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第1张

问题一:夫妻婚后买房,以后若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你妻子的担心是因为对法律的不甚了解以及望文生义引起的,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了,你们是会平分的。

等房产证办好了之后再更攻也是可以的,就是说现在房子上是你的名字,后面再添加你妻子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上不需要。

问题二: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三、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是复制的

问题三: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主要是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都没有意见就可以。

如果双方没有能达成共识,有一方对分配方式不满意,主要参考依据就是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归原所有人。

婚后购买的房产默认各占50%,离婚时若一方能提供购房款是由一方全部支付或支付绝大部分的依据,房产则归这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其余部分按出资比例支付给另一方。

问题四:现在夫妻离婚,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我详细给你说一下:

1如果你有婚前财产协议,那登记上的财产就只能是你的。

2我估计你应该是没有做婚前财产协议的,一般中国家庭不会做这个事。

所以,未确定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这意味着,你们要平均分配了。

一般来说财产是协议分配的,你们可以自己估量,也可以找人,找机构代你们估量财产价值。然后均分,比如房子如果值两辆车的钱,那一人得房,一人得车。其他财产可能会折价进行分配。

3孩子问题,孩子未成年之前,分配财产会照顾到孩子所在方的利益,即如果你抚养孩子,骸法官在分配财产时回事的那个照顾你的利益,并且另一方每个月会给予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你们决定让孩子在十八周岁成年之前,平均分配抚养时间也是可以的。比如前3年你养,后三年她来,这样分配的话,财产按平均方式分配。 当然孩子如果满了十二周岁的,法官会征求他的意见,看他愿意跟谁生活,并且父母还有义务接受其意见。这样看你们自己的协议了。

纯手打,满意吗,还有什么问题?

问题五: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单方面赠与的部分,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前你个人按揭的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按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实际的例子:男性A某的父母为A某按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为父母支付,按揭部分由A某支付,后来A和B某结婚,婚后半年办理了房产证,之后,A某和B某感情不好,并牵扯到离婚。但婚还没离成,A某因车祸身亡。后来B擅自处理该房屋,引起A父母不满,并对簿公堂

B某认为,房屋是婚后取得产权,应当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得一半,剩下的按照遗产继承。但法院认定: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关解释,房屋的归属并不因产权证的办理时间而变化,房屋系婚前购买,且A的父母有出资证明,因此房屋不能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其中A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其父母赠与A某个人,因此该房屋属于A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A和B在法律上保持着婚姻关系,因此B作为其合法配偶,享有遗产继承权,A某死亡后留下的房产有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继承。最终,A某的父母按照房产价值,支付B某20万作为补偿,B某放弃房屋和其他遗产,拍拍 走人。

因此,可以这么说:第一,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

PS:新的婚姻法解释出台后,很多人惊呼这是公开支持找小三,因为夫妻财产被明确,婚前的部分除非赠与,否则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二,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还贷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如:一套房屋价值100万元,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30万首付,男方按照20年按揭贷款,贷款5年后,男方结婚,婚后开始装修房屋,女方提供了10万元进行装修,之后男方按揭15年付清了贷款。此时房子经过折算等,估价150万

那么,这套房屋,首先:100万里有30万是男方父母婚前赠与男方个人,同时男方婚前按揭5年,这一部分都是为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男方又按揭15年,这时候,由于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部分按揭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女方提供了10万元作为房屋装修,如果未来双方离异,这部分也要充分考虑

那么,这一套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加入女方姓名)?答案:是的,但不是全部

即:婚后按揭15年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个人部分。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难处理,但按照法律确实是这样处理。

不过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姓名,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很难认定:上面月长石也说过,婚前财产在婚后,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赠与或与对方共享,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添加对方姓名,就很难说清楚这一情况了。

按照目前发生的一些实际案例来看,单方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加名,后来发生离婚的情况时,一般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请款,被添加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产权,但肯定会按照房屋的价值获得一定补偿。

另外,关于一方出轨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异时,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应当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应不分或适当少分。个人财产的部分并不在这个分割的范围,但因为过错的原则,未出轨的一方可以主张补偿。

