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说不尽”的奇书。它那博大精深的思想内涵,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无比丰厚的艺术涵蕴,值得我们永远探求。
《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以毕生的血泪写就的。脂砚斋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曹雪芹也说:“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第一回)显然,《红楼梦》的主题内容是蕴涵着深意的,决非简单可解,。
《红楼梦》中究竟写了多少人物,清朝嘉庆年间姜祺统计共四百四十八人。
民国初年兰上星白编了一部《红楼梦人物谱》,共收七百二十一人,人各有传,字数长短不一,此书中又收《红楼梦》所述及的古代帝王二十三人,古人一百一十五人,后妃十八人,列女二十二人,仙女二十四人,神佛四十七人,故事人物十三人,共二百六十二人,每人略考其生平及传说。连上二者合计,共收九百八十三人。
尽管《红楼梦》具有丰厚的人文内涵、诗化的艺术情境乃至复杂的思想意义,在文化和审美价值上确实比《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等高出一层,但它仍然是小说,是一般文人可以随意谈论的对象。胡适开创的新红学要求对与小说有关的一切进行历史考证,而像曹家故实、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脂批等等都是相当专门的的课题,不是任何学人都可以轻易问津的。新红学提升了红学的地位和水准,却也使红学越来越精英化了。无论如何,红学只是一门专业学术,谈红容易,研究红学却不容易。但49年后,《红楼梦》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一度还出现了不少业余红学家、“工农兵红学家”。
红学与20世纪之间的“与”不是一般的连接词,因为红学不是一般意义上对《红楼梦》的研究、评论,而是20世纪中国社会文化的特殊气氛中建构之“学”。不但19世纪红没有红学,21世纪有关《红楼梦》的研究也不会是20世纪式的“红学”。
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中国20世纪的开始。80年来,有关“五四”的解释,使它本来的多声复义及幽微隐蔽愈益清楚地呈现出来。但无论如何,“科学”与“民主”作为“五四”的公开旗帜和实际主题,迄今仍得到充分肯定。当然,两大主题的命运是不同的,简单地说,科学高歌猛进而民主仍有待努力,民主的曲折无疑是因为政治斗争被置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
西游记介绍
在中国的古典小说当中,「西游记」和水浒传、金瓶梅以及三国演义并列为明代的四大奇书,是一部流传民间已经有相当的时间,同时也是家喻户晓的杰作。西游记,是神话、寓言,再加上喜剧小说的结晶。它的故事主要是描述一群人格化的动物,护送一名佛教的高僧到西印度取经的故事,所已也带了一些童话的趣味。这些动物,都是具有法力的仙胎,为了护送取经者,周旋在神魔之间。
作者吴承恩笔下创造的这个幻想世界,在荒谬之中却显得栩栩如生,暗示人性的不同面貌。孙悟空原是一只石猴,有猴子的灵巧与顽皮,法术高强,擅降妖伏魔,而猪八戒有猪笨重和憨直的性格象徵,时常出丑,制造了很多的笑料。
由於取经人必须要通过八十一个难关,一一克服牛魔王、蜘蛛精、白骨精这些妖魔鬼怪的挑战,才能够完成取经的任务,这也象徵著每个人在追求理想的旅途当中,必须迎接各种困难与挑战。西游记能够受到古今读者的喜爱,主要在角色塑造的成功,读者除了可以从中享受到喜剧效果的趣味之外,更可以对人性和人生有深刻的体会。
从表面看来西游记是一部很有趣的滑稽小说、神怪小说,一般的读者都以为作者写作的目的只是在搏君一笑而已,其实作者写作的动机和目的绝对不是这样子的。有人以为西游记是一部阐扬佛学的宗教小说,这个说法也不能够完全概括。西游记应该是一部很有深度的讽刺小说,我们应该要从文学、政治学,或社会学的眼光去看它,才能了解这本书真正的题意以及他的文学价值。
要了解一部文学作品,最好要从作者的生世以及所处的时代背景去了解。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是一位读书很多,很有才华。但是他一生的际遇并不好,当时社会很腐败,考试也要贿赂。因为他没有钱财去贿赂学官,所以他履试不中,一直到四十多岁还是一名秀才。
有关西游记的历史背景,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正史当中有关唐僧的记载.在唐朝有一位玄奘法师,也就是三藏法师,他曾经穿越沙漠,远赴西印度取经,当时历时了十九年,总共带回来有六百多部佛经回到国内,这就是西游记故事的骨干。当然在西游记当中的主角唐三藏,也是作者迎合民间心理,另外创造出来的一个人物.很难和正史当中的玄奘法师的丰功伟业联想在一起的。
唐三藏
因为唐三藏在书中虽然是以取经为责任的师父,但是实际上他却是个性儒弱,伪善怕死,缺乏超越的理解。他为人虽然善良仁慈,却不能够明辨是非,反而屡屡听信猪八戒的挑拨,误会能识破妖魔诡计的孙悟空。总是在落入陷阱之后,才大喊「悟空,救我!」。
其实唐僧的形象可以说与传说的白面书生不谋而合。虽然满怀理想主义,却手无缚鸡之力,当困难发生的时侯,总是束手无策,坐待外援。而他的迂腐和不明是非真相,似乎在显现作者对当政者昏庸无能的暗讽。但是若是只以宗教或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唐三藏代表的不是圣僧,反而是凡夫俗子。
孙悟空
所以西游记的灵魂人物应该是孙悟空。孙悟空本来是仙山上一块灵石,变化而成的猴子。因为胆识过人,受到群猴的推举为王。但是有一天他忽然感悟到生命有限,美猴王虽然在水帘洞中过著「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的快乐生活,但是不能够天长地久。於是他抛下了一切,离家拜师学习仙道,从此就叫做「孙悟空」。
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悟空仍有猴性,他精明顽皮,爱作弄。他故意叫猪八戒去巡山探路,自己则变作小虫,暗中监视爱偷懒的八戒。可见他心思细密和不减顽皮的本性。
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他敢一闹海龙王,二闹地狱府,三闹天宫,并且还和佛祖打赌。由此可见他叛逆、不愿受拘束、不墨守成规的个性。充沛的生命力、大无畏的精神、笃实的性格和乐观的个性,使得他不怕吃苦,勇於面对挑战。他这一种冒险犯难的精神,充份显现了英雄的特质。但是争强好胜,心高气傲以及性急如火却是他的弱点。
猪八戒
而另外代表逸乐角色-猪八戒,虽然也有法力,但是只能够三十六变,和悟空相比较就显得憨蠢笨重,所以他常常被悟空来取笑。因此他常在唐僧的耳边挑拨悟空的不是,使得悟空受苦。
八戒的特色就是贪吃懒惰,又重视物质享受,遇到困难他就喊散夥,无法坚持到底.在旅途中受到美女和金银的诱惑,几乎抛下其他人而中断修行之路。没想到那却是菩萨化身来考验他的。这些出乖露丑的行为,在吴承恩笔下写来不批判,只是幽默的嘲讽。而猪八戒也就在一次次的出丑笑料当中,给予读者对人性贪欲的省思。
沙悟净
而另外一位徒弟沙悟净,他则著墨较少,但是呈现的是刚毅木讷,沈默踏实的性格。
罗盘先生(作家):
历史上是真正有一位伟大的高僧到印度去取经。但是西游记的唐僧绝不等於真正的唐僧。真正的唐僧不但是学问好,而且非常有毅力及勇气。他遇到困难,他不害怕不退缩,一心一意的取得真经。但是在西游记当中的唐三藏,他遇到困难就胆小如鼠、个性儒弱,甚至从马上摔下来。西游记取经这一个小小的集团,其实代表的就是一个王国。唐三藏代表的胆小、儒弱、不明是非、不辨忠奸的昏君。
西游记的主题其实就是修心,因为这一趟到西方取经的过程,不就正象徵著我们人类不断地修正自己个性缺点的过程吗?而故事当中所出现的各种妖魔鬼怪,其实也就是人类各种欲念的化身。贪婪、懒惰、软弱、甚至愚昧,其实都是人类一直需要修正的一些特质。
同样的,善良、憨厚、和勇敢也是人类性格当中的宝石。这些特质就透过故事当中各个角色,还有跟神魔鬼怪之间的交战一一彰显出来。故事是告诉我们,生命是需要锻鍊的,这样才能够达到真正的真、善、美的境界。德伯家的苔丝
拖马斯·哈代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代表作,哈代青年时代曾当过建筑师,以后成为职业作家,大半生住在乡下,他的小说都是乡村题材,总题名为《威塞克斯小说》,威塞克斯是他的家乡的古名,他的小说也大多以此为背景的。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被侮辱的乡村姑娘苔丝的悲惨遭遇,苔丝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可是,社会的强权势力连这样的弱女子也没能放过,最终酿成了她的悲剧。小说强烈的反宗教、反封建道德、反资产阶级法律的倾向,在当时尽管遭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一发表,很快就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小说还多次搬上荧屏,给哈代带来了世界声誉。
在群山环抱的美丽而幽静的布蕾谷居住着德北一家,他们家境十分贫寒,老德北是一个乡下小贩,做着一点小买卖,全家9口人仅靠一匹老马耕种点土地来勉强维持生活。五月未的一个傍晚,在通往马勒村的路上,牧师崇干告诉德北一个没用的消息,他考证出德北原是当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子孙。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又喝得酩酊大醉。
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德北17岁的女儿苔丝勇敢地承担了替父亲赶集卖蜂窝的担子。谁知在赶集路上,她赶的马车与邮车相撞,老马被撞死,全家的生活来源没了着落。
苔丝为此感到痛苦和羞愧,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她听从了母亲的安排,去纯瑞脊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那里认亲。德伯先生是英国北方的一个商人。他发财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安家立业,做个乡绅。因此,他从博物馆里挑了“德伯”这个古老姓氏,冒充世族乡绅。这些情形,苔丝和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知道。
德伯太太是个性格怪僻的瞎眼老太婆。她的儿子亚雷有20多岁,是个花花公子。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他要苔丝去他家养鸡场养鸡。苔丝在纯瑞脊养鸡,完全受亚雷的驱使。她充满疑惧,处处拒绝他的段勤,却无法回避他。
