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古代行刑手的事迹,情况,资料等

有关于古代行刑手的事迹,情况,资料等,第1张

我来简单回答一下:在行刑前 刽子手都要拜神饮酒等一些行规在行刑时,手起刀落直至犯人脑后三寸处,根据行规只砍一刀从不补刀因此在古时经常有犯人家属行贿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刽子手的,一般是师徒关系,刽子手的长相要丑陋和湘西走尸的要求差不多

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历史上谁最早被砍头,恐怕无法考证了,被砍头的知名历史人物,也枚不胜举,《聊斋》里讲到一个即将砍头的犯人,听说某刽子手的刀特别锋利,千方百计要由他来执行,一刀下去,人头飞起,在空中还喝彩道:“好快刀!”话又说回来,身首分离,没有了呼吸器官,光一颗人头是没法说话,蒲松龄的《聊斋》本是讲些狐仙鬼怪故事,做不得数的。但真正行刑时,有时因为人的神经还有反应,飞出去的人头把某个看客一口咬住的事也有发生,挨上这种事,那就自认晦气吧。进入清朝之后,男人留了辫子,给行刑带来了方便,那时一般让犯人跪下,一人按住他身体,一人揪着辫子使劲拉,尽可能使犯人的脖子伸长,方便刽子手执行。另外,一名侵华日军士兵记载说,他们在无数次杀头后发现,原来跪着的死囚在被斩下脑袋的一瞬间,两脚自然伸直,身体会向前跳跃,所以他们故意让被杀的人面向河流,好让他们“自己跳下去”。

斧头斩首只有一种方法:犯人把他的脖子搁在木砧上,重重的斧头用力地砍下来。用剑斩首,目的与前者相同,都是让头和身体分离,但有好几种过程。

第一种用斧头斩首,犯人跪着,头靠在木砧上,两手绑在背后。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犯人的手是自由的。比如德·图先生和塞克·马尔斯被斩首时,手就是自由的。

第二种,犯人或跪,或站,或坐在脚后跟上,头放在身体中心,下巴放在胸部,这样,施刑者可以看到他的颈部。犯人的双手经常被绑在前面。

第三种,犯人站着受刑。这是最少也是最难的斩首法。这种方式危险很大,刽子手不能保证准确地下刀,犯人则有可能被打在头上或肩膀上。

站着斩首,要求施刑者极其灵巧,这种方式在中国最常用。这主要用来惩处那些有机会见到皇帝的重要人物,而普通犯人则跪着受刑。

西蒙·格朗让估计是水平最差的刽子手。

一份署名克莱芒·雅南,于1889年发表在金色海岸地区第戎的档案资料描述了这样一件事(也许是世界上惟一的一次):由于刽子手的笨拙,赦免了犯人的死刑。当时的情形是一位名叫埃莱娜·吉莱的贵族妇女因犯杀婴罪而被判叙首刑。在大堆人群前,名叫西蒙·格朗让的刽子手由于更习惯施经刑而不是斩首,没有砍死受难者。

“人群的叫喊声更让他焦躁不安,他连着砍了好几下,却只是严重地挫伤了这位二十二岁的年轻女子,并没能将头砍下。人群更加愤怒不堪,刽子手丢下剑,逃进建在断头台脚下的小教堂,想躲起来。他的妻子原先在帮助他,想结束极刑。越来越愤怒的人群将大量的石子扔向她,她想用一根绳子勒死犯人,却还是不能结束犯人的生命。女刽子手于是拿起她带来的用来剪犯人的头发的剪刀,试着剪断她的喉咙。仍然没有成功。她就拿剪刀往犯人身上乱戳。”愤怒的入群拥向了断头台,抓住了女刽子手和她的丈夫,杀了他们。而最难以置信的是,外科医生竟然救活了埃莱娜·吉莱。面对这种独一无二的场面,路易十三签署了一封赦免信,并允许这位被显示过圣迹的人在布尔·昂·布雷斯的女修道院度过她的余生。

用剑施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不完美的极刑,因为这不仅要求执刑者机灵,而且要求犯人配合。

