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国古代汉族传统婚嫁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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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 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古代人什么时候开始结婚的! 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也指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如“年已及笄”。

笄:束发用的簪子。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语出《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谓结发而用笄贯之,

表示已到出嫁的年岁。

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仪礼・士昏礼》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成年。 汉刘向 《说苑・修文》:“冠者,所以别成人也……君子始冠,必祝成礼,加冠以厉其心。”后因以“加冠”指满二十岁。

古代男子成年时(二十岁)加冠的礼节。冠礼在宗庙中进行,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给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也就是说,女子15,男子20,方可成婚。不过,古人大都早熟,结婚比较早。

古人在何时举行婚礼? 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对此,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刘刚教授介绍说,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请采纳谢谢

古人的婚礼在什么时间举行 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对此,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刘刚教授介绍说,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古代人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锭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

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古人的婚礼在什么时候举行 古时候的婚礼是: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黄昏举行婚礼仪式。“婚”字,拆开为“女”“昏”,其中“昏”即黄昏时刻

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

古代结婚的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中国古代结婚是谁决定的 古代的婚姻有三种必须结婚:

一种是父母作主,另一种是官府作主。还有一种是皇室指婚或赐婚。一般情况下官府不会干涉民间婚姻。特殊情况下比如明清小说里常见的未婚失身或两对夫妻交错看对了眼等等,闹出纠纷以后,有可能打官司,这时官府会酌情判决婚姻。最后一种是皇室指婚或赐婚。这个不论如何都不能抗旨,否则就是死路一条。反抗?谁敢?

当然乱世就会有很多种奇怪的情况出现了。比如张飞抢人家的妻子(这个百分之百是瞎编的。三国志和演义都没有相关情节。那个新三国的编剧是个啥笔)。他这就不合规矩。不管当事人有多埂不情愿,父母指定的婚事是不可能被推翻的。那就是古代的制度。

女方叫嫁,男方叫娶,,确实体现了我国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当然从古到今还是有不少男方到女方家入赘的。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男方父母双亡等等前提下。

古代女子什么时候出嫁 古代女子结婚年龄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古代都几岁结婚的? 女子14岁称之为待字闺中也就是可以准备嫁娶的时候,男子一般20,行了冠礼就可以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春秋》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规定即是“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唐会要・婚嫁》

具体而言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汉惠帝令:女十五。

唐太宗令:男二十,女十五。宋仁宗令:男十五,女十三。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古代女子一般什么时候结婚 你听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父母想让她几岁结婚就几岁结婚,古代女子结婚基本是父母安排,没有自己选择的余地!

古代结婚流程从说媒开始到提亲定亲、准备“三书六礼”(三书:聘书、礼书、迎书;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完成以上步骤即可拜堂成亲,最后还有一个贺郎酒环节。

1、说媒

在古代,如果你看上了哪家姑娘,不会和现代一样自己上门去追求,而是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媒婆为你去姑娘家说媒,如果姑娘也对你有好感就会对父母说:“终生大事全凭父母做主”,而如果姑娘对男方不是很满意则会对父母说:“还想再给父母尽两年孝”。

 

2、提亲

古话有云:“婚姻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新人们在结婚之前,男方一定要先去女方家进行提亲,当双方互换儿女的生辰八字,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测算之后,认定男女双方适宜结婚,并且门当户对,此时才能开始议亲。

 

3、定亲

当男方向女方家提亲之后,确定男女双方适宜结婚,这时两家就可以进入到定亲的环节了。在定亲环节中,男方要给女方家送“过书”即为定亲的凭证,俗称“红绿书纸”,而女方需要给男方送“回帖”进行认可,俗称“文定”。在定亲之时,除了有书面的定亲之外,双方还需商讨嫁娶吉日,为新人们讨得一个好彩头。

 

4、三书六礼

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情况下,男方就要开始准备三书六礼,其中三书指的是:聘书(订亲的证明,在六礼中纳吉的时候交给女方),礼书(相当于现在的彩礼清单),迎书(相当于现在的结婚证,证明姑娘已经嫁给男方)。