9月里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苔丝和她的同伴赶完集后返回村子。一群喝醉洒的女人肆意辱骂苔丝,苔丝又羞又恼,一心想赶快离开这群人,远远跟着的亚雷骑马上前,要苔丝上马离开,她不加思索地跨上了亚雷的马。他俩骑着马跑了一阵,亚雷早把马引向了远离纯瑞脊的岔道。
半夜1点钟,待苔丝发现时,他们已经来到英国很古老的一片树林围场。树林里昏暗多雾,根本辨不清方向和道路,苔丝十分恐惧,她想独自走回去,但这是办不到的。苔丝坐在一堆树叶上,亚雷去辨路。等他摸黑回来时,他绊着了一样东西。这模糊的灰白色正是穿着白色衣服躺在干树叶上的苔丝。亚雷伏身下去,他的脸触到她的脸。她正睡得很沉,睫毛上的眼泪还没干呢。昏暗和寂静笼罩了周围……
苔丝又气又恨,一个月后,挎着一个沉重的篮子,毅然离开了纯瑞,顺着山路往家走。苔丝回家后,把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惟一不安的只是亚雷不打算娶她,苔丝欲哭无泪,很快村里传开了有关苔丝的消息,并遭到了村里人的讥笑和背后议论,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更糟糕的是,苔丝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不久,一个小生命来到了她的身边,但没过多久,孩子也死去了。
现在,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前面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得自己一个人去跋涉,没有人同情,更没人帮助。想到这儿,她十分抑郁,恨不得面前出现一座坟墓,自己一头钻进里面去。她常常问自己,女人的贞洁真是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一切有机体都有恢复原状的能力,为什么单单处女的贞洁就不能呢?她决定离开这个知道她的过去,使她感到窒息的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开始她的新生活。
又一个春天来临了,苔丝又第二次离开家,到塔布篱牛奶厂当了一名挤奶的女工。这里风景如画,苔丝的心情十分愉悦,在这里,她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安玑·克莱。克莱是一个低教派牧师的儿子,他不愿继承父业做牧师而想务农当场主。他在牛奶厂学习挤奶技术,发现不爱言语的苔丝有许多与别的乡下姑娘不同的地方,并很快钟情于她,他觉得苔丝是一位美丽而天真无邪的少女,认定只有她是最完美的,于是就去注意她,接近她。
他们不断地相会,而且每天总是在那朦胧的晨光、那紫罗兰或在粉红色的黎明时刻。因为挤奶必须很早起床,而起得最早的差不多总是他们两个。他们来到室外,空旷的草原上一片幽渺迷茫,晓光和雾气混合不分,使他们深深地生出一种遗世孤立的感觉,好像他们就是亚当和夏娃。
在共同的劳动生活中,他俩逐渐产生了恋情,而且渐渐地像火一样炽热。克莱对苔丝的爱情改变了他对生活的设想,他要放弃家里为他安排的门当户对的婚姻,娶苔丝这个内心充满诗意的大自然的女儿为妻。苔丝虽然心里十分爱克莱,可是过去失身的耻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内心十分痛苦。她几番想把过去的事告诉克莱,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苔丝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她觉得如不把自己的过去告诉克莱,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欺骗。因此,在临近结婚的前几天,她鼓起勇气用写信的方式向克莱说明往事。她把信塞进克莱门里,听凭他的定夺。谁知这封信塞进了地毯下,克莱没有看见。结婚那天,苔丝从地毯下发现了信,失望地毁掉了它,决定在当天晚上告诉丈夫。
新婚的夜晚,他们来到租借的新房,那是苔丝祖宗的一座邸宅。在苔丝还没告诉克莱自己过去的事情前,克莱先说出了他的一段往事。他曾在伦敦和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过了48小时的放荡生活。克莱刚说他有罪恶要向苔丝坦白时,苔丝立刻就原谅了他。她听了克莱的讲述后,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和喜悦,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过并不比丈夫的大。
但万万没有想到,在苔丝说出了自己的遭遇时,克莱却不原谅她。他翻脸无情,讥讽苔丝是没落贵族的后裔,乡下女人,不懂什么叫体面。任凭苔丝怎样哀求,他都无动于衷。克莱本有先进的思想和善良的心地,是近25年以来这个时代里出现的典型人物,虽然他极力想以独立的见解判断事物,但是一旦事出非常时,他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他遗弃了苔丝,独自一人上巴西去了。
苔丝陷入了孤独之中,她默默地忍受、等待,希望有一天能和克莱重修旧好,她为了保全克莱的名誉,回娘家后不愿对父母说出丈夫出走的事,对外也隐瞒自己是克莱太太的身份。她把克莱留给她的生活费都补贴了家里,自己生活无着,四处流浪打短工。
冬天,苔丝独自一人走在通往高原农场的路上。她穿着一件女工服,半个脸用一张手帕包裹着,眉毛已被拔掉。过路人见了她的长相,都禁不住吓一跳。苔丝满眼含泪地对自已说:“从此以后,我要永远往丑里打扮,因为克莱不在我跟前,没有人保护我,我只爱他一个人,我愿意别的男人都看不起我”,她到棱窟槐干活,受尽白眼和欺凌,被东家派到地里干男人的粗重活。她在风驰电掣般的打麦机前不停地供麦捆,累得喘不过气来,但她忍耐着,等待克莱的消息,希望有一天能重归于好。
一年后的12月30日,苔丝听到一个教徒在讲道,那教徒竟是欺凌她的亚雷·德伯。4年前亚雷还是满口的秽言秽语,如今却满口仁义道德,这种伪善面目使苔丝感到恶心。亚雷见了苔丝后,把他的讲道、教义统统抛开,又跑到农场对苔丝纠缠不休。苔丝愤怒地用皮手套打他的耳光。但亚雷并不甘休,他凶狠地威胁道:“你记住了,我的夫人,你从前没有逃出我的手心,这回还是逃不出我的手心。你只要做太太,就得做我的太太!”
苔丝受不了沉重的体力活和亚雷无休止的纠缠与威胁这双重的压迫,给克莱写了封情辞恳切的长信,哀求他来救她脱离苦海。与此同时,和苔丝一起做工的女友也给克莱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赶快回来保护自己的妻子。
远在巴西的克莱吃了不少苦头,害了一场热病,务农的理想破灭了。他也开始追悔过去,并认识到自己对苔丝的行为不公正,太残忍。苔丝的处贞虽然过去被玷污了,但她的品德却是高尚的。克莱认识了自己的过错,于是他从巴西返回英国寻找自己的妻子,决心与她重归旧好,但当他在一所海滨公寓找到苔丝时已经太晚了。
原来苔丝在父亲去世后,等不到克莱的回信,为了解脱母亲和5个弟妹无处安身、无经济来源的困境,又和亚雷同居了,克莱看到这种情况,黯然离开了。
克莱的归来使苔丝万分痛苦,她觉得自己的一生都被亚雷毁了。在绝望中,她用餐刀杀死了亚雷,追上离去的克莱。两人避开大路,躲避追捕,在荒野的一所空房子里度过了他们婚后最幸福的几天。后来他们来到石柱林立的异教神坛。疲乏的苔丝躺在祭坛上,对克莱说,希望他能在自己死后娶妹妹丽莎为妻。
追捕他们的警察没过几天就发现了他们,苔丝看到这些陌生人,并不惊慌,因为这是她预料中的事情。她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土,平静地对那些人说:“我停当了,走吧。”天亮了,苔丝被警察押送着,安详地走上了刑场,克莱遵照苔丝的嘱托,带着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简爱
《简·爱》1847是一部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以及其他许多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人的真实经验。作者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寄宿学校。在那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她的两个姐姐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在荒凉的约克郡山区度过了童年。15岁时她进了伍勒**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但因不能忍受贵妇人、阔**对家庭教师的歧视和刻薄,放弃了家庭教师的谋生之路。她曾打算自办学校,为此她在姨母的资助下与艾米利一起去意大利进修法语和德语。然而由于没有人来就读,学校没能办成。但是她在意大利学习的经历激发了她表现自我的强烈愿望,促使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
《简·爱》写于1846年,是夏洛蒂的第二部小说。她借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女子奋斗的经历,抒发了自己胸中的积愫,深深打动了当时的读者。小说于1847年秋以柯勒·贝尔的笔名发表,随即在次年又相继两次再版。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由此进入英国著名小说家的行列。
《简·爱》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小说中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生动地展现了的那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的心灵,强烈地透露出她的爱情观。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大胆地爱自己所爱,然而当她发现自己所爱之人还有妻子的时候,又毅然离开她所留恋的人和地方。小说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至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不同凡响,对英国文坛也是一大震动。小说的虚构结尾,描写简爱获得一笔遗产,回到孤独无助的罗切斯特身边。这一情节虽然值得推敲,但是它显露出作者的理想—女性在经济、社会地位以及家庭中的独立平等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不移。