问题六:婚后买房写老婆的名字 离婚后怎么分配 问题:我和老婆是结婚后才买的房子,因为我没有资格贷款,所以房子是写的我老婆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付是我付的,平时的月供也是我还的比较多,请问万一我们离婚这房子会怎样分配 李律师: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但离婚分割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周律师:没有其他约定,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胡律师: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均分。 相关知识――如何办理婚后共同财产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更权威的法律问题解答,请进入首页咨询律师,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问题七: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分别对外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贷款未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付款、女方公积金还款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问题八: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0分 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该司法解释可谓是一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然而,婚姻不是一场合伙投资的交易,《婚姻法》不能变成“离婚法”。如何在立法层面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如何通过司法精神彰显普世道德价值观;如何通过具体条款,在掺杂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一个司法解释能够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点1:父母买的房怎么分? 《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点评: 在司法解释三的征集意见阶段,有学者明确提出一个观点:80后年轻人结婚买房,大多数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毕生积蓄买个蜗居给儿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产对半分的话,似乎不够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称,多数出资的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通俗的解读该条可知,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没写儿媳的名字,那离婚时儿媳将没有份。亦即是说,房产证的署名与否,很可能变成日后的“呈堂证供”。 焦点2: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点评认为,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的全部债权,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有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建议:双方出资买房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律师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的原则,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就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书面的,那就成隐患。 所以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就按比例分配。

问题九:结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看这么多人回答本来我不想再说了。结果发现大家回答的都不太认真。

首先,你房子没过户,你们只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所以,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债权可以分割。也就是说你太太出的30%的房款 你可以分一半。你父亲的钱你们无权分割。

第二,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一定不会判决离婚。上面说可以判离婚的不知道是那个法院判的!!!!

当然如果你太太去意已决,一审不准离婚上诉或者六个月后再起诉就一定会判决离婚了。这就是珐国保护婚姻稳定和婚姻自由权的解决方法。

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女方不要你必须抚养,女方付抚养费。

外遇问题,不建议追查。反正都要离婚了。

综上,房产不能分割,债权可以分割,你父亲出资时借给你的钱,你们要还的。 你太太的30%你分一半。当然如果她主张婚前财产你就都给她吧。

其他财产一人一半。

问题十:新婚姻法,婚后买房,若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简单点吧:

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男女双方无论出资比例,均视为共同财产,更何况产证也是两人激字)

如 果 离 婚

房子是一人一半

其他财产一般也是一人一半(其他财产中如有证据证明是婚前的部分,可以归个人所有)

1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您好:这个要参照以下的情况而定: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1980年《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现行《婚姻法》第18条增加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第19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和全家共有的财产。

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属于家庭共有的财产,因离婚而离开家庭的一方可以以共同共有 有人的资格,分得其应有的份额。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受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对于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

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

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意愿。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2 结婚5年,离婚后的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主观:

一、结婚7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分割财产要缴印花税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因此,对夫妻离婚分割所书立的合同、协议应当缴纳印花税。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办产权转移,按照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需要按产权证载明的价值征收05‰的印花税。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尤其是新的《 婚姻登记条例 》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离婚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1法定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的财产。再婚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再婚前夫妻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无论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都受法律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结婚,即使再婚,无论谁的财产,都有权分割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妻的婚前财产,也可以称为法定夫妻的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

2法定再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分割再婚共同财产时,通常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因此,再婚前财产虽然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收入应当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

3约定如何分配再婚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各自的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无约定或协议不明确,适用1062条1063条确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即使婚后一方取得的财产按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双方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的,即使婚后一方取得的财产按规定认定为夫妻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而抚养子女陪同老人或者帮助对方多工作,离婚时要求赔偿的,对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

二、二婚财产和前夫的孩子有份吗

是有的,不管孩子归母亲还是父亲,父母双方的财产都与孩子有关。和前妻无关但和孩子有关,前妻所生的孩子对他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继承。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婚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和普通的一婚离婚案件财产分配原则是一样的,婚前的归个人,婚后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离婚时双方均无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可平均分配,一方有过错的可少分财产。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看财产获得的时间,即如果是婚后获得的非专属性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需要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改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按协议约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的婚前财产,财产的所有者为婚前的财产所有者,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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