 

六礼则是指纳采(男方要送将近30种礼物给女方)、问名(将男女的年庚八字进行匹配)、纳吉(将庚贴于神前请示)、纳征(彩礼和嫁妆)、请期(确定结婚吉日)、亲迎(接亲)。

 

5、拜堂

当花轿到夫家进门时,出轿小娘需要迎接新娘出轿。随即走向结婚的主厅堂内开始繁琐的拜堂仪式。拜堂仪式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拜天地、拜父母、拜夫妻。并且这些仪式都需要新人们正儿八经的跪在地上磕头,而不是如今的面对面鞠躬即可。

 

6、贺郎酒

拜堂晚上,男家为好日正席酒,叫“贺郎酒”。在贺郎酒上,新娘必须依次挨桌的向长辈们以及宾客们逐一的斟酒,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新娘在给大家斟酒时,酒是需要斟满的,但是一定不能洒出来

提起古代结婚女人最佳婚式,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古代婚礼的程序应该是什么?另外,还有人想问古代女子结婚问题,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中国古代的女性婚姻,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古代婚礼的程序应该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古代结婚女人最佳婚式

1、古代结婚女人婚式:古代婚礼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古代婚礼要从提亲说起。经过提亲、说媒、定亲的环节之后,才能进入正式的婚礼环节:——跨火盆和射箭——拜堂和交杯酒——同心结发和谢媒等等。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使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以及迎书。“六礼”是指从求婚到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古代的婚姻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些不同。现代婚姻过程一般是指婚礼当天的婚礼仪式,而婚礼过程中的三书六礼包括婚礼从谈婚论嫁、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一样,整个传统的婚姻习俗和礼仪都在告知亲戚和邻居,以的认可和保障。此外,传统的婚姻习俗和礼仪使已婚夫妇能够对祖先精神的认可,并承担对父母和亲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一些古代,除非男女完成了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才会被认定为正式婚姻。结婚仪式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婚姻的成败。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中国古代的女性婚姻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时须携活雁为礼,使人纳其采择之意。《仪礼.士昏礼》中说:“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2、问名,是男家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姓名和八字,以准备合婚。《仪礼.士昏礼》中记载:“宾执雁,请问名。”问名的文辞大多是:“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若女方同意,则授礼;男家即通过占卜测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则进行下一步。

3、纳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告知女方,又叫“订盟”。也是以雁为礼——后世则多以金银首饰等物为礼。相当于现在的定婚,俗称送定、过定、定聘。

4、纳征,即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古代纳征多以鸟兽为礼,上古时聘礼须用全鹿,后世简代以鹿皮。

5、请期,即男家择定结婚日期后,备礼去女家,请求同意结婚的日期。现在俗称“提日子”、“送日头”。亲迎,即迎娶新娘。其方式、礼节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男子亲往女家迎亲。回到男家后,新郎、新娘共鼎而食,再将一瓠瓜剖为两半,夫妇各执其一,斟酒而饮,谓之“合卺”——此即后世交杯酒的源起。

6、亲迎,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礼、入洞房。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六礼”结束后,进入过渡时期,新娘回到娘家“回归和平”,直到新娘进入生育期,第二代跟着出生。从此,婚礼就只作为一种家庭的典,根据典(满是“茶花女”的盛大庆典,称为重婚酒),每年庆祝,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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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婚礼流程

  婚礼,无论在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但对其的认识则古今大不一样。

  古人认为,家族和血统的延续,是做晚辈不容推卸的重任,即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把交合男女阴阳、产生子嗣的婚姻之礼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

  婚礼和婚姻制度有密切联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的文明教化程度。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祖先和世界各民族一样,在原始时期经历过乱婚、群婚的阶段,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则基本采取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了我国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概略而言,我国传统婚礼大约分为婚前礼、正婚礼、婚后礼三个阶段。

  婚前礼是在婚姻筹划、准备阶段所举行的一些仪节。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在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婚前礼的一切仪节,包括从择偶至筹备正式婚礼的一系列环节,几乎都由父母双方的家长包办,真正婚姻的当事人反而被排除在外。

