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就是一个曾经的军嫂,所以对于军人之间的那些动人的爱情故事是比较关注的。
记得在一档节目当中看到过这样的一对夫妻。丈夫驻守在祖国的最北边,妻子带着女儿生活在最南边。每到过年的时候,丈夫非常思念妻子和女儿。但是由于职责所在,并且丈夫总是把自己探亲的机会让给战友。妻子为了团聚,只得自己远赴丈夫的驻地。丈夫的驻地环境恶劣,妻子不得不忍痛把女儿放在老家。
在丈夫驻地短暂的几天里,外面总是狂风暴雪。哪怕是站在门口享受这狂风暴雪的洗礼,夫妻两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妻子总是说,对于过年这几天的期待,是自己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期待,即使狂风暴雪,自己也会感觉幸福无比。
还有大家比较熟知的明星张馨予嫁给了特种兵何捷。他们的婚礼一切从简,并且戒指很小。对于人们的质疑,张馨予处处维护和心疼着自己老公何捷。
我们发现作为一个光环闪耀的明星,张馨予在这段与军人的感情当中表现的特别自然,没有明星的架子,而是处处呵护着自己的这份军恋。人们都对这段感情产生过质疑,但是就在今年的八一,我们看到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甜蜜。已为人母的张馨予,依然享受着这份爱情带给自己的甜蜜。
作为一个曾经的军嫂,我明白与军人谈恋爱的不易,也更加明白嫁给军人,也就意味着孤独和寂寞,但是每一个喜欢那抹橄榄绿的人,都会比你想象的要坚强!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那还是最基本的条件啊,还有义务兵是不可以结婚的。士官原则上是不可以和驻地女青年结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比如30岁以上士官和中级以上士官是可以经过批准结婚的
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编辑本段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还有就是结婚麻烦离婚就更麻烦了
编辑本段离婚与破坏军婚的有关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 奸 罪处罚
军人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军人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军人,如提出在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军队职工的婚约问题,按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另外,解放军中的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某些从事国防科技工作的干部、军人,须达到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年龄方可结婚。
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那么亲姐姐结婚做弟弟的,真的想回家去参加姐姐的婚礼,毕竟亲情在这里呢,可是亲情归亲情和整个国家的事业比较起来,毕竟这还是小家的事,你在部队当兵那么部队上一些军事任务它是胜过一切家庭事务的,所以说如果你觉得可能的话,可以向领导打个请假报告,但是批下来和批不下来你都不要有什么想法,毕竟批不下来,那是因为任务紧张或者是一些制度方面的不允许,所以呢也要一心一意的做一个军人,坚定不移的执行。的一些任务和该做什么工作就做什么,不要因此影响了你的情绪,可以给姐姐寄点钱回来,或者说买一个礼物送给他,这也是很不错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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