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亚传奇——能言马与男孩

纳尼亚传奇——能言马与男孩,第1张

故事发生在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统治纳尼亚的时期。一天,少年沙斯塔发现自己将被他的养父卖给一个凶恶的卡乐门贵族为奴隶。夜里,他和贵族的战马布里一起逃跑。布里原是纳尼亚会说话的马。沙斯塔和它一起逃往纳尼亚。途中,他们遇到了贵族少女阿拉维斯和她会说话的母马赫温。阿拉维斯是为了不满包办婚姻而逃跑的。于是他们四个便结伴而行。途中,他们历尽艰险,还得知卡乐门王子拉巴达什在向苏珊女王求婚被拒之后,试图突袭阿钦兰的安瓦德城,然后再进攻纳尼亚。在狮王阿斯兰的帮助下,他们骑马飞奔报信,最后,沙斯塔拯救了纳尼亚和阿钦兰。胜利后,他发现自己是阿钦兰王子,原名科奥,自幼被居心不良的叛徒偷走,后被渔夫所抚养。他后来继承了阿钦兰王位,并与阿拉维斯结婚。

不看百科的吗?那上面整理的很好

士族的崛起

其实所谓士族这东西还得从世家说起,秦代以前华夏应该算贵族天下,秦代大一统后贵族阶层被大洗牌了一次,可新的体系还没形成后秦朝就崩溃了。出身不高的刘邦建立了西汉,在初期布衣将相很多。

可是什么玩意就怕放任和累积,西汉前期奉行黄老之术,对能帮忙的官僚很照顾,二千石的官员可以指定一个儿子直接做郎官,时间长了官僚世家出现;同时皇帝对乡间的土地兼并也不上心,豪强世家自然开始登场。

后来董仲舒不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嘛!掌握儒家经典解释权的儒生也开始把学问家传,形成了学术世家。著名的弘农杨氏就是靠家传《尚书》混成的一流世家,汝南袁家似乎对《易经》比较有心得。

这三种世家在汉代数百年的时间里不停的融合,比如豪强世家都比较有钱,可以让族中子弟读书,混成学术世家;学术世家掌握着不错的知识,可以让族中子弟做官,混成官僚世家。三种世家逐渐融合成一个庞然大物,或者说形成了新的贵族阶层。

曹丕篡汉时需要这些世家支持,弄出了九品中正制,选材的中正官全是世家大族,世家和寒门的差距越拉越大,寒门士子被逼无奈只能依附世家生存,门阀时代开始降临。垄断了官职、土地、知识的士族集团成形,这帮家伙必然将华夏拖入黑暗。

三国归晋后,先天畸形的西晋根本无力开战统治,反复内耗又引来外族后彻底灭亡。一部分士族带着司马家的新傀儡去了长江以南,形成以琅琊王氏、陈郡谢氏为首的侨居士族,只是他们注定只能苟延残喘,天下无望。

何谓山东士族?

最终决定天下归属的是留在北方的士族,但是他们随着北魏的分裂被切割成两支,一支经西魏到北周,又吸收了胡人转化而来的虏姓士族,在宇文泰的关中本位政策下形成了“关中士族”。

关中士族积极参与政治,与西魏八柱国长期合作,未来隋唐的建立都有他们的身影,把天下牢牢握进手中。几番合流之后,他们形成了一个胡汉混血、文武合一的庞大集团,陈寅恪称之为“关陇集团”。

而另一支经东魏到北齐,仍然保持汉代讲经学、重儒术的传统,牢牢掌握着知识解释权和舆论权,社会地位极其超然。因为郡望都在崤山以东,故此被称为山东士族,与关陇集团相比,他们是士族中的保守派,一直拒绝胡汉通婚甚至本支士族外通婚,只是因为掌握着经学解释权和儒学正宗,关陇集团拿他们办法不多。

拒绝皇室求婚并非因为强大

最后说说山东士族拒婚的事儿吧,其实无论李世民本人也好,后来的唐文宗也罢,他们求婚不得的原因很简单,不是山东士族看不起他们,起码人家的借口不是这样,只是因为山东士族不外婚而已。

有人总结过三大支士族的风格,大致上江左士族重个性、关中士族重功名,山东士族重姻亲。人家从魏晋时代就摆明不和外人通婚,你没事跑人家那要孙女属于找抽,搭理你才怪。

而且唐朝皇家选的人家也不对,如果选博陵崔氏没准还有点门,人家二房即是关中士族也是山东望族,可唐文宗非得选最保守的荥阳郑氏,不被人家拒才是怪事儿。另外山东士族确实也和李唐皇室有点心病,唐高宗时候下令不准他们互相通婚,这仇人家可一直记得呢。

总结起来吧,其实山东士族虽然枝繁叶茂,但并没有强大到颠覆王朝的地步,只是他们掌握着社会舆论和知识解释权,乃至可以源源不断的输出人才,皇家毕竟要顾忌一些,单以军事和政治权利上看,他们真不如关中士族,扯淡完毕。

在尼采还没有疯的时候,他爱上了莎乐美。

“我们是从哪些星球上,一起掉到这里的?”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几天后他就跟莎乐美求婚了,立马杯具。而就在一个月前,他还跟好友说,“婚姻完全是另一码事——我至多能勉强同意自己两年的婚姻。”

对于这一金风玉露相逢、胜却人间无数的事件,坊间流传最盛的版本是:

萨乐美,一个热爱学习的贵族女娃,十八九岁的年纪疯狂读书以致咳血,医生劝她到温暖宜人的意大利溜达养病,她便在那里电倒了忧郁内向的尼采。初见小美人的尼采羞涩紧张,还傻呵呵地陪着人家和情敌去照相。当天照相馆里的道具恰巧是一辆马车。于是,三人行,萨乐美站在车上威风凛凛地挥动着鞭子,两个男饭死在车前扮作老马咴咴狂叫乐此不疲。

大约后来尼采说出绝望又狠毒的“去见女人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也只是出于爱而不得的悲伤,隔靴搔痒的愤懑,或者受到挑衅的报复罢?或许,并不是世人断章取义揣度而给他戴上的贬低女性的高帽子?