  又因为男子的社会地位比女子尊贵,因此,求婚也多以男方为主动。男方家长想为儿子娶亲使,先请媒使向女家提亲(称“下达”),如果女家接受了这门亲事,就开始进行纳采、问名等一系列仪节。

  纳采:是男方向女方正式求婚的第一步。

  在双方约定进行“纳采”礼的这一天,男家派出的媒使手捧一只活雁作为贽见礼物(最初用活雁作为贽礼,即取雁为候鸟,秋南飞而春北归,来去有时,从无失信来作为男女双方信守不渝的象征;又取雁飞成行,止成列,以明嫁娶必须长幼有序,不能逾越的意思。

  后来也用羔羊、白鹅、合欢、胶漆等作为贽礼的),来到女家大门外,对女家摈者(辅助行礼的人)说:“您家主人非常盛情,赏给某某(婿名)一个妻子,某某(婿父或兄)根据祖先遗下的规定,让我来向您家主人请求举行选择贵府**的仪节。”

  女家主人得到通报后亲出大门迎接,宾主互作一揖让之后,媒使再次向女主人表达前来行纳采礼节的意思。主人答礼,收下活雁并谦让一番。媒使见婚事得到女方家长的正式应允,就告辞回去复命了。

  催妆 送妆 铺房:这三项仪节在先秦文献中未见记载,是后代在婚礼的演变中发展出来的。

  催妆,是男家派人携礼催请女家及早为新娘置妆的仪节。宋代,亲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则答以金银双胜御、罗花璞头、绿袍、靴等物。

  送妆,是亲迎前数日,女家派人将嫁妆送至男家的仪节。嫁妆往往用箱笼装着,也有人家为炫耀陪嫁,将嫁妆用方桌一一铺开,排成一个纵队浩浩荡荡地送至男家。嫁妆通常有箱柜、被褥、首饰、衣服、绸缎、文房四宝及金银器皿等,还有以田地房屋、店铺、当铺作为陪嫁的。浙江一带,嫁妆中有一种叫做“子孙桶”的(大桶上有一大盖,为新娘生育时用),桶中盛有红蛋、喜果、谓之“送子”,有祝福之意。绍兴一带,还有送“女儿酒”作为嫁妆的,即在女儿满月或数岁后,即酿酒数坛埋入地下,待女儿出嫁之日,取出作为嫁妆礼品送至男家。

  铺房,是女家派人至男家铺设新房的仪节,有时和送妆同时进行。宋代,亲迎前一日,女家派人至新房铺设帐幔、被褥及其它房内器皿,并且备礼前来暖房。然后以亲信妇人或从嫁女使看守房中,不许外人进入,以待新人。铺房人必须是福寿双全、家境富裕的“好命婆”,以取吉祥。现代有些地方还流行此俗。

  亲迎: 是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娘的仪节,也是古今婚礼中最为繁缛隆重的仪节。

  椐《仪礼士婚礼》记载,结婚那天傍晚,新娘穿上结婚礼服——系有浅红色花边的纯衣(丝质衣服),头上戴着“次”(编好的假发套),向南站在房中,身右站着保姆,新娘的女随从则披着白黑色相间的外衣,站在后面。 当新郎穿着礼服,带领着墨车(新郎坐车)、彩车(新娘坐车,设有帏帘)、从车、仆人等迎亲队伍来到新娘家大门外时,女家主人亲自出来迎接,经过一番揖让,双方来到堂上,新郎向岳父行过稽礼(古代跪拜礼中最重的一种,需磕头至地多时)的大礼之后,新娘就从房里走到东阶上她父亲跟前,父亲告戒她道:“今后要时刻小心、恭敬、谨慎,不要违背你公公婆婆的意愿。”同时,将一件衣服给她,作为告戒的证物。接着,新娘再来到西阶上她母亲跟前,母亲给她在腰间系上一条带子,并接上佩巾,然后告戒她道:“勤勉、恭敬,好好完成你公公婆婆吩咐你的家务。” 随后,新娘随新郎下堂来到大门口,新娘披上御尘的外套登上彩车,并从新郎手中接过驾车的带子。于是,新郎驾着彩车往前走,在车轮转了3周后,新郎将车子交给驾车的,自己则乘坐墨车先走,因他还要到自己家门前迎候新娘。