在写作风格上,夏洛蒂也独树一帜。她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之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贴近现实。同时,小说又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作者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扣人心弦。
在当今文坛中,有人批评小说缺乏对社会现实更理智而深刻的分析。在对疯女人的描写中,过多地追求“哥特式小说”的神秘气氛而减弱了表现现实的真实性。在对牧师圣约翰的描写上,美化他献身基督教的传道事业,而掩盖了殖民主义者文化侵略的性质。小说中所表现的这些局限性的成因很复杂,有的是受作者本人的阅历所限她只活了39岁,有的是因作品本身形式的特点而定,而有的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所至。总之,一百多年来,《简·爱》的影响不衰,作家、评论家对它的热情不成。它至今仍然是广大读者喜爱的书。哈姆莱特》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中心维登堡大学读书。他的叔父克劳狄斯毒死老哈姆莱特,篡夺了王位,并娶了嫂嫂。哈姆莱特回国以后,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致死的原因,他遵照鬼魂嘱咐,决定复仇。同时国王开始怀疑哈姆莱特,在大臣波洛涅斯的建议下,利用大臣在自己的女儿、哈姆莱特的情人奥菲利娅去试探他,又指使哈姆莱特的两个同学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前去试探他,都被他识破。哈姆莱特利用一个剧团到宫廷演戏的机会,证实了鬼魂的话,决心行动。他说服母亲疏远国王,并把波洛涅斯错当国王杀死。国王派来哈姆莱特和两个同学去英国索讨贡赋,想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莱特,哈姆莱特发现阴谋,中途矫诏,折回丹麦。这时奥菲利娅因为父亲被情人杀死,疯癫自尽。国王乘机挑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以比剑为名,设法用毒剑刺死哈姆莱特。在最后一场比剑中,哈姆莱特、国王、王后、雷欧提斯同归于尽。
《简爱》
作者 夏洛特勃良特 国籍 英国
时代 19世纪 作品类型 外国文学
作品简介:
简 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待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红与黑>作者:司汤达
主人翁:于连
内容简介:《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现在,已经被世界公认为文学史上的经典。《红与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第一部杰出作品。作者被誉为法国以至整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小说描写一个名叫于连的青年,在市长家中当家庭教师时,勾引上主人的妻子,后来又勾搭一个贵族**。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蒂尔德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买了一支手枪,向正在祷告的德·莱纳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买下了他的头颅。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德·莱纳夫人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小说原名《于连》,后改为《红与黑》。其中的“红”指法国士兵的红色军服,代表资产阶级革命力量,“黑”指复辟时期僧侣的黑衣,代表封建教会势力,这一书名本身暗示了两大对立阵营的尖锐冲突。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1847) 作者: [英国]艾米莉·勃朗特 (Emily Jane Brontë 1818 - 1848)
·内容提要·
英格兰山峦起伏的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主人恩萧一天从街头领回一个弃儿,收为养子,取名希斯克利夫,让他与儿子
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
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和《皆大欢喜》。
作者:威廉·莎士比亚。
四大悲剧
1、《哈姆雷特》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狄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
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狄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2、《奥赛罗》
黑脸的摩尔人奥赛罗是威尼斯城邦雇佣的一个将军,受种族限制而显得地位卑微的他爱上了贵族元老院元老勃罗班修聪明、美丽、大方的女儿苔丝狄蒙娜,明知婚事将不被允许,他们瞒着父母秘密结婚。
作为统帅的奥赛罗有一个看起来很忠勇的旗官伊阿古,他嫉妒奥赛罗提拔了卡西奥任副将而未关注自己,同时他也觊觎苔丝狄蒙娜的美貌,从而嫉妒奥赛罗娶妻成功。这个外表忠厚、内心奸猾的小人伊阿古,想方设法制造令奥赛罗误以为卡西奥与其妻子苔丝狄蒙娜私通的假象和证据,让已经被伊阿古谗陷之言所引起的妒恨迷惑了心智的奥赛罗看到。
破坏奥赛罗和苔丝狄蒙娜幸福婚姻,成为伊阿古最大的满足。于是他想尽办法利用暗恋苔丝狄蒙娜的小贵族罗德里戈的急迫以及自己的妻子艾米利亚不明就里,苔丝狄蒙娜不贞的“证据”被奥赛罗信以为真。
他任“怀疑”这种毒药在心间像硫黄一样燃烧,把伊阿古所提供的“间接证据”链条之间的断裂带用自己的联想填补并发酵、放大,最后妒恨令他几近发疯。在新婚的床上,亲手掐死了忠贞而单纯的妻子苔丝狄蒙娜。但当伊阿古的妻子揭穿这一谎言与骗局的时候,奥赛罗如梦初醒,拔剑自刎。
3、《李尔王》
全剧有两条平行的故事线索。主线索讲述的是古代不列颠国王李尔年老昏聩,要根据爱他的程度把国土分给自己三个女儿。长女高纳李尔和次女里根都用甜言蜜语哄骗老人,唯独小女儿考狄利娅讲了老实话,说“我爱你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李尔一怒斥逐了小女儿,将她远嫁法国,把国土平分给了两个虚伪的女儿,结果自己却受到两个女儿无情的怠慢,一怒而跑到了暴风雨中的荒野,与乔装疯丐的爱德加为伍。后来小女儿从法国兴师来讨伐,终于父女相见,但是英法两军交战,法军战败,考狄利亚被俘,不久被爱德蒙密令缘死,李尔抱着她的尸体在悲愤中疯狂而死。
另一条次线索是葛罗斯特伯爵听信庶子爱德蒙的谗言,放逐了长子爱德加。后来由于他同情李尔,被挖去双目,在野外流浪时遇到沦为乞丐的儿子爱德加,由他搀扶前行,却不知搀扶他的就是被自己赶出门的儿子。庶子爱德蒙继承爵位后,同时与李尔的长女、次女勾搭,害得她们争风吃醋,相互残杀,最后次女被毒死,长女谋杀亲夫的阴谋败露后自杀。爱德蒙受到爱德加的挑战,在决斗中被杀。
4、《麦克白》
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
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精神失常而死,麦克白无一丝难过。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
麦克白一出场即心怀异志,弑王篡位,为了巩固王位,又残暴屠杀人民,使全国血流成河,置社会于混乱,陷人民于水火,可谓与理查三世是同样的暴君。这样的暴君,其痛苦与覆亡乃罪有应得。
四大喜剧
1、《仲夏夜之梦》
《仲夏夜之梦》讲述了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古希腊的雅典,年轻的赫米娅与拉山德相爱,可是赫米娅的父亲却希望她嫁给狄米特律斯,为此赫米娅与拉山德逃到城外的一片森林里。
此时,为了给雅典公爵提修斯和美丽的希波吕妲的盛大婚礼助兴,一群演员也在森林里排练一出喜剧。赫米娅的好友海伦娜爱着狄米特律斯,所以她把消息透露给了狄米特律斯,于是她们两个人也先后来到森林里。森林里住着许多可爱的小精灵,仙王奥布朗和仙后蒂泰妮霞正在闹别扭。
为了捉弄仙后,仙王命令一个叫浦克的小淘气去采一种花汁,拿来滴在仙后的眼睛里,那么她醒来就会狂热地爱上第一眼看到的人或动物。正巧仙王还无意中得知海伦娜爱着狄米特律斯,所以他让浦克将一些花汁滴在狄米特律斯的眼里,可是浦克把拉山德误认为狄米特律斯。
结果,拉山德醒来看到的是海伦娜,便不停地向她求爱,而把赫米娅忘掉了。仙王发现后。赶忙把花汁滴入正在熟睡的狄米特律斯的眼中。狄米特律斯醒来,看到正被拉山德追赶的海伦娜,于是两人争先恐后地向海伦娜求爱。看到这样的情景,海伦娜和赫米娅都很生气。
与此同时,仙后也中了计,爱上了一个排戏的演员波顿。最后,仙王给所有人解除了魔法,大家如愿以偿都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爱情。
2、《威尼斯商人》
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是个宽厚为怀的富商,与另外一位犹太人夏洛克的高利贷政策恰恰相反。安东尼奥的一位好朋友巴萨尼奥因要向贝尔蒙脱的一位继承了万贯家财的美丽女郎鲍西娅求婚,而向他告贷三千块金币,而安东尼奥身边已无余钱,只有向夏洛克以他那尚未回港的商船为抵押品,借三千块金币。
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钱给人不要利息,影响高利贷行业,又侮辱过自己,所以仇恨安东尼奥,乘签订借款契约之机设下圈套,伺机报复。
夏洛克对安东尼奥往日与自己作对耿耿于怀,于是利用此一机会要求他身上的一磅肉代替商船。在一番口舌之后,安东尼奥答应了,与他定了合约。
巴萨尼奥欢天喜地到贝尔蒙脱去求亲了,在贝尔蒙脱,他的侍从葛莱西安诺喜欢上了鲍西娅的侍女尼莉莎,两对新人在一个意外事件来临时,匆匆同时结了婚。
原来,安东尼奥写了一封信来,信中说明了他的商船行踪不明,他立刻就要遭到夏洛克索取一磅肉的噩运,因这一磅肉可能会导致他的性命不保,所以,他希望见到巴萨尼奥的最后一面……听到这个消息,巴萨尼奥与葛莱西安诺赶紧奔回威尼斯,鲍西娅与尼莉莎也偷偷地化装成律师及书记,跟着去救安东尼奥。
