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军嫂的探亲假并没有特殊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休假时间规定: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
(三)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核潜艇上工作、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检工作和在有核辐射危险的试验训练基地工作的。
在西藏地区和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群岛部队工作的士官,在执行上述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2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士官,在执行上述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30天。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此证明,应由爱人所在部队的团以上机关开具后,邮寄至家属所在的公司或者家属手里再转交公司。具体应该怎么交给公司,应酌情处理。如果爱人是军官的,则由团政治处开具证明,如果爱人是士官的应由团司令部机关开具。
一、军官妻子探亲休假证明的开具:
探亲休假证明
某某公司:
贵公司某某同志系我部现役军官之妻。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规定,其妻子每年享受探望父母假期一次,每次为30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由于我部作战训练任务繁重,某某同志今年不能休探望配偶假期,希望妻子某某同志休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特此证明,望贵公司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从积极支援部队建设的高度出发,准予某某同志的休假请求。特此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处(盖政治处公章)
年 月 日
二、士官妻子探亲休假证明的开具:
探亲休假证明
某某公司:
贵公司某某同志系我部现役军官之妻。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休假探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规定,其妻子每年享受探望父母假期一次,每次为30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由于我部作战训练任务繁重,某某同志今年不能休探望配偶假期,希望妻子某某同志休探望配偶假期一次。望贵公司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从积极关心、爱护人民子弟兵的高度出发,准予某某同志的休假请求。特此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司令部(盖政治处公章)
年 月 日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摘录:
第五条 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
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第七条 国家发布动员会令后,所有休假、探亲的军官应当自动结束假期,立即返回部队。
第二章 休 假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 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
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第三章 探 亲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9日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军队干部休假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以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摘录:
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第四条 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
第五条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
(三)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核潜艇上工作、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检工作和在有核辐射危险的试验训练基地工作的。
第六条 在西藏地区和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群岛部队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2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30天。
第七条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第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九条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其他在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摘录:
2、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探望配偶假,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年给予一次,假期为20天,根据实际情况2年休一次假,可给予假期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给假20
是金玉婷
姓名:金玉婷
性别:女
身高:166cm
体重:49kg
民族:汉
专长:舞蹈、驾驶
出生年月:11月21日
毕业院校:上海戏剧学院
主要影视作品:
《太平天国》 女主角 曾晚妹
《原狱》 女主角 玉骨儿
《上有老》 女主角 何也
《悲情时代》 女主角 素素
《爱你》 女主角 瑶瑶
《美食街女老板》 女主角 徐美凤
《大裂谷》 女配角 徐二菊
演艺之路
近些年来,我国的演艺界异常活跃,有些人因为一部作品一夜成名,引起很多年轻人的羡慕,于是,想一夜走红成为明星,便成了这些年轻人的梦想。今天请来一位嘉宾,请她谈谈她的“演艺之路”,也许对一些年轻人有所启示……
金玉婷是一位普通女孩,她13岁考入黑龙江艺术学校学习评剧花旦,15岁时到沈阳军区后勤部当文艺兵,16岁时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上戏老师来信,说她的专业考试全国第一,文化课不及格,要她第二年再考。父母不同意,她第一次和父母“闹翻”,最后父母妥协。她到上海参加复试后被录取,于是她往返上海和沈阳之间盖章,终于考上了上海戏剧学院。可她却因劳累过度,在第一次军训时摔裂了下巴……
金玉婷参加拍摄的第一部作品是电视连续剧《大裂谷》,当时是在南方拍摄,温度高达40多度,她扮演的角色要从16岁到40多岁,难度极大。夏天拍冬天的戏,她要穿棉衣棉裤,热得多次晕倒在拍片现场,把大腿都摔破了。她第一次体会到当演员的艰辛,半夜偷着流眼泪。因为在这个片中表演出色,她荣获1998年“金鹰奖”提名奖。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演员,可能要面临着很多的诱惑。有一次,一部片子中有一个她非常喜欢的重要角色,导演想请她来演,但条件是让她晚上一个人去见他。金玉婷觉得去了之后,可能会发生一些事,犹豫再三终于放弃了这个机会。当荣誉与诱惑同行时,她选择了自尊;当机遇与挑战同在时,她选择了坚强。