因绝望而拼命挣扎、顽抗的犯人也并不少。同样,乖乖地听从命运安排的犯人也有许多,有些犯人甚至比别子手希望的更顺从。

蒂凯太太就是其中一例。她二十八岁,年轻又漂亮,丈夫是巴黎国会的一个议员。由于她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她不忠。最后她也欺骗了他,并雇用利客想阴谋杀害他,但她的计谋被识破了。

被捕后,她被判处死刑,判决下来后第三天,她被带往格雷伏广场。车队到达广场时,天空突然变得阴沉思雨倾泻在她乘坐的大车上,她的两边坐着刽子手夏尔·桑松和听仟海的神甫。

有的历史学家认为刽子手来自篷图瓦兹。一眼望去,广场变得空无一人,人群都在寻找躲雨处,有的进入了房子内,有的躲在商店的挡雨披檐下或接待室的门厅里。施刑者的仆人和士兵则躲在断头台下或大车下面。

在大车上,犯人、刽子手和神甫也在等待。夏尔·桑松对蒂凯太太说:“请您原谅,但我现在不能办事。这样的滂论大雨会让我失手的。”蒂凯太太感谢施刑者和所有在场的人等待暴雨停止。

在这种凄惨的境况中度过了一小时。最后,而小了,人群渐渐地又回到广场上。助手、仆人和士兵也从躲雨处走了出来。“是时候了!”刽子手说了一声,他们从大车上下来爬上了断头台。

因为帮凯太太爬楼梯时得到了桑松的帮助,有人说她用一种“既感激又羞耻”的姿势吻了桑松的手。后者转过身去,对他的儿子兼助手说:“你来代我吧!”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但犯人打断了他的思绪:“先生们,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应该采取什么姿势?”

“跪着,头抬起来,把头发撩起来,让颈背露出来后放在面孔前。”老刽子手回答道。至于他的儿子,已开始不知所措,这时犯人摆好了姿势。

她问:“我做得对吗?”

正当年轻的刽子手在他父亲的鼓励下举起沉重的剑准备在空中挥舞时,受刑者叫了起来:“千万别破了我的相!”

第一刀落在了耳朵上,切开了脸,血溅了出来,下等人发出了侮辱性的叫喊声。犯人倒在地上,四肢抖动着,像一匹受伤的马。~个仆人抓住她的腿,据在地上。夏尔·桑松抓紧她的头发不让头动弹,这样他儿子可以重新执刑。直到第三刀,才把头割下。

说起玛丽可能很多人都不熟悉,其实她就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妻子,法国大革命期间,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被处决,被推上断头台时,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上。玛丽竟然满脸羞愧地跟刽子手讲:“对不起,您知道,我不是故意的。”很多人赞叹“这就是贵族范!”

历史知事认为,贵族范的确有

,可是贵族之罪,却也少不了!

玛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个美丽公主,他的父亲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而母亲则是奥地利大公、波西米亚及匈牙利女王玛丽亚·特蕾莎。奥地利帝国加上神圣罗马帝国,基本上把中欧南欧大部分土地囊括在内,一看就知道这是真正的豪门,真正的贵族。

   因此玛丽在宫中娇生惯养,乱花钱的毛病,嫁给法国王子路易十六,到最后当上王后,这一习惯都没有丝毫没有改变。

而最终让法国崩溃的,正是玛丽无休止的奢华享受,几年时间竟然就让法国国库空虚、债台高筑,因此,她又被法国人称为“赤字夫人

”。

1793年10月16日,玛丽王

后被双手反绑,推搡着上了断头台,就在这时,他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桑松的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后对刽子手说“对不起,您知道,我不是故意的。”这句话震惊了所有人,在场之人都十分震动。但是这依旧无法改变她“

断头王后”的命运。在巴黎协和广场的断头台,玛丽最终被绞死,尸体也是被随意丢到了乱坟岗,玛丽当时年仅38岁。22年后,路易十六的弟弟路易十八复辟,才给这个断头王后重新收敛安葬。

在介绍玛丽皇后之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所谓的贵族吧,因为看到其他答主下面有人说想了解贵族的。欧洲历史上曾出现过这么一类人,他们举止文明、谈吐优雅、经济条件优渥的同时还极富骑士精神。