  亲迎流传到后世,多以花轿、喜车、彩船等迎娶新娘,新娘的结婚礼服多为绣有龙凤图案和彩饰的凤衣凤冠,垂下丝穗以遮面,也有以红巾一帕、纸扇一把以遮面的。当新郎亲迎来到女家时,新娘往往哭哭啼啼不肯上轿,新娘的亲友则要当众试才——请新郎赋诗,新郎在当场吟诵了“催妆诗”后,新娘方始起身上轿。上轿前,女家先使一妇人手持灯或镜子向轿中照一下,谓之“照轿”,认为这样可以压邪。 近代,花轿起轿后,女家在门口泼上一盆水,原意是认为水可以涤除污秽,当然也可以压邪治鬼,后来演变成“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祈祝女儿出嫁之后和婆家关系融洽,不要被斥退回。

  花轿在迎归男家的路上,前呼后拥,好不气派:最前面的是开道的,紧随的是执事的、掌灯的、吹鼓奏乐的,然后才是新娘的花轿。沿路吹吹打打,呈现出一派喜庆景象。 花轿迎至男家,邻人乡亲还要索取吉利钱,谓之“拦门”:送亲者以铜钱向空中扬撒,儿童争着去抢,叫做“撒满天星”,另有一个手执花斗,将所盛之谷物、豆子以及金钱、果子等物望门而撒——据说是用以禳避阻挡新妇进门的煞神——称为“撒谷豆”。 新娘要下轿了,但双脚不能履地,只能履青布条、毡席或麻袋。因古人认为,地与天都是神圣的境界,不得侵犯,而新娘的脚一旦与土地接触,难免会触犯地神,因此,必须铺上毡或席来避免。唐代白居易《春深娶妇家》诗记叙了这一习俗:“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宋代改毡为席,称做“传席”或“传袋”,即以席或麻袋辗转传递,直到洞房前,席谐音“息”(即小儿、后代),袋谐音“代”,都是传宗接代的意思。后来也有使女家亲戚中力气较大者抱新娘下轿登床的,演变至今,已成为娘家小舅子抱新娘上轿、下轿的了。

  当新娘来到新房门前时,还要从马鞍上跨过去,以示平安,也有跨火以压邪的。

  拜堂: 是新娘过门后拜见天神地祗、男家祖宗、公婆亲戚及夫婿的仪节。

  先秦时,新娘拜见公婆是在新婚的第二天清晨。新娘沐浴后,由赞者引带着去见公婆。新娘双手捧着盛有枣子和栗子的竹盘,走到公公的坐席前,脸向东行拜礼,然后上前一步,跪坐下,把竹盘摆在席上,公公用手抚了一下,站起来回拜,新娘再行拜礼,然后下堂,从女随从手里接过盛有肉干的竹盘,走到婆婆的坐席前,进行如同刚才一样的仪式。

  接着,赞者代替公婆向新娘行一种以甜酒赐给新娘的礼节,然后,新娘再用根据规定准备好的食品向公公婆婆行“馈食礼”,以表示公公婆婆的生活,今后要由她来照料。 第三天,公公婆婆再以“一献之礼”赐还给媳妇。

  再公公婆婆和媳妇相互敬酒之后,公公婆婆由西阶下堂,新媳妇由东阶——这是主人的方位——下堂,显示新媳妇已取得了接替婆婆做家庭主妇的资格。 再拜见公婆后第三个月的某一吉日,新媳妇要到夫家的祖庙行“庙见之礼”——即拜见夫家的列祖列宗,以慰先祖在天之灵。经过这一系列仪式,新媳妇才算正式成为夫家家族中的一员。

