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了求婚钻戒给女朋友,但是我俩不在一起了分手了,我要她把钻戒还给我,我不知道她会不会还我?

我送了求婚钻戒给女朋友,但是我俩不在一起了分手了,我要她把钻戒还给我,我不知道她会不会还我?,第1张

你放心,她会还你的,因为你送她的是结婚钻戒,是代表对她的真爱,一心一意的爱,是有很大纪念意义的。现在分手了,她留这个钻戒有什么用,纪念什么,对她以后生活也会有影响的。所以,她会还你的,如果不还你,她也是对你念念不忘,有与你复合的想法。祝你幸福。

男朋友求婚时送的钻戒,最重要的就是这个戒指的价值应该是非常高的,所以你们两个人既然已经分手,我们再占着这个戒指也说不过去。

你走以后,如果男朋友要求你归还,你肯定是要归还,因为这个是属于个人资产付出的部分,然后相当于赠送给你的比较有价值贵重的东西。

就跟我们结婚时的彩礼一样的,如果双方结婚不到一个礼拜就离婚,那么这个彩礼钱还是要归还给男方的,法律上是有这种规定。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赠与是种合同关系,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但赠与人在财产实际交付后才生效,所赠财产归受赠人所有。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共和国民法典》赠与是种合同关系,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但赠与人在财产实际交付后才生效,所赠财产归受赠人所有。《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分手以后分件可以卖掉,因为刘总已经没有意义了,两个人的感情都不存在了,带着戒指就会想起这段感情,最好是把戒指卖掉。

男女恋爱中突然分手其实也都是挺常见的事情。相互喜欢觉得合适就继续谈,一直到结婚。感到没兴趣了不喜欢了,就好聚好散也没有人会去指责你什么。这个最主要的还是看两个人的缘分。同时也讲究个人恋爱和婚姻自由。

像题目中所说到的这种情况,之前也有人遇到过。人家比你现在的情况更糟糕。人家那是在结婚摆喜酒的时候,女方突然提出来要分手了。怎么办?最后还是一样的分开了。既然女方或者是男方觉得不合适了那就分开吧。强扭的瓜不甜。最后处理结果就是女方退还男方家所有的礼金包括首饰。像你现在和女朋友既然已经分手了。按照道理来说女方应该主动归还你给买的婚戒。毕竟那是你给未自己未来新娘子准备的。既然她不是,在情理上来说那么她就不应该拥有或者是拿走。这个你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去跟对方说清楚,看对方能不能归还给你。实在要不回来的话就算了吧。毕竟人都没了,一个戒指又能值多少钱是吧。到时候再去找女朋友的时候重新再买一个就行了。重新买个新的说不定效果会更好。免得你到时候睹物思人感到心里不舒服。所以说你真的不必过于纠结或者说是太在意这个问题。

最后个人建议是,不要在这个所谓“婚戒”的问题上太过纠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赶紧从之前的感情中走出来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要学会放下一些东西。相信你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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