在法庭上,鲍西娅聪明地答应夏洛克可以剥取安东尼奥的任何一磅肉,只是,如果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及财产来补赎。因此,安东尼奥获救,并且,庭上宣布以谋害威尼斯市民的罪名,没收其财产的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则给安东尼奥,而后者却把这笔意外的财产让给了夏洛克的女婿、自己的朋友——罗伦佐。
夏洛克见阴谋失败,也只好答应了,并遵依判决,改信基督教。就这样,鲍西娅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生命。同时,鲍西娅及尼丽莎戏弄了他们的丈夫。她们要求用戒指作为替安东尼奥辩护的报酬,然后回到了家中。等她们的丈夫回来时,她们责备他们忽视了结婚戒指的意义,并咬定了一定是他们把它们送给了别的女人。一连发窘的解释后,终于真相大白。每个人都有一个满意的结局,除了那个想害人反害己的夏洛克。
3、《第十二夜》
塞巴斯蒂安和薇奥拉是相貌相同的孪生兄妹。在一次航海事故中,两人在伊利里亚岸边失散。薇奥拉以为哥哥身遭不幸,便女扮男装,化名西萨里奥,投到当地奥西诺公爵的门下当侍童。奥西诺公爵派薇奥拉替他向年轻貌美而富有的伯爵**奥丽维娅求婚。
可是,这时薇奥拉已经暗暗地爱上了主人奥西诺。而奥丽维娅却对代主求婚的薇奥拉一见钟情。事情变得微妙复杂了。与此同时,一个密谋正在奥丽维娅家中进行。她的叔父托比等人由于受到傲慢的大管家马伏里奥的斥责,便对他进行报复。
他们模仿奥丽维娅的笔迹写了一封情书给马伏里奥,信中鼓励马大胆求爱,并要他经常穿着令人厌恶的**长袜。马伏里奥鬼迷心窍,上了他们的当,丑态百出;而奥丽维娅则以为管家在发疯。
为赢得奥丽维娅的芳心,奥西诺再次派薇奥拉到奥丽维娅的家中游说。奥丽维娅愈加爱慕薇奥拉了。而奥丽维娅的叔父却执意要将她嫁给蠢笨的富户安德鲁,于是便与奥丽维娅的女仆玛莉娅一起极力鼓动安德鲁和薇奥拉决斗。
原来薇奥拉的哥哥塞巴斯蒂安遇难时被海盗船长安东尼奥所救,俩人结成莫逆之交。来到伊利里亚后,由于安东尼奥船长惧怕伊利里亚当局的追捕,不能陪西巴斯辛逛城,便把钱袋交给他使用。
安东尼奥船长意外地碰到正在和安德鲁决斗的薇奥拉,他错把她当成她的哥哥塞巴斯蒂安,遂上前拔刀相助。然而,路过此地的警察认出了他并把他逮捕。安东尼奥看到薇奥拉对自己被捕既无动于衷,也不肯还他钱袋,大为吃惊,遂指责她忘恩负义。
安德鲁等人还想找薇奥拉决斗,但是他们遇到了塞巴斯蒂安,错把他当成薇奥拉,便拔剑相向,幸被及时赶来的奥丽维娅所制止。奥丽维娅也错把塞巴斯蒂安当成薇奥拉,并把他请到家里表示爱情,俩人遂私下结百年之好。
马伏里奥被宣布患有精神错乱而关进了暗室,并被装扮成牧师的小丑百般戏弄。后来马伏里奥得机写信向奥丽维娅**申辩,才使得真相大白。
最后,塞巴斯蒂安和薇奥拉兄妹重逢,塞巴斯蒂安和奥丽维娅相爱,奥西诺公爵被薇奥拉的品貌所感动,宣布娶她为妻,安东尼奥船长亦获自由。除马伏里奥外,众人皆大欢喜。
4、《皆大欢喜》
弗莱德里克不顾兄弟情谊,篡夺了自己胞兄(即罗瑟琳的父亲)的公爵之位,把公爵赶走,使他被迫流亡在森林里。被放逐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与受到长兄奥列佛虐待的奥兰多相爱。但不久罗瑟琳也被叔父、篡位者弗莱德里克的放逐,不得已女扮男装逃亡到亚登森林,后来与奥兰多不期而遇。
受到长兄虐待的奥兰多以德报怨,拯救了兄长,使奥列佛天良发现,并与罗瑟琳的堂姊妹、弗莱德里克之女西莉娅产生了爱情。他们一直和罗瑟琳一起生活在森林里,帮她寻找父亲最终罗瑟琳在森林里找到了父亲。
弗莱德里克受隐士点拨,翻然悔悟,将权位归还给了胞兄,奥兰多与罗瑟琳、奥列佛与西莉娅、牧人西尔维斯与牧女菲必、小丑试金石与村姑奥德雷四对恋人喜结良缘,以善胜恶,皆大欢喜。
扩展资料威廉·莎士比亚(英语:William Shakespeare,1564年4月23日-1616年4月23日),华人社会常尊称为莎翁,清末民初鲁迅在《摩罗诗力说》(1908年2月)称莎翁为“狭斯丕尔”,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戏剧家,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最伟大的作家,全世界最卓越的文学家之一。
莎士比亚在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出生长大,18岁时与安妮·海瑟薇结婚,两人共生育了三个孩子:苏珊娜、双胞胎哈姆尼特和朱迪思。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的20多年期间莎士比亚在伦敦开始了成功的职业生涯,他不仅是演员、剧作家,还是宫内大臣剧团的合伙人之一,后来改名为国王剧团。1613年左右,莎士比亚退休回到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3年后逝世。
1590年到1600年是莎士比亚的创作的黄金时代。他的早期剧本主要是喜剧和历史剧,在16世纪末期达到了深度和艺术性的高峰。接下来1601到1608年他主要创作悲剧,莎士比亚崇尚高尚情操,常常描写牺牲与复仇,包括《奥赛罗》、《哈姆雷特》、《李尔王》和《麦克白》,被认为属于英语最佳范例。在他人生最后阶段,他开始创作悲喜剧,又称为传奇剧。
莎士比亚流传下来的作品包括39部戏剧、154首十四行诗、两首长叙事诗。他的戏剧有各种主要语言的译本,且表演次数远远超过其他所有戏剧家的作品。
莎士比亚最早的剧作是以当时常见的风格写成的。他采用标准的语言书写,常常不能根据角色和剧情的需要而自然释放。 诗文由扩展而定,有时含有精心的隐喻和巧妙构思,语言通常是华丽的,适合演员高声朗读而不是说话。
莎士比亚从传统风格转向他自己的特点。《理查三世》开幕时的独白开创了中世纪戏剧中的邪恶角色。同时,理查生动的充满自我意识的独白延续到莎士比亚成熟期剧作中的自言自语。 没有单独一个剧本标志着从传统风格到自由风格的转换,莎士比亚的整个写作生涯中综合了这两种风格,《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这种混合风格最好的诠释。
到1590年代中期创作《罗密欧和朱丽叶》、《理查二世》和《仲夏夜之梦》时期,莎士比亚开始用更自然的文字写作。他渐渐将他的隐喻和象征转为剧情发展的需要。莎士比亚惯用的诗的形式是无韵诗,同时结合抑扬格五音步。
实际上,这意味着他的诗通常是不押韵的,每行有10个音节,在朗读时每第二个音节为重音。他早期作品的无韵诗和后期作品有很大区别。诗句经常很优美,但是句子倾向于开始、停顿、并结束在行尾,这样有可能导致枯燥。
当莎士比亚精通传统的无韵诗后,他开始打断和改变规律。这项技巧在《朱利叶斯·凯撒》和《哈姆雷特》等剧本的诗文中,释放出新的力量和灵活性。
《哈姆雷特》之后,莎士比亚的文风变化更多,尤其是后期悲剧中更富有感情的段落。英国文学评论家安德鲁·塞西尔·布拉德利将这种风格描述为“更紧凑、明快、富有变化,并且在结构上比较不规则,往往错综复杂或者省略”。
在创作生涯后期,莎士比亚采用了很多技巧来达到这些效果,其中包括跨行连续、不规则停顿和结束,以及句子结构和长度的极度变化。完整地理解意思对听众是挑战。 后期的传奇剧,情节及时而出人意料地变换,创造了一种末期的诗风,其特点是长短句互相综合、分句排列在一起,主语和宾语倒转、词语省略,产生了自然的效果。
莎士比亚诗文的特征和剧院实际效果有关。 像那个时代所有的剧作家一样,莎士比亚将弗朗西斯克·彼特拉克和拉斐尔·霍林斯赫德等创作的故事戏剧化。 他改编了每一个情节来创造出几个观众注意的中心,同时向观众展示尽可能多的故事片段。
设计的特点保证了莎士比亚的剧作能够被翻译成其他语言,剪裁宽松地诠释,而不会丢失核心剧情。 当莎士比亚的技巧提高后,他赋予角色更清晰和更富有变化的动机以及说话时独一无二的风格。然而,后期的作品中他保留了前期风格的特点。在后期的传奇剧中,他故意转回到更虚假的风格,这种风格着重了剧院的效果。
参考资料:
围城》比喻中的陌生化技巧
文艺创作需要陌生化,因为创作需要不断进行技巧创新,在新的创作下给人新鲜的体验。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陌生化还能增强美感。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有这样一段名言:“艺术之所以存在,是为了重新感觉生活,感觉事物,是为了使石头保持石头的模样。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人感觉到事物,即看见而不是认出。艺术的手法是使事物陌生化的手法和难化形式的手法。(据此)来增加难度并延长感知时间,因为在艺术中感知的过程就是目的本身,因而应当延长。”这就是说,使用艺术手法来使事物陌生化,使形式发生阻碍,从而拖住注意力,延长感知时间,因而达到感觉美发现美的目的。
比喻作为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最注重的是新颖性和奇巧性,这就需要寻求一种陌生化,因此是陌生化技巧的一个最佳试验场所。比喻最忌讳的是雷同与大众化,西方有句名言,说第一个将女人比作花朵的是天才,第二个就是庸才,第三个就是蠢才。跟在别人后面抄袭或摆脱不了大众化的思维模式,这都不能创造出好的比喻。
《围城》这部作品历来都脍炙人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里面的比喻生动形象,巧夺天工,简直就是一个比喻的大观园,极大地满足了读者们的审美愉悦。钱先生以其惊人的想象力,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的比喻意象,使《围城》成为比喻研究者的必读书目。钱先生提出比喻原则:“凡喻必以非类,凡比必于其伦。”用八个字概括“似是而非,是非而是。”指出比喻就是要寻找其相似性。但好的比喻并非仅满足相似性就可以。《围城》中的比喻,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出人意料之外,而突破常规,运用逆反思维来达到陌生化的效果,是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具体的陌生化技巧分析如下: 一、拉开距离