虽然最早只是自称,但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他们高贵的品质,自然也认同了他们的自称——蓝血贵族。但贵族的血液真的是蓝色的吗?贵族和普通人真的有基因上的区别吗?我们姑且继续往下看。一般只有欧洲的贵族会被称为蓝血贵族。而这种说法最早源自于西班牙王室。古老的西班牙人一直认为贵族身上流淌着的血液是蓝色的。当时的西班牙还处于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不需要干活,而是奴役摩尔人替他们干活。

当大臣告诉皇后,法国老百姓连面包都吃不起的时候(欧洲的主食是小麦,当时的面包和我们现在的面包不一样,制作简单且味道一般),皇后天真甜蜜地问道:“那他们干嘛不吃蛋糕?”这段故事被卢梭记载在《忏悔录》里,虽然没有明说是哪位,但是大家都认为这是玛丽皇后。而玛丽也因此获得了蛋糕皇后的称号,看来贵族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

而除了蛋糕皇后之外,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法国人民审判皇后的时候,皇后的小儿子王太子路易十七,曾指控过母亲对自己有过x行为。试想著名的艳后竟然和自己的小儿子乱来,据说皇室的生活很多是荒*无道的。贵族真的就只有表面上的光鲜亮丽吗?皇后最终拒绝回答这样的指控,而这项指控最终也没被法庭宣判成立。

故事未必就是真的,客观的查证才能说明问题。皇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无辜的被牵连者还是罪恶的剥削者?经后世历史学家的考证,以上三个故事只有第一个是存在的,而其他两个则是当时革命党人为了怂恿大家群起反抗贵族的统治捏造出来的,也就是诬陷。

蛋糕皇后的称号的确存在,就像华盛顿和樱桃树一样,虽然是后人编造出来的,但因为流传广泛已经被大多数人当做历史记住。玛丽皇后的确奢侈无度,但从没有像故事里那样无知。当时的贵族大多奢侈无度,从贵族的角度来看,皇后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从百姓的角度来看,这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奢侈实在就令人愤怒了。

这其实很讽刺:历史上记载的法国大革命是极具进步性的,是民主与法制的开端。但从人性的角度看,这场革命也坑害了无数无辜的生命,特别是那些王室的孩子。路易十七最后的下场最后也是无比凄惨,他被人在监狱中折磨致死。或许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对和错,一切都由利益的交织或冲突决定着。

        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大师,他的作品传达出来的东西会引发思考,假期的时候也有被推荐读《欧也妮•葛朗台》,但因为一些原因最后没来得及读。这次读《刽子手》,有一些新的想法,会涉及到一个贵族精神的概念。

      《刽子手》讲述的是西班牙被拿破仑占领期间西班牙莱加奈斯侯爵一家反抗法国入侵的故事,残暴的法国入侵者提出要想保留家族血脉,就必须让赦免的儿子替代刽子手,向侯爵一家行刑。这是一个有悖于人性和人伦的要求,带来的的是一种越过肉体,精神上的痛苦。而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这高贵的一家子在面对灾难时,表现出来的从容不迫,大义凛然。他们的精神面貌平静到不能再平静。作为贵族,他们选择砍头这一酷刑作为贵族有尊严的死法,而不要绞刑。玛努埃尔仅八岁,还是一个天真单纯的孩子,但是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他责备哭泣的姐姐,鼓励行刑处死他们一家的哥哥,在断头台上,我似乎可以看见一个那么美好的孩子不断调整姿势,然后说出一句让我忍不住想掉眼泪的话,‘’我这样行不行?‘’他的这种气度来自本身的教养和教育。玛丽塔吉面对灾难她处于本能的哭起来,但在面对死亡,她说她难过的是他们就要离开,只剩胡安尼托一人,那是怎样的不幸啊?这是一个看似软弱,实则多感,骨子里透着坚强的姑娘。而老莱加奈斯侯爵作为一家之主,精神支柱,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们一个个倒在自己面前,他向他的儿子请求一死,给予他父亲的祝福,侯爵的原谅。侯爵夫人表现出一种勇敢而深厚的母爱,她看见儿子杀死自己亲人的痛苦,她深知他已无力承受,最终她不在乎死亡的形式,撞死在岩石上。胡安尼托被迫成为一个刽子手,他承受的远比我们想象的多,最终他也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我不得不说一个人,克拉拉,我太喜欢她,尽管她放走维克多,从而引发了这场灾难,有人说她太不分轻重,但是这是多么敢爱敢恨的姑娘,也许没有战争,她和维克多会成为恋人,尽管结局维克多求情成功,以嫁给他为条件可以免她一死,但是克拉拉决然赴死,第一个走向断头台,向维克多投来蔑视的目光,她有自己的感情,但在特定的场合下,她深知自己的责任,坚持自己的原则。

