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允许同性恋了吗

中国现允许同性恋了吗,第1张

曾经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该不该受教育,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

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如今我们却又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

同性恋很正常

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不是错,

同性恋爱情和异性恋爱情没什么不一样,

异性恋不是更正常只是更平常,

无论同性异性每个人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

都渴望自由、平等、有尊严、有爱的生活,

全世界有大概4亿的人群,中国大概有6000多万人。

同性恋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可以冲破世俗的樊笼,穿透异样的眼光,接受来自社会的重重困难艰辛。

经过这些最世俗的东西洗涤后的爱情,才是最为真挚动人的。

在爱的灵魂体验上,同性之爱触到了异性之爱没有触到的深度,更接近爱之本质。

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也都是最干净的人。

这种爱,凡夫俗子无法领会。

这其中的艰辛,也不会有人感同身受。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IDLOVES是为同性真爱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为他们而生,为他们发声,为他们的爱代言,消除社会歧视,推动平权。

在反同群体眼里IDLOVES是变态妖怪,在同性恋和撑同群体对IDLOVES顶礼膜拜。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人权面前人人平等,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同性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同志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真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真爱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包括les戒指、gay戒指、自戴的、求婚的、情侣对戒、结婚戒指等,为同性恋而生,专属定制,为同性恋发声,消除歧视。

为同性之爱代言,传播同性恋正能量,为同性之爱正名,推动婚姻平权。

除了IDLOVES,我们所知道的珠宝牌子都是歧视同性恋的,真可悲真可恨。IDLOVES同性珠宝,同性恋珠宝,同性专属戒指,同性对戒,同志对戒,同性情侣戒指。

为同性恋群体的爱情保驾护航,传播同性正能量,是同性恋情侣表白的爱情神器,专属的情感信物。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有的只是两个人刚好相爱了,就这么简单。希望每位同志都能获得浪漫、真诚、永恒、平等的爱情。

你可以不支持但请沉默不语,让他们爱想爱的人,那是他们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但请视而不见,让他们过想过的生活,那是他们的人生。

你可以不理解但请听而不闻,让他们呼吸自由的空气,这是我们共同的世界,一个本就多元精彩的世界!

尊重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对生命的尊重,尊重一个人的性取向是对人性的尊重。

摘要:在中国,由于受种种误解、歧视和传统观念的困扰,同性恋者生存状况的艰辛不容小觑。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变化、为受众提供信息的新闻媒体不应该漠视这个现实,而应当为改善该群体的社会地位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本文分析了目前国内新闻媒体对同性恋现象进行的报道,并指出其可改进的地方,希望能对现实操作有所启示。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7/view-2982660htm

  关键词:新闻媒体 同性恋 新闻报道

  

  在中国,同性恋作为一种现象的存在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只是在这个崇尚生育文化的国度里,同性恋因被看做是对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和世俗价值取向的颠覆,而被有意识地屏蔽和边缘化。尽管与一些西方国家对同性恋者曾有过的残害相比,我国似乎要宽松一些,但官方政府模糊的态度又使得同性恋者在自我认同或他人认同上困难重重。因此,同性恋者在中国的生存地位仍旧是一个敏感而尴尬的话题,长期以来他们不得不处于一种隐秘的状态。

  近年来,随着社会民主法制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和眼界的拓宽,中国社会整体上对同性恋的客观存在持越来越宽容的态度。2009年6月13日,上百名来自不同国家的同性恋情侣参加了上海一家酒吧里的同性恋骄傲周派对,这是在中国大陆举行的首个同性恋文化节。《中国日报》稍早在报道中称:“此次文化节使得LGBT人群‘引来更多关注’。”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同性恋为社会学、人类学和性学所感兴趣;作为一种行为现象,同性恋引起医学、遗传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的重视;而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不再对这一曾经的“禁区”避而远之。2009年6月10日,《南方周末》发表了这样一篇文章《出柜――首对大学生同志情侣公开身份始末》,记录了广东省首对公开身份的大学生同志情侣。这是继5月14日《十字路口的“秘密花园”――“人民公园是人民的,同性恋为什么不能来呢”》之后《南方周末》短期内又一篇关注同性恋的新闻报道。事件同样发生在广州,报道对象同样是男同性恋者,不同的是前者透着一些希望和曙光,后者则更多是困境与迷茫。

  

  国内新闻媒体同性恋报道状况简析

  