  从汉魏到唐代,北方一带,拜堂有在“青庐”中举行的。所谓“青庐”就是在住宅的西南角“吉地”,露天设一帐幕,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踏入青庐,公公婆婆则踏着新娘的脚印随后而入,以压媳妇的锐气。新娘入门后,先拜猪圈及灶,然后夫妻交拜,第二天再拜见公婆及亲戚。

  后来,逐渐把拜堂这一仪式改在新婚之夜进行。新郎迎请新娘进门后,各执一端用红绿彩缎结成的同心结,并立在高烧大红龙凤喜烛的堂前,请男家福寿双全的太太,以秤杆或机梳挑去新娘的蒙面巾。

  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然后依次拜见公婆及尊长亲戚。这时,拜与被拜的双方往往要互赠礼物。最后夫妻交拜,礼毕之后,新人由亲友送入新房

  酒筵 合酒:古往今来,酒筵几乎是每对新婚夫妇行婚礼时必不可少的仪式,流传到今天,“吃喜酒”已成为民间行婚礼的简称。

  当然,酒筵有蘩有简,规模不等,但最主要的意义,则是新郎新娘的婚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承认。因此,酒筵也是婚礼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环节。 先秦时代,新郎新娘的酒筵并不和众人在一起,而是在新房中专设一席,新郎新娘在司仪的指挥下,相对而坐,按照一定的程序服用一些饭菜酒食之后,即告撤席,时间不很久。在酒筵上,最具有意义的仪式无过于“合酒”了。

  “合酒”,是以线相连,新郎新娘各执其一,相对饮酒的仪式。酒杯一分为二,象征夫妇原为二体;以线连柄,则象征两人通过婚姻而相连;合之则一,象征夫妇虽两体犹一心。新婚夫妇在酒筵上共吃一鼎所调制的菜肴,同喝一杯,象征夫妻间互敬互爱、亲密无间。 由于这一仪式意义深远,所以后来的婚礼中都少不了这一节目,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名称有所不同(“饮交杯酒”)、器皿也有所变化、饮酒的形式也不一样。

  秦汉以后,在婚礼酒筵前后,又增加了“撒帐”、结发等仪式。当新郎将新娘迎入新房后,两人一起在婚床帐中女左男右对坐,随后由前来参加婚礼的女宾或司仪边唱边向帐中抛洒金钱彩果,即所谓“撒帐”。接着,将一些预先从新郎头上取下的头发交给新娘,让她和自己的头发梳结在一起,称为“结发”。

  这以后,新郎就从床上下来,到外室接受亲友道贺,招待众人参加酒筵,而新娘则仍然在帐中继续安坐,直到酒筵结束,新郎再度回房为止。

  闹房:在近代,这是新婚夫妇在婚礼之夜在新房接受亲友祝贺、嬉闹的仪节,民间有“新婚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的说法。

  在先秦时代,新郎新娘酒筵的结束,标志着婚礼之夜仪式的基本结束,接下来,新郎新娘就安寝了。

  大约在汉代时,参加婚礼的宾朋不甘就此罢休,于是就有了“听房”的做法:新婚之夜,爱看热闹的人悄悄来到新房窗外,偷听新郎新娘的言语及举动,以此为笑乐。

  传衍至晋代,民间已有戏弄新娘的习俗:于大庭广众之前,以各种怪问题来难新娘,甚至对新娘施以种种恶作剧。

  后来流行的“闹房”,可能就是这一习俗的演变。 各地的“闹房”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闹的程度也有文雅和粗俗之分,有时闹过了头,往往给主宾双方带来尴尬和不快,但因为它给婚礼增加了热烈的气氛,所以后来的婚礼中往往少不了这一节目。

  2005现代人婚礼流程

  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此,古往今来,人们都把婚礼看得非常神圣,婚礼的形式也随各家条件的不同而繁简各异。那么,婚礼到底如何办?本人很想将积十余年来为各路新人全程摄像\策划婚礼之后的一孔愚见,与新人们交流分享,仅供参考。