这段日子,尼采和莎乐美,以及引荐他们两人见面的共同朋友三人同游。尼采也不是没有等到和莎乐美独处的机会——去往蒙特-萨克罗山的散步。在尼采的回忆中,这是一个神圣的事件:

充满希望但永远不得实现;充满允诺但永远不能恪守。

但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闭口不谈;莎乐美也仅留下只言片语:

“我在蒙特-萨克罗山上是否吻了尼采——我忘记了”

这三个知识分子联盟时期,距离尼采酝酿着写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时期还有半年。他和这位精神恋人——“一个学生,倘若我的生命不能持久,一个女继承人和思想追随者”讨论“癫狂”、“上帝之死”、“宗教的渴望”、“英雄主义”……

他们有灵魂对话的前提:

“我们是最极端意义中的持有自由思想的人。”

莎乐美也深刻地理解地着尼采:

“他会作为一个新的宗教的预言者出现,而且是一个为自己的信徒招募英雄的宗教。”

尼采觉得自己的才华和意图似乎完全被她理解:

“一些伟大的精神习俗视野的观点是我最强大的生命源泉,我非常高兴,我们的友谊正是在这块土地上扎根和播种希望。”

但她时常也看不透这位哲学家:

“在我们本质的某一个隐蔽深处,我们相距十分遥远——尼采就像一座古堡,在其内部有些黑暗的地牢和隐蔽的地牢,却囊括了他最本质的东西……甚至我们可以像敌人那样互相对视。”

在尼采第二次求婚遭拒之后,他们的关系因彼此的期望不对等而恶化。莎乐美终于和画中的另一个男人,一起住到柏林。尼采说他自己“缺少免疫保护,缺少天然的保护手段”,比如与他人习惯性地进行以消遣为目的的交往。

莎乐美离开了他,尼采觉得受到利用、被滥用。有人对他说:

“莎乐美懂得他,但也懂得如何替自己另觅老师”。

可以说是非常伤人了

只留下他“独自面对我的任务,孑然一身。我需要一个对付这最无法忍受之事的堡垒”

堡垒,大概是写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并非普通意义的写作,而是一场狂喜的游戏,是一个紧急通告,让他从纷乱杂沓的人事中抽身,进入崇高的氛围中。他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他书写自己的孤独,却在认清自己过于理想化,选择下山,甚至获得了释然的狂喜。

这是一本寓言性质的书,大体讲的是查拉图斯拉下山后的遭遇和所做所言所感,由跟各类人等的演讲和对话组成。

因为是寓言体,每个人能从中悟出的东西千差万别。所以,我仅仅在这摘录部分——你没有读过的、尼采的格言警句:

超人的诞生

我爱那人,他活着是为了认识,他要求认识是为了让超人有朝一日活起来。他就这样意愿没落。

我爱那人,他热爱自己的道德:因为道德是求没落的意志,也是一支渴望的箭矢。

我爱那人,他使自己的德性变成自己的倾向和自己的祸患:他就这样为自己的德性之故而意愿生活以及意愿不再生活。

我爱那人,他不愿拥有多种的道德。一种道德胜于两种道德,因一种道德更能成为祸患所系的关节。

我爱那人,即便在受伤时他的灵魂也是深邃的,而且他可能毁灭于一个小小的冒险事件:但他仍喜欢跨越这桥。

我爱那人,他的灵魂过于丰盈,以至于他忘掉了自己,而万物皆在他心中:万物就将这样成为他的没落。

我爱那人,他具有自由的精神和自由的心灵:所以他的头脑只不过是他心灵的内脏,而他的心灵驱使他走向没落。

看哪,我是一个闪电预告者,来自乌云的一颗沉重雨点:而这闪电就叫超人。

超人的化身

目标是整个肉体的更高级的塑造,不仅仅是大脑。

创造的肉体为自己创造了精神,作为它的意志的一只手。

你该成为你自己的主人,也做自身德行的主人。你该能够控制你的赞同与反对,学会懂得根据你更高的目的,把它们公布和收回。你该学会在每种价值评判中理解有前景的东西。

在尚未完成第四章的时候,尼采的精神就像脱缰的马,再也不受他的驾驭了。他在街上看到一匹老马被马车夫鞭打,便猛地冲过去抱住马的脖子,甚至被那匹马拖着走。学界至今对他的死因似乎都没有定论。

在尼采疯了之后,却成了许多西方人和中国人喜欢的哲学家,大约是名字简单上口起的缘故。

实在也是因为他的疯狂,他的自负,他身上诗人胜于哲学家的气质。

记得我的高中十八岁有一个全年级的成人礼,要诗朗诵,我诌了一首长诗,难为了四位同学义正言辞、掷地有声地读了我的诗。其中便有查拉图斯特拉下山的一段。当时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如今似乎懂得了些许。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是跟自己的同伴说的话。

所以我要孜孜写作,写一些自说自话,自言自语,写一些无用的废话和过于戏剧化的故事。

为你,我的同类,我的兄弟姊妹。

若是有一天你失落了,读一读尼采。

文学系出身,混迹在金融圈。写书评、影评、游记等关于心灵成长的过程。

阅后即焚 香沐浴更衣煮茶再阅一遍:

诗书倦年华,传奇误春秋。与君歌一曲,天涯梦不休。

2021广州融创欢腾国家马秀精彩看点

N01世界最稀有的马种——汗血宝马

“一日千里,跑的时候像在飞”,全球仅有3000匹的汗血宝马,即将亮相广州融创乐园。

它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原产于土库曼斯坦,被誉为世界上最神秘的马种,奔跑时因皮薄毛细,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常有“汗血”流出,世人称为“汗血宝马”