        巴尔扎克有一种浓郁的贵族情节,这是他为什么身为法国人,却如此称赞西班牙贵族的很大原因。什么是贵族?中国人的理解存在误区,他们觉得这是一种有关财富和地位的象征,甚至是一个蔑视词。贵不等于富,如果说富体现的是物质方面的,那么贵就是精神方面了。而真正的贵族骨子里渗透着担当,培养贵族不是培养如何享受,中国所谓的贵族学校,攀比成风,拜金至上,贵族不是养尊处优,贵族精神更不是暴发户精神,这是一种修养,尊严,风度,优雅,是一种责任担当,有着自由的灵魂和独立的意志。英国贵族历经万代,不单单只是血统的原因,他们受国民尊敬一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中国,历代政权更替频繁,无法保证血统的延续,再加上受儒家思想(孔子云,富与贵,于我如浮云)影响,最重要的是国家政体的不同,国情不同,所以对贵族的理解会有偏差。

      我们也说并不是只有贵族才有这种精神,有的平民一样拥有,这不是特权,而是一种大家都要为之努力的力量。贵族精神的对立从来不是平民意识,而是奴隶精神。因为贵族精神要素的主要来源在于,俯身而下,对平民的同情和关怀,想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贵族,我想首先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不管你是不是贵族,我想拥有贵族精神要更重要的多。

第一次写,还请多多指教(๑• •๑)

毫不奇怪,中世纪充斥着各种不受欢迎的工作

有水蛭收集者,污水池清洁工,农奴,工农等等

但有一个职业,也许是最艰难的职业之一,那就是中世纪刽子手的工作

他们的工作是中世纪最黑暗、最忌讳的工作之一,无论是在华丽的皇宫或是偏远的小城堡里工作,这些邪恶的头目都有一个独特的目的——做很少有人能做或想做的工作

他们的任务是夺去生命,勒紧绞索或斩首那些注定要早死的人

他们的斧头不分阶级和信仰,在中世纪早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以及随后的几个世纪里,国王和农民都被锋利的铁器砍掉了,犯罪和无法无天在全世界猖獗

从欧洲到亚洲和中东,罪恶每天都在发生

、偷窃、谋杀、异端和麻风病——所有的罪恶和颓废在不守规矩的中世纪世界里猖獗,都是在死亡本身的主持下发生的

,,,但在有不法行为的地方,也有正义,尽管有时是残酷的正义

仁慈并不是解决犯罪的通常方法,这对那个时期初出茅庐的罪犯是不利的

这意味着,一旦被处理,正义是迅速和残酷的-一个坚决和明确的报复篡夺社会秩序

简言之,死刑往往是一种刑罚,随着中世纪最早的时代慢慢推进到一个新的略为发达的时期,它也见证了一种新的职业的兴起

需要有人扮演一个没有人想要的角色——这是刽子手的天职

早在12世纪,西欧和中欧社会就越来越需要一个官方职位,以满足他们向罪犯交付死刑的需要

法国、德国和英国的著名城市都要求熟练的刽子手充当国家和皇家法院指定的神圣的司法之手

最早有文件记载的官方刽子手职位之一可追溯到1202年,当时一位杰出的头人,尼古拉斯·茹哈恩——绰号“拉·正义”——被任命为诺曼底考克斯镇的子爵和官方刽子手

从那时起,这一官方职位遍布西欧许多首都和大城镇,波米尔斯勋爵纪尧姆·桑斯(Guillaume Sans)奉波尔多市英国总管托马斯·费尔顿(Thomas Felton)之命在波尔多被处决