  一、找一家物有所值的婚庆公司

  在一般人看来,办婚礼是件简单的事情。但“过来人”都知道,实则并非如此。要想把婚礼办得有档次、有内容、有特点、有味道,且周到而顺利,的确不易。因为婚礼这项“工程”有其非同寻常的特殊性。它类似演出,又不是演出;不能象电视台做节目一样,既不能彩排,又不能补拍,必须一遍通过,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新人采取找专业的婚庆机构帮自己操办婚礼的方法,这无疑是明智之举。但选择婚庆公司一定要慎重,要选择那些经验多、有实力、声誉好的公司。最好是选择给自己周围的人成功举办过婚礼的公司,这样相对了解,更觉稳妥。从广告上初选公司时,一定不能只图便宜,众所周知的老话“一文钱一文货”并非没有道理。当然,花高价钱却得不到相应服务的例子也是有的。所以新人们不妨多走走,“货比三家”,但在有些关键的服务项目上却要看准了“立即收网”,比如婚庆典礼的重中之重--摄像师。

  二、摄像师是全天婚礼的灵魂

  目前南京优秀的一流婚庆摄像师并不是很多,而且南京地区的婚礼举办时间相对固定,摄像人员不可能赶场,所以尤其在那些公认吉利的旺日子里,优秀的婚礼摄像师就愈加缺乏,供不应求。如新人们因价格原因或因择选过慎,而与适合于自己的优秀摄像人员失之交臂,则会给自己的婚礼造成很大遗憾。以往这样的憾事时有发生。其次,我还想告诉新人们,在确定好摄像师之后,一定不要怕麻烦,要尽可能的和摄像师进行接触,多交流(最好是交心),让摄像师多了解自己,以便他在工作中,根据不同新人的性格和特点拍出精点的画面。这一点在南京的婚庆市场能做到的还不多,只有罗曼庭婚庆公司在要求摄像人员一定要和新人交流沟通摄像师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那就是给自己最好的朋友拍摄婚礼,是大家(尤其是摄像师自己)最满意的婚礼。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摄像师和新人之间知根知底,且有一种情感的链接。在婚礼中必要的程序之外会把新人的特色之处尽可能地表现出来,不呆板、不造作、不程式化,让人觉得流畅自然,亲切感人。

  三、结婚并非得用“豪车”

  当前大部分新人所用的接亲方式是豪华车队,十几年来似乎已成为定式。这种方式无可厚非,但我认为,随着时代的不同,此形式的科学与否也并非无商榷之处。车队接亲,兴起于九十年代初。那时候基本上没有私家车,有的人一辈子都坐不上几回小汽车。那么,在结婚的当天,以车当轿,尤其是以豪华车当八抬大轿就显得风光异常,美意无穷。为组一个上档次的接亲车队,搭多少人情,花多少银子,对新人家来说都是一个字"值"。那么,现如今许多家庭都有了自己的“轿子”,车来车往,平常而已。此时的新人再坐上“卡迪”、“劳斯”,那份心中的得意已大打折扣。何况以“卡迪”、“劳斯”为首的车队,在婚礼的旺季少说也得六、七仟,甚至于万元以上。抛开这笔不菲的费用不说,接婚当天的各个环节能够顺利、平安,是新人们最大的心愿。结婚当日的顺利平安,将兆示着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安康。因此,把婚礼当日各个环节的风险降到最低,应是新人们所考虑的头等问题。据以往媒体统计,在婚礼当日车辆出现问题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环节。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新人们在非必要的前提下免去车队接亲,也许是时智之举。替代车队的方式多种多样,仁智各异,比如古典轿子接亲,传统而新颖,喜庆热闹;自驾车接亲,随意而亲切,情意绵绵;三轮车接亲,简朴而随和,优雅惬意。或干脆省去接亲环节,新郎新娘一起在酒店恭候客人举行婚礼也未尝不可。把车队这笔费用节省下来,或增加婚礼现场的喜庆高雅,或提升婚宴的美味档次,或留作日后的蜜月出游,何乐而不为呢?