  由于一直被偏见、歧视和世俗伦理重重围困,许多同性恋者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性倾向,所以对于我国同性恋者的数目也只是估算。1995年,社会学家刘达临在《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强调在中国有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同性恋群体。1998年,社会学家李银河在《同性恋亚文化》中指出中国同性恋者人数在3600万-4800万。

  这样一个数量并不小的群体,新闻媒体怎么能够忽视它的存在呢如果没有忽视,那么相关报道的情况又是如何呢笔者就目前国内新闻媒体对同性恋的报道所做的简析如下:

  报道有所增多,但总体数量不多。相比较于曾经的“默不作声”,我国的新闻媒体已然有所进步。最近几年一些主流媒体也制作了专门的节目播出,比如中央电视台和凤凰卫视等。2005年8月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播出了《以生命的名义》这样一期节目,首次公开报道中国社会中的同性恋现象。这期节目甚至还被境外一些新闻媒体称为“同性恋解放运动的一个里程碑”。

  然而就笔者的阅读及收听、收看经验来看,整体上国内媒体对于同性恋的新闻报道并不多,而传统新闻媒体尤其是主流新闻媒体更为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媒体在同性恋亚文化的传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同性恋群体在传统媒体上所处的被动地位以及传统媒体在同性恋现象常规传播上的缺位。主流新闻媒体是能够影响公众意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而恰恰由于它们的缺位让同性恋话题仍然几乎局限于某些特定场合,还不便在大庭广众之下自由谈论。

  报道存在对同性恋人群的偏见。笔者在搜索同性恋的相关新闻报道时发现,一些媒体尤其以都市报和网络为主,喜欢侧重于纠纷、色情、抢劫、凶杀、吸毒和艾滋病等负面事实,并常常在标题中凸显出来,这样的报道很容易给受众带来一种暗示,即同性恋与丑恶、犯罪等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这样的“潜移默化”会使人谈虎色变。道德和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为什么一旦报道与同性恋有关的负面新闻时,媒体便要大肆渲染呢也许新闻媒体在主观上并没有“妖魔化”同性恋的意图,但在客观上却对受众起到了某种误导作用。

  对男同性恋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女同性恋。由于男同性恋是易感艾滋病的高危人群,这一点也便不难以理解。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联合国中国艾滋病专题组联合发布的《2004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中一组数据显示,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同性恋者,占性活跃期男性大众人群的2%~4%,也就是说,中国有500万1000万名男同性恋者。2007年清华大学艾滋病研究中心与云南疾控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男同性恋者或男男性行为人群的HIV感染率从2005年的04%增长到了2007年的33%,短短两年内增长8倍,这显然是一个值得警惕与高度关注的数字。

  然而并不能仅仅因为这样就忽视同性恋中另一部分――女同性恋者的生存状态,她们同样需要被关怀、被理解。新闻媒体出于对防治艾滋病的考虑而关注男同性恋者本身并无过错,但不该止步于此,因为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方面,还有很多能为这一群体做的事情。

  同性恋频频成为娱乐新闻的标签。如今,新闻娱乐化似已成了一个愈演愈烈的趋势,多数媒体都没能逃过此劫,或者说是积极投身其间比较准确,娱乐新闻更是名正言顺。不少媒体在对众多公众人物尤其是明星进行报道时,将“同性恋”作为吸引公众眼球的一个标签,无论是确有其事,还是捕风捉影,频率较高。如《关之琳频与年轻女友相会

  同性恋情传闻四起》,《体坛同性恋明星揭秘:毛瑞斯莫携跳高名将人选》等。媒体的屡试不爽正是契合了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猎奇心理,这也从另一面显示了同性恋者被视为异类的处境。

  新闻报遭的“内外有别”。这也是国内新闻媒体对同性恋报道的一个较为明显的现象。其表现为,对境外同性恋的新闻事件诸如游行集会、议员竞选等能迅速、如实、公正地报道。而对国内的往往讳莫如深或者给予不同的“待遇”。如若不是刻意为之,而是由于官方不明朗的态度或不允许的禁令,媒体似也无计可施,只好“内外有别”了。

  

  国内新闻媒体在同性恋报道中仍需改进的地方

  

  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而这样一个数千万人口的同性恋群体如何能被排斥在外呢这个群体稳定和健康的发展有赖于社会的理解和包容。事实上,大部分人并不特别关注抑或是无暇关注有关社会学、医学及法学等专家在同性恋这方面的研究,自然是难以理解同性恋者的真实面貌,无法进人他们隐秘的世界,那么,要说理解和包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受众获取信息的一