金玉婷在2003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和郭冬临演出了一个小品《我和爸爸换角色》。大家都知道,走进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会,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而金玉婷出演这个小品却异常顺利。晚会导演金越主动给她打电话,她看过剧本后,开始等待郭冬临。审查前,郭冬临才赶来,他们只对了一遍台词就登台表演,结果一次审查通过。
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word=%BD%F0%D3%F1%E6%C3&t=3
有这样的照顾政策。
可以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部队会与当地的政府部门联系,再会安排家属工作,这叫做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规定如下:
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责任,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具体办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军队各级应当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主动提供随军家属相关情况,教育引导随军家属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组织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内部安置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系统是驻地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安置办法,并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随军前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的参照本办法第七条、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进行安置。各地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支持和落实当地政府安置随军家属的任务,具体办法由省军区系统会同驻地人民政府根据相关单位的编制情况、用人需求,商相关单位制定。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置。
国家鼓励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结合随军家属专业特长、经历学历等情况,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具体比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就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应当充分挖掘内部安置潜力,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军队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随军家属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军地各级应当加强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省军区系统和驻军组成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应在每年年初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安置工作;年中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查找整改问题;年底进行总结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8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随军家属优待安置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当军嫂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军嫂在局外人看来,那是十足的令人羡慕,丈夫穿着笔直的军装,到部队探亲还能报销路费,享受优待服务,在部队小兵看到人人喊嫂子等,这些都是局外人看到的表面。
真实的军嫂感受,首先就是孤独寂寞,两地分居,独自照顾家庭,独自照顾孩子,特别是孩子生病时,等等,所有的事情你都要独自来承担。军嫂要学会坚强,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困难。
随之军人在部队付出换来的军嫂经济自由,现在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官,部队的工资还是不错的,比地方高,在部队吃穿基本用不到钱,如果士官服役年限达到12年以上,还可以选择由政府来安置工作,还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我是当过十六年军嫂的人,有过体验的人是能说真话实话的人,第一感觉就是要坚强,如果不是这样,你能承受怀孕了没有人关心,生孩子住院的时候他也不在身边,平时自己有点儿不舒服的时候还好说,就是孩子病了还是要一个人扛起的时候,我是81年结婚,82年儿子出生,他一直到87年转业回来,这期间我自己带孩子,公公婆婆都在外地,娘家父母都还没有退休,我在中学当老师,真的是有深夜苦醒了的时候,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后悔嫁给了当兵的人,我在外人面前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从来也没有给父母诉说过,现在想起来那些年过的日子,就点儿不堪回首。第二是你要能包容你周围的人,无论是单位的同事,自己的同学,孩子的老师,同学的家乡,我总是觉得自己很孤单,什么事情都不敢和别人争上下,我现在都跟我侄女说一定不能找当兵的人,你姑姑心里面的委屈和难过,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得到弥补,我这样说话有人会感觉有点自私了,可是过日子的事情比树叶还多,无助无奈的时候有能力熬出来的人,都是不容易啊!我没有夸大其词,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军嫂工龄十一年的我,现在再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只会淡淡的说一句:如果,如果真的有如果,可以回到十二年前,也许我会慎重的考虑我是否足够坚强足够成熟去接受做为一名军嫂所要承受的得与失。
十二年前,怀着对爱情和新生活美好的憧憬,来到驻地投奔他,经受过因为军嫂这个身份而被歧视,因为军嫂身份找工作四处碰壁,失业,结婚,生子,现在渐渐好起来,再回过头去看,这一路,有苦有泪有乐有心酸。
身边有朋友说,军嫂真好,我问她们为什么这么说?她们说就是觉得丈夫对我好,感觉军嫂很伟大,军人很伟大。我只能笑笑。试过面试成功,却因为军嫂身份在入职时被当场辞退吗?试过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奔波产检吗?试过深夜里,因为缺氧却找不到你最想依靠的那个人,流着泪自己抱着氧气袋吸氧吗?试过产房里自己签难产通知书,转剖腹产同意书吗?试过孩子发高烧只能自己风里雨里深夜里来往医院吗?试过父母重病,自己挺着大肚子,买菜做饭,接送好大宝再去送饭吗?试过一个电话,他就会在去往任何地方的时候把你和孩子抛下离开,甚至你还不能问他去哪里,什么时候回家,没有短信电话消息吗?试过担心他又不知道又有什么突发任务离开家不知何时归吗?