Jean Froissart编年史,fol一法兰德斯,布鲁日15世纪

(公共领域),但即使在那个时期之前,当然也在那个时期之后,刽子手的角色肯定是一个麻烦的角色,跨越了善与恶、接受与厌恶之间的灰色地带,刽子手受到了极大的排斥

死亡,更何况谋杀,在社会上总是有困难的地位

当一大群人进行谋杀时,比如私刑,谋杀不再是一种禁忌行为——该组织抹杀了犯罪者

但一旦有个人将此事交到自己手中,实施谋杀,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是刽子手的困境

在这个位置上,一个被认为是头人的人,被看作是一个麻烦缠身的人,一个无法救赎的罪人,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杀手

群众无法接受肆意夺去生命的命令,也无法理解隐藏在头人眼睛后面的精神状态

1591年5月18日,刽子手弗兰兹·施密特处决了汉斯·弗罗舍尔

(公共领域)这一群众观点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从中世纪的许多著作和回忆录中观察到,主要是约瑟夫·德迈斯特的著作

以下是他对刽子手性格的部分观察:约瑟夫·德迈斯特(1753-1821),霍姆·波利蒂克(政治家)

(公共领域),真相并不遥远——一个中世纪的刽子手在他周围的社会中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

在中世纪世界的许多文化中,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刽子手是一个被排斥、被排斥的人,属于一个标记完全不同的社会等级

尽管他们有时享受经济利益,并能从工作中获得合理的收入,但这些人仍然孤独地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职业

在大多数国家,刽子手和他们的家人都住在城市的边缘,远离主要的住宅区,因此人们有理由瞧不起刽子手并躲避他

他们也不能像其他市民一样被埋葬——他们的坟墓与主墓地分开,有标记,更不用说复杂

即使是在下班的时候,刽子手也必须被认出来,就像中世纪的犹太人、麻风病患者和青楼女子一样,他们也必须在自己的身上刻上一个特殊的标记,在任何时候,15世纪的时候都是对罗伯特·特雷西莲的处决的描述,就像让·弗罗伊斯特的《时代》(公共领域)中描述的那样,而这种排斥是欧洲以外的国家也一样,例如在日本,一个刽子手受到了极大的歧视和诋毁

他们完全是来自伯拉库明阶层(日本最低的社会阶层),在奥斯曼帝国,没有一个公民可以成为刽子手——这个职业是专为吉普赛人保留的

光是这一点就把他们在奥斯曼帝国社会中分开了,他们由于残忍和不屈不挠地对待所有可怕的任务而受到轻视

这些吉普赛人的商队和人群是奥斯曼帝国军队行李列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任务是对帝国被征服的人民进行最残酷的酷刑和处决,1903年以前,一群吉普赛人在他们的斯迈恩帐篷前寄来明信片