普通的比喻追求本体和喻体的贴切,但《围城》中的比喻往往刻意拉开本体和喻体的距离,营造一种陌生新奇的氛围。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识。”钱钟书先生正具备这种天才的创造力,他根据表达的需要,善于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事物中,找到别人未曾发现或难以发现的相似点,用新鲜贴切的喻体,去表现描绘本体,使之形肖而神似。在这点上钱先生不愧为大家,两件看似全然不相干的事物经他的生花妙笔一连,就叫人击掌叫好。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物虽胡越,合则肝胆。”钱先生在谈到如何使比喻新颖创辟时,根据比喻相反相成的道理,也提出拉大喻体和本体之间的距离,认为相比的事物,“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远,则合得愈出人意表,比喻就愈新颖。古罗马修辞学早就指出:相比的事物间距离愈大,比喻的效果愈新奇创辟。”“撮合茫无联系之观念,使千里来相会,得成俪偶。”他为避免平凡,尽量在貌似不伦不类的事物中找出相关联的特征,从而把相隔最远的东西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达到无理而妙的境界。《围城》中的许多比喻正是根据这一原则创造出来,令人过目难忘。如描写鲍**时,除了把她比喻成熟食铺子外,还把她比喻成真理,“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若没有后面一句解释的话,读者一定摸不着头脑,鲍**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而真理却是虚的,二者几乎没有什么相似点,甚至可说几乎没有什么联系,但作者却从赤裸裸这一概念出发,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逼真地烘托出鲍**的放浪形象。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可算上是鬼斧神工之作。
二、取其一端
普通比喻常常追求本体和喻体的整体相似,钱先生指出,“比喻取其相似性,是只取其一端,非为全体,但是由此一端相似而推及他端。”这就为这种新奇的比喻找到了生存的合理性,也打破了惯常规律。这实际上是追求一种神似,比喻的相似点并不只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这种比喻往往与神相通,而不求和形直接相似。刘勰说:“物心貌求,心以理应。刻镂声律,萌芽比兴。”比喻只有重在神似,才能使话语具备化工造物之真态,达到最高的传神的艺术真实。如“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睡眠与粳米粉的线条的相似性,只在“拉不长”这一点上,由这间接的一点而推论两者相似,令人倍感新奇。
三、多用意喻
意喻又称虚喻或抽象式比喻,是用虚幻深奥的喻体去比喻具体的形象。中国古代的比喻多侧重于象喻,所谓“泪眼描将易,愁肠写出难”,因此多用具体的形象去比喻虚无的感情,而对意喻较少涉及。钱先生则运用逆反思维,反其道而行之,毅然闯入意喻这片少人地带,发挥丰富的联想,大力开垦,游刃有余,留下了大量新奇出色、令人叹为观止的比喻。如“{王美玉}便对他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上面疏疏地缀几粒娇羞不肯露出头的黄牙齿。”用侠客打抱不平的精神来形容牙根肉的不平整,貌似古怪,实际上非常有趣,将王美玉的丑态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类比喻用比较抽象陌生的事物作比,突破了比喻的常态和惯性,让人一下子就获得一种别致新颖的体验。
四、以丑为美
人们往往喜欢从唯美的角度去选择喻体,但钱先生独辟蹊径,以丑为美,避免了陷入常规思维的圈套,令人获得新鲜独特的感受。钱先生喜欢“取譬于秽琐事物”,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陌生化。如“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亚当、夏娃下身的树叶,一般人不会提起,似乎难登大雅之堂,但钱先生信手拈来,准确地用来形容这张假文凭,将其说得如此不堪,使读者禁不住发出会心一笑。
五、加入夸张
《围城》中的比喻往往与夸张等修辞手法联系起来,超越了一般比喻的单纯,显得更加形象与特别。在《围城》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被揶揄的对象,外貌和神情是被调侃最多的,通常是漫画化,在运用比喻的同时往往加入夸张等辅助手段,令整个画面更加滑稽。如“褚哲学家害馋痨地看着苏**,大眼珠仿佛哲学家谢林的'绝对观念',像'手枪里弹出的子药',险的突破眼眶,迸碎眼镜。”把褚慎明的丑态毕现出来。这种比喻往往奇妙生动,联想与众不同,诙谐多彩,令人忍俊不禁,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六、主观解释
《围城》中的比喻常有主观解释的作用,用作者的独特理解去表达一种与众不同的观念。比喻虽然所实现的一般是本、喻体间共同的附加意义,而非理性意义,不能介入定义去解释事物,但仍肩负着一定的辅助解释功能。因此,作者可根据自己的意趣,运用比喻去阐释事物,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沈太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这里把嘴边的红痕解释成谋杀案的线索,想象奇特,有很强的主观性,表现了一种厌恶与抗拒的心理。这种解释功能体现为喻体意义对本体意义的重新覆盖,实际上是对事物的重新解读,独特的解释突破了人云亦云的窠臼,给人陌生新鲜的感觉。
七、喧宾夺主
普通比喻以本体为主,喻体为辅,但《围城》中的一些比喻却颠倒过来,制造一种新奇性。大凡巧比妙喻,其喻体都有一定的自指性,当自指性强烈时,喻体甚至喧宾夺主,这时本体成了陪衬,喻体成了焦点,而且无不寄寓作者的褒贬。如“她{唐**}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这里作者虽然把大眼睛比作大话,但关键并不在于它们的相似点,作者的意图是借题发挥,对政治家给予讽刺与抨击,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言此意彼,指桑骂槐,表现了作者的高明。
八、广采博收
钱先生学贯中西,取喻的来源和设喻的范围十分广泛,将许多常人不熟的陌生内容用入比喻中,增强了比喻的新奇感。如“这吻的份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之的亲近。”这个博喻表现出方鸿渐对苏**的情感本质,但更重要的是显现出作者的博学多闻,中西文化中的小细节信手拈来,使作品平添了许多文化内涵,也显现出一种新鲜感觉。 陌生化技巧令《围城》中的比喻新奇趣巧,光彩夺目,完成了对传统比喻的整体提升和超越,成为比喻修辞史中的一座丰碑。
《围城》中比喻的妙用
李旷
钱钟书的《围城》,描写了抗战时期从上海到西南后方的一群受过洋化教育的上层知识分子,在感情和名利场中互相倾轧的灰色生活,展示了他们内心的彷徨无助、精神的空虚无聊和爱情的虚伪无奈。小说展示的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特殊的知识分子群体,实质隐喻着整个人类的宿命。
而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其别具一格的语言风格。它机智俏皮、尖锐深刻、幽默诙谐,让人常常拍案叫绝。其中,比喻又是最显眼的亮点,它新奇而又贴切,绮丽多彩而又变化无穷。
一、深入浅出地喻“围城”
“围城”是人生和社会普遍存在的难以逃避的困境,钱老引述了英国和法国的古语作喻。“结婚像金漆的鸟笼,笼外的想飞进去,笼内的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结。”“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这两句比喻将一个抽象的人生问题、哲学问题说得形象生动、具体可感,深入浅出地道出了“围城”困境的内涵和本质。
二、活灵活现地刻画人物
小说刻画了一群畸形的知识分子的种种丑态和嘴脸,而比喻更使它们穷形尽相。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那张“肥而结实的脸,像没有发酵的黄面粉馒头”,“刮得光滑的黄脸发亮像擦过油的黄皮鞋”,活现了一张道貌岸然的酒色之徒的嘴脸。那个自称和外国人来往惯的张先生,“总是喜欢在中国话里夹些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的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装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这些精彩而睿智的比喻,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剖析了种种人物怪象,给读者留下鲜明而深刻的印象。
三、幽默诙谐地说爱情
《围城》里的爱情故事没有轰轰烈烈、惊世骇俗,没有缠绵悱恻、扣人心弦,没有崇高伟大、超凡脱俗,倒是弥漫着无奈、伤感、世俗、滑稽、可笑的味道。钱老用精妙的比喻对他们的恋爱和爱情观作了生动的描述。如出身名门、高傲自负的苏文纨,对爱情一向“待价而沽”,于是“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子里,过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落伍了,有些自怅后悔。”可见,苏**不过将爱情当作名与利的交换物。爱情需要志同道合,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很难糅合在一起。所以,“他们虽然亲密,方鸿渐对她的情谊到此为止,好比两条平行线,无论彼此距离怎样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成一体。”
钱钟书这种独创性的学者式的比喻,不仅能将这些深奥的哲学命题讲得通俗易懂,而且化严肃为轻松,化挖苦为调侃,化长枪大戟为冷眼旁观,显示了一位智者的宽容。
围城的比喻到底有何特点?
老师说《围城》比喻的特点有二:一是拿抽象的东西比喻形象的东西;二是比喻的本体和喻体看似不相干。记得没错应该是这两点吧。如果在没看围城之前,你如果和我说这么专业的东西,我想你前头说,我后头就忘。我的观点有四:一是作者博采,他视野广阔,只要入他眼的东西,他就能很巧妙得信手拈来,用来比喻他想要比喻的东西,以使自己的文章更生动形象。二是比喻往往让人意想不到。我想,这一二两点结合,基本和你的二是相吻合的。让人意想不到,不就是因为本体和喻体在常人看来是不相干的吗?如果他不博采,又怎能比喻得这么巧妙呢?三是夸张和拟人等手法结合运用,您所说的用抽象的东西来比喻形象的东西,就比如说比喻小孩子眉间的距离宽得像害相思病似的.用你的话说就是用抽象的东西来比喻形象的东西.而作为我们基层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不能把这作为比喻句的。我们只能说这是个夸张句,有比喻的成分。记得以前有个专家说过,兼而有之的情况下就看更偏向于哪种修辞手法了。我的第四点就是,他的幽默往往也是通过这千姿百态的比喻来体现的。他的比喻自然贴切,他的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我是探讨围城的幽默问题的。说实话,至于他的比喻我还真没深入研究过。老师当时给了我这个题目,我总算还能说出点儿。自认为分析得还算深刻,可老师却说我只沾了点儿皮毛。可我觉得观点其实根本就是差不多的,只是表述不同罢了。到底是老师太执著于他固有的答案,还是我想的真的太浅薄呢?希望各位指教一二!