个重要渠道――新闻媒体,它们理应承担起正确引导受众这一重任。新闻媒体与其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如干脆像对待其他领域的新闻一样对同性恋现象进行报道。

  主流媒体应将对同性恋的报道纳入常规传播。各类新闻传媒都应该抱着科学、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将同性恋纳入日常传播视野,如适当辟出栏目介绍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这方面研究的最新进展,向受众客观报道同性恋的新闻事件和生存状态,展现他们的生态原貌,让受众更深入地了解其喜怒哀乐、呼声要求,同时引导受众正确看待这种社会现象。

  而拥有强势话语权的主流媒体更不应该缺位,它们客观公正的报道能够带来的强大舆论导向作用。这对于同性恋群体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中心城市是新闻媒体集中之地,也是同性恋较活跃聚集的地方,如重庆、上海、成都、广州和北京等地。许多民间的同性恋团体经常会举行各种集会或活动争取平等的权利和社会的包容,对于这样的事件媒体要进行积极、客观的报道。

  不肆意渲染负面信息。如同社会生活中其他事物有好坏之分一样,同性恋者的行为活动亦然,有人遵纪守法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有人违背社会道德甚或违反法律。但这不能成为媒体从业人员对同性恋群体中发生的负面事件大肆渲染、夸张甚至歪曲的原因。媒体从业人员作为新事物、新观念的传播者,必须采取公正、无偏颇的态度对同性恋现象进行报道,给普通受众以知情权,给同性恋群体以充分的媒体接近权。

  把握好同性恋新闻报道的数量及细节。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与量两方面,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便会引起质变,新闻报道概莫能外。同性恋在我国目前毕竟是缓慢浮出水面,即便新闻媒体是客观公正的报道,其传播量也不应该过多,否则易给人造成“泛滥”的印象。这与社会生活也是吻合的,因为现实中异性的结合仍占绝对多数,同性之爱只是一小部分。这种数量对比已然是事实。

  在新闻细节描述问题上,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也属于个人隐私。新闻报道如果在涉及某些具体行为方式时,除非经个人同意,没有必要大肆铺陈、渲染细节。此外,相关新闻报道在遣词造句上也应该多加注意,避免使用伤害到同性恋者情感的字眼。如“同性恋患者”,同性恋早已被公认为不是一种疾病了,那么这个称呼便是不合理的。

  传统媒体应与新兴媒体互相协作。网络媒体在传播同性恋文化中有其自身的优点,但这并不代表这种传播方式完全有利于同性恋群体社会地位的改善。事实上同性恋者在网络上的活跃恰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压抑和苦闷。此外,网络媒体信息良莠不齐,只有同公信力好的主流媒体充分融合才能进一步影响广大受众,从而帮助同性恋者获得更多人的理解与包容。

  

  媒体报道应避免陷入的误区

  

  新闻媒体对同性恋现象进行积极全面的报道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进步,同时也是媒体传播思想多元化的体现。但多元化本身便意味着非强迫。传播领域的多元化指的是平等、公正、客观与负责的表达,其目标是让公众进行自由选择与淘汰。如若将多元化作为媒体吸引眼球追逐利润的借口,成为鼓吹同性恋的思想标签。很有可能会滑向“一元化”的那端。即片面突出、宣扬同性恋,强制社会认同、接受,而非公众自由选择,这便背离了多元化的初衷。

  此外,权利和义务始终是相对应的。媒体在强调同性恋者及其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呼吁他们对自身负责,尊重异性恋者、家庭成员及其权益。反之,片面、极端的传播必将造成“社会损伤”,使传媒走向责任的反面,这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同性恋现象作为一个不可变更的事实、同性恋群体作为合法的社会人,却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新闻媒体不能漠视这些。正视同性恋现象,是新闻媒体题中应有之义。真实地了解这个潜藏在我们周围的群体,关注他们的心灵状态,消除误解、偏见和歧视,呼吁社会尊重他们平等的生活权利,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这既是新闻媒体的义务,也是充分发挥新闻传播功能的重要体现。

  让我们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实实在在地为同性恋群体做些事情,使他们不再只是生存在黑暗的王国里,而能够重返阳光之下。

  

首先,在中国,同性恋是合法的,只不过并没有相关政策出台,谈恋爱是可以的,结婚就不被允许,直男癌直女癌比较多,所以出柜的人比较少,不过想要结婚的话可以去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国家,我们领土周边有很多国家都被允许,除了一些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我自己也是同性恋,我并不觉得同性恋有害,只不过是心理方面接受而已,现在中国思想未必那么开放,很多人都不是很接受,等到00候占上风的时候同性恋稳合法,相信我