  地点:新娘家

  内容:

  1、新娘梳洗、用早餐,伴娘、化妆师准备新娘、伴娘化妆。

  2、新郎和摄影、摄像师、伴郎回合,去拿新娘捧花、头花、贵宾花,扎花车。新娘家提前午餐。

  3、新郎进门:新郎进新娘家门,新娘家人“堵门”,新郎派红包,同时伴郎把贵宾花给新娘父母。新郎向新娘求婚、戴钻戒,新人向父母敬茶,父母回赠红包,新人互喂甜品。

  4、新郎接新娘出门:新娘母亲将新娘要更换的新鞋子拿到楼下,新郎给新娘换上新鞋,前往新郎家。

  所需物品:

  捧花、头花、扎婚车、贵宾花、红包、茶水、甜品、鞭炮、新娘新

  地点:新郎家

  内容:

  1、迎新娘,婚车抵达时放鞭炮

  2、新娘进门拜公婆,新郎父母回赠红包,新人互喂甜品。

  所需物品:

  鞭炮、茶水、红包、甜品

  拍外景:如有天气变化或者时间来不及,此项可以省略,或者提前到酒店改为拍内景。

  地点:酒店

  内容:

  1、新人提前到达酒店,时间多余可以在婚房休息,新娘换妆,新郎整理礼服。然后在拱门下迎宾。

  2、司仪宣布婚礼开始。

  3、证婚。

  4、交换婚戒指、切蛋糕、倒香槟、喝交杯酒。

  5、抛花球。

  6、婚宴正式开始,新娘换装。

  7、烛光仪式、父母答谢、新人答谢。

  8、敬酒。

  9、闹洞房。

  (仪式过程以司仪沟通为主,此处仅为参考)

  所需物品:

  签到本及笔、海报、婚庆布置等内容、戒指、小礼品等等。

  喜糖、酒、烟、火柴、礼炮等小物品均由帮忙的朋友在下午送到酒店,并放在每桌的桌面上。另外,还必须要带好新人第二天要换的便服、新娘的卸妆用品等生活用品。

古时候议亲,依据礼法要通过六个流程,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最先要有男方请的媒人到女方家问能不能议亲,允许了,女方汇报女人名字,男方回家占卦,获得吉兆,告之女家,并送聘金,承诺日期,新郎官婚娶新娘子进门。仅有通过这种流程,保证“明媒正娶”,婚姻生活才算是合理合法的。若是谈恋爱结亲,就没有纳采、问名、纳吉等流程,就无需请媒人,即使请了,也是过后弥补,避而远之数。不请媒人,不按婚仪程序流程走,就为礼法和社会舆论所不可。

据周王朝《礼记·昏义》记述,分成下列六个程序流程。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男方和女方合老花眼了,要想结婚,这一全过程并不是像如今一样,可以彼此商议好随后就可以完婚。俗话说得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古代人最先得请媒人到女方求亲,女方允许后才可以下彩礼。然后进到纳吉阶段,主要是把问名的结果告知女方,并送礼物但并不是彩礼,下婚贴,这一环节也需要奠雁。

纳采便是接下来的求亲,当男方属意女方时,男方会请媒人带上礼品向女家表白。女家允许后,再收纳整理男方送过来的订婚礼物,此谓纳采。问名,男方请媒人去女方家中,问一问女方的名字、八字,看二人合合不来,今称“合八字”。纳吉,便是在问名后获得了吉兆,男方会遣媒人致赠薄礼到女家,告之女家议婚可以再次开展。现如今称过“小礼”。纳征,即宣布送彩礼,男方奉送结婚礼金、礼饼、礼品及贡品直到女家,现如今称“过大礼”。

三书六礼是古时候中国的传统式婚姻生活风俗习惯礼仪知识,在其中六礼指从议婚至结婚全过程中的六种礼数。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通过此“六礼”,婚姻生活便宣布创立。翟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子由其哥哥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家属数人伴送,称“迎亲”,新郎官在家里迎侯。六礼都进行才可以说成结成夫妇了。想不到古时候结个婚居然有这么多流程,来看那时候完婚也不是哪些容易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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