回答者:备忘录2004 - 千总 四级 1-20 17
抄的,很好的
星 座的角度来看,大家都有共同的性格特质,碰在一起,了解度自然会高,但因为你们都是处女座,太过理想主义,太过实际,太过挑剔,太过以为应该是这样,造成长久相处会出现好多麻烦。
你们不会是一见钟情那一种,必定是经过长时间大家摸索,看看对方怎样。加上主动性不强,你等我表态,我等你先走一步,十足的拉锯战。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目标之后,情况也未见得乐观,太多挑剔对方,太多不顺眼,太多指责,只会让感情恶化。而且总会算着对方想什么?他这个行为又有什么含意?他是否将我摆在第一位?猜忌这么多怎行呢?
从好的方面来说,你们都是理性的人,也有服务人的天性,只要不太计较肯为对方付出,还是不错的。处女座也是好学习的星座,一起定下目标一起去实现,就是互相促进的一对。
性方面,两人都有洁癖,可能更注重精神恋爱,性爱反而不是太热中。
虽然,你们为了许多小事而争论不休,最后,你们会发现彼此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各方面皆然。
处女座--处女座
所有处女座人都希望在早晨醒来,能祈祷黎明所允诺的至爱、至善的一天。糟糕的是他们几乎都不这样做。
他们多数人匆匆忙忙地起床,跌跌撞撞冲进厨房,寻找他们的早餐。(这是最简单的自然疗法。让懒散成为习惯,使自己成为附庸,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不幸的是,在前一夜两个处女座人会坦露心底消极的想法和忧虑,但在早晨又会将这些想法和忧虑和他们新鲜的、活泼的思想纠缠在一起。也许,那些该埋的还埋得不够深;也许两个处女座人只是勉强地将烦恼拒之门外,却周期性地回头窥视。处女座人处理他们的问题就像处理他们的后庭之花一样,充满了永恒的责任感。他们用水、用眼泪浇灌他们的心田。自然,它们会很快发芽成长。
在中国现代文坛上,沈从文无疑是一个具有浓厚传奇色彩的作家。他出生行伍家庭,长于湘西边域,只具在高小文化去孤身闯荡都市,而且在大家云集 的现代文坛上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然而最后,这个有一位苗族祖母又有一位土家族母亲的乡下人,这个没有上过大学,没有留过洋,没有任何文凭学位的湘西赤子还是在绝境中立定了脚跟,并且终于在文学的山冈上留下 一片美丽的森林。
沈从文一生创作颇丰,尤其在三十年代,更是创作的高峰时期,重要的代表作((边城))就诞生在这一时期。在沈从文诗意的文学长廊中,((边城))无疑是最精美的篇章。评论家司马长风说:“((边城))是古今中外最别致的一部小说,是小说中飘逸不群的仙女。”或许每一位初读((边城))的人,都会为作品中所呈现的如此美的人性,如此淡的意境,如此清的氛围,如此醇的回味而已沉醉其中。
((边城)),代表着典型的湘西式的人生形式。汪曾祺称“((边城))的生活是真实的,同时又是理想化了的,这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现实。”在((边城))中,沈从文故意淡化情节,以清淡的散文笔调去抒写自然美。作者在描写时又是用一种温柔的笔调来写的,这就创造出了独特的审美意境,体现了小说清新、淡远的田园牧歌情调。由于沈从文在作品中重视创作主体情绪的投入,使得((边城))具有强烈的抒情性,产生了一种诗化的效果。使人联想到东晋的陶渊明写((桃花源记))的情景,两者都是作者在对社会现实的极端失望与不满之中对心灵深处“人性乌托邦”的建构。所不同的是,陶渊明心目中的桃花源是作者想像中的理想化世界,而沈从文笔下的边城茶峒则是真实存在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生活过的、记忆中的山山水水正是沈从文漂泊流浪的最后家园,是其最温暖的心灵寄托。他笔下所表达的游子对自然的渴望和回忆,满怀深情地描摹熟悉的田园风光,是一幅美丽的画,一首感人的诗。作者笔下的灵山秀水其实是心灵与生命的栖所,也正是沈从文为自己设置的最后的真正精神家园。如果说沈从文的文字流露出了某种“世外”意味,那也是因为湘西这块土地一直是苗族和土家族世代杂居之地。这是一块不曾被统的儒家文化彻底同化的土地。这块土地曾经以它无数次的中原文化的以死相拼,才保持了自己的“率真淳朴”“人神同在”和“悠然自得”。这里的“率真淳朴”“人神同在”和“悠然自得”,如果不是“原始的”也是一种“原本”的生命样态,它用不着和儒家的“入世”相对立而存在。(当然这里所强调的是一种不同的精神特质,它们并不可以 拿来对苗族、土家族人的生活状态和历史境遇,做简单的“诗意化”的诠释。)也正是这一脉边缘的“异质文化”,成就了沈从文的独特。
沈从文的湘西题材小说,以较多的篇幅反映了湘西人民的不幸和阶级压迫的深重,然而这些描写与揭露又大都是熔铸在民俗描写之中的。他的这些小说,没有浓烈的“火药味”,没有刀光剑影,没有使人惊心动魄的情节,更没有游离于作品之外的政治说教,而恰恰就是在这种看似轻快、充满诗意的民俗风情的笔调中,作者给我们拉开了湘西人民的帷幕。
((边城))中少女翠翠的爱情观和爱情经历,单纯而美丽,有着未受现代都市文明污染的清澈和微妙。在沈从文的文学世界里,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有灵性的,禽兽在做梦,草木能谈吐,大自然的“神性”成为乡土世界沉默的主宰。那么,沈从文意图在他的宁静超脱的作品中寄寓什么样的主题呢?是“人性“。沈从文在他((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中言明:“这世界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下、能够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均匀,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神庙供奉的是“人性”。那么,我们有必要追问的是沈从文是不是以“人性”的小庙的构造回避可能存在的残酷现实,从而“美化落后”“诗化麻木”呢?如果这样看待沈从文的文学作品,确实是过于粗暴简单了。在沈从文诗意神话的长廊中,即使是最精美的篇章,也在述说着某种 无法抗拒的悲凉。翠翠那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在亲人的死亡和情人的离去的现实面前,在也宣告了诗意的神话的破灭了吗?而沈从文的另一名篇《丈夫》,几乎完全可以将其视为乡村底层人物的一曲悲歌。进入乡土文学纯美境界的沈从文,不是不懂社会的苦痛,只不过他是以率真淳朴、人神同在和悠然自得的边缘性异质性的乡土文化的叙述,显示处于弱势的边缘文化中沉静深远的生命力量,从而内在地对所谓文明社会的种种弊端构成了超越性的批判。〈〈丈夫〉〉描绘的是当时流行于湘西的一种典妻与卖*相结合的、腐朽的、由于经济剥削、社会黑暗造成的悲剧性恶俗。它以两性关系的商品化、于人的尊严存在的矛盾冲突为主线,叙述了一位青年“丈夫”从乡间来到妻子“做生意”的“花船”,在一天一夜间耳闻目睹了妻子受践踏于蹂躏的生活,终于从麻木到觉醒,带着妻子返回家乡的故事。它批判了腐朽的社会和政治经济制度扼杀人性的罪恶,曲折地表达了作者渴望改变这种社会现实的心声。
由于湘西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这样的丈夫在黄庄多着”呢!它说明“许多年轻丈夫,在娶媳妇之后,把她送出来”卖身已在湘西相沿成俗。难道真是丈夫请愿,妻子自甘沉沦,让人蹂躏?作品中给蜗牛道出了原委:“地方实在太穷了,一点点收成照例要被上面的人拿去一大半,手足贴地的乡下人。任你如何勤省耐劳的干做,一年中四分之一的时间,既或用红薯叶和糠灰拌和充饥,总还是不容易对付下去。”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畸形的社会形态造成了两类扭曲的人:一类是作品中的水保、巡官、士兵、他们栖身于腐朽政权的卵翼之下,无度地对劳动人民进行物质榨取,尔后又用榨取来的金钱对劳动人民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和蹂躏;一类遍是如同“丈夫”一样的贫苦农民,他们倍受物质压迫和情感折磨。正是由于这双重压迫的惨重,无路可走,他们才做出了任何人都不请愿做出的事来。这是怎样一种人生啊!丈夫惦念妻子,远道而来,可职能眼看着妻子被酒鬼、恶棍践踏而却无权干涉,更无力庇护,他娶妻却无法养活她,有了家却无力维系这个家。“丈夫”的良知终于觉醒,带着妻子没有生息的离开了这个洒满泪水的地方。但是,这远没有结果,老七不是出来“求生”才由乡村来到城市的吗?现在却又回到那个“实在太穷”的地方去。这无疑是从一个火坑往另一个火坑里跳。我认为,这正是作者的用意和高明之处,他向我们昭示了一个严肃而又痛苦的社会主题,在“现代文明”的污染下,在残酷的阶级压迫下,人站立的大地上,哪里还有一块放得下“诺亚方舟”的净土。因此,我说,〈〈丈夫〉〉通过三十年代初向心城乡生活的真实描绘,抒写出了半殖民地的中国人生的伟大悲哀。
然而,沈从文的湘西题材小说不仅给我们披露了湘西的落后的陋俗恶风,而且同时他又同那深情、婉转的笔调给我们摹绘了湘西的民俗美。美不是空灵的抽象物,它是具体而生动的,民俗当然亦如此。民俗就其性质来说是属于意识形态的,但这浓烈的民俗意识往往都是凝聚在一定的物质形式上,无论是在吃、住、行的物质生活中,还是在婚丧嫁聚、岁时节令、以及人生礼仪等事象中,民俗美的本质都存在与具体感人的审美对象中,当人们把这些风俗意象作为审美观照时,人们便会感到这些风俗事象的民俗美。
沈从文的家乡流传着许多民歌,并盛行唱山歌的风俗。在他的作品中真切地表现了着一民俗事象。《边城》中的老船夫便“提到本城人二十前唱山歌的风气,如何驰名于川边地。”《长河》、《三三》、《萧萧》、《秋》、《雨后》等作品中都较多地反映了当地唱民歌的风俗,使人一进入这些作品,就如同到了家乡,领悟到一种特殊的边地风情。《雨后》中,四狗唱到:“大姐走路笑笑底,一队奶子翘翘底,心想用手摸一摸,心子只是跳跳底。”这首民歌看似轻佻,但它却是发自那个被压仰的年代的年轻人的心灵深处,是一种生命力的搏动。虽是山歌俚语,却为青年男女的恋爱生活染上了一层古老牧歌的彩晕。《边城》中,翠翠在姐夫进城,自己渡口守船时所唱的那首充满稚气的民歌更是令人难忘:“白鸡关出老虎咬人,不咬别人,团总的**派第一。……大姐戴副金簪子,二姐戴副银钏子,只有我三姐莫得什么戴,耳朵上常年戴条豆芽菜。”这首不完整的民歌,恰恰在无所谓、不完整中给人一种“残缺美”,这种无意识的轻歌曼叹,唱出了翠翠面对贫富差别的现实不满,唱出了她的忧虑和愤怒。
表达男女之间真挚、炽烈爱情的情歌,在民歌中占有很重要的份量,这些情歌大多是健康、优美、动人的,湘西人民美好的向往和憧憬在其中得到了直接的表现。沈从文在描写爱情的小说中、引用了相当数量的这些民歌,如《龙朱》、《月下小景》、《媚金、豹子与那羊》等,其中都有优美、动人的情歌同人物的激情在共同的燃烧着。这些作品中溶入民歌成分后,使得作者要极力渲染的那种边地人民的心灵美、人情美、民俗美更加浓郁了。
沈从文的湘西题材小说也没有放过这一民俗事象的描写,而是极力描摹,使其成为自己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在小说《边城》中,作者就较为细腻地描绘了湘西端午节赛龙舟中人们的装束、打扮到龙舟的形状,及其龙舟竞发的场面都刻划得细致入微。那两头高高翘起,船身绘着朱红色的龙舟,头上和腰间缠着红布的青年浆手,那起劲的鼓声,离弦而发的长龙,还有两岸无数“观战”的人的喊呐助威,那火红得近似疯狂的抢鸭子的场面,甚至还没有尽兴的赛手们的月夜下玩上个半夜,这一切疯狂的场面,古老而健康的风俗,正反映了湘西人民的生活的热爱和对幸福的追求,湘西阮水一带特有的地方风情,湘西人民的粗犷放达的性格和心理,不都在这龙舟竞渡的民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宣泄吗?