N02世界最帅的马——弗里斯兰

它在业界享有盛名,经常出现在各种好莱坞影片,是黑色马的经典代表

它外表优雅,毛发乌黑亮丽,奔跑时长发飘飘、相当潇洒,不仅如此,黑珍珠天生聪明又好学,在国际马术大赛上曾获得“盛装舞步”的冠军。

届时,它会惊艳亮相欢腾国际马秀,为大家带来精彩盛装舞步及站立等高难度动作

N03世界最优秀骑乘马种——纯血马

它是速度最快的马匹,创造及保持着五千米以内速度的世界纪录。

纯血马以中短距离速度快称霸世界,近千年来无可匹敌,是世界公认的最优秀骑乘马品种,并获国际马术锦标赛速度赛亚军。

N04世界最古老的马——阿拉伯马

它是世界最古老的马种,考古学发现它们源于4500年前,是世界所有马的品种起源

阿拉伯马聪明、活跃极具忍耐力,因其高贵的气质,也被人们誉为“马中贵族”作为这个品种的杰出代表:阿米尔,也曾获得国际阿拉伯马锦标赛耐力赛亚军

N05世界最大的马——夏尔马

大吨步履沉重,蹄声如雷,体重达1吨以上,常被人戏称为“马与大象的结合体”,可以拉五吨重物,是著名的挽用马

尽管体型壮大,但它绝对是个温柔的绅士,腿部有细细长毛,如带“护脚套”一般优雅,几个世纪以来它都是英国人最得力的助手

N06世界最可爱的马——法拉贝拉

阿根廷经150多年精心培育的特别马种,被称为世界上最小的马,身高一般在50-70厘米,体重不到10公斤

它们体形轻细,聪明友善,性情温和,与孩子相处甚佳,有令人着迷的天性,届时mini萌也会来到欢腾国际马秀现场,和各位大小朋友愉快留影亲密互动喔!

除此之外,还有数十只欧洲马匹空降乐园,上演人马共舞、生死飞轮、名马齐聚等惊险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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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纳尼亚传奇:能言马与男孩

作者:[英]CS刘易斯

译者:吴岩

豆瓣评分:8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5-11

页数:168

内容简介:

某种惊人的友情带你向北飞奔到纳尼亚,奔向自由。

纳尼亚……那里马会说话,

当四个不可能在一起的同伴聚首齐心拯救王国。

故事发生在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统治纳尼亚的时期。一天,少年沙斯塔发现自己将被他的养父卖给一个凶恶的卡乐门贵族为奴隶。夜里,他和贵族的战马布里一起逃跑 。布里原是纳尼亚会说话的马。沙斯塔和它一起逃往纳尼亚。途中,他们遇到了贵族少女阿拉维斯和她会说话的母马赫温。阿拉维斯是为了不满包办婚姻而逃跑的。于是他们四个便结伴而行。途中,他们历尽艰险,还得知卡乐门王子拉巴达什在向苏珊女王求婚被拒之后,试图突袭阿钦兰的安瓦德城,然后再进攻纳尼亚。在狮王阿斯兰的帮助下,他们骑马飞奔报信,最后,沙斯塔拯救了纳尼亚和阿钦兰。胜利后,他发现自己是阿钦兰王子,原名科奥,自幼被居心不良的叛徒偷走,后被渔夫所抚养。他后来继承了阿钦兰王位,并与阿拉维斯结婚。

作者简介:

CS刘易斯:

刘易斯1898年2月生于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的一个清教徒家庭,律师之家。童年时代生活平静安逸,从小就喜欢躲在小阁楼上耽读、幻想。9岁失去母亲的经历,直接影响了他笔下魔法世界的诞生。随后他就被送往英格兰一所严格的寄宿学校,从此逐渐远离了父亲。

他26岁登上牛津大学教席,人称“最伟大的牛津人”。

他60岁遇到一生挚爱,却在两年后遭遇天人永隔之苦。

他1963年离开人世之前,就为十年后才去世的挚友托尔金写好了讣文。因为只有写出了《纳尼亚传奇》的人,才有资格说他真正了解《魔戒》的作者。

刘易斯一生著述甚丰,出版过若干关于英国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评论作品。

在学术研究方面最重要的著作有《爱的寓言:中世纪传统研究》《十六世纪英语文学》《个人的异端》等。

在宗教方面有《痛苦问题》《纯粹基督教信仰》等。

在文学创作上则有科幻小说“空间三部曲”(《沉寂的行星之外》《皮尔兰德拉》和《骇人的力量》)与《纳尼亚王国传奇》。

  国外分;国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恩恩 恩

  1成为教皇后,形势还在,只是逐渐被人们淡忘!

  2这个不清楚

  3贵族肯定有称号的,详细的是关于欧洲贵族的称号

  欧洲贵族称号

  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

  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

  公爵(du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

  伯爵(Graf, comte,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

  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

  勋爵 (Lord, lord)、骑士/士爵/爵士(knight,sir)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

  欧洲的一种贵族称号,在近代是位于侯爵之下,在没有侯爵的国家则位于公爵之下

  欧洲爵位详谈(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公爵: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品牌门多啦~比如;

  而在JAKKETT的女装展示中,我们也领略到了欧洲女人的另一种风貌。比如在马球、马术系列,通过围绕马球、马术运动代表的贵族生活信念,以活力色系及创新搭配方式,特别是短靴、高筒靴和马仔标志等马术运动元素的借用,表现了女人自信高贵与活力,又传达激情健康且时尚贵族的生活方式。

  当然,欧洲生活并不限于此。除了意大利的顶级服饰,现场还展示了瑞士的奢华钟表、法国的清雅香水以及欧洲风味极浓的家居摆设,在品味着意大利美食之间,在古堡、花园、蓝天、绿地之间,让人仿佛迷失在欧洲贵族的私家花园里。

  恩恩恩再说哈中国贵族和别国贵族;

