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娶媳妇的彩礼是多少啊?

成都娶媳妇的彩礼是多少啊?,第1张

彩礼这个东西没有标准的模板,都是根据双方家庭情况和你们两个的感情来协商的,成都也有不收彩礼的,也有几十万彩礼的,最主要还是看个人情况嘛,如果你家给10万彩礼不会对你家带来经济负担,那就按他们要求的给,皆大欢喜。如果你们家觉得10万高了,比较困难,这个时候就要看你们两个年轻人了,只要你们两个感情好,真心相爱,你对你女朋友也很好,你女朋友会帮你在她父母那边说说话的,她父母也不会说非要10万,就算不让女儿结婚都要那么多,那就是不讲道理了。彩礼只是个礼节,不是买卖女儿的价格,没有必须给多少那个说法。还有一点就是,一般给对方的彩礼,女方家要给陪嫁或者会退回彩礼的,有的地方还会加点退回来,你可以从你女朋友那侧面了解一下。

四川一对情侣订婚后,女方回娘家不归,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对方要回彩礼的!毕竟,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才给予对方的!如果女方没有意愿继续结婚,那么理应当退还彩礼!

现在有很多打着结婚为名义骗彩礼的诈骗犯!所以,寻求对象结婚时也要小心谨慎,若是发现事情不对劲,有被骗的迹象,最好第一时间报警,请警方调查和核实,是否对方是蓄意诈骗彩礼的惯犯!如果不是,理应当协商解决退还彩礼,如果对方拒不退还彩礼,可以起诉维权!当然,如果对方是蓄意诈骗彩礼,那么,罪过就大了!这是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婚姻不是儿戏,如果不爱就不要接受结婚!一旦接受了结婚,收了彩礼,那么就领取结婚证,踏踏实实的好好过日子!凡事把婚姻当成儿戏者,注定不会幸福!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难以置信!之所以网友觉得难以置信,是因为这对是情侣,而不是相亲认识才订的婚!既然是情侣应该是有感情基础的!竟然也会在即将结婚时闹到覆水难收的地步,属实让人难以理解!难道,这对情侣闹翻是因为彩礼给的太少?还是住到一起之后,发现彼此不合适?!如果不是感情问题,那么一切都好解决!但是如果是感情问题,两个人觉得彼此不合适,无法一起生活!那么,可能就要退婚来了结此事!

彩礼

现在民典法明确规定了彩礼的问题!一方面彩礼不能过高,另一方面结婚不能成行时,女方应该主动退还彩礼!所以,四川这个男子的彩礼是可以要回的!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

感情问题一定要慎重,尤其是情侣之间处理问题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闹到覆水难收的地步,再想继续恐怕很难!

说到收受彩礼和嫁妆,这种事情作为一个成都人是不能理解的,因为成都是没有收嫁妆和给彩礼,这种习俗的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双方的父母会给子女一定金额的。家庭启动金。或多或少看家里的经济情况。即使没有。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只要两个小年轻,真心相爱就可以了。

彩礼不一定要给嫁妆。这其实是各地的习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付出而造成缴费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双方离婚为条件

1。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的原则,是否返还彩礼,以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为依据。支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结婚的话,原则上不退彩礼(有些特殊情况除外);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但未取得结婚证的,解除同居关系时是否返还彩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如果婚前支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要求返还。彩礼支付后,付款人要求返还婚姻关系期间的款项的,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请求的,法院核准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提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允许离婚的,不能支持一方返还彩礼的请求。

3一定是当地婚前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广大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结婚嫁娶,大多是按照民俗习惯形成的。如果当地没有这样的习俗,是不可能支付彩礼的。不能认定为彩礼,属于男女交往的有偿财产,法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性质如何处理。

4支付彩礼需要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说,支付彩礼往往是为了男女订婚或结婚。如果支付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就是一般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付了彩礼后办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没有真正同居。想退彩礼的要支持。

6婚前给付使给付人生活困难,是彩礼返还的特例。这里的生活困难,意味着它不再能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原来的生活条件相比变得困难。

7适用于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返还彩礼,即三年。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行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因此,这种纠纷可以从以下几种情况开始: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付款人应及时履行权利,向对方主张权利。

对方拒绝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双方登记结婚的,付款人应当自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并计算诉讼时效。在日常生活中,彩礼是要付的,有些嫁妆是属于不同地方的习俗,不同地方可能有所不同。

这方面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所以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太多的限制和禁止。

按道理来说是能够收回来的,中国人都讲究礼尚外来,但是,结婚送礼是送一个喜气,如果太在意还不如不送那么多钱,你说是吗?

送礼一定要讲究礼节和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不要打肿充胖子。

(1)普通标准

  最低—去过算数型:200元/人,500/二人,800元/家

  标准—礼尚往来型:500元/人,800元/二人,1000元/家

2)细分标准

  1如果是普通同事、朋友的话:200-300元就差不多。关系稍好一点可以再加一点。而且还可以共同的同事、朋友一起凑个吉利数字的“大”红包。

  2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闺蜜:这种情况就要稍多一些,具体可以看你自己的经济能力。但是最好不要低于600元。

  3家中亲戚:就现在的社会情况来看,差不多都在1000元以上。

补充扩展

送礼金吉利数字

  600代表大家都顺,数字6本来就是个吉利数字,带6的600又是双数,00又代表朋友夫妻二人花好月圆,圆圆满满,既然顺应了结婚红包宜讲究双数,以表达好事成双的祝福。整数也干脆利落,好听又吉利。

  666可代表顺顺顺,意思是朋友夫妻二人顺顺畅畅,你也一帆风顺。

  800,数字8向来被视为吉利数字,谐音“发”,意寓发财,顺利。

  999意思是你和朋友的友谊天长地久,夫妻恩爱也长长久久。

  1001,这个一般适合父母送给新人,千里挑一。

  1314,一生一世。意寓新人感情甜蜜,长长久久,一生一世。

  1588,图的就是一辈子我发发,这是寄寓新人美好的祝福,同时也是为自己讨一个吉利。

  1666,人生一路顺风如意,寓意新人今后的路会一帆风顺,网上如意。

  1688一路发发;1888一辈子发之意。

  1999一辈子长久,这是对新人感情的美好祝福,同时也是对朋友之间的感情寄寓的美好祝福。

参考来源:结婚风俗-

区分情形处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可以请求返还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不存在如上情形,一般彩礼不能请求返还。彩礼返还的限制性原则为;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

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二、不予返还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三、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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