沈从文的作品之所以能飞跃国界,为世界人民所喜爱,正是由于它具有相当浓郁的地方和民族特色。正是因为这些民族特色,大大增加了他的小说的风采和艺术魅力。这使我更坚信了:艺术越是民族的,也越是世界的。
沈从文对湘西人民淳朴的风俗表现了一种依依不舍的心态,这些同样在他的湘西题材的作品中有较多的表现。这可用婚时民俗来加以说明,婚时民俗是指人们在举行婚时的民俗,这种民俗各地不尽相同,自然湘西也就是它与其它地方不同的婚时民俗。在小说《雪晴》中,作者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外出打猎的青年,偶然闯入了一个正在办喜事的人家,因此,他受到了主人的热情款待,照理说,主人晚上完全可以拒绝他的留宿,可是主人不仅安排他住下,而且还在他的枕头下放了一包金糖。原来这是主人怕客人醒来时,有所见闻,而不知忌讳信口胡说,所以用这甜甜的寸金糖来封住了嘴。哦,这是多么诙谐、多么轻松,就是这样一种风俗也那样倾心。“一切离不了象征,唯其象征,简单仪式中即充满了牧歌的情趣。”这是一幅多么动人、何其浓郁的湘西俗画,这善真、这极美,又是多么令人心往。
沈从文小说中的地域色彩,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湘西人民的悲苦与期望,这些民俗的描写和渲染,并非作家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学而作的“文字游戏”,而是作家的情思所致,是与作品的整体有机结合的,它是一种气氛,一种氛围浸润中的环境,人物便在这种已经情绪化了的环境中活动、生息、创造、哀怨、抗争,沈从文的作品之所以能飞跃国界。为世界人民所喜爱。正是因为由于它具有相当浓郁的地方和民族特色。正是因为这些特色,大大增加了他的小说的风采和艺术魅力。这使我更坚信了:艺术越是民族的,也越是世界的。
翠翠是沈从文心目中的湘西苗族文化女神,是沈从文用“他者”(西方)的眼光看出来的湘西苗族幕的“本质”。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在水边玩耍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是“优美、健康、自然”。不过这形象也含有深深的隐痛:“黄麂一样……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隐喻苗族先人在汉族的压力下,从中原地区向洞庭湖地区迁徙,并溯沅水退入湘西的深山里。深山是他们最后的庇护所和自由天地,在这里他们是“在家的”。翠翠的形象取材于泸溪绒线铺的女孩、青岛崂山的乡村女子和“身边的新妇”沈夫人。《边城》里的爱情故事,讨论的是文化问题,性的话语和文化的话语交织在一起。翠翠的形象凝聚了沈从文的文化恋母情结,铭刻下沈从文对湘西苗族文化的无尽伤逝和眷恋。
翠翠的身世是个悲剧,翠翠的父亲是个绿营屯戊军人,严格地说,对苗族文化而言是一种异质(heterogeneity)。翠翠本身是汉文化(父系文化)和苗文化(母系文化)融合的产物。从翠翠父母的爱情悲剧里,我们可以看到汉文化同苗族文化的不平等关系,以及这种权力关系在苗/汉文化关系上的历史冲突和历史悲剧(如乾嘉苗民起义)。
翠翠这个无所归依的孤雏无疑是湘西苗族文化的象征。
“在一种近于奇迹中,这遗孤居然长大成人,一转眼便十三岁了。”爷爷这个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老人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爷爷和翠翠”是苗族“民族古老,文化年轻”的形象的说明。爷爷目睹了翠翠父母的悲剧,“口中不怨天,心却不能完全同意这不幸的安排”。“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翠翠大了,他也得把翠翠交给一个人,他的事才算完结!交给谁?必需什么样的人方不委屈她?”年迈衰老的爷爷是翠翠唯一的依靠,“假若爷爷死了”,翠翠这个历史的孤儿能否加入到新的历史的脚步中去呢?
黄狗与苗族盘犬崇拜和犬始祖神话有关,也与二老傩送有关。《边城》第十节,二老划龙舟翻船落水,翠翠斥黄狗说:“得了,装什么疯,你又不划船,谁要你落水呢?”又《凤子》第三章,绅士将他的狗取名为“傩送”——“那绅士把信件接到手上,吩咐那只较大的狗:‘傩送,开门去罢’。”白塔苗族传统价值观念的象征,如风俗淳朴、重义轻利等,也就是沈从文说的“正直素朴人情美”。
渡船这只方头渡船很有特点:船上立一枝竹竿,挂一个铁环,在两岸牵一段废缆。有人过渡时,把铁环挂在废缆上,牵船来回过渡——这是一个封闭、单调的意象,是一种与河流(线性时间、一元历史)无关的存在状态,隐喻苗族古老的生活方式。
“凤滩、茨滩不为凶,下面还有绕鸡笼;绕鸡笼也容易下,青浪滩浪如屋大。爷爷,你渡船也能下凤滩、茨滩、青浪滩吗?”时间观翠翠“轻轻哼着巫师十二月里为人还愿请神的歌玩”,请张果老、铁拐李、关夫子、尉迟公、洪秀全、李鸿章等“云端下降慢慢行”,“今来坐席又何妨!”——这是一种原始的时间意识,在这里,所有的时间段落:过去、现在、未来都共时性地展现。以祖先崇拜和原型回归为基础的时间描述,通过节日期间的神话和礼仪庆祝活动,不断地获得再生。
边城的人们用端午、中秋、过年等周期循环的节日记录时间,汉族的改朝换代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西历(公元纪年)还没有进入边城,以西方的眼光看来,“边城”在世界历史之外。
在不舍昼夜的川流上,翠翠一家守着渡船,日复一日地,过着十分拮据的生活。白塔守护着渡头,守护着翠翠一家,守护着翠翠的梦(翠翠在白塔下午睡,梦里为山鸟歌声所浮)。
(二)
翠翠大了,多了些思索,多了些梦——看到团总家王**有一副麻花绞的银手镯,心中有些韵羡、发痴。“白鸡关出老虎咬人,不咬别人,团总的**派第一……大姐戴副金簪子,二姐戴副银钏子,只有我三妹没得什么戴,耳朵上长年戴条豆芽菜”。翠翠通过与其他女孩的区别来认识自己,这是形成“自我”的必然途径。 船总顺顺家向翠翠提亲,翠翠想到许多事:“老虎咬人的故事,与人对骂时四句头的山歌,造纸作坊中的方坑,铁工厂熔铁炉里泄出的铁浆……”“老虎咬人的故事”与团总王**有关。王**以碾房陪嫁与二老攀亲的事重重地压在翠翠心上,“白鸡关出老虎咬人,不咬别人,团总的**派第一”,这是翠翠对“碾房陪嫁”这件事的虚幻的超越。
“四句头的山歌是看牛、砍柴、割猪草的小孩子随口乱唱的”——翠翠其实仍未脱离童雏状态。
“方坑”与性有关(凹形物),也与死亡有关(爷爷的坟是“方阱”)。从某种意义上说,翠翠(苗族文化)的新生、成人,就是爷爷(苗族古老历史)的死亡。“铁浆”是少女发育成熟,性的觉醒——翠翠处于少女和**的边缘。
翠翠的年龄——十五六岁的少女——很关键。湘西苗族文化的这种“本质”(少女),是沈从文用作为“他者”的西方的眼光看出来的;或者说,在这里,湘西苗族文化被“少女化”了。用(日本)竹内好的话来说:对非西方民族而言,“现代性”首先意味着一种自己的主体性被剥夺的状态。
翠翠和大老二老的关系是黑格尔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关系:翠翠是少女、被看者(spectacle)和听者,大老二老是男人、看者(spectator,大老二老都夸过翠翠长得好看)和说者(说媒和唱歌)。翠翠只有得到男性(汉族、西方)的唤醒和肯定,才能从少女长大成人,才具有成人才有的“主体性”。翠翠爱情的美满,既是翠翠个人的成人仪式,也是湘西苗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
在这里,翠翠个人的发育成长过程与历史的发展是同步的。通过个人的经历展现民族的自我改造,这是成长小说(德语bildungsroman)的模式,当然,在《边城》的结尾,翠翠的成长并没有完成。
大老二老同时爱上翠翠,这是两种文化观念为争夺湘西苗族文化女神的归属权而发生的历史冲突。大老二老的形象以及他们对翠翠的不同的“看法”和“说法”,应该按照“国家话语密码”来解读。
(三)
大老象父亲——船总顺顺。
沈从文说顺顺的原型是《往事》(1926.11)中的“长子四叔”。
《往事》中的一个重要情节是:沈从文和他大哥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长子四叔从城里担到乡下。《往事》中的人物关系是:长子四叔—大哥—二哥沈从文;《边城》中的人物关系是:顺顺—大老天保—二老傩送。《边城》里大老二老的隐喻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在我看来,顺顺这个形象是“湘西王”陈渠珍的隐喻。