  欧洲贵族与中国贵族最大的不同是,欧洲贵族基本上是永久世袭的,被外力和制度剥夺贵族称号的可能性很小。即便国王换了人,原先的贵族也还是贵族。中国古代的贵族,虽然也可以世袭,但是有一个限度,一般是传了5代之后,就不再世袭,成为与平民一样的身份。即使是皇亲,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因此,中国古代有一首著名的诗写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说的就是这种贵族的盛衰。山东曲阜的孔子世家,历时2000多年,一直被历代皇帝加以封号,享受某种特权。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贵族永久世袭是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它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主要是能够限制王权。贵族领地内的事务由贵族自己说了算,国王也管不到。因此,欧洲基于封建制度的贵族世袭,是一种分权,也可以看作是早期民主的萌牙我们不能说欧洲世袭的贵族后代都是无能之辈,但世袭贵族后代的嚣张、傲慢、无能也是常见的事实。由于永久世袭的关系,很多欧洲贵族后代都没有努力上进的压力,纨绔子弟,游手好闲,挥霍败家的很多。这就造成一个明显的后果:为了贵族身份而竭力装扮的虚荣。进入民主社会之后,由于贵族已没有多少实际的特权,这种虚荣比以前有所减少,但依然还是存在的。昨天说到的戴安娜就是出生在这样一个虚荣心尚在的破落贵族之家,这对于戴安娜后来的身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什么都不知道还写写你熟悉的领域啊这样好掌握漫漫来嘛我还给是想写一篇木偶的,但都放弃拉!

在某个朝代,有一个国家,土地平坦得像耙过的田地。大路旁边住着一个老头儿和他的老伴,他们有一个儿子叫马秋沙。

小伙子仿佛是发酵的面团,不是一天天在长大,而是每小时每小时地长高起来。他的聪明才智,发展得尤其迅速,简直是突飞猛进。

在他将近十五岁时,他请求父母:

“放我走吧,我要去碰碰运气,寻找自己的幸福。”

父母虽然非常难过,但也没法子,只得给他烤一些干粮,然后互相告别。

于是,马秋沙出门去了。

他走了不知有多久,也不知有多远,来到一个荒无人烟、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而在这时,忽然下起瓢泼大雨来了。雨下得极大,还夹杂着雹子。马秋沙爬到一棵枝叶茂盛的橡树上,想避避暴风雨。在一个树权上有一个鸟窝,里面几只小鸟正吱吱乱叫。它们冷极了,雹子正打着它们,大雨把它们浇湿了。马秋沙十分可怜小鸟,脱下自己身上的长衫,用衣服盖住鸟窝,自己也躲在下面。他还把自己准备路上吃的食物取出一些喂饱了这些小鸟。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暴风雨终于停息了。太阳露出来了。可是突然间,周围一切又黑下来,喧嚣声大起,飞下一只大鸟,它叫玛盖。它开始来啄马秋沙。这时小鸟们说话了:

“妈妈,你别碰这个人!是他用自己的长衫把我们盖住,还喂饱了我们,救了我们的命。”

“要是这样的话,”大鸟玛盖说,“善良的小伙子,请原谅我,我把你当成坏人了。由于你喂饱了我的孩子,又替它们遮避了暴风雨,我要好好报答你。橡树跟前埋了一个罐子,只要你把罐子里的水喝下三口,你就会看见,将会发生什么事。”

马秋沙滑到地上,从地底下挖出罐子,把里面的水整整喝了三口。这时大鸟玛盖问他:

“喂,怎么样?你感到身体有什么变化吗?”

“我觉得有一股力量,好像能把冲天的大柱埋在地里,抓住这根柱子,就能把大地翻转过来。”

“行了,现在你去吧!但是要记住:不要空口夸耀自己的力量,无论什么活儿都别躲着。假如发生了什么不幸,你就到老地方来找盛着神药水的罐子。”

这时周围的一切又黑了,因为大鸟展开双翅,飞向树林上空,飞走了。

马秋沙走出森林,在路上很快发现一座城市。刚走过岗亭,迎面来了国王的管家。

“喂,你这个乡巴佬!让开!”

马秋沙让开了。国王的管家停住马,对他说:

“小伙子,你是来找事的,还是来躲事的呀?要是来找事的,咱们一块儿走,我给你派个活儿——给宫里运水去。”

马秋沙当了王宫里的水夫。他从天亮到天黑,整天运水,可是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到处都住满了仆人。他在后院结自己找了个睡觉的地方:那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垃圾和炉灰,于是在宫里大伙儿都管他叫灰孩子马秋沙。

国王还没有结婚,一直在物色未婚妻:可是,不是这个性格不好,就是那个不漂亮。于是一直打着光棍。就在这时,传来一个消息:在很远的地方,在一个遥远的国家,国王瓦赫拉梅有个力大无比的女儿,她是那样的美丽,在全世界再也找不到比她更美的了。

前往瓦赫拉梅国家去求婚的王子和国王,简直不计其数,但没有一个能够生还,全都死在那里了。

马秋沙的国王听到这个海外公主的消息后,心想:“假如我向这个公主求婚成功,所有的王子和国王都会羡慕我的。我的荣耀将传遍全世界,传遍各个城市: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的皇后更漂亮的了。”

于是他立即下令备船,他自己把所有的公爵和贵族召集到一起,问他们:

“有没有人愿意陪我去遥远的地方,到遥远的国家向娜斯塔西娅·瓦赫拉梅耶芙娜求婚?”

这时,最有钱的大贵族躲到了中等贵族的后面,中等贵族又躲到小贵族后面,而小贵族却一声不吭。

第二天,国工又把贵族的儿子和有名望的商人召集到一起,问道:

“你们愿不愿意陪我去遥远的地方,到遥远的国家向娜斯塔西娅·瓦赫梅那芙娜求婚呢?”

这一回仍然是最有钱的躲到中等的财主后面,中等的躲到小贵族、小商人后面。小的呢,一声不吭。

第三天,国王把关厢住的人都叫到宫廷大院来了。国王走到红色的高台阶上说:

“孩子们,你们有谁愿意去遥远的地方,到遥远的国家替我向女勇士娜斯塔西娅求婚?”