(公共领域),奥斯曼罗马刽子手被广泛担心他们的残忍方法,如刺杀一根木桩

这是在被占领的土地上用来对付强盗、小偷和俘虏的自由战士的处决方法

中世纪的刽子手,特别是在早期,实际上不仅仅是一个刽子手

曾经很难指望每天都有一个新的脑袋被砍掉,因此必须找到不同的挣钱方法

这就是为什么刽子手被赋予了更多的工作——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

事实上,在中世纪早期,刽子手从来没有过一个特殊的职业

一个刽子手靠做许多社会上其他人避之不及的讨厌的工作来谋生

在法国,他们被称为大师的高和低作品,法国刽子手在1798年

例如,他们会对镇上的青楼女子和麻风病患者征税,特别是那些非法的

一名刽子手发现一名非法麻风病人在街上乞讨,有权没收麻风病人的所有财物和金钱,并对他处以额外罚款

他们也被称为流氓——负责在镇上收集动物尸体,以及杀死生病、垂死和年老的动物的人

然后,尸体会被加工成可以收集任何有用的东西——脂肪、兽皮、动物脂或骨粉

这是一个被回避的肮脏的工作,但非常有利可图

在许多地区,流氓也是专门的刽子手,一个刽子手也被雇来监督镇上的青楼女子——另一个被视为声名狼藉和堕落的任务

这些人的任务是向青楼女子索取贡品——一年几次,是固定数额的

奇怪的是,中世纪的刽子手,特别是在法国和西欧,负责管理镇上的流浪狗(你可以猜到,是以什么方式),以及非法饲养在镇上的农场动物

例如,在法国第戎,法律规定任何公民不得在城镇场所饲养任何种类的猪

刽子手的工作就是杀死镇上发现的任何一头猪

他有权砍掉脑袋,自己留着,作为报酬

另一个被回避的工作与公厕、粪坑、厕所和类似的肮脏粪便有关中世纪社会

尽管这些工作非常有辱人格、不卫生、肮脏和被排斥,但它们仍然是有利可图的——刽子手经常负责这些工作,但即使他们有一系列对城市运作至关重要的任务,刽子手仍然受到排斥

他们不被允许与城里的正直、富裕的市民接触,因此被关在角落里,与他们有权控制的那些社会弃儿一样

整个中世纪,这种回避慢慢地驱使刽子手家庭实行内婚制,即与同一背景的人结婚社会等级

刽子手们几乎完全嫁给了自己来自刽子手家庭的女人,这样他们几乎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刽子手社区,路易十六统治下的“布瑞厄”

(公共领域),那些在王室法庭工作的头人,他们的儿子和孙子,都是家族“生意人”

这见证了许多显赫的世袭刽子手王朝的兴起,这些朝代通常都很富裕,他们的任务是救济一些非常重要的个人

在法国,有巴黎刽子手的纪尧姆王朝,这个王朝在一个多世纪的商业中都很显赫

他们的继任者是更著名的桑森家族,其后代查尔斯·亨利·桑森(Charles Henri Sanson)将用断头台处决路易十六

还有一个堕落的王朝——纪尧姆王朝的一个分支——给了法国50多名杰出的刽子手,处决了路易十六

(公共领域)在西欧,有一个著名的戴尔姆堡王朝的刽子手,他们在瑞士、德国、奥地利和荷兰履行他们的职责

处决方法有很多,最显著的是用斧头、剑、套索或绞喉器

完成这项任务并不总是那么容易的,历史还记得许多著名的笨拙的刽子手案例,这些案例导致了一些拙劣和长期的死刑惩罚

一个例子是1685年处死詹姆斯斯科特,蒙茅斯第一公爵,布克卢克第一公爵

他被臭名昭著的杰克·凯奇处决,他是受雇于查理二世国王宫廷的刽子手

凯奇因其拙劣的处决而臭名昭著,这可能是出于虐待狂的本性而故意执行的

(公共领域),当蒙茅斯公爵在砧板上时,他特别恳请凯奇,在许多聚集的证人面前,让他迅速死亡-与以前不同

他给了杰克·凯奇六基尼,并保证如果死得很快,他的仆人会给刽子手更多的金子

尽管如此,执行过程还是很糟糕,非常令人不快

凯奇用了八枪才终于砍断了脑袋

聚集在一起的群众被激怒,并试图用私刑处死刽子手——但没有成功

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中世纪刽子手的略带浪漫色彩,也许是不准确的形象,他是一个戴着兜帽、神秘而神秘的死亡贩子——而现实情况可能大不相同

一个刽子手很难保持匿名,他的职位和职业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一个戴着头巾和面具的刽子手是毫无意义的

我们现在可以理解,刽子手的地位几乎总是受到歧视的

夺走生命,无论他们多么卑微或罪恶,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使中世纪的刽子手们陷入了被社会抛弃的境地,迫使他们通过从事所有令人毛骨悚然和有辱人格的工作来挣钱——从收集尸体和埋葬尸体,管理流浪狗和监督污水池的清理,这就是头人的艰难生活

如果他们孤独和绝望的生活驱使他们去犯罪和杀人,他们可能会在斧头的另一边,所有的脖子都和刽子手刀刃上锋利的铁一样,上图:刽子手的肖像

Warpedgealerie/Adobe库存,By Aleksa Vučković,一直追求我对写作、历史和文学的热情,我努力提供一个激动人心和迷人的阅读,触及历史上最神秘的主题

凭借几年的写作经验,我成功地传授了我对阅读Mor

文:逆风的小草

像刽子手的学徒一样嚣张。 ——法国谚语

说起刽子手这个职业,大家想必都会略有耳闻,也都知道是一个专门处决人犯的差事。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进入近代 社会 后,处决人犯的主要手段是枪毙,由法警或者宪兵执行,就是一份正常的职业和工作,并没有十分特殊的地方。

