期。在年12月31日前,原农业户口居民在机关(农业户口所在地)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按原执行,配偶为初婚,结婚后便可投靠落户天津。自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全市投靠配偶来津落户。

2、子女落户天津: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投靠)落户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夫妻有一方是刚的天津户口,另一方可以随迁吗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申请人在天津积分落户的同时,可以带配偶、子女一起落户。申请人通过天津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其配偶、孩子不能随迁落户。待落实房子问题后,再配偶、子女投靠落户。

3、父母落户天津:投靠子女,时限缩短为5年

新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父母投靠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均退休

(2)子女均为天津户口,且在津满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投靠落户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亲缘关系的亲戚不能投靠落户。申报前提前做好准备。

3、天津结婚配偶落户:夫妻有一方是刚的天津户口,另一方可以随迁吗

以上就是与天津市夫妻投靠户口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相关内容,是关于天津市夫妻投靠户口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的分享。看完天津结婚配偶落户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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