这些人当中虽然有愿意去海外的,不过为数极少。正在这时,马秋沙运着水打这里经过。国王喊道:

“喂,灰孩子马秋沙,和我们一起到海外去向女勇士娜斯塔西娅求婚吧!”

马秋沙回答道:

“陛下,想去伐树,您还不是个儿,以后可别后悔啊。”

国王大怒:

“轮不着你来教训我!你奴才的本分就是服从我。”

马秋沙二话没说,就跟着上船了。

不一会儿,其他志愿者也都来了。船立即启锚,离开了码头。

晴空万里,风和日暖。他们航行了一天又一天国王很满意,高兴地步上甲板,说:

“啊!多么美妙啊!要是有匹骏马让我骑上该多好呀!要是有张弓让我来射就好了!要是有把剑让我来舞就好了!要是有个美女让我亲吻该多好呀!”

马秋沙这时却对他说:

“陛下,弓是会有一张的,但却不是你的手能拉的;剑是会有一把的,但也不是让你舞的;会有一匹好马,但不是给你骑的;美女也会有的,但她却不属于你。”

这些话真是火上加油。国王下令将马秋沙的手脚戴上镣铐,捆到桅杆上。

“等我们回国举行完婚礼后,我就下令砍掉你的脑袋。”

又过了六个星期,船终于到达瓦赫拉梅的王国。船驶入港口。第二天,国王立即出发去瓦赫拉梅的王宫。

“陛下,我是一个荣耀国家的君主,为向娜斯塔西娅·瓦赫拉梅耶芙娜求婚这件大事而来。”

“唔,好啊。”瓦赫拉梅国王低声闷气地说,“我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求婚者登门了,我们的娜斯塔西娅不免有点寂寞。不过,你可要注意:条约重于一切。我的女儿是个女勇士,如果你是勇士,力气比她大,那么你必须先完成三件事才能领公主去举行婚礼。假如完不成,对不起,你可别生气,那就是我的剑举起,你的头落地。现在休息去吧,明天一大早你把你的侍从们一起带来,那时我给你第一个任务:我的花园里有棵长了三百年的橡树。

我将给你一把一百普特重的仙剑,如果你能用我这把剑一下砍断这棵橡树的话,我们就承认你是女婿了。”

求婚的国王愁眉苦脸地回到船上。

侍从们都来问他:

“国王陛下,为什么闷闷不乐?为什么低下了您勇敢的头?”

“孩子们,我怎能不发愁!瓦赫拉梅国王命我明天用一百普特重的剑把一棵世界上头号大橡树一剑砍断。唉,来这么远的地方真是徒劳无益哟!在近处找个未婚妻难道不比这里的强!咱们还是赶紧启锚,趁夜晚赶紧走吧。”

“不,”马秋沙说,“咱们不能像作贼似的夜里逃走,不能给自己丢脸。

我还在海上就讲过:‘会有一把剑的,但不是你舞的。’现在果真像我说的这样了。一日之计在于晨。这样吧,陛下,你先去睡觉吧。明天咱们到瓦赫拉梅那里后你说:‘这种剑是孩子们的玩意儿,就让我的随便哪个仆人去玩玩吧,用不着我动手。’”

“好,马秋沙,假如你把我从困境中救出,我永世不会忘记你的好处!……喂,侍从们,快把马秋沙的镣铐解开,摘下铁链,给他斟上一大杯酒。”

他自己却洋洋得意地说:

“嗯,这个王国不错,瓦赫拉梅虽然不中我的意,但是叫他老丈人还是可以的。”

第二天,求婚的人到瓦赫拉梅国王那儿去了。那里已经聚了许多人。娜斯塔西姬也坐在阳台上。马秋沙一眼就看见了她,立刻心花怒放,仿佛夏日的骄阳温暖了他的全身。

他们被领到高大的橡树旁。那里有三个勇士抬着宝剑。

求婚的国王瞥了一眼剑,冷笑一声说:

“在我国,这类剑只是小孩子拿来玩玩取乐的。让我的随便哪一个仆人来玩玩吧!要我动手也太不像话了。”

马秋沙立刻走出来,一手接过剑。

“对,这可不是国王手中的玩意儿。”

他刚一挥剑,橡树立刻被劈成了许多碎片,而剑只剩下了一个柄。

公主瞧了马秋沙一眼,脸上马上泛起红晕,宛如一朵**花。

这时,求婚的国王胆子更大了:

“要不是到这儿来娶亲,我简直会认为舞这种孩子玩的剑是开玩笑。”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瓦赫拉梅国王连连说,“您已完成了第一项任务。明天咱们再瞧瞧,未来的女婿会不会射箭。我有一张三百普特重的弓,箭都是五普特重的。你必须用这张弓把我内弟别杰伊王国中古楼上的一个圆**头射下来。今天我派急使先去那里,明天晚上他们将返回来禀报,看你是否射中目标。”

求婚的国王沉默不语,闷闷不乐。回到船上,惘然若失。

“说实话,我要是知道回家的路又会开船的话,我一刻也不呆在这里了,赶紧启锚吧!这儿没有咱们可干的了。国家既不可爱,媳妇也没有什么可羡慕之处。咱们走吧!”

“不行,陛下。”马秋沙说,“这样咱们太不光彩,偷偷溜走,这是耻辱。”

“那你打算怎么办?你不是听见了吗?瓦赫拉梅国王又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任务?让他的弓和未婚妻一起见鬼去吧!”

“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弓是会有的,但不是你的手能拉。’果然如此。你别砍树不量力呀。当时你不听我的,现在无处可躲了吧……不过,你也别为这张大力士弓发愁。明天咱们去了你就说:‘我看你们的这张大力士弓只不过是老太太解闷儿的玩意儿。如果我的仆人中有谁不嫌弃的话,可以让他试试。我来玩就没多大意思了。’”“啊,亲爱的马秋沙,莫非你能对付得了这张弓?”

