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流程,全程0遗憾!超强民政局领证攻略
1领证必走流程。
2领证必备物品。
3领证细节问题。
4领证仪式感。
5领证流程:
1提前网上预约登记
2免费婚检。
3大厅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说明)。
4排队等待叫号。
5到窗口办理登记,按写手印。
6领取结婚证书。
7宣读誓言,拍照纪念(当天即可拿证,免费领证)。
领证预约方式:一般来说,提前一个月登记预约最为合适,如遇“520”,七夕情人节这类新人扎堆领证的日期,则更需要提前预约,才能保证在当天顺利地拿到红本本。
新人们最常用的三种登记预约方式:
1官网预约:直接在百度上搜索“X市/县”民政局(官网)即可预约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登记地点不能跨区域选择,必须是结婚双方任意一位的户口所在地哦。
2微信预约:微信搜索各地民政局的公众号,自行关注后,菜单栏就会有预约登记的选项,按步骤填写好信息就可以直接预的啦。
3电话预约:直接拨拔打当地民政局的电话咨询是否可以电话预约,在预的时可能会需要新人提供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号、预约登记日期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ATIPS:1网上预的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0个工作日计算)。
2的后,当事人可以壹询本欢的是否戒功域再大打印约单。
3已经约成功,但不能按时找到现场登记的,请至少提前两天微销约。
4已经的成功,但想更政约日期的,请先指销约,再重新约。
确定领证地:
领证地点选在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即可。
PS:领证时间一般在周一至周六,但由于各地民政局工作时间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宝宝们最好提前打电话跟所在地区的民政局了解一下。
领证准备的物品:
1双方户口本(含复印件)。
2身份证(含复印件)。
33张2寸近期半身照(一般民政局现场有拍摄服务,但是建议提前找网红摄影工作室拍之后选一张精修照拿去更好看哟)。
4喜糖(让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沾沾喜气)。
ATIPS:现役军人需要带上军人证件及婚烟状况证明再婚的一方需要带上离婚证明港澳台居民还需带上港澳通行证及婚烟状况证明外国居民需要带上本人护照、居留证及婚烟状况证明。
婚检:
婚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PS:虽说婚检正常流程是先婚检再领证,但现在大部分地区都会将婚检和领证放在同一天,领证单位旁边就有婚检中心,也有部分地区有指定的婚检医院,所以领证前宝宝们需要和当地民政局联系确定好之后再去哦~
婚检所需材料:
1结婚双方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2每人三张一寸免冠证件照。
婚检注意事项:
1婚检前几天最好饮食清淡一些。
2婚检当天需要空腹检查。
3婚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能熬夜。
4婚检时女性要避开经期。
领证仪式感1:
1领证日期
选择两人其中某一人的生日,或者比较有寓意的数字,像520、521、情人节、七夕等等。
2注意领证当天的妆容和服装虽说领证的妆容不能太浓厚,但是也一定要不失精致。领证时的服装不能太花哨,除了精致的白衬衫,新人们还可以选择定制一套简约百搭的情侣装。只要保证与红色背景不冲突,领证的服装设计其实还有非常多的可能性,新人宝宝们要学会大胆发挥自己的创意哦~
3提前预约一位跟拍摄影师
领证前,可以找一家风格比较中意的摄影工作室预约一位跟拍摄彩师,跟摄彩师提出自己的要求,并提前商量拍摄细节,沟通好你所喜欢的风格。婚纱照要精益求精,那领证照也一定不能草率了事,如果没有预约跟拍也可以让自己的闺蜜朋友帮忙拍一下哟~
4领证当天记得带上一个头纱
领证当天带上头纱去拍照,会让你的领证流程变得更加有爱!除开领证过程的合影能够完美记录下来不说,领证结束后,宝宝们还可以找一些彼此值得纪念的地点去拍一些外景,说不定还能意外获取一张满意的婚纱照!
不可以。
必须本人去,根据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上的照片是可以自己去拍的,不是必须要在民政局拍。
下面是关于拍结婚证照片的注意事项:
1、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150px×100px”。
2、拍结婚证照时两为新人的头要凑得紧一点然后微笑着拍。
3、结婚照规定为二寸红底照片,需要注意的是照片不能带又反光的东西!拍照时最好男左女右。
4、因为结婚登记照背景是红色的,因此登记人要避免红色系衣服,选择暖色服装切忌不要太夸张,不然衬托出来的人会很突兀,最好穿低领衣服这样显得比较正式,衬衫其实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5、当事人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结婚登记照也可以提前一段时间到正规的照相馆拍结婚登记照。这两个选择各有各的好处与弊端,登记出出拍照便宜快捷但照片效果不能保证。在外面照相馆拍结婚登记照价格肯会比较贵但至少会保证照片拍的效果完美,当然也会省去了领证当天排队照相的时间。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结婚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法律上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领结婚证不是必须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女双方只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女方。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资料和手续,具体为: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6、军人需要提供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外国华侨或者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以及居住国有权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8、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当地的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以及当地机构开设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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