试过那些,我也觉得自己很伟大,伟大到可以承受那么多。但是,我下辈子真不想再做军嫂了,他不能陪伴的不止我,还有俩娃,甚至孩子八岁了才肯单独跟着他出门,这让当妈的心得难过成啥样!!!
表面上光鲜亮丽,
内心却孤独寂寞。
军地来回俩奔波,
常在一起多美好。。
这是一个很远很深也是一个永远鲜活的话题,“可怜永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花前月下那条光洁的石板路,永远不属于当兵人。个人的感受全然故事,以奉网友们。
扎到人堆里,每问及她的那个他,常听到说,是个当兵的,个人常自发自内心一声相称,军嫂。人海茫茫当兵的不少,另一半也不少。当兵人把青春奉献给了 社会 ,是军嫂们在背后默默支撑起整个家庭。一天接到父亲来信说,她常常从城里回来,忙着干这干那,比你可是强多了。看到这里的一刻,我的泪花喷溅而出。还有一次接到她的信道,儿子出生正赶到夜间,我想自个到医院,没想到没有支撑住,幸亏嫂子赶到,……看到这自个泪如泉涌,多么坚强的女人!还有一次儿子夜间发高烧,她来信说差点睡着,她,太累了。这样的女人你不能不说好,爱是付出不是索求不假,他们的付出太多太大了,以致于自个装不下。
要善待他们,不然就是亏良心。战友们归队常自交流心得,我的老连长每说,回来时总是先把地板擦得蹭亮,他有心了,天公地道。我则趁一年出差给她买了块玉,漫不经心递给她,她不认得。一日她的侄女看见了,图个新鲜带到厂子里,有识货者啧啧直说了不起,侄女害了怕拿回来,她犹自在问怎么不戴了,侄女笑里带着气,我哪里戴得起。妻子认真起来来相问,我一笑而过也轻轻,但今后她的熟人咸知有块了不起的玉。她是无价的。
军嫂值得大歌特歌,他们是一群了不起的女人,这些年听过不少赞美他们的歌,也看过不少这类题材的电视剧,看过以后不久都忘了,记都不记,但两首歌终生难忘。一日在公园闲逛,猛听得一声熟悉的歌声传来,不由情不自禁走过去跟着大声唱起来,也许多年不唱,居然唱出泪花来,唱完只听得耳边有人鼓起掌。一哥们过来邀请与他同唱,于是唱完了一曲,又来了一曲,一曲《十五的月亮》,一曲《望星空》,流行的时候,我正在前方打仗。
就是……搞对象自己,生孩子自己,养孩子自己,干啥都是自己!孩子正在发高烧,他还在单位,这就是军嫂!要当军嫂的姑娘们,好好想清楚,你是不是承受的住这轻于鸿毛,重于泰山的军衔-军嫂!