“我总能想法对付它的。”

国王高兴起来:“快给全船每人一大杯葡萄酒,让我亲自给马秋少斟上两杯。”

他高兴得也大喝起来,喝得酩酊大醉:“啊!姑娘简直是太漂亮了!真是十全十美呀:个儿又高,又勇敢,又迷人。等我把她娶来,全世界再也不会有比我的娜斯塔西娅更美的王后了。马秋沙,那时我一定赐给你一座城堡,连同四郊一起由你管辖。”

马秋沙听着他大夸海口,不觉暗自好笑。

天亮后,大伙儿出发去瓦赫拉梅王宫。宫中已挤得人山人海。在红色的高高台阶上坐着瓦赫拉梅国王和娜斯塔西娅公主,在他们下边的台阶上坐着公爵和贵族们。

九个勇士抬来弓,三个勇士拿来插着箭的箭壶。

瓦赫拉梅接见了求婚者,说:

“好,择定的女婿,开始吧!”

求婚的国王瞧了一眼弓,说:

“你们干吗嘲弄我呀!昨天拿一把孩子玩的剑,今天又拿来一张什么破弓——老太太解闷的玩意儿。这根本不是勇士射箭的弓。让我的仆人中随便哪个力气小的来射吧。我嘛,不屑一顾。马秋沙,你来吧,给大家解个闷儿。”

马秋沙拉紧了弦,瞄了瞄,射出了箭。弓鸣,箭啸,仿佛雷鸣电闪,唿地一下消失了。

“把这张弓捡走吧!这玩意儿不是我们国王使的。”

他把弓一下子扔到石头地上,弓立刻摔成无数碎块,向四面飞去。

娜斯塔西娅猛地举手鼓掌,失声惊叹。

人们喧哗起来:

“这真是好样的!这么棒的求婚者咱们这儿还从没见过哩。”

这时,求婚国王捋着胡须,慢条斯理地来回溜达着,傲慢地瞧着大家说:

“嗨,这张孩子玩的弓,不是什么怪物,一点儿也不稀奇!你们的国家虽然很快乐,可是却小得可怜。看来人民也不错,有礼貌,可是比起我们国家的人民来就差了点儿。”

这时,瓦赫拉梅国王把所有的求婚人召进宫里说:

“各位求婚者,请进里面来,吃点儿东西,也许那时急使将从别林杰伊的王国返回来了。”

饭还没吃完,急使已骑马飞驰而来,禀报道:

“箭正中古楼,射掉了整个楼顶,没伤着人。”

瓦赫拉梅国王说:

“嗯,现在我看我们的娜斯塔西娅·瓦赫拉梅耶芙娜有了般配的郎君了:

既会舞勇士剑,又擅长射击。感谢诸位,这使我的公主、我这老头、我国全体人民得到莫大安慰。亲爱的贵宾们,招待不周,请勿见怪。这不是结婚酒宴,而是小宴。婚礼酒宴将在以后正式举办。今天请先去休息吧。择定的女婿,你准备完成最后一项任务:我有一匹马,关在一间有十二道门、挂着十二把锁的马厩中。至今还没有能驯服它的骑手。凡骑过它的人,没有一人能免于一死。得有个人去驯服这匹马,那时,新郎将骑着它去举行婚礼。”

求婚国王听完瓦赫拉梅的这番话后,马上不吭声了,并起身告辞:

“陛下,感谢您的款待,我们必须趁天黑前赶回船上。”

“休息去吧!休息去吧!养精蓄锐,明天还得制服这匹鬼东西哩!”瓦赫拉梅国王说道。

客人们来到港口,刚一离岸,求婚国王就说:

“孩子们,赶快走吧!必须尽快赶上船,好好荡桨!趁夜里离开这里。

瓦赫拉梅嘴甜心狠:每天都要想出一个新招数。他居然想出要驯服一匹疯马!”

马秋沙却对他说:

“陛下,您还记得我对您说过的话吗?——‘会有一匹马的,不过它不是让您骑的。’果然又和我说的一样。不过,用不着躲避。明天您去说:‘马秋沙,骑上吧,试试这匹马,看它能不能驮得起大力士!’——等我骑过之后,你就可以放心地骑上去。”

“哎呀,它是那样野,要是摔死你怎么办呢?到那时我也免不了一死呀。”

“啥也别怕,我一定能驯服这匹马。”

“好,马秋沙·别别利诺伊,我将永世不忘你的报效。你过去只当了个水夫,现在我封你为元帅,赐你三座城堡,外加三座商业村。”

于是,他又在甲板上来回迈着方步,赫赫显威,高声嚷道:

“侍从们,怎么不吭气了?我赏你们每人三杯酒。”

他自己喝了一杯又一杯,海阔天空,大吹特吹:

“许多求婚者都来过瓦赫拉梅这里,但是谁也不曾受到像我所受到的这样尊敬。俗话说:‘有勇有胆者,事竟成也。’难怪娜斯塔西娅目不转睛地老盯着我。只要我愿意,瓦赫拉梅国王会乐意把整个国家都奉献给我的。”

这时他已喝得酩酊大醉,倒下就睡着了。

清晨,马秋沙起得格外地早,把脸洗得白白净净的,然后叫醒国王:

“陛下,起床吧!驯马的时候到了。”

他们急速来到王宫。

在红色台阶上坐着瓦赫拉梅国王和娜斯塔西娅公主,下面的台阶上是皇亲国戚。

“亲爱的客人们,请吧,我们已准备就绪。现在马立刻就牵来。”

二十四个大力士牵着马,不是用僵绳,而是用十二根粗粗的铁链拴着的。

大力士一个个都累得筋疲力尽。

求婚的国王瞧了一下马,叫道:

“喂,马秋沙·别别利诺伊,你来试试,大力士能不能骑?”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巧妙应付,一跃上马。二十四个大力士刚一跑开,马就腾空而起,蹦得比宫殿还高。勇敢的小伙子已经飞马出了宫门。他来到海边,把马放入流沙,而他自己用铁链不断猛抽马的两侧胯股,直打得皮开肉绽,露出骨头,直打得马乖乖跪下。

“怎么样,鬼东西,草包,还要反抗吗?”