我们将 历史 画卷往前翻,进入封建 社会 探秘刽子手职业,就会发现这个职业非常不简单。如果我们拿现在的眼光去审视,很多人会觉得古代的刽子手真是一份“好工作”,因为“钱多、事少、离家近”。

现在代 社会 “钱多”的职业,要么都在刑罚里写着,要么“累成狗,风险高”,要么“家里有矿或者权势熏天”……总之,普通人想赚些钱十分不易,如果一个男人赚钱能力超强,那么他几乎什么都不用愁了,起码娶个漂亮的老婆是比较容易。

当下普通人能月入过万都很不容易,普通人月入几万更是极少数人。如果在古代,普通人更是想都不敢想,但有一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刽子手。 古时的刽子手,无论中外都是十分赚钱的职业。

中世纪的法国不给刽子手发工资,但是却给予他们一项特殊的权力——收税(刽子手可以派出学徒从所有的商贩、行人那里合法收税)。这是因为古代西方的文化里认为刽子手是替人类斩杀人间败类,活着的所有人应该心存感恩,给予他们报酬。

想想就会知道,这项权力能给刽子手们带来多少财富,这也是为什么法语里会有“像刽子手的学徒一样嚣张”的谚语。

古代中国的刽子手收入也是十分可观,如果看过莫言先生的《檀香刑》,就会对其中的一个人物有印象,这个人就是刽子手赵老甲,他干了一辈子“杀人”的差事,金盆洗手后回到家乡,靠着合法收入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以为刽子手这么赚钱,一定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你可能真的想错了,古代的刽子手职业并不是一份“好工作”, 守着“金山银山”却也过不上幸福的生活,甚至连讨个老婆都很困难。

由于中外文化背景的差异,古代刽子手的人生境遇也迥然不同。中世纪西方的刽子手是一个“肥差”,更是普通人实现财富逆袭的绝佳机会,所以竞争十分激烈。因为斩杀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而闻名中外的刽子手桑松为了得到这个职业,上下打点花了整整六千法郎(在十七世纪,这个数字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而中国古代的刽子手却是普通人迫不得已才会去干的职业。

还有同样是赚取灰色收入,中外刽子手的手段也不相同,外国刽子手收取的是被害人家属的贿赂,这样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可以让犯人死得慢些,受的折磨多些,痛苦大些。中国刽子手收取的却是受刑人家属的钱,这样执行刑罚的时候,可以让犯人死得痛快些,少受罪。

但无论有多少差异,待遇超级优厚却是共同点。当上刽子手,钱好赚:合法没风险。差事也不难办:手起刀落,犯人毫无还手之力,但为什么说它并不是一份好职业呢?这里我们重点探讨中国古代的刽子手。

经过查证,刽子手这个职业正式形成是在秦汉时期,秦朝的时候刽子手的收入主要是微薄的工资,秦时尊崇法家思想,依“法”治国,刽子手基本上没什么灰色收入,这份职业也没人稀罕。到了西汉,刽子手除了正常工资,开始有灰色收入,朝廷也默认了这个潜规则,毕竟那时候已经是“人治”为主了。

刽子手的黑钱越收越多(不给黑钱,刽子手会让犯人死得难看又痛苦),引起很多人的不满,所以到隋朝一度废止了这个职业,但一“废”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唐初的时候又重新设置,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直到民国建立后逐渐消失。

刽子手到了清朝的时候,收入已经十分可观,超过以往任何时候,这是因为清朝的统治者认为刽子手生前大量斩首犯人,必定有损阴德,所以提高了他们的补贴作为补偿,清末时处决一名犯人给予1块银元的补贴,加上其他收入,斩杀一名犯人差不多有4块银元的收入,而当时普通三口之家一年的花费才1块半,很少有超过两块的,这简直是发横财,古时刽子手中的顶级高手就是凌迟的执行者,要让犯人在千刀万剐后死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虽然刽子手们不缺钱花,但是很多人却难以讨来老婆,长寿的人也不多。这是为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古时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非常迷信,多少都相信鬼神,看重生死。刽子手是一个专门杀人的职业,古人认为有损阴德,会给人带来晦气,所以,很多正经人家是不会将女儿嫁给刽子手的。