军嫂就是付出,即辛苦又光荣,随军军嫂相对要好一些。
什么体验?跟手机谈恋爱,结了个假婚,基本嫁了个名义老公,有一张真的结婚证。再说句粗鲁的,一年到头来大姨妈的时间都比跟老公在一起的时间多,就这,还得刨去他陪父母的时间,跟哥们聚会的时间。
军嫂是付出的代名词,你要付出青春、时间、精力和爱,你还要有足够的强大心理素质,遇到事情得一个人面对,还要笑着面对,因为你还得保持良好的心态,好好生活,好好工作。遇见诱惑有足够定力,当然还有漫长的等待。军恋一年,结婚一年半,一年见面两到三次。我现在一个人看**,一个人逛街,有时候一个人吃火锅,我想哪天突然想唱歌了,我也会一个人去KTV 的!我成长最快的也是这两年,独立的成熟的女人时刻散发着魅力,一个人的生活我也乐在其中。军嫂很辛苦,军人也不易,只要彼此相爱,互相体谅,这些都不是问题。
军嫂是我曾经最敬畏的存在,也曾经试想过,如果我成为一名军嫂,是否能够承担得起那份重任?然后百转千回,不曾想过我也会走进这样的婚姻,无欲无求的军婚!
带了一天孩子,做了一天的生意,烦躁的内心以为会在老公发来视频的那一刻烟消云散,可是并没有!视频5分30秒,他一直在逗孩子,一秒钟都没有问过我这一天是否都过得好?一瞬间所有的情绪涌上心头,克制不住的质问他,到现在5分多钟里面,你有没有问候过我一句,你有没有在乎过我?关掉视频,各种思绪爬上心头!
但生活不只有美好和幸福,还有很多苍白和无能为力 。
我是一个主妇,但绝不是怨妇。作为军嫂,我早已学会调节自己,写下这些,转身我又是一条汉子!不,是女汉子!
军婚出轨是否判刑的情况,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当事人会被判刑,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国,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当然,如果出轨情节轻微,并取得对方谅解的,不构成违法犯罪,可以免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和处罚。
破坏军婚罪,主要是对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综上所述,我国对军人婚姻是特别保护的,军嫂婚内出轨,是对感情的背叛,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是一个退伍军人,同时也是一个军嫂。因为自己当过兵的缘故,对军人的理解太深刻了,所以工作之后找对象一直不想找军人。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工作之后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给我介绍了好几个相亲对象,都没有成功。终于有一天,同样是军嫂的同事给我介绍了他老公的战友,因为驻地就在我工作的城市,所以想了想,我们就加微信开始聊天了。
一、我们是2020年5月29日这天加的微信,因为自己非全日制研究生周末有课,所以一直没有见面,但是我们有视频过。
后来我放暑假了,周六我们约着一起去爬山,吃饭。再后来,感觉挺好的,就一直谈着。我一直没有去过他的单位,军营香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军营里面有我太多的回忆,我一直不愿意去,我害怕会想起我的军旅生活,毕竟“相见不如怀念”。
二、到了元旦,山东经历了一场大雪,地上结冰,我老公(当时还没有结婚)去健身房锻炼完走到健身房门口的一个斜坡,摔倒了,整个的腿断了。
我是他去医院的路上才知道的,刚开始没跟我说是害怕我担心,去了医院没有立即做手术,消肿了好几天之后才做的接骨手术,住院的那些天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也没法去看他,他的一个战友全程陪床,我每天定一个鸽子汤送过去。后来出院了之后,回到连队,我去看他也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我老公喜欢吃肉,我买了好多肉和水果,到了门口,一个两年兵去接的我,一口一个嫂子叫着,我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还没有结婚。
三、我想起了自己当兵的时候,一有家属来队,我们就特别开心,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去找嫂子玩,逗小朋友开心。
我去了之后,其他人都很自觉的出去了,当时我老公只能躺在床上,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浮肿,尤其是腿上缝的那一排“小爪牙”有点吓人。呆了没多久我就回去了,还是一个两年兵把我送到营区门口。
我们2021年10月2日结婚了,很开心,也很幸福。直到现在,我也很少去我老公的单位,但其实我很爱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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