在没有遇到真爱之前,很多人都会把自己定义为“异性恋”

同性恋很正常

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不是错,

同性恋爱情和异性恋爱情没什么不一样,

异性恋不是更正常只是更平常,

无论同性异性每个人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

都渴望自由、平等、有尊严、有爱的生活,

同性恋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可以冲破世俗的樊笼,穿透异样的眼光,接受来自社会的重重困难艰辛。

经过这些最世俗的东西洗涤后的爱情,才是最为真挚动人的。

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也都是最干净的人。

这种爱,凡夫俗子无法领会。

这其中的艰辛,也不会有人感同身受。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IDLOVES是为同性真爱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真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真爱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包括les戒指、gay戒指、自戴的、求婚的、情侣对戒、结婚戒指等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有的只是两个人刚好相爱了,就这么简单。希望每位同志都能获得浪漫、真诚、永恒、平等的爱情。

曾经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该不该受教育,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

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如今我们却又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

同性恋很正常

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不是错,

同性恋爱情和异性恋爱情没什么不一样,

异性恋不是更正常只是更平常,

无论同性异性每个人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

都渴望自由、平等、有尊严、有爱的生活,

全世界有大概4亿的人群,这个大概有6000多万人。

同性恋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可以冲破世俗的樊笼,穿透异样的眼光,接受来自社会的重重困难艰辛。

经过这些最世俗的东西洗涤后的爱情,才是最为真挚动人的。

在爱的灵魂体验上,同性之爱触到了异性之爱没有触到的深度,更接近爱之本质。

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也都是最干净的人。

这种爱,凡夫俗子无法领会。

这其中的艰辛,也不会有人感同身受。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IDLOVES是为同性真爱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为他们而生,为他们发声,为他们的爱代言,消除社会歧视,推动平权。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人权面前人人平等,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同性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同志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真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真爱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包括les戒指、gay戒指、自戴的、求婚的、情侣对戒、结婚戒指等

除了IDLOVES,我们所知道的珠宝牌子都是歧视同性恋的,真可悲真可恨。IDLOVES同性珠宝,同性恋珠宝,同性专属戒指,同性对戒,同志对戒,同性情侣戒指。

为同性恋群体的爱情保驾护航,传播同性正能量,是同性恋情侣表白的爱情神器,专属的情感信物。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有的只是两个人刚好相爱了,就这么简单。希望每位同志都能获得浪漫、真诚、永恒、平等的爱情。

你可以不支持但请沉默不语,让他们爱想爱的人,那是他们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但请视而不见,让他们过想过的生活,那是他们的人生。

你可以不理解但请听而不闻,让他们呼吸自由的空气,这是我们共同的世界,一个本就多元精彩的世界!

尊重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对生命的尊重,尊重一个人的性取向是对人性的尊重。

从古代到现代,同性恋一直占总人口的3%-4%左右。

在我国4000年的历史中,下史和野史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堂笔记》卷12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黄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尚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灸人口的"余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 汉哀帝下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实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余桃""断袖"等语汇暗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着男子衣冠,打扮在男了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在汉以前,仅从史籍记载来看,"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公然形诸歌咏。"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南北朝了。"(蔼理士,潘注,第531页)男子讲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

唐朝与五代史籍所载的同性恋资料缺乏,因此有人认为,当时男色之风渐衰,但到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成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了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由此可同当时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代又复盛,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戏子)不食、夜非金不寝"在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继明代男色极盛之后,情势并不见逊色。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这可能是他们不得不寻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当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戏子,到"相公堂子"中寻欢。相公堂子是清代中后期北京演剧业组织,但由于达官贵人中盛行狎玩相公,许多男旦有此类同性性活动,以致有人将相公堂子视为男馆,认为它同妓馆几乎一样。(唐纳希尔,第105-106页)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旅游指南性质的书,叫作《朝市丛载》,载有咏象姑车诗曰: "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 "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才有伶人出而介议废止所谓"私寓"制度。(蔼士理,潘注,第322-323页)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许同台演出的规矩之下,男人必须演旦角,女人必须演生角,因此,令人这一职业便大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尢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 "当时的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相当宽容, 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 "(高罗佩,第73页)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对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与衰的看法与上述略有不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同性恋的存在状况是前后一致、无甚大起大落的,不能仅以古籍上对同性恋现象记载的多少来推测各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衰。我们认为,用这种观点来推测明清以前的情况大致不错;但由于明清禁女娼而使社会上层人物中同性恋活动兴盛起来倒也是合乎逻辑的揄。因此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在前几千年,同性恋活动状况大致平稳,到明清达到一个小小的高潮,而这个高潮是由政府的禁娼规定所导致的。