马连连哀求道:

“啊,善良的好汉呀,别打了,别把我打成残废了!我再也不敢违抗你的意愿了。”

马秋沙拨转马头说:

“咱们回到王宫,我给你备上鞍,当年轻国王一骑上,你就把蹄子陷进地里;等他抽你一鞭子,你就立刻跪下,要跪得像驮着三百普特的东西一样,你要是敢再放肆,我就打死你,扔去喂乌鸦。”

“我全照你说的办。”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返回王宫,求婚的国王问道:

“这匹马驮得起大力士吗?”

“我骑还凑合,你骑会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好吧,快备鞍,让我亲自试试。”

给马备好了鞍。求婚的国王刚一跃上马鞍,马的蹄子就陷入地里。

“虽然不太有劲,我骑还凑合。”

他轻轻一扬鞭,马立刻跪了下去。瓦赫拉梅国王和娜斯塔西娅,以及公爵、贵族们都惊叹不已:

“这么大的力气,还没见过呢!”

年轻国王从马背上纵身跃下,说: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不成,这类劣马不是大力士骑的,这种驽马只能去驮水,快牵走吧,别让它在我跟前,要不,我把它扔到野外喂喜鹊和乌鸦去。”

瓦赫拉梅国王让人牵马走了,并起身告辞。

这时求婚的国王立刻问道:

“喂,陛下,我们已完成了你所有的任务,这场戏该收场了吧。”

“我说的话决不反悔。”瓦赫拉梅国王答道。

于是,他命令女儿准备举行婚礼。

在宫廷里不是什么啤酒和葡萄酒的事——瓦赫拉梅国王的宫中样样齐全,应有尽有。

为婚礼准备了欢快的酒宴。

给年轻的国王和娜斯塔西娅·瓦赫拉梅耶芙娜举行了婚礼仪式,大摆筵席,尽情宴饮。

娜斯塔西娅坐在婚礼席上独自思量:“我要再试试我这个丈夫的力气。”

她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手,刚用了一半力气,国王就受不住了,热血立即涌到脸上,眼珠直往上翻。公主想:“原来你是这么个‘有力气’的勇士!

让你耍花招蒙骗了我这个姑娘,也蒙骗了我的父亲。”

她暂且不露声色,满满斟上一杯酒,敬道:

“国王陛下,我亲爱的丈夫,请喝吧。”

而心中却暗自思忖:“夫君,等着瞧吧,决不会白饶你搞的这场骗局。”

他们在这里尽情欢宴了两三天,年轻国王起身告辞:

“岳父大人,感谢您用面包和盐盛情款待,我们该回家了。”

他们把嫁妆搬上船,——告别,船启锚出海了。

也不知航行了多久。一天,国王来到甲板上,看见马秋沙像勇士一样熟睡,鼾声如雷。这时,国王想起了马秋沙说过的话:“会有一把剑的,但不是让你舞的;会有一张弓的,但不是你的手所能拉的;会有一匹好马,可也不是让你骑的;也会有一位美女,但她却不属于你。”他勃然大怒:

“奴才竟敢对国王如此说话,这哪儿听说过!”

突然,他心生毒计,拔出了剑,齐膝盖处砍断了正在鼾睡的仆人的双腿,并将他一把推入海中。

马秋沙双手托着自己的两只断腿游着,必须想方设法靠近岸边。

他游呀,游呀,也不知游了多久,游了多远。已经精疲力竭。就在这时,突然一个浪把他高高抛起,扔到岸上。

他歇了一会儿,想起了大鸟玛盖:“嗯,不能老躺在这儿,哪怕连滚带爬,也要找到埋藏仙水罐子的地方。”

忽然,他看见有一个人朝岸边走来,每走一步,踉跄一下,磕磕绊绊。

马秋沙叫喊起来:

“你往哪儿走呀?难道你没瞧见前面是水吗?”

“是喽,是喽,我是瞎子,看不见路呀。”

“噢,那你朝我的声音走来吧。”

“你是谁?在这儿干吗?”

“我在躺着,不能走,因为我的双腿齐膝盖给砍断了。”

瞎子走到他跟前说:

“如果你能看见,坐到我的背囊上来吧,我背着你,你给我指路。”

瞎子把马秋沙安顿在背囊上,让他坐好。

“我听老人们说过,有个地方有仙水,要是我和你能找到就好了!你可以用仙水装上腿,我可以用仙水抹好眼睛,重见光明。”

“我知道仙药水在哪儿。你背我走吧,我给你指路。”

他们走呀,走呀,不停地走着。故事讲起来快,事情做起来可不那么快。

瞎子和断腿的人慢慢地往前挪动着。走累了,歇一会儿,吃点野果、蘑菇,有时还打点野味充饥,然后又上路了。

他们就这样走过了无数宽阔无际的田野,穿过了无数暗无天日的森林,爬过了许多苔藓丛生的沼泽,终于来到了马秋沙那次大雷雨天温暖过小鸟的地方。他们走到标有记号的大橡树跟前,瞎子从肩上解下背囊,马秋沙·别别利诺伊滚到树旁,迅速挖出一个铜罐子。他先用仙水给结拜兄弟抹了眼睛——瞎子立刻重见光明。他高兴得又哭又笑:

“善良的人啊,感谢你呀!永世都记住你的恩德。”

“现在你帮助我把腿接上吧。”

他们把腿照原样接好,喷了一遍仙水——脚长上了。

“这会儿好了,咱们俩都恢复了健康。”马秋沙 说,“现在咱们该去打听打听,在我们国家发生了什么事情。国王对我的忠实效劳给予了慷慨的赏赐,在我睡着的时候,他把我的双腿齐膝盖砍断,并把我推到海里。必须见见他,如数报答他的全部恩典。”

他们每人又喝了一口仙水,一切疲劳顿时消散,感到力气倍增。

他们走出森林,眼前立刻出现一座城市。城外的草地上,有一大群牛在吃草。他们靠近时,马秋沙认出了放牛的人就是他从前的国王。马秋沙问他:

“现在是谁在统治着国家?”