朝廷虽然给以刽子手丰厚的物质报酬,却打压他们的 社会 地位,规定刽子手和衙役、捕快一样,属于贱民,被看做是绝对的下等人。

虽然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是钱不是万能的,如果连尊严都没有,要那么多钱也没用,所以,古时愿意做刽子手的人并不多,做刽子手的人很多也是迫于生计,或者出于无奈,而普通人家也绝不愿意与刽子手成为亲家,正经姑娘也看不起刽子手。出于这样的原因,古时的刽子手绝大多数有钱也讨不来老婆,只能孤独到老,凄惨死去。

所以说,人生两全其美,世上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普通人古时实现衣食无忧路径不多,相比“十年寒窗苦,考取功名”,做刽子手要容易得多,但是也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

汉语中的"刽子手"一词,也可以用来骂人,当作"残忍"或是"作恶多端"的意思,可见中国文化里对刽子手的痛恶,但刽子手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因为这是一个技术含量相当高的职业,很多人当了并不一定合格。

我们都知道,古代的酷刑是很多的,每一项酷刑都有具体的要求,而要达到执行要求,除了需要勤学苦练,更是需要掌握一些高难度的技巧,这些技巧是具有相当技术含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凌迟。凌迟按照规定,是要割上三千六百刀的,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却很少有刽子手能够做到,有史记载的也就明朝大太监刘瑾比较倒霉,碰上了一个顶级执行者,被活剐了三千多刀。

古代的杀人,绝对是百分之二百技术难度超高的职业,优秀选手也很少。古代最常见的砍头算是技术含量最低的“处斩”了,但如果想做好也没有那么容易。

1626年,法国一名被宣判有罪的犯人为了赎罪,毛遂自荐要当处决查莱斯伯爵的刽子手,结果这家伙砍了29刀才将伯爵砍死,我想伯爵死前是极度绝望的,心里对这个刽子手也是极度愤恨的。

如果刽子手想收取灰色收入,那就更要掌握好技术,古时人们都不希望“死无全尸”,即使被处斩,也希望收尸时能全身下葬,所以家属希望刽子手下手的时候不要太狠,最好头部和身体不要彻底砍断,这样家属来收殓遗体的时候就可以请人把尸体给缝合,能够完整下葬。

刽子手如果技术不到位,是无法完成家属的要求,自然也就难以拿到黑钱。拿不到钱还是小事,引起怨愤才是大事,在这种时候,杀人不仅仅是关乎技巧高低的事情,而是上升到人品、道德的高度了,名誉受损后就难以在 社会 上立足了。

在古代,刽子手这个职业也是有行业壁垒的,一般人还真当不上。高难度刑罚的刽子手都是家族产业,子承父业(刽子手虽然不好讨老婆,但是顶级的还是不愁娶妻)代代相传。一般刑罚的刽子手也是需要先拜师学艺,勤学苦练,在这一行,有个说法叫“想杀人,先杀猪”,就是说想当刽子手,必须先当屠夫来练练手,胆量有了之后接下来就是练习技巧。

一个人成为职业刽子手前,练习使用的瓜果蔬菜至少可以让你吃2年也吃不完,据说每天要劈大约800个瓜。另外,当刽子手还必须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世界上没有人生来就喜欢杀人(极个别变态例外),况且在世人都相信鬼神、因果报应的古代,杀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估计一辈子都在害怕他阴魂不散,活在阴影里。

看来,自古赚钱都不容易,也没有人能够轻易成功,普通人走向幸福没有捷径,只有在正道上拼命拼搏,才有逆袭的一丝希望。

刽子手行业奉为祖师爷有樊哙、张飞和魏征。樊哙、张飞发达之前都是屠夫,魏征是因为梦见“泾河小龙王”,自古生死都是大事,刽子手行刑前都会敬拜天地,还要装神弄鬼一番以抵挡怨气。

在今天看来,刽子手也就是一份正当的普通职业罢了。但在古代,人们心中敬畏天地,看重生死,相信因果报应,所以他们认为刽子手却是一份“下贱”的职业,即使收入丰厚,也很少有人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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