然而,对同性恋态度最严厉,最残暴的时期,是在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时期世风日下,社会动荡不安。这也是一个特殊时期,这个时期应当被视为一个特例,就像纳粹统治时期在德国历史上应当被看作一个特例一样。在文革中,没有任何问题的的人还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遑论同性恋这种不为一般人所理解同情的性取向。在那个时期,凡是被揭露出来的同性恋者,所受待遇都很严酷,轻者批判审查,重者殴打致死。北京某中学有一位美术教师,因为与男学生的同性恋行为被揭露,便被殴打致死;因为同性恋行为败露或怕被揭露而自杀的案例也有发生;最严重者有被判处死刑的。一个被判死刑的案例是这样的:北京某中学一位男教师,因为与男学生的同性恋行为被揭露,家长告到学校,后该教师被判死刑。

文革期间同性恋者这些法外的遭遇或过重的量刑与时代有关,那是一个法制荡然无存、全社会陷入癫狂的时代。虽然这个时代已经过去,就像一场噩梦,但是那个时期留在社会意识和人们心中的烙印极深, 对于社会的"同性恋恐惧症"(homophobia)会有意想不到的深远影响,时至今日,也还不能说这一病症已经完全治愈。

文化大革命之后,仍有不少同性恋在同性恋聚会场所被警察抓获或受到盘查的的事情。

目前,对同性恋行为的行政处罚办法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因此各个单位处理的宽严幅度很大:有的单位不作任何处理;有的单位采取取消一级浮支工资或停发数月工资的处分;有单位给记过或留厂察看处分;有的单位采取内部调动工作或限期调离单位另谋出路的处分;还有开除党籍,军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等等。

由于在我国对同性恋行为没有法律条文明文规定,法律机构和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对同性恋的处置方法又是那么五花八门,以致同性恋群体中的人们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也多是模糊不清的。

在一次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多数调查对象安全感程度不高,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危险的";其次是不知道自己行为是否有危险的人;

少数人认为"没有什么危险"在回答"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一旦暴露会有哪些后果"这一问题时, 大多数人答"不知道"在少数作了具体估计的人们当中,答"可能判劳教"和"可能受到行政处分"的人数,略高于答"可能判刑"和"可能受到拘留"的人数。

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同性恋者对自己行为法律地位的认识全都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状况之中。

还有一点也是值得一提的

目前,我国的司法部门有时把同性恋看作一种"性罪错",有些同性恋者会以流氓罪被判刑,或被劳教,或通知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但是,这样的事例并不多。

国内有一本关于性变态的医书建议,把同性恋者看作精神病患者,由司法部门移交医院处理。这种建议首先低估了同性恋者的巨大数量——医院很难处理如此数量巨大又不是自愿求医的人口。其次,许多同性恋者不但不愿求医,而且把同性恋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此类人士心智健全,性情温良,由医院对他们实行强制治疗,显然有违医学的人道原则。因此,把同性恋看作疾病是错误的。

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改变为病人,被认为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转变,因为这样他们就从应当被诅咒和镇压的对象,变成为需要帮助和理解的对象了。如果同性恋倾向是遗传的疾病,那么有这种取向的人就不能被谴责为具有邪恶的道德的或有罪的习惯了。后来,又发生了第二次转变:从以同性恋为身体或心灵的病态,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疾病,而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在现代,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获得了合法地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又发生了第三个转变,变得更加宽容,认为它只不过是一种与众不的生活方式而已, 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自然的。

当然,最近几年对同性恋的行为越来越宽容了,同性恋受到拘留和盘查的事基本上已经不构成社会问题,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也渐渐的由恐慌、刻薄转为理解和忿忿不平,各类同志公益和同志游行是一个显著的特征。现在的中国人对同性恋的态度并不统一,有的人反对,支持以前保守传统的旧观念,有的人选择理解,支持平等和多元,并且两派不相上下,矛盾激烈。按照历史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形势趋向于并有利于理解和尊重性少数人群的一派。

同性恋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大致就是这样,要详细一点,都可以写本书出来了。以上部分摘自李银河老师的《同性恋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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