“唉,好心的人哪!你们还不知道我的痛苦哇!从前这里是我的王国,我是国王,而现在却落到了放牛的地步。过去我很长时间未结婚,治理着这个国家。后来去到一个遥远的地方、遥远的国家,娶来瓦赫拉梅国王的大力士女儿娜斯塔西娅。当她发现我没有勇士的大力气之后,就命我来放牛,她自己却接任了国王,每天我把牛赶回家,她就骂我,恶狠狠地骂,不给我吃饱饭。”

“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会有一位美女的,但她却不属于你!’瞧,一切果然又像我说的一样。”

这时,放牛的国王认出了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哭得比刚才更伤心了。

“唉!马特维尤什卡·别别利诺伊,帮帮我的忙吧!把我的国家还给我吧!我一定封你当一名大臣,赐给你拜把兄弟一个省长的职务。”

“哼,你真会甜言蜜语,慷慨许诺,可是一旦你的灾祸过去,你就忘了。

你对我从前的忠实效劳是怎样奖赏的?本该杀死你,但我不想弄脏了手。快滚出这个国家吧!快滚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如果再在这儿露面,那就自食其果吧!”

放牛的国王听完这番话,早已吓得魂不附体,拔腿就跑,转眼间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和结拜兄弟进了城,要求看守后宫的老大娘留他们住一宿。

老大娘目不转睛地看着马秋沙说: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小伙子!从前在宫中运水的是不是你呀?”

马秋沙承认道:

“是我,大娘。”

“哎呀,是你呀,亲爱的孩子,你可活着结结实实的回来了!这儿谣传说,好像你已经死了。新来的水夫谁也不肯给一勺水。你从前却总是给所有的穷人和残废人送水啊,要多少,给多少。这不,大伙儿可舍不得你啦,老想着你哩。”

后宫大娘忙活起来,给两个年轻人吃得饱饱的,喝得足足的,烧热了浴室。

客人们美美地洗了个蒸汽浴,洗掉路上的尘土,倒下就睡着了。后宫大娘这时赶快跑到王宫报信去了。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回城里来了。”

这消息一下子便传到了内廷。一清早,女王叫来一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对她说:

“快去把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叫来。”

马秋沙来到宫中。娜斯塔西娅·瓦赫拉梅那英娜一看见他,立刻从高高的台阶上飞奔下来,抓住他白皙的双手:

“你不是我那个放牛的未婚夫,你才是向我求婚得到许诺的真正的未婚夫。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可恶的国王说,‘好像你在船上喝醉了,掉入海中。’我为你哭泣,想念你,我把那可恶的国王赶去放牛了。”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告诉了她一切真情:国王怎样在他睡着时砍断他的双腿,又把他推入海里;他和结拜兄弟又怎样找到了仙水,等等。

“咱们再也不提这个放牛的了。现在他已逃得无影无踪,永远不敢再露面了。”

女王把马秋沙领到房中,桌上早已摆满丰盛的佳肴美酒。她敬客人道:

“吃吧,亲爱的朋友,我的心上人!”

马秋沙吃饱喝足了,起身告辞:

“我要暂时离开你,回去探望我的双亲。”

娜斯塔西娅吩咐套好一辆马车。

“你去吧,快把爸爸。妈妈接来,让他们和咱们一起过吧。”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接来了双亲,立刻举行婚礼。摆宴欢饮,庆贺一番。

马秋沙·别别利诺伊接任了国王,结拜兄弟任命为大臣。他们积德行善,除恶消灾,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玛斯洛娃是一个纯洁而美丽的女孩,她对聂赫留朵夫最初的感情是朦胧的,很快就被他毁掉了。怀孕后,她被逐出贵族家庭,经历了许多沧桑,从社会的阶梯上跌落,最后掉进火坑,过了几年非人的生活。但在她的痛苦结束之前,她被诬告谋杀,进了监狱,并受到审判。

玛斯洛娃总是那么和蔼可亲,即使在地狱般的监狱里,她总是关心别人,帮助她的朋友。当她看到孩子饥饿的眼睛时,她无法平静地吃东西。马斯洛娃对聂赫留朵夫有着纯洁的爱情,后来,马斯洛娃被抛弃了,遭受了很多痛苦。然而,无论玛斯洛娃多么恨他,不想回忆他,她仍然在心里承认,他是她认识的最好的人。当她发现聂赫留朵夫有真诚的悔悟时,她从心底里原谅了他,为了他未来的生活,她拒绝了他的求婚。这是是马斯洛娃做人的方式,宁愿忍受别人对自己的伤害,自己也不去伤害别人。

当她作为女囚被士兵带到法庭上的时候,她不顾过路人的轻蔑目光,但当一个卖煤的乡下人走到她面前,画了个十字,给了她一个卢布时,她却涨红了脸,低下了头。这种害羞的表情就像一道闪电。虽然它是微弱的,但它照亮了她的灵魂,显示了她的纯洁。同时也是一种伏笔,预示着女主角将在精神上复活。

如前所述,玛斯洛娃善良的本性使她天生倾向于革命者。马斯洛娃正是通过革命者的影响和教育,对她与聂赫留朵夫的关系有了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对这段长期而紧迫的关系有了正确而坚定的结论。想象一下,如果玛斯洛娃答应了聂赫留朵夫的求婚,两人第二次抛开分歧,那么她将永远摆脱不了聂赫留朵夫的控制和操纵,永远会成为聂赫留朵夫的附庸。相反,她的精神和个性的复活永远不会是遥不可及的。玛斯洛娃的一生经历了消极和消极的波折,但她朴实、诚实、善良和高尚的人性始终是积极的、不可改变的。就像拂去历史的尘埃,你会发现真金的光芒。如果,马斯洛娃没有这种人性的美丽和闪光,那么任何外在条件,革命者的影响和教育,都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和促进她的精神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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