船总顺顺,是“一个前清时便在营伍中混过日子来的人物,革命时在著名的陆军四十九标做个什长”,做码头执事人的代替者时,还只五十岁。
“湘西王”陈渠珍(1882~1952),凤凰人,1906年任陆军四十九标队官,1920年代替湘西镇守使田应诏领湘西军政时38岁。在当时湘西军政人员心目中,是个“父亲”的形象。沈从文在《从文自传》、《湘西》等许多作品里,对陈渠珍表示过钦佩之情。《长河题记》里的一段话,对陈渠珍和顺顺都适用:“地方上年事较长的,体力日渐衰竭,情感已近于凝固,自有不可免的保守性。唯其如此,多少尚保留一些治事作人的优美崇高风度”。
“大老”的形象,是在陈渠珍的湘西军人政权里,与沈从文大致同龄的湘西同乡军人的隐喻。从某种意义上说,沈从文的大哥沈云麓、表兄黄玉书、堂兄沈万林、好友陆以及湘西青年军官顾家齐、戴季韬等都是“大老”的原型。
大老为人处事象顺顺,他说:“翠翠太娇了,我担心她只宜于听点茶峒人的歌声,不能作茶峒女子做媳妇的一切正经事。我要个能听我唱歌的情人,却更不能缺少个料理家务的媳妇。”对于娶了翠翠以后的生活,大老是这样设想的:“若事情弄好了,我应当接那个老的手划渡船了。我喜欢这个事情,我还想把碧溪咀两个山头买过来,在界线上种大南竹,围着这条小溪作为我的砦子!”大老的想法很容易让人想起1923年陈渠珍的“湘西自治”。1920年陈渠珍任湘西巡防军统领后,整军经武,剿抚兼施,统一了湘西。他提出“保境息民”的口号,在湘西这个独立王国里关起门来建设湘西。陈渠珍兴办教育,设立了师范讲习所,联合模范中学,中级女校,职业女校等,兴办各种工厂、实业、林场等,成立了湘西农村银行和湘西农村研究所等。陈渠珍的“湘西自治”是湘西走向近代的重要一页。当然,陈也有保守的一面。他根据湘西各自然村寨多系同姓家族的特点,效法古代部族制进行统治:以同一家族组成大保或联保;其下为若干同姓的自然村寨,相当于一个大家庭,大家庭以下又编为“十户一联”的所谓小家庭;若干部族联合组成行政乡,乡长由陈渠珍直接任免。这样层层设网,最后由陈总揽。因此有人比喻陈是“湘西土酋长”。湘西人也被人称为“中国式哥萨克”。
大老托保山说媒向翠翠求婚,未得结果。他自知唱歌不是二老敌手,于是自弃离开了茶峒。大老在茨滩淹死了,似乎很偶然。后来二老说:“老家伙(按,指爷爷)为人弯弯曲曲,不利索,大老是他弄死的。”这句话值得深思。爷爷是苗族古老历史的隐喻,大老的死,蕴含着某种必然。
《长河·题记》里说:“一九三四年冬天,我因事从北平回湘西,由沅水坐船上行,转到家乡凤凰县。去乡已经十八年,一入辰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表面上看来,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进步,试仔细注意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素朴人情美,几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二十年实际社会培养成功的一种唯实唯利庸俗人生观。……‘现代’二字已到了湘西,……当时我认为唯一有希望的,是几个年富力强,单纯头脑中还可培养点高尚理想的年青军官。然而在他们那个环境中,竟象是什么事都无从作。地方明日的困难,必须应付,大家看得明明白白,可毫无方法预先在人事上有所准备。因此我写了个小说,取名《边城》,写了个游记,取名《湘行散记》,两个作品中都有军人露面。在《边城》题记上,且曾提起一个问题,即拟将‘过去’和‘当前’对照,所谓民族品德的消失与重造,可能从什么方面着手。”沈从文这次回湘西,正是写作《边城》的时候。湘西的古老传统,在“现代”的冲击下“几几乎消失无余”的现状;沈从文对曾抱有唯一希望的年轻军官的失望;和沈从文对“民族品德的消失与重造,可能从什么方面着手”这个问题的思考,是沈从文写作《边城》的根本动因。这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翠翠、大老、二老三个形象分别表达出来。
《边城》题记里说:“我的祖父、父亲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一个传奇的本事》里说:“……由于这么一种离奇的传统,一切年轻人的出路,都不免寄托在军官上。一切聪明才智及优秀禀赋,也都一律归纳吸收于这个虽庞大实简单的组织中,并陆续消耗于组织中。而这个组织于国内省内,却又若完全孤立或游离,无所属亦无所归。……接田(按,指田应诏)手的陈渠珍,头脑较新,野心却并不大,事实上心理上还是‘孤立割据自保’占上风。……这自然就有了问题,即对内为进步滞塞,不能配合实力作其他任何改进设计。……他本人自律甚严而且好学,新旧书都读得有一定水平,却并不鼓励部下也读书。因此军官日多而读书人日少,必然无从应付时变。对外则保持一贯孤立状态,多误会,多忌讳,实力越来越增加,和各方面组织关系隔绝,本身实力越大,也只是越增加困难。……我想起我生长那个小小山城两世纪以来的种种过去。……在社会变迁中,我那家乡和其他地方青年的生和死,因这生死交替于每一片土地上流的无辜的血,这血泪更如何增加了明日进步举足的困难。我想起这个社会背景发展中对青年一代所形成的情绪、愿望和动力,既缺少真正伟大思想家的引导与归纳,许多人活力充沛而常常不知如何有效发挥,结果便不免依然一个个消耗结束于近乎周期性悲剧宿命中。”从某种意义上说,“大老”即使不死于急流,也必然糊里糊涂地死于各种内战和仇杀(如沈的堂兄沈万林和满叔远的哥哥等),或者为时间和鸦片所毁(如“爱惜鼻子的朋友”印瞎子和“老伴”赵开明等)。悲剧是宿命的。
沈从文敏锐地看到了“大老们”的悲剧性命运,他不愿大老得到翠翠。在沈从文看来,大老不可能使翠翠得到“主体性”,不可能使湘西走向现代,因此让大老在急流中死去。这是沈从文以西方的眼光,对以陈渠珍为代表的湘西同乡大老们的深刻的文化批判(“国民性”批判)。
沈从文以湘西军人、水手、农夫为主角的作品如《会明》、《柏子》、《连长》、《传奇不奇》、《顾问官》、《张大相》、《贵生》、《一个传奇的本事》、《湘行散记》里的《一个爱惜鼻子的朋友》、《老伴》等为我们描绘了各种“大老”的形象,可以看作“大老系列”,对此,当另有专文讨论。
参考资料:
《聪明的小裁缝》讲述的是:一个聪明的小裁缝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答对了公主的谜语,同时面对新的困难——和一只熊关在一起时,巧妙地用各种方法将熊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最后,聪明的小裁缝如愿以偿娶到了美丽的公主的故事。
有一个聪明的小裁缝,有一天他打死了七只苍蝇,他就认为自己好厉害!在衣服上缝上一段字:一伸手就打倒七个!他不再安心于裁缝铺了,他要出去闯荡世界!路上,他遇到了巨人,他用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巨人。
他帮国王杀死了作恶的巨人,抓住了独角兽和野猪,国王只得把公主嫁给他,让他做国王。 最后他还打败了那些企图背叛他的人,幸福地一直做着国王!
《聪明的小裁缝》,是格林童话故事之一。故事告诉人们一个人要想成功除了要有勇气之外还应该有智慧,而且还应有一颗宽容的心。
扩展资料:
《格林童话》中的结婚母题具有象征性与隐喻性特点。
有关结婚的童话故事主要注重整个事件的叙述过程,尤其是英雄的冒险过程,开端、发展、结局等,而不注重其中个别人物性格的刻画。母题部分地割裂了和现实的联系,不关注现实生活的逻辑,很多故事讲得并不圆满,呈现出来的甚至只是一个片断,难以理解。
因而故事中的结婚母题并非为人们提供现实的婚姻状况,它仅仅被当做故事的结局,是获得幸福达到圆满的标志。结婚母题往往表现出弃恶从善的道德意识。
《格林童话》中的童话往往是十分简单、明晰的故事,品德高尚的主人公最终以结婚作为其幸福生活的开端,歌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轮回观念,童话故事重在于教育孩子们要弃恶从善,提高道德伦理观念。
《在《格林童话》中,许多故事经常用主人公和反面角色的鲜明对比体现善恶意识,善在主人公身上体现的是他得到结婚的美好结局是由于他具有善良、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的良好的道德品质。这传承了基督教的传统思想一一爱人。
—《传世经典必读文库:格林童话(少年版)(全彩